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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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2015—2016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鹤政[2015]37号
【发布部门】鹤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30
【实施日期】2015.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鹤政〔2015〕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30日
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2015-2016年)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质量立市、质量强市战略,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大幅度提升,逐步形成了大质量工作格局。今年2月2日,我市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但是还应该看到,与国内外一流城市相比,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9号),巩固和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大质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升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持续打造标准化工作独特优势
(一)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深化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完善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强化标准、检测、监管、服务、推广、加工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环节,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高效开展。2016年10月前做好各项验收准备,确保2016年底创建成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委农办、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供销社、气象局、农科院)(二)扎实推进工业标准化。围绕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在煤电化材、食品、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主导产业,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3项。在电子信息、金属镁精深加工、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等新兴先导产业,推动企业将1-3项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提升服务业标准化。以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高铁鹤壁东站
为主体,抓好2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围绕绿色建筑、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关键技术,探索开展绿化与园林、环境卫生与市容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在我市休闲旅游、新型物流、电子商务、批发零售等领域大力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新增服务标准化项目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高铁鹤壁东站、质监局、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局、商务局)(四)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全面清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质监局、发改委、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全面提升质量基础保障能力
(五)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在提升完善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检中心基础上,重点在煤电化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现代农业等领域建设1-2家高水平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围绕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积极引进1-3家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检测、检验及认证机构。研究出台推动我市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整合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
(六)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将计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检测体系。推进法制计量工作,培育和规范计量检定校准市场,深入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等民生计量活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七)健全认证认可体系。积极推进质量、环境、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领域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认证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对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的监管,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认证机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认证市场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着力增强创新创造驱动能力
(八)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完善中国科学院半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