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有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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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将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深圳?

答:两类人群可申请将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深圳:一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二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非深户籍人员。

问: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深圳后,可以和深圳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连续计算吗?

答:参保人在内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参保年限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的有效连续参保年限的第一个之间相差不超过三个月的,起在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深圳后,可和深圳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连续计算,并按合并计算后的连续参保年限享受待遇。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转移哪些内容?

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余额。

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已经有小孩,生育医疗保险是否可以不参加?

答:不可以。因为生育医疗保险不是一个单独的险种,是和医疗保险合在一起的一个险种,所以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的都要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问:生育保险要买几个月后才能报销?怎么报销?

答:参保人自参保后的下个月起就可以享受生育医保待遇了。参保人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记账。

问:夫妻双方都是深圳市户口,都参加了生育保险。请问产假期是否有生育津贴?

答:我市目前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问:非深户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现在是否能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加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从2009年3月份开始也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同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问:企业绑定社康中心后,员工是否可以自己更换社康中心?

答:企业为员工绑定社康中心后,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更换社康中心。每月19日(含19日)前申请,次月1日生效,20日(含20日)后不受理绑定。

问:企业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单位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经办人姓名等内容);

(3)用人单位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

问:企业办理变更绑定社康中心业务的机构?

答:企业变更社康中心,直接到新选定的社康中心办理。

问:企业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的受理时限?

答:每月19日(含19日)前申请,次月1日生效;19日以后不予受理。

问:参保人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自行到异地就医,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是否可以申请报销?

答:可以申请报销。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到我市社会保险机构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到国内非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问:医疗保险中断4个月,重新缴费后以前的参保年限还可不可以连续计算?

答:不可以。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则要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问:买满15年社保后,深户和非深户人员退休后领取社保金的区别是什么?

答: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历年缴费水平及其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即可申请办理退休,根据我市现行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只有深户退休人员才能享受,而非深户退休人员无法享受。

问:公司以最低工资为员工缴纳保险,而非实际工资,如何处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件及其实施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有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建议你持相关劳动关系及工资凭证到所在的参保机构信访稽核窗口投诉。

问:员工投诉企业未按规定按时缴交养老保险的,经稽核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需提供哪些材料申请?

答:(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交社会保险费申请表》;(2)稽核部门开具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被监察(稽核)单位补办(办理)社会保险通知书》。

问:企业员工申请补交养老保险,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交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问: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答:(1)企业未按时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的,从企业申请补交之日起2年内(含2年);

(2)员工投诉企业未按规定按时缴交养老保险的,经稽核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按稽核部门处理意见办理;

(3)企业、员工凭已生效的仲裁书、判决书、调解书(以下简称法律文书)提出申请补交的,按法律文书的裁决意见办理。

问:如果员工不愿意参保怎么办,能否不办理参保手续?

答: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必须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企业应当动员员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履行参保义务的,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如果员工在当地已经参加社会

保险包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可以不参加深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问: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之前都不可以转移,什么时间开始办理转移的?

答: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转移的。

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是否可以办理结算?

答:自2010年7月1日起,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不再办理结算,只能转移。

问:参保人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吗?

答:也可以报销。但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珍手续的,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我市社会保险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问:户口随子女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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