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马德里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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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马德里注册要求
马德里商标注册有何要求
①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
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
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
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②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
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申请
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
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
③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
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
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
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
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④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
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马德里商标注册要交哪些书件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需准备的书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应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书件:
①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②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③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④指定保护的缔约方国家名单。
如何在海外办理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和要求:
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的每一类商品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
个国家、地区的申请须填写《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
2、提交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内注册证副本或注册商标所有人出具的许可他人注册的授
权书,未在国内注册的,应另附说明,申明商标所有权及有关情况;
3、提交印制的商标图样25张不超过8CM*8CM,不小于3CM*3CM。在美国、加拿大、
菲律宾、波多黎各申请商标注册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实用
标签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标部分;
4、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具体列明并附准确英译文;
5、办理商标事宜中需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即由委托人本人或由
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注册签字人职务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寄往日本的委托,要求用楷书繁体字签署,如用草书简化字,则须加注相应的楷书繁体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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