道德与法的冲突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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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与法制难点总结

思想道德与法制难点总结

思想道德与法制难点总结思想道德与法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关键因素。

然而,思想道德与法制的关系并不总是完美无缺,存在一些难点和挑战。

本文将对思想道德与法制的难点进行总结,探讨其原因和可能的解决途径。

首先,思想道德与法制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是一个重要的难点。

思想道德是指个体内心深处根植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而法制是国家权威机构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规定。

由于不同人的思想道德观念可能存在差异,甚至相互冲突,这就导致了在具体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难以解决的困难。

例如,对于某个社会行为,法律规定是合法的,但在一些人的思想道德观念中却是不道德的,这就引发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矛盾。

其次,思想道德与法制的缺乏契合度也是一个重要的难点。

思想道德是通过个体的内心自觉培养和形成的,而法制是通过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强制实施的。

由于人的思想道德观念具有主观性和个体化特点,而法制则是客观的和普遍适用的,这就造成了思想道德与法制的契合度不高。

比如,一些人因为道德考虑而不愿意遵守某些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限度并不能满足个体的思想道德需求,这就容易导致法律实施的困难和问题的出现。

第三,思想道德与法制之间的落差也是难点之一。

虽然思想道德和法制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法制的制定和实施往往滞后于道德的认同和追求。

一些社会问题在法制上可能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而道德上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共识。

这就导致了社会的道德期待与法律的现实之间的落差,使得法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了质疑。

最后,思想道德与法制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存在难点。

思想道德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影响,而法制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而强制实施的。

思想道德可以引导个体的行为,塑造社会的价值观,但是法律具有法定性和制裁性的特点,需要通过强制力来维护社会秩序。

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需要合理的协调和平衡,以确保思想道德与法制的共同发展和有效实施。

道德与法治教案: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和冲突

道德与法治教案: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和冲突

道德与法治教案: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和冲突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要传授学科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

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是充满意义的,它们都教会了我们如何理解公正、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使我们在社会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与人相处总是少不了冲突和矛盾,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呢?以下是几点建议:一、理性沟通解决冲突最重要的是理性的沟通。

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学生互相交流和理解,引导学生学会依据事实和情况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妥善处理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对于年龄较小的学生,我们可以使用简单语言和例子,让他们理解如何把理性的思考带入到日常生活中。

二、适当调解当学生们在沟通中卡住或无法解决问题,教师应该适当调解。

调解并不一定要解决问题,而是让双方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

调解应该是中立的,钦定道理而不是代表一个人。

我们可以通过适当提问来引导学生找出问题的症结,并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最终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创造良好环境学校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教育者也应当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

教育者应该建立一个充满爱和信任的氛围,调适学生情绪,让大家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被理解及被尊重。

这种正面和尊重的环境有利于学生在学校中更好地相处。

四、注重重复教育者应该在教育过程中重复强调正确的道德观和法治观,以教育学生在不同环境下遵守常理。

因为只有长时间重复强化,才能让学生的道德观和法律意识巩固下来。

五、以身作则教育工作者不切实际,不言行一致,都是不好的示范行为。

我们需要以身作则,这样才能给学生更好的指导,指引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如果我们想要让学生遵循规则和条例,我们自己要遵守规则和条例,这样才能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存在利用道德规范和法律起约束作用的社会原理。

六、提供案例学生需要借鉴,自己的经历、家庭环境、学校生活等方面的闪光点,但正确处理矛盾和冲突往往需要了解更多的案例和形式和内容。

我们需要不断带给学生一些事例的案例设立或模拟角色,让学生深刻的领会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实践性。

道德与法律辩论

道德与法律辩论

道德与法律辩论道德与法律辩论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话题。

道德是指一个人对于对错、善恶的判断和行为准则,而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具体表现,是通过立法和法律机构来实施和维护的。

在某些情况下,道德和法律可能相互冲突,引发辩论和争议。

首先,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而又有所区别的。

道德是个人内心的判断和行为准则,反映了人们对于对错、善恶的理解和追求。

它是一个人内心的准则,并可能受到个人的信仰、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的影响。

而法律则是社会规范的具体表现,是通过立法和法律机构来规范和实施的。

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塑造而成的,旨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正。

因此,道德和法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有时,道德和法律可能不会一致。

这种情况可能在以下情形下发生:首先,个人的道德观念可能超越了普遍的法律规范。

例如,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一个人可能选择回避纳税义务,因为他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不符合他的道德标准。

其次,法律可能存在一些不公正的规定,与公民的道德观念不一致。

例如,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歧视某些群体,违背了普遍的道德准则。

再次,一些法律可能在不同时期被视为道德问题。

例如,奴隶制度曾一度合法,但现在被视为道德上的错误和违背基本人权的行为。

面对道德和法律的冲突,个人如何抉择也显得极为重要。

对于一些人来说,道德观念比法律更重要,他们可能会选择违反法律,选择符合自己道德准则的行为。

然而,违反法律行为的后果可能是法律制度的破裂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有些人可能会认为遵守法律是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

在实践中,最理想的方式是充分尊重和遵守法律的同时,通过合法的方式来争取法律的改变,以适应社会的进步和道德的提升。

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反映社会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

法律应该是公正和普遍接受的,不应违背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

在制定和改革法律时,政府和立法者应该充分考虑社会的意愿和道德要求。

这不仅有助于增强法律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与和谐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与和谐
着对立的一面 , 也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 了道德 与法律 的这种 矛盾关系, 一方面分析 了它们的矛盾冲突并 探寻 了缓解冲突 的途径 , 一方面从 目的、 内容 与功能 三方面分析 了它们之问和谐统 一的另 一面。
关 键 词 :法律 ; ; 突; 德 冲 和谐
中图分类号:8 - 5 B20 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道德与法律的再释义 ( ) 一 道德 与德治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 ,通过社会舆论 、 传 统 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 , 对人们 的行 为以及 思想进行 善恶评价的原则规 范的总和 。 道德具有 以下特点 : 首先 , 道 德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 恩格斯指 出 : 人们“ 归根到底总是 从 他们阶级地位所 依据 的实际关 系中—— 从他 们进行 生 产 和交换的经济关 系中, 吸取 自己的道德观念” “ 次 , 。其 道 德 以善恶为评价标准 , 处理道德问题就是运用存在于社会 舆论 、 传统习惯或 内心信念 中的善恶观来惩恶扬善 。 次 , 再 道 德的调整对象侧重 于内心 , 是通过对人们 内心的范导和 启发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 第四 , 道德具有非强制性 , 道德 的推行靠 的是舆论和 内心。 将道德作为社会治理工具的治 国思想称为德治。 德治 思想在我 国源远流长 , 早在西周 , 周公提 出了“ 明德” 以 和“ 德配天 ” 的思想 , 出是 否拥有外在 至高无上 的德是作 为 指 政权正当性 的基 础。德的思想 发展 到先秦儒 家 , 已经从说 明性的“ 国” 念迈 进到实践性 的“ 国” 建 理 治 理念 , 德获取 了 更高的政治性 的含义 , 直至西汉“ 罢黜百家 , 独尊儒术 ”德 , 逐渐成 为了正统 法 律思 想的源泉。之后 , g 法律思想 与伦 理教化思想 沿着 这一脉络发展几千年 , 了中国传统 的 形成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引言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法律是一种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实施和执行的规范,它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道德则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个人或群体对善恶、对错、对义务和责任的判断和行为规范。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法律与道德的相似之处首先,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人类行为的规则体系。

它们都追求社会的和谐与公正,都试图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其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

其次,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表达。

它们通过规定权威机构或公认的道德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律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政府的意志,是社会权力的具体表达,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法律与道德的不同点尽管法律与道德有相似之处,但在本质和应用上存在着一些不同。

首先,法律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的规范,适用于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人们。

而道德是个人或群体内心的信念和行为准则,具有更加灵活和个体化的特点。

其次,法律是以制定和实施机构的形式存在,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和组织结构。

而道德则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根据自身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自觉自愿地遵守的准则,缺乏明确的组织和执行机构。

再次,法律一般通过规定的奖罚机制来推动人们的遵守。

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而道德依靠人们的道德自觉和内心的约束力来推动人们的行为。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解析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作用关系。

一方面,法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保护道德。

法律规范的制定通常是基于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道德可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道德观念在社会中的形成和演变往往通过法律的推动和引导。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统一然而,法律与道德之间也存在着冲突与矛盾。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法律与道德的要求可能不一致。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冲突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冲突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冲突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秩序与规范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别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原则。

尽管二者存在一定的联系和互动,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冲突。

本文将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和冲突进行探讨。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1. 共同目标:法律与道德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

倡导契约精神、互助互利、公正公平等。

2. 法律基于道德:法律规范的形成往往基于共同的道德价值观。

法律的制定通常依据社会中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并以此作为法律的依据。

3. 法律的补充:对于一些道德无法完全覆盖的行为,法律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约束。

法律的作用在于填补道德规范不足的地方,以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

4. 法律规范的权威性:相对于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

二、法律与道德的冲突1. 价值观差异:由于不同个体和不同社会群体对于道德的理解和认同存在差异,可能导致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冲突。

例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同性婚姻可能被视为违背道德的行为,但在另一些地方,却被法律允许。

2. 道德先于法律:道德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先于法律的形成。

某些行为早已被社会公认为不道德,但法律却未能及时制定相应规范。

这时,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就会暴露出来。

3. 革命与变革:在一些历史时期,社会的法律与道德观念存在激烈冲突。

例如在某些革命时期或社会变革时,法律可能成为压迫的工具,对抗道德正义。

4. 个人道德与法律义务:个人的道德标准与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有时也会发生冲突。

例如,一个人可能在法律上被要求为了自身利益作出某种选择,但其个人道德可能产生不同的判断。

三、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思路1. 法律与道德教育:加强公众对法律和道德的教育与宣传,增强公众的法治和德治意识,提高道德与法律的一致性。

2. 法律规范的合理性:法律规范的制定应更加合理且能够反映公众的共同道德观念,以减少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道德与法治教案:学会处理矛盾与冲突》

《道德与法治教案:学会处理矛盾与冲突》

《道德与法治教案:学会处理矛盾与冲突》道德与法治教案:学会处理矛盾与冲突一、引言在当今社会,人们之间难免存在矛盾和冲突。

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涉及到这一问题,道德与法治的教育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从道德与法治的角度出发,提出一套教案,帮助人们学会处理矛盾与冲突。

二、了解矛盾与冲突的本质矛盾与冲突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存在。

在理解和处理矛盾与冲突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它们的本质。

矛盾是不同事物之间的互相对立和矛盾的统一。

冲突则是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对立双方的交锋。

矛盾和冲突的存在并不一定是坏事,它们能够促使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三、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处理矛盾与冲突的第一步是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道德与法治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们积极向善的思想品德,使他们具备正确判断事物的能力。

通过教育,人们应该明白道义的重要性,以及追求道义的行为对于社会和个人的积极意义。

同时,应该提倡尊重他人、平等互助、诚实守信等道德价值观,使人们在处理矛盾与冲突时能够站在公正和善意的立场上。

四、倡导和谐与包容道德与法治的教育还应该倡导和谐和包容。

和谐是指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协调和谐相处。

教育应该培养人们关注他人需求、倾听他人声音、尊重多样性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以和谐的态度处理矛盾与冲突。

同时,包容是指对不同观点和不同意见的宽容和接纳。

教育应该帮助人们理解并尊重他人的差异,认识到多元化的社会是一个进步和发展的社会,并在处理矛盾与冲突时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

五、培养理性思维和沟通能力理性思维和沟通能力对于处理矛盾与冲突至关重要。

理性思维指的是基于事实、逻辑和科学的思考方式,避免情绪和主观因素的干扰。

通过教育,人们应该学会冷静分析问题,从多个角度考虑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沟通能力则是处理矛盾与冲突的关键。

教育应该帮助人们学会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以及学会运用非暴力和建设性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沟通。

六、积极引导和教育法律意识在处理矛盾与冲突时,法律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案:如何和谐相处,避免冲突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案:如何和谐相处,避免冲突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案:如何和谐相处,避免冲突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往日益频繁,如何和谐相处,避免冲突显得尤为重要。

尤其是在学校教育中,关于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更是重要的一环。

在一年级的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如何引导学生和谐相处,避免冲突,需要我们重视和思考。

1. 学习尊重和谐相处的前提是学习尊重。

学生应该学习如何尊重他人。

在班级中,学生们要了解彼此的想法和利益,并且不能做出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在争论中应该保持平静,尊重他人的意见。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个性,但并不能就随意伤害他人的自尊心或尊严。

学生应该了解到每个人都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而这些基本的人权是不可侵犯的,任何行为都应该尊重他人所拥有的权利和自由。

2. 学习沟通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在学校里,学生应该学会如何有效地沟通。

学生们应该尝试把问题和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并充分发扬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创造力,以及承认其他人的不同观点。

在沟通的过程中,要注意选择用语和情绪抑制,不要言语过激,即使在争论中也不要用侮辱或攻击的语言。

准确的表达自己的问题、用语的选择和措辞以及沟通的方法,都会影响到双方的模式与结果。

在沟通中,要保持耐心与理解,不要轻易中断他人的发言,最终要寻求共识与解决方案。

3. 合理分配资源学生们应该明确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并掌握如何合理利用这些资源。

为了使学生们避免冲突,应该教导学生们如何做到这一点。

例如,在分享物品时,学生应该尊重他人并保持公平。

如果一个学生拥有更多的东西,他们应该把资源分享给那些需要的人。

这可以在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班级中实现。

相对于个人而言,班级团体的利益和集体荣誉都应该受到充分的重视。

在这方面,班级管理人员和家长的配合非常重要,要帮助孩子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

4. 学习如何合作合作是实现共同目标的基础。

在学校中,学生们应该学会如何合作来实现共同的目标。

任何合作都需要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

学生应该学会如何听取他人的建议和意见,与同伴和老师配合,以取得共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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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的冲突与和谐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皆为社会规范。

法重在规范人的外部行为,道德重在规范人的内心世界,以达到规范人的外部行为。

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

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相互和谐的。

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一、道德与法的含义及发展脉络道德是人们关于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等问题上的观念、原则以及根据这些观念、原则而形成的人们相互行为的某种准则和规范。

道德和伦理两词经常是通用的。

与法律一样,道德也不是超历史、超时代、超阶级的永恒不变的现象。

它是随着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是一种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是由一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在存在阶级的社会中,它有阶级性,不同阶级有不同的道德。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的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对当代中国法律实践来说,法由法律规则、原则和概念三者构成。

法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大作用。

法律与道德关系为中国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早在西周时统治者就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

它标志着奴隶主阶级对法德之间的关系有了自觉的意识。

孔子是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创立者,他意识到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认为善德观念只能以道德教育来引导,靠刑罚是不行的。

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①秦用严法和酷刑排斥道德而短命,西汉统治者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提出“礼法并重”,继而董仲舒证了“德主刑辅”的思想,认为“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也”②无论是“明德慎罚”、“礼法并重”,还是“德主刑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

封建的“法治”是人治下的“法治”,是泛道德主义,是把法律作为手段来配合推行封建的伦理道德。

数千年来,历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政治相结合,礼与刑融为一体,使僵硬的法律规范借助于道德提升为人们自觉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标准。

西方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也源远流长。

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就认为,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

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主张守法是人的道德责任,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德和善。

亚氏曾说,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行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

他认为,法律应当是实现正义、美德和①《论语.为政》日知编并序,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134页。

②《春秋繁露.天辩在人》董仲舒撰,凌曙注,中华书局1991版第46页。

幸福的各项原则。

西方许多著名法学家都认为,人对社会道德理想的追求是通过法治体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是斯多哥学派的自然法,它对罗马法和罗马法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自然法的核心就是认为法律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自然法构了自然、理性、正义、平等的价值体系。

17、18世纪以后,自然法思想又被资产阶级法学家作为反对封建专制的武器。

自然法学派最突出特征是认为符合道德的法才有效力,与道德冲突的法则是恶法。

在西方传统1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关于“守法”的道德观,如柏拉图的“人们必须有法律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③;查士丁尼的“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④的名言。

这些道德观强调守法是公民的道德责任,自律就是对法治的强有力的支持。

从中西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发展脉络中可以看出:东方伦理法与西方自然法都主张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人们自觉的意识,法律只有成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

法律与道德是互相渗透、互相和谐的。

法律总是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求,如勿偷盗、勿杀人就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

二、法德并举的时代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只有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才能最终保障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确立。

当代世界各国出现了道德法律化的趋势,大部分公众道德被纳入法律框架之中,但要真正得以实施,还必须把外在的他律变为人们内心的自律。

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法律与道德之前存在着相互和谐﹑相互转化。

道德向法律转化,称之为道德法律化;法律向道德转化,称之为法律道德化。

这种互动互补机制的建立,会使社会成本消耗减少,效益增大,从而成为调控社会关系和行为的有效杠杆。

这是因为法律和道德各有优长,也各有局限。

特别是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利益的驱动和市场的扩大,多元经济主体之间的活动虽然需要道德的支持,但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才能使有不同动机、不同目的的多元主体有秩序地合作。

“一种被公众所认可的道德”,“对于一社会存在之重要性堪比一个已被认可的政府”。

⑤如“诚实守信”原本是道德原则,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诚实守信”已进入西方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和我国的民法通则。

目前无论东西方都有道德法律化加强的趋势,特别是对环境、生态的保护方面强化了道德的法律化。

尤其是高科技的飞速发展,对社会伦理带来一系列困惑和危机,更需要法制的强制力,因为,在强制方面法律优于道德的自律。

法律与道德互动机制的另一方面还有法律的道德化。

因为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它有自身的局限性。

一是法律所适用的范围与道德相比狭窄得多,而且法的稳定性往往也就是它的滞后性;二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变化万千,丰富多彩,用僵硬的、机械的规则,难以取代充满个性色彩的现实生活的“个案”。

这就需要道德的补充,无③柏拉图:《法律篇》,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篇》,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版,第27页。

④「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版第5页。

⑤引用[英]哈特:《法律、自由与道德》,支振锋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

论立法、执法全过程中都离不开道德的支撑。

可见,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

因此,科学地评价法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三、道德与法的关系道德与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道德与法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

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1.产生的条件不同。

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

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

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

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

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

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

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

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

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

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者的联系: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由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

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和谐的。

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

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

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

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

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

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总之,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代替﹑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同时,法律与道德也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有了可能。

四、道德与法的冲突与和谐道德社会的出现,当道德逐渐在社会互动中建立权威,而个体又能够在民族道德情操的影响下,追求共同理想时,道德社会便开始出现。

这时,道德已不依靠他人的制约力迫使个体行为合乎社会期待,而是依赖它的整和性社会功能,使个体自觉地实践社会的共同理想。

⑥每天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的行有些都是受法律调整的。

比如,乘公车、打的,我们就和客运公司中形成了合同关系;去商场购物,我们就和商家形成了买卖关系;等等。

法律离我们每个人都很近,而不是发生了诉讼、发生了纠纷才和它结下缘分。

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自己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已愈来愈多的求助于法律,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道德准则来加以规范。

在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法律与道德不免会发生一些冲突。

以下,我将引用几个例子,从不同角度来说明道德与法的冲突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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