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旅游 星级饭店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福建省旅游 星级饭店管理办法

1  福建省旅游 星级饭店管理办法

福建省旅游星级饭店管理实施办法(修订)(2008年6月)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与划分》(GB/T14308—2003),为规范我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检查管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职责(一)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简称“省星评委”)职能:省星评委负责统筹全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授权设区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简称“设区市星评委”)开展工作并实施监管。

(l)贯彻执行全国星评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质量;(2)督导本省各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工作;(3)对本省下一级星评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拥有否决权;(4)组织实施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及访查工作;(5)评审、命名四星级饭店;(6)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授权推荐五星级饭店;(7)聘任地方级星评员;(8)负责地方级星评员和星级饭店内审员的培训、考评工作.(二)设区市星评委职能:负责统筹本辖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授权县级优秀旅游城市和优秀旅游县星评机构(简称“县(市)级星评机构”)开展工作并实施监管。

(1)贯彻执行全国及省星评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质量;(2)督导本设区市星级评定机构的工作;(3)对本市下一级星评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拥有否决权;(4)实施或组织实施本市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除县级优秀旅游城市及优秀旅游县外,下同)饭店的评定、复核及访查工作;(5)评审、命名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饭店;(6)根据授权向省级星评委推荐本辖区四星级饭店,指导五星级饭店的申评工作。

(三)县(市)星评机构的职能:依照省星评委、设区市星评委的授权开展以下工作:(1)贯彻执行全国及省星评委和设区市星评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质量;(2)实施或组织实施本县(市)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及访查工作;(3)评审、命名本县(市)一、二星级饭店;(4)根据授权向设区市星评委推荐本县(市)三星级饭店。

(四)组成人员:省星评委由省旅游局领导(以福建省旅游协会成员身份)、各设区市旅游局领导、行业管理处领导(以福建省旅游协会成员身份)、饭店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参加(设区市星评委、县级星评机构遵照实行)(五)办事机构:省星评委办公室为省星评委的办事机构,设在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_T14308-2010)实施办法范文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_T14308-2010)实施办法范文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饭店业发展的需要,增强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第三条星级饭店应按照《统计法》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按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设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全国星评委”)。

全国星评委是负责全国星评工作的最高机构。

(一)职能:统筹负责全国旅游饭店星评工作;聘任与管理国家级星评员;组织五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授权并监管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二)组成人员:全国星评委由中国旅游协会领导、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领导、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领导、政策法规司领导、监察局领导、中国旅游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主任组成。

(三)办事机构:全国星评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国星评委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

(四)饭店星级评定职责和权限:1.执行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2.授权和督导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3.对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和复核的结果拥有否决权;4.实施或组织实施对五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5.统一制作和核发星级饭店的证书、标志牌;6.按照《饭店星评员章程》(附件1)要求聘任国家级星评员,监管其工作;7.负责国家级星评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简称“省级星评委”)。

省级星评委报全国星评委备案后,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授权开展星评和复核工作。

(一)组成人员:省级星评委的组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地方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旅游饭店协会负责人等组成。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是旅游业非常重要的一环节,对消费者选择旅游饭店和旅游行程的决策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也对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提升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旅游饭店星级是根据旅游饭店的物理硬件和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来确定的,一般是以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的标准来进行区分。

旅游饭店的星级划分,是根据旅游饭店的基本条件和综合优势来判断的。

星级较高的旅游饭店,其设施和服务会更加完善,价格会更贵;而星级较低的旅游饭店,其设施和服务会没有那么好,价格也会相应较低。

1. 五星级旅游饭店五星级旅游饭店是指设施和服务都非常完善,能够提供非常高质量的酒店住宿体验。

这类旅游饭店常常是高档次、高价位的,一般来说它们的房间都非常宽敞舒适,配有高档卫浴设备,食品和服务一流,员工专业服务态度亲切,酒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等等。

2. 四星级旅游饭店四星级旅游饭店虽然相比五星级旅游饭店设施和服务有略微差距,但是也能够保证一定的住宿品质。

这类旅游饭店通常会提供一定的餐饮和健身设施,以便给住客在旅途中提供更多的便利。

3. 三星级旅游饭店三星级旅游饭店的设施和服务相对较为简单,但是也会保证基本的住宿体验。

这类旅游饭店通常会给房客提供基本的三次餐饮服务和基本的卫生间设施,同时也会提供基本的娱乐和休闲设施。

4. 二星级和一星级旅游饭店二星级和一星级旅游饭店是旅游饭店星级中最低的,设施相对较为简单,服务水平也有限,价格比较便宜,但是也能够满足住客的基本住宿需求。

二、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是由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来负责的,该委员会是由国家旅游局和商业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它会对旅游饭店在各方面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和测评,对达到评估标准的旅游饭店进行星级评定。

1. 物理硬件评分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物理硬件评分项是通过对饭店房间、大堂、餐饮设施、水电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来进行评估的,一般来说,星级越高,该方面的得分也会越高。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规定(精品)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规定(精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业和饭店业发展的需要,提高旅游涉外饭店的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保护饭店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利益,使之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依据是《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19972002)国家标准。

第三条饭店星级的高低主要反映客源不同层次的需求,标志着饭店设计、建筑、装潢、设施设备、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与这种消费者不同层次需求的一致性和所有住店宾客的满意消费者的及其认可程度。

二、星级评定的范围及年限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者,可享有该星级及其标志的五年使用权。

五年期满,饭店须重新申请相应星级。

第五条正式开业不足一年的饭店可以申报预备星级。

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者,可享有该预备星级及其标志的一年使用权。

三、星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第六条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最高权力决策机关是国家旅游局。

其职责是指导与监督各级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第七条国家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负责领导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全国四星级、五星级饭店。

全国五星级饭店(含预备五星级,下同)的初评、终审与复核工作,保有对各级星评机构所评四星级以下饭店的否决权。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饭店,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结果报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备案;三星级饭店评定结果报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确认,并负责向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推荐四、五星级饭店。

具体负责本地区四星级(含预备四星级,下同)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保有对地、州、市、县星评机构所评饭店三星级以下饭店的否决权,并负责向国家旅游局推荐五星级饭店。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消费的不断增加,旅游饭店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星级评定体系也成为了很多旅游者选择饭店的重要参考标准。

本文将介绍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以及其对旅游饭店管理和旅游者出行的影响。

一、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旅游局制定和实施的,根据国内外各类饭店的通用评定标准和旅游发展的现实需要,将旅游饭店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星级旅游饭店:为旅游接待单位提供简具有基本住宿条件和服务设施,房间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床位不少于15张,每间客房均配有独立卫生间和洗手池,能够为客人提供食品饮料和多种优势服务。

二星级旅游饭店:在一星级以上的基础上,房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25张,客房还配备电视、电话、拖鞋、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

三星级旅游饭店:在二星级以上的基础上,客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有工作台、电子报箱,以及独立淋浴间或浴缸。

四星级旅游饭店:在三星级以上的基础上,客房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能提供电子钥匙、个人保险箱等设施,并为客人提供熟食、果汁、甜点等多种餐饮服务。

五星级旅游饭店:在四星级以上的基础上,客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餐饮服务更加完善,提供大堂吧、宴会厅、中餐厅、西餐厅等多种餐饮设施,且服务水平和品质更高。

二、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遵循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定原则,评定过程基于有效数据和科学标准,评定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合理。

评定依据主要包括旅游饭店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因素。

专业评审人员根据饭店的整体表现和指标达标情况,最终给出分数和星级级别的评定结果。

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意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不仅仅是一种认证和衡量手段,也是旅游饭店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它对旅游饭店的管理和品牌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是旅游饭店优化服务提升质量的重要途径。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版正文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版正文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版正文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旅游饭店进行评定和打分,以便游客在选择饭店时可以更方便地进行比较和选择,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星级划分标准星级划分标准包括建筑设施、客房设施、餐饮服务、娱乐休闲、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设施:旅游饭店的建筑设计、墙壁、顶棚、地板等装修材料、公共区域的大小和舒适程度、入口门、接待大厅、餐厅、会议厅、游泳池等设施。

2.客房设施:客房的面积、格局、家具、床品、卫生间和淋浴设施、按摩浴缸、高速网络等。

3.餐饮服务:旅游饭店的餐厅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菜谱和食物品质、异国烹饪等。

4.娱乐休闲:公共休息室、健身房、游泳池、蒸气浴室等休闲设施。

5.服务质量:前台服务、客房服务、工作态度和流程规范化程度、设施的整洁和维护等。

二、星级评定程序星级评定程序包括两个阶段:1.自查和自评:旅游饭店根据星级标准为自己评定星级,并且设立评估小组进行审核和确认。

2.公开评估:国家旅游局或者省级旅游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旅游饭店进行现场考察与监督审核确认星级等级。

三、星级评定的作用1.为旅游者提供选择依据:旅游者可以根据旅游饭店的星级等级和相应的设施进行选择,使旅游者更好地享受旅游之旅。

2.为旅游饭店提供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优势:通过星级评定的方式,旅游饭店可以更好地了解消费者需求,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3.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制度可以引导旅游业不断发展壮大,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和改革。

同时也对维护旅游市场规范和公平竞争有重要作用。

总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只有健全的评定标准、规范的评定程序和强有力的评定参考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因此,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业者都应该密切合作,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的旅游市场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1•【字号】闽政办[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福建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旅游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按规定承担福建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相关事务。

(三)负责指导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

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34号2010-12-2 10:09:18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字号:[大中小] 选择背景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8日批准发布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以下简称“新版国家标准”),新版国家标准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为配合该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现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保证星级饭店的质量。

二、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向全国星评办正式申报的五星级饭店按原标准进行评定,并于2011年第一季度完成,之后向全国星评办申报的五星级饭店按新版国家标准执行。

一至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参照五星级饭店的方式执行。

三、各地要抓紧统一部署安排辖区内所有星级饭店对照新版国家标准进行达标工作,并于2011年下半年组织达标检查,确保新版国家标准及时、有效实施。

四、各地要加强对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全行业及社会各界对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了解,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各地要及时总结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并于2011年年底前将星级饭店对照新版国家标准的达标情况和新评星级饭店执行情况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饭店业发展的需要,增强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特制定本办法。

福建省旅游条例

福建省旅游条例

福建省旅游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4.05•【字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旅游条例》的公告《福建省旅游条例》已由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4月5日福建省旅游条例(2002年3月28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以及从事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有偿组织或者接待自然人进行观光、游览、度假等活动和有偿为上述活动提供交通、食宿、购物、娱乐等服务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省、设区的市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旅游业发展的协调制度,研究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旅游线路规划、旅游产品宣传和推介、旅游客源开拓等问题,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第六条鼓励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旅游业。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X)实施办法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X)实施办法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X)实施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饭店业发展的需要,增强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第三条星级饭店应按照《统计法》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按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设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全国星评委”)。

全国星评委是负责全国星评工作的最高机构。

(一)职能:统筹负责全国旅游饭店星评工作;聘任与管理国家级星评员;组织五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授权并监管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二)组成人员:全国星评委由中国旅游协会领导、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领导、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领导、政策法规司领导、监察局领导、中国旅游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主任组成。

(三)办事机构:全国星评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国星评委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

(四)饭店星级评定职责和权限:1.执行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2.授权和督导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3.对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和复核的结果拥有否决权;4.实施或组织实施对五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5.统一制作和核发星级饭店的证书、标志牌;6.按照《饭店星评员章程》(附件1)要求聘任国家级星评员,监管其工作;7.负责国家级星评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简称“省级星评委”)。

省级星评委报全国星评委备案后,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授权开展星评和复核工作。

星级评定管理制度

星级评定管理制度

星级评定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星级评定工作,提高酒店服务水平,确保旅客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各类星级评定工作。

三、评定标准1. 五星级酒店:(1)客房设施:客房设施齐全,设备齐全,所有客房均配备空调、卫生间、电视、电话、热水壶等设施。

(2)服务设施:服务设施完善,提供24小时客房服务、免费停车、餐厅、会议室等服务。

(3)环境整洁:酒店内外整洁,环境优美,无异味、无噪音污染。

(4)员工素质:员工服务热情、专业素质高、形象端正。

2. 四星级酒店:(1)客房设施:客房设施齐全,设备齐全,所有客房均配备空调、卫生间、电视、电话等设施。

(2)服务设施:提供24小时客房服务、免费停车等服务。

(3)环境整洁:酒店内外整洁,环境优美,无异味、无噪音污染。

(4)员工素质:员工服务热情、专业素质高。

3. 三星级酒店:(1)客房设施:客房设施齐全,设备齐全,所有客房均配备空调、卫生间等设施。

(2)服务设施:提供24小时客房服务等服务。

(3)环境整洁:酒店内外整洁,环境优美。

(4)员工素质:员工服务热情。

四、评定程序1. 接收审核材料酒店向有关行政部门递交星级酒店申请材料,材料包括酒店的资质证明、服务设施情况、员工素质等。

2. 考核评定根据酒店所递交的材料,由行政部门进行现场考核评定,重点考察酒店的客房设施、服务设施、员工素质等情况。

3.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同时酒店也将收到行政部门的书面通知。

五、评定后续1. 评定结果有效期一次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需重新申请评定。

2. 监管和考核酒店在获得星级评定后,行政部门将定期对其进行监管和考核,以确保酒店始终符合评定标准。

六、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对获得高级别评定的酒店给予奖励,并在宣传中予以宣传。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星级评定标准,服务质量差、卫生不达标的酒店,行政部门可依法处以罚款、降级或取缔等行政处罚。

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

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

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提高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并为饭店提供明确的评定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省所有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

第三条星级评定工作是我省旅游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旅游饭店星评员是专门从事星级评定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第五条星级评定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

第二章星评员的职责第六条星评员在评定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星级评定标准,不得有私心私意,须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星评员应当严格遵守评定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评定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星评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准确判断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和设施条件。

第九条星评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具备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的素质。

第十条星评员应当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评定流程第十一条星级评定工作由旅游局组织实施,分为申请、备案、评定、公示和奖励等环节。

第十二条旅游饭店在申请评定前,应对其客房设施、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并按照评定标准填写评定申请表。

第十三条旅游局对评定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备案,符合条件的申请方可进入正式评定环节。

第十四条星评员在评定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旅游饭店进行评价并填写评定报告。

第十五条评定完成后,旅游饭店和星评员应协商确定评定结果,并由旅游局进行公示。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第十六条对于出色完成评定任务的星评员,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背评定原则,泄露评定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星评员,旅游局有权采取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旅游局所有。

第六章星级评定标准第二十条星级评定标准是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旨在根据不同星级饭店的要求,评估旅游饭店的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水平。

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办法

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办法

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办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的饭店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饭店星级是对饭店服务质量的一种评价,星级越高,意味着饭店的服务质量越好。

因此,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办法十分重要,本文就来谈一谈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办法。

一、星级划分的基础星级的划分是根据饭店的管理、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卫生状况、安全措施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估而来的。

通常情况下,星级越高,要求越严格,评估标准也相应越高。

二、星级划分的标准1. 饮食饭店的饮食标准是星级划分的一个重要指标,需要考虑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口感等因素。

例如,五星级饭店需要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如精致的菜品和烤鸭等高端美食。

2. 环境和装修星级饭店环境和装修的高低也是很重要的指标之一。

好的环境可以给客人带来愉悦的心情,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

而星级饭店的装修必须要符合现代潮流,紧跟时代潮流,同时展现高贵、豪华的品牌形象。

3.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星级饭店最直观的表现。

星级饭店的服务必须要精益求精和完美无缺。

从接客到入住再到离店,每一个环节都要保证一流的服务质量。

例如,员工的服务礼仪、态度、技能和热情都应达到高标准。

4. 房间规格和硬件设施房间规格和硬件设施也是评定饭店星级的重要标准之一。

高星级饭店的房间大小、硬件设施的设备齐全程度,如床品、卫生间、电视等都要与星级相应匹配。

5. 其他标准星级饭店的其他标准还包括安全措施、卫生状况、设施维护、客房清洁、表现当地特色文化等。

三、星级评定的方式星级评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政府或旅游协会进行评定,一种是由民间机构进行评定。

政府或旅游协会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接受客户意见和投诉等方式来进行评定。

而民间机构是根据商业客户的评估来进行评定。

不同的评定机构会根据不同的标准来进行评定,但最终还是需要参照国家或地区制定的标准进行。

四、星级评定对饭店的影响星级评定对饭店的影响很大,对于饭店来说,星级评定可以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

星级酒店管理制度大全

星级酒店管理制度大全

星级酒店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星级酒店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和客人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星级酒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

第三条星级酒店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第四条星级酒店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酒店经营管理的各项技能。

第五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员工和客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星级酒店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八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星级酒店应当遵守环保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星级酒店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星级酒店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经营计划和销售策略。

第十二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好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工作。

第十三条星级酒店应当严格执行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积极性和敬业度。

第十四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商品和服务的供应稳定和质量可控。

第十五条星级酒店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客户关系管理制度,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十六条星级酒店应当加强品牌管理和市场宣传工作,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七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危机应对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第二十条星级酒店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合规,及时足额地纳税。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二十一条星级酒店应当严格执行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热情、礼貌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福建省住宿业管理办法

福建省住宿业管理办法

福建省住宿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外商投资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

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

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制度省级旅游饭店星评员工作规程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O8-2O10)要求,为确保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质量,加强对省级星评员(以下简称“星评员”)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本规程。

一、评定/复核检查前准备1、星评员在收到省星评委发出的《星级评定/复核检查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受检饭店所在地市级星评委负责人,与之协商确认查抄时间;1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去受检饭馆举行查抄;饭店一律不得安排接站(饭店与机场、车站不在同一城市的除外)、不得悬挂横幅、摆设列对欢迎等运动。

2、在进行检查前,星评员应预先研究受检饭店的申请报告或复核项目自查报告及相干质料,查阅主流饭店预订网站上对受检饭馆的评价信息,掌握受检饭馆的归纳综合和特点;必要时可以咨询、订房等为由,事先举行德律风暗访,并将环境如实记载,汇入后期检查报告中。

二、评定/复核检查3、星评员应按约定时间抵达受检饭馆,查抄时期要着正装,保持衣履整洁、举止文明、谦虚谨慎,恭敬受检饭馆的员工,认真推行星评员地各项职责。

4、星评员在店停留时间原则上应为36-48小时,其中检查时间不少于8小时,准备反馈意见和做反馈报告不少于8小时。

5、星评员进行评定/复核检查时,要据实评判各项必备条件的具备环境和饭馆办法设置装备摆设、饭店运营质量的得分环境;对于标准中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的项目,应逐一实地检查,如有未达标项目,则直接终止检查,做评定不达标处置惩罚;对于标准中设施设备评分表(附录B)、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附录C)评分标准有疑虑的项目,应在检查报告中就其重要项目列出清单,并就给分环境做出书面阐明。

三、反馈会议和报告6、检查工作开始前应召开环境汇报会,分别由星评员和饭店负责人介绍检查工作流程和饭馆重要环境。

7、检查工作竣事后的反馈集会中,用于反馈报告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8、反馈会议报告内容应由执行检查使命的星评员配合准备,并委托此中一人主讲,非主讲星评员原则上不再颁发发言,如确有必要,其讲话内容应与主讲人形成互补而非简朴重复,发言时间应公道控制。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同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评定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通知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同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评定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通知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同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评定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旅游局•【公布日期】2007.06.04•【字号】闽旅星评委[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同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评定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通知(闽旅星评委[2007]16号)各有关旅游饭店:根据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名单附后)的申请和相应设区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推荐,经福建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委派检查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对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进行了评定检查。

结果表明,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已基本达到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标准。

经评审,同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等16家旅游饭店评定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特此通知。

附件:全省首批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名单(共16家)福建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二OO七年六月四日附件:全省首批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名单(共16家)1、福州香格里拉酒店2、福州美伦·华美达大饭店3、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4、厦门海上花园酒店5、厦门喜来登酒店6、厦门天鹅大酒店7、宁德美伦大饭店8、宁德山水大酒店9、莆田天妃温泉大酒店10、泉州太子酒店11、泉州金星大酒店12、石狮五洲大酒店13、漳州芗江酒店14、龙岩中元大酒店15、武夷山海晟国际大酒店16、武夷山望峰花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旅游星级饭店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2008年6月)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与划分》(GB/T14308-2003),为规范我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检查管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职责
(一)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简称“省星评委”)职能:省星评委负责统筹全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授权设区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简称“设区市星评委”)开展工作并实施监管。

(l)贯彻执行全国星评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质量;
(2)督导本省各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工作;
(3)对本省下一级星评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拥有否决权;
(4)组织实施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及访查工作;
(5)评审、命名四星级饭店;
(6)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授权推荐五星级饭店;
(7)聘任地方级星评员;
(8)负责地方级星评员和星级饭店内审员的培训、考评工作。

(二)设区市星评委职能:负责统筹本辖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授权县级优秀旅游城市和优秀旅游县星评机构(简称“县(市)级星评机构”)开展工作并实施监管。

(1)贯彻执行全国及省星评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质量;
(2)督导本设区市星级评定机构的工作;
(3)对本市下一级星评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拥有否决权;
(4)实施或组织实施本市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除县级优秀旅游城市及优秀旅游县外,下同)饭店的评定、复核及访查工
作;
(5)评审、命名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饭店;
(6)根据授权向省级星评委推荐本辖区四星级饭店,指导五星级饭店的申评工作。

(三)县(市)星评机构的职能:依照省星评委、设区市星评委的授权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全国及省星评委和设区市星评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质量;
(2)实施或组织实施本县(市)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及访查工作;
(3)评审、命名本县(市)一、二星级饭店;
(4)根据授权向设区市星评委推荐本县(市)三星级饭店。

(四)组成人员:省星评委由省旅游局领导(以福建省旅游协会成员身份)、各设区市旅游局领导、行业管理处领导(以福建省旅游协会成员身份)、饭店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参加(设区市星评委、县级星评机构遵照实行)
(五)办事机构:省星评委办公室为省星评委的办事机构,设在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二、组织工作实施
1、饭店申请星级、预备星级,预备星级转为正式星级、改造后晋升为较高星级,应按照《星级饭店申报程序》上报,由星级评定机构依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评定星级。

2、旅游星级饭店重新装修或部分改造,应事先报备消防部门、质监部门和各级星评委,所改造的项目及施工程序应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并接受相关部门安全检查。

3、饭店申请四、五星级,其评定检查工作由饭店所在地设区市星评委进行先期指导后组织初检,初检时由省星评委派地方级星评员共同实施。

初检合格后,方可递交推荐报告。

4、已取得星级的饭店,应按照相应星评委的安排接受每年
一次的星级复核检查。

通常的年度复核检查以饭店自查为主,星评委抽查为辅。

5、有效期满三年或五年的旅游星级饭店必须接受复核检查,由相应星评委办公室委派地方级星评员按照《评定性复核工作程序》具体实施。

6、旅游星级饭店须按照《星级饭店访查规范》行业标准,接受各级星评委委派的访查。

7、星评委规范星评工作质量和程序,依照《饭店星评员章程》,加强对地方级星评员和旅游星级饭店内审员培训、聘用及考评工作。

三、组织工作方法
1、星级评定检查工作
主要形式是明查和暗访,由相应的星评委办公室委派地方级星评员承担。

2、饭店复核工作
对已取得星级的饭店,每年应对照星级标准以企业自查的形式开展复核工作,复核工作由星级饭店内审员承担,检查结果报告需经饭店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呈报相应星评委;同时应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承诺履行向星评委提供不涉及本饭店商业机密的年度经营管理数据。

3、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
有效期满三年或五年的旅游星级饭店,相应星评委要委派地方级星评员以明查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的标准,对受检饭店进行检查,保证星级饭店服务质量,促进星级饭店持续达标。

4、考评工作
各级星评委办公室每年对各级授权机构执行星级评定工作的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所评旅游星级饭店质量以及在行业内和社会上的认可程度,推荐较高星级饭店的水平和成功率、
在星级评定/复核工作中的投诉情况、已经培训发证的检查员整体水平、完成上级星评委交付星级评定任务的情况等。

对工作态度积极、业绩突出的星评机构予以表扬;对工作效果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星评机构,省星评委有权收回星评授权。

福建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
星级饭店评定检查工作程序(试行)
(2006年6月)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制定本检查工作程序。

一、星级评定检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
星级评定检查工作的主要形式是明查和暗访,由持证的地方级星评员(以下简称:星评员)承担。

明查侧重检查饭店在必备和选择项目的达标情况,并对照附录A据实评分,查阅附录D 规定的制度性文件。

暗访侧重检查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照附录B和附录C据实评定实际得分和得分率,核查饭店申请材料中列明的服务项目实际达标情况,体察饭店经营机制的运行状况和员工的礼仪礼貌。

二、星级评定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准备事项
星评委受理饭店的星级申请后,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应做出委派星评员前往申请饭店执行检查任务的具体安排,发出《星级评定/复核检查通知书》。

明查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星评员二至三人同行(四、五星级);暗访则只通知大致时间,不透露星评员及其抵达饭店的具体时间,星评员至少两人同行。

执行检查任务的星评员,应由熟悉饭店经营管理和饭店行业管理人员组成。

对五星级饭店的检查,还应视情聘请有数字化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

申请饭店接到检查通知后,应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要以平常心态对待检查,不能特为准备或布置专供检查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如特意专供检查的房间,而将那些面积偏小、年久失修或装修简陋的房间隐而不报。

三、星级评定检查工作的操作办法
星级评定检查工作,对申请一、二星级的饭店,应在24-36小时内完成;对申请三星级的饭店,应在36-48小时内完成;对申请四、五星级的饭店,应在48-72小时内完成,其中对申请白金五星级的饭店应不少于72小时。

星级评定检查工作由星评员主持,包括召开会议、安排检查内容和路线、选择餐食的形式和种类,以及参与康乐活动等,饭店或推荐机构不能自行确定。

福建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