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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及完善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及完善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及完善我国民间借贷是一种广泛存在的金融活动,由于其规模庞大、利益关系复杂,往往存在着各种风险和纠纷。

为了保护民间借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与管理。

本文将围绕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及完善进行探讨。

我国对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体系已经不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等法律对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借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还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加强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加强。

法律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事项,为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司法机关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也更加重视,保护借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借贷市场的正常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降低了金融风险,保护了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

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民间借贷市场主体众多,参与者的诚信意识参差不齐,存在借款人不还款、出借人逾期催收等问题。

当前我国债务人清偿能力不足、债权人维权难等现象也比较普遍,我国法律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更加完善。

随着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进行非法集资。

目前我国尚缺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和民间借贷在线交易平台的统一规范,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对网络借贷金融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体系,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加大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监督管理制度,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建立健全借贷合同的备案登记制度,提高合同的诚信度和执行力,减少纠纷的发生。

《民间借贷异化原因与治理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异化原因与治理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异化原因与治理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活动,在满足个人及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民间借贷异化现象逐渐显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民间借贷异化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二、民间借贷异化现象概述民间借贷异化现象主要表现为高利贷、非法集资、暴力催收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民间借贷活动偏离了其原本的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具体表现为:借贷利率过高,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非法集资活动频发,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暴力催收行为频现,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三、民间借贷异化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

2. 监管机制缺失:民间金融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行为得以滋生。

3. 金融市场供需失衡:随着经济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而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所有需求,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发展空间。

然而,在金融市场供需失衡的背景下,部分借款人求助于高利贷等非正规渠道。

4. 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借款人违约成本较低,加剧了民间借贷的风险。

四、治理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填补法律空白,为治理民间借贷异化提供法律保障。

2. 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民间金融活动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 促进金融市场发展: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缓解金融市场供需失衡问题。

同时,引导民间资金合规投入实体经济,降低高利贷等非正规渠道的借贷需求。

4.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借款人违约成本,降低民间借贷风险。

同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用信息的互通互享。

毕业论文: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毕业论文: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摘要民间金融在国外称其为非正规金融,它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和会等,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主要的一种形式体现。

在国家经济体制快速发展的情况之下,民间借贷也呈现快速发展的状态。

随着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正规金融机构的很多弊端也慢慢地显现出来。

本文首先针对浙闽粤三地的民间借贷的发展情况了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从民间借贷的优缺点对民间借贷提出建议及对策。

中小企业是一个比较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不同,有着不同的界定尺度,并跟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加以更新。

总体上看,世界各国的划分尺度主要有雇员人数尺度、投资尺度、年产值尺度等。

就我国的情况来说,中小企业的界定也经历了逐步发展的过程,主要是根据不同行业按照销售额、资产总额、职工总数等复合指标进行划分。

从所有制上来说,中小企业的外延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

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和国营中小企业相比较来说,国营中小企业会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而民营中小企业相对比较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的问题寻求不到正规金融金钩的支助,这样不仅会对企业的日常工作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也抑制了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通过内部集资或者民间借贷来融入资金,中小企业的融资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施展了重要作用。

居民个人作为微观经济流动的主体,其经济行为日益活跃。

居民个人经济行为可以定义为居民个人为了知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并达到一定目标而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经济流动过程。

居民个人经济行为的活跃必定会带来相应对融入资金的需求,融入的资金或者是被用于突发事件,或者是被用于再出产,又或者是用于子女上学。

因此,居民个人也是民间借贷市场的重要需求方。

民营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经济行为的活跃使市场对民间借贷的需求迅速进步,一些资金充足的个人或组织便进入到民间借贷市场,充当了民间借贷资金的供应主体。

民间借贷范文6篇

民间借贷范文6篇

民间借贷范文6篇民间借贷范文 (1)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答辩人因一案,现依据事实与法律,提交答辩意见如下:答辩人因上诉人不服判决向贵院所提上诉,答辩如下: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民间借贷范文 (2) 《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民间借贷范文 (3) 没有字据“空口无凭”[案情]王某和董某是朋友关系。

去年2月18日,王某在电话里向董某询问:“我借的7000元钱什么时候还?”董某回答:“我不欠钱,我是替姓魏的人还钱,我没有义务还钱。

”王某偷偷将此通话录音,并以此为据将董某告上法庭。

法院驳回王某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宋刚:王某提供的录音电话内容,只能反映曾向董某主张债权的情形,但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以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王某以录音证据想证明同董某之间的借款事实存在,法院不予认可。

[法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民间借贷范文 (4)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 *(大写)整,即¥元。

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 *(大写)整,即¥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研究》篇一一、引言鄂尔多斯,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以其丰富的煤炭资源而闻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在这一地区也日益活跃。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为当地经济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研究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现象,分析其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发展现状1. 民间借贷规模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规模逐年扩大,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日益广泛。

从最初的亲友间的借贷,发展到现在的企业间、企业与个人间的借贷。

在煤炭、房地产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下,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2. 民间借贷形式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形式多样,包括亲友间的无息借贷、企业间的有息借贷、抵押借贷等。

其中,抵押借贷成为主流,借款人通过抵押房产、车辆等资产来获取资金。

三、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1. 法律监管不足目前,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

部分借贷活动存在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问题,给借款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

同时,一些非法借贷机构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违法活动,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2. 风险控制不足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部分借款人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出借人损失严重。

此外,部分借贷机构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不准确,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覆盖借款本息,增加了风险。

四、解决对策1. 加强法律监管政府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法律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借贷活动。

同时,应加大对非法借贷机构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2.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是保障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关键。

借贷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抵押物价值评估,降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同时,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

3. 推动正规金融发展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正规金融机构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同时,应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农村民间借贷分析论文

农村民间借贷分析论文

农村民间借贷分析论文一、农村民间借贷的现状、特点近年来,农村民间借贷呈快速发展之势,且较之以往出现了新变化。

农村民间借贷不再局限于本乡本土的亲朋好友,只要可靠,即可发生借贷关系。

借款用途多由过去的婚丧嫁娶、购买生产资料,发展到现在的弥补经营资金不足,受贷主体逐步向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种养殖专业户集中。

借贷期限有长有短,利率主要参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根据农业生产周期、资金供求状况等来确定的。

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具有“不交税、成本低、手续简、包袱轻”等先天优势。

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地域差异性。

民间借贷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诚信程度影响较大,因地区不同而不同。

经济发展较慢的乡村,民间借贷金额小、利率高。

经济发展较快且诚信程度较高的乡村,则金额大、利率低。

二是期限趋长性。

随着借贷用途的变化,民间借贷的期限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两三个月的临时借用,发展到现在的一、两年,长者三、五年的项目投资。

三是金额趋大性。

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借贷项目的变化,民间借贷金额也成倍扩大,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五万、十万元。

如某县一农药经销商,在行情好、销路广、银行贷款却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30多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达5万元。

四是利率走低性。

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借贷行为要合法,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4倍。

据对许昌农村调查,民间借贷利率并没有人们传言的那么高,一年期借贷利率由1999年前的4分之高,一路走低,直至目前的1分左右。

个别乡村只有5厘,低于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

二、农村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根据借贷双方当事人积极程度,民间借贷可以分为主动型与被动型两种。

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属于被动型,一般为生活所困,贷款无门;主动型民间借贷一般出于投资目的,获取较高利息收入。

在当今农村,由于多种因素,被动型民间借贷仍有一定市场,但主动型民间借贷更呈高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一)农村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

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论文模板

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论文模板

目录一、民间借贷的法律界定.......................................................................... 1(一)民间借贷的概念与主体 .................................................................................. 1(二)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2二、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解读 ................................................................. 4(一)民间借贷的本质............................................................................................... 4(二)民间借贷与高利贷......................................................................................... 4(三)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 5三、民间借贷制度的法律实践与缺陷..................................................... 6(一)民间借贷的历史发展....................................................................................... 6(二)民间借贷的现状............................................................................................... 7(三)民间借贷实践中的缺陷 .................................................................................. 9四、我国民间借贷制度的完善建议.................................................... 11(一)制定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 11(二)完善民间借贷利率制度 ............................................................................. 12(三)明确民间借贷监管主体 ............................................................................. 13(四)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13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私有制经济也发展飞速,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却十分滞后,滞后的金融体制严重限制了我国私有经济的发展,于是丰富充足的民间资本成为了私有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关于民间借贷的论文

关于民间借贷的论文

目录摘要 (2)关键词 (2)引言 (2)一、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况 (2)(一)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念及产生的背景 (3)(二)民间借贷的主要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民间借贷的制度优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 (3)(一)农村非正式金融的需求 (4)(二)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问题 (5)三、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5)(一)没有手续……………………………………………………………………………… ..5(二)制作手续的工具不符合要求 (6)(三)手续内容书写有问题 (6)(四)对债务偿还问题 (6)(五)利息问题 (6)(六)担保问题 (7)(七)危害性 (7)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8)五、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原因分析 (9)六、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 (10)参考文献 (11)浅谈民间借贷市场统计0904100133杨子琴摘要:我国的民间金融由来已久,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民间金融市场逐渐的发展壮大。

民间借贷作为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农村比较普遍,规模较大,且形式多样。

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民间借贷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又大大的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

所以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与引导以及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针对农村金融需求构成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利率管制;金融监管;制度优势;非正规金融引言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对激活民间资金、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产生活难题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第一篇: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摘要:民间借贷在我国由来已久,如今更是走进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之中,到目前为止已经是热门话题。

民间借贷虽然是来自于民间的自发形成的融资方式,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之处,为很多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很多问题。

但在实际上,民间借贷在我国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处于犯罪和无罪的中间地带。

所以说,如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进一步扩大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当前我国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民间借贷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然后为以后我国制定民间借贷法律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刑法;融资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管制一向严格,导致人们在提起民间借贷的时候,都会说成是非法的洗钱活动,甚至是联想成为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

在现代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由于融资便捷、参与人数比较多等优点,很容易会成为不法分子用来违法犯罪的工具,但是从实际来说,民间借贷和洗钱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的,更不能把民间借贷说成是非法活动,造成人们对民间借贷的错误看法,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金融体系造成的,从而导致人们对民间借贷的看法十分混乱。

本文通过研究民间借贷与刑罚的相关问题,为刑法中对民间借贷的判定提出改善建议。

一、民间借贷的特征(一)参与主体众多,资金来源广泛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广泛,基本上拥有闲散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提供民间借贷服务,如个人、企业、个体户等。

资金的来源也各不相同,不仅包括居民的私人储蓄、企业的资金积累,还包括那些来历不明的资金和银行借贷的资金等。

在所有的资金来源之中,更多的是巨门和企业的私有财产。

此外,还能体现出出借方在金融市场找到不到合适的投资产品,所以就会将大量资金投入民间借贷志宏,进行资金调剂。

(二)隐蔽性和地域性隐蔽性主要指的是民间借贷在当前还不属于合法的融资手段,因此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只能私下进行,并且不受金融当局的监管,所以具有隐蔽性特点。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民间借贷从古至今,从地下钱庄到现在的借贷中介机构等等都离不开人们的生活。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篇一摘要:目前,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民间借贷行为的不规范对正规金融和实体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民间借贷有问题,又为民间所需,因此,强化和完善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是我国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任务。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体系;监管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2-0152-02一、民间借贷的含义所谓民间借贷,一般是指直接发生在金融机构之外的个人、企业、其他经济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

随着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趋势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及以下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增加,资金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而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趋势明显。

在此背景下,我国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民间借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的一条重要借贷渠道,在补充正规金融、推动经济较快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民间借贷的利与弊民间借贷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有其必然性。

它在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充分使用社会闲置资金、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负面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民间借贷有可能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冲击正常的金融市场。

民间借贷不加控制往往会演变成高利贷或非法集资,不仅干扰了国家正常利率政策,而且会影响区域金融稳定。

第二,民间借贷有可能影响国家产业政策。

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不受国家宏观调控,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从而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

第三,民间借贷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有可能造成债务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鉴于当前的经济危机,国家采取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鼓励投资,民间借贷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民间借贷异化原因与治理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异化原因与治理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异化原因与治理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民间借贷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经济活动形式。

这一传统而广泛的金融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市场经济的灵活性和效率性。

然而,近年来,民间借贷出现了异化现象,即偏离了其原始的、以互助和互信为基础的交易本质,逐渐演变成了一种高风险、高利率的金融行为。

这种现象的产生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制度性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治理。

二、民间借贷异化的原因(一)制度因素制度环境的不完善是民间借贷异化的重要原因。

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对民间借贷的规范尚不完善,导致部分民间借贷活动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容易引发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问题。

此外,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正规金融供给不足,导致资金供需矛盾在民间金融市场集中显现。

(二)经济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逐渐凸显。

一方面,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传统借贷主体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另一方面,由于正规金融渠道的门槛较高,部分借贷者转向民间借贷以获取资金。

此外,部分投资者追求高收益,也加剧了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

(三)文化心理因素民间社会的传统观念和信任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借贷的发展。

在传统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借贷行为的基础。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种传统的信任机制逐渐受到挑战。

一些借贷者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进行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导致信任度降低。

三、治理民间借贷异化的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民间借贷的异化问题,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和规范行为,加强对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确保民间借贷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二)发展正规金融政府应加大对正规金融的支持力度,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此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融资需求,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民法论文初稿(2)

民法论文初稿(2)

民法论文初稿(2)民法论文初稿篇2浅谈民间借贷民法问题摘要: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民间借贷有着悠久的历史,一直以其固有的方式不断成长。

当前业界对于民间借贷及其相关的民法问题研究并不是很深入,存在很大的缺陷如站在否定的立场上研究民间借贷、对民间借贷本身的理解错误等。

文章首先对民间借贷进行了准确的阐述,然后对我国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和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然后从国家民事立法的缺失、借贷合同、利率等角度分析了民间借贷业务中存在的关于民法的相关问题,最后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民法问题;融资从本质上来说,民间借贷行为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的自然行为,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数量呈现出增加的趋势,给社会的安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法治化的进程。

为了改善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一些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从各个角度分析民间借贷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改善的措施。

一、民间借贷的含义、分类及特征(一)民间借贷的含义民间借贷是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而日益兴起的一个行业,它是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于民间借贷的定义国内外学者都有自己的定义,定义也始终不够明确,存在很大的争议,其中国外很多学者认为民间借贷应该归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所进行的一些金融活动,是一种私人关系或行为。

而我国国内的专家学者则认为民间借贷是公民与公民在不经过国家的金融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按照双方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关于进行现金借贷的口头或书面约定,从法律上来说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从国内外的定义中可以找出共同点,即民间借贷行为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二)民间借贷的分类关于民间借贷的分类,可以采取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其中按是否存在抵押可以将其分为民间抵押贷款和民间信用借贷两种类型;按照是否具有盈利性可以将其分为盈利性贷款和互助性贷款,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利率一般要高于后者。

《2024年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2024年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篇一一、引言牧区作为我国多民族、多文化交融的地区,其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民间借贷关系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牧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基础薄弱、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往往更多地依赖于民间借贷进行经济活动。

这种特殊的经济活动,不仅是牧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也体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融合。

本文旨在从民族学视角出发,对牧区民间借贷关系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背后的文化、社会、经济因素。

二、研究背景牧区民间借贷是一种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经济活动。

受制于地域性、历史文化和民族习俗的影响,牧区的借贷行为和传统借贷行为相比有着显著的差异。

而现有文献多从金融学、法学等角度进行探究,鲜有从民族学视角来审视这一问题。

本文尝试在这一研究空白领域中开展探索,试图在解释民间借贷行为的产生与发展方面提出新思路。

三、民族学视角下的分析框架在分析牧区民间借贷关系时,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其民族文化背景和社会经济环境。

以下是我们分析的主要框架:1. 民族习惯与文化传统:牧区有着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民族习惯,这些习惯对借贷行为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对借贷礼仪的重视、借贷利率的设定等。

2. 社会关系网络:牧区的借贷活动多在血缘、地缘关系网络中进行,这既是民间信贷的主要形式,也反映了社会的相互支持与互助合作。

3. 经济发展水平与金融环境: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和市场机制的介入,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提高,但金融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这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发展空间,也影响了其发展模式和特点。

四、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特征1. 亲情化与地域化:牧区民间借贷往往以家庭、亲戚、朋友等亲密关系为基础,地域性较强。

这种亲情化与地域化的特点使得借贷行为更加稳定和可靠。

2. 灵活性: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民间信贷的利率和期限更具灵活性,能够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信用制度:虽然缺乏正式的法律制度,但牧区民间信贷有其独特的信用制度。

这主要依赖于道德约束和风俗习惯来维护信贷关系的稳定。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摘要:本文旨在对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首先,介绍了民间借贷的背景和发展现状;其次,分析了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如利息计算、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债权保障等;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1. 引言自古以来,民间借贷一直是人们财产交换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间借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

因此,深入研究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必要性愈发凸显。

2. 民间借贷背景及发展现状2.1 民间借贷的定义和特点民间借贷是指非金融机构与个人之间进行的财产借贷活动。

与传统的银行借贷相比,民间借贷更加便捷、灵活,并且能够满足一些小额或短期的借贷需求。

2.2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近年来,中国的民间借贷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尽管国家对于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有所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高利息、合同纠纷等。

3. 民间借贷中的法律问题3.1 利息计算问题在民间借贷中,利息的计算方式存在多样性,缺乏统一的标准。

这给借款人和出借人带来了困惑,并且容易产生争议。

3.2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一些争议。

在一些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3.3 债权保障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借款人违约或无法履约,债权人难以得到相应的保障。

现有的民间借贷法律框架对于债权保障方面的规定尚不完善。

4. 解决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建议4.1 完善利息计算的规定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利息计算标准,明确计息方式和利率水平。

同时,加强对借贷双方利息计算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

4.2 加强对借款合同的监管建议国家加大对借款合同的监管力度,明确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维权渠道。

同时,借助科技手段,提供便捷的合同签署和存档服务,为借贷双方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研究》篇一一、引言鄂尔多斯,作为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城市,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中逐渐凸显出其独特的金融现象——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活动,在鄂尔多斯地区有着广泛的存在和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背景、现状及影响,并分析其潜在风险与挑战,为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提供参考建议。

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背景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现象有其深刻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鄂尔多斯地区依托其丰富的资源逐渐成为了一个经济活跃的区域。

在这一过程中,民间借贷应运而生,成为当地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其背后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个人投资渠道的拓展以及民间资本的积累等。

三、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现状(一)规模与特点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庞大,具有小额、分散、灵活等特点。

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储蓄、企业流动资金等。

借贷形式多样,包括亲友间的无息借贷、通过中介机构的有息借贷等。

这些借贷活动往往以口头协议或简单书面合同为基础,缺乏严格的法律保障。

(二)发展原因与驱动因素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蓬勃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当地经济的繁荣和民间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则受到金融市场不够完善、正规金融渠道难以满足所有需求的影响。

此外,传统文化观念和人际交往网络也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发展。

四、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影响(一)积极影响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它也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

此外,民间借贷的灵活性也使其在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需求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潜在风险与挑战然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也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与挑战。

首先,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监管和保障机制,借贷活动往往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

其次,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给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威胁。

此外,部分借贷活动还涉及非法放贷、洗钱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

关于民间借贷的议论文

关于民间借贷的议论文

关于民间借贷的议论文关于民间借贷的议论文对于民间借贷的概念,理论界已经做过一些研究。

一般认为,民间借贷是与正规借贷相对应的。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民间借贷。

从广义上说,可以把民间借贷定义为除正规借贷以外的借贷,它处在国家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之外,不在官方的统计报表中被披露,也不受法律保护,属于一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

有的学者也把民间借贷称为民间金融或地下金融等。

民间借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活动的必然产物,在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存在总量与结构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又是一种必要的补充。

按借款用途,可将民间借贷分为3类:家庭生活性、农业生产性和企业经营性。

民间借代的主体仅限于纯粹的民事主体,不包括金融机构,它可以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它并不是一种民间投资行为。

笔者认为,民间借贷主要指游离于官方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发生在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以货币资金为标准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

参与主体包括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农户、甚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中,借款者大多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放款者包括资金富裕的工商户和、企业主,甚至包括一些村干部。

由于民间借贷参与的主体广泛,其资金的来源也7具有广泛性。

不但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自有资金,甚至私募基金、信贷资金、海外热钱等也出现在民间借贷领域。

为了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民间借贷以现金交易为主,而且交易方式灵活,一般没有抵押物,有的是口头协定,有的是打借条。

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的手续日趋规范,但与正规借贷相比,其手续仍为简便。

传统的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互助会、合会、民间放贷、银背、企业集资、私人钱庄、当铺等,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模式、消费方式的不断变化,民间借贷在形式上也与时俱进,出现了一些新的、颇具时代特点的形式,比如浙江一些以汽车俱乐部为代表的会所兼有民间借贷行为,又比如有些民间借贷活动是在互联网上,通过聊天室完成的。

《2024年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2024年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篇一一、引言牧区作为我国多元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其中,牧区民间借贷关系作为牧民之间经济交往的重要形式,对于理解牧区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从民族学视角出发,对牧区民间借贷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二、研究背景与意义牧区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因素,牧民在生产生活中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成为牧民之间经济交往的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牧区社会结构的特殊性,牧区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规律。

因此,从民族学视角研究牧区民间借贷关系,有助于深入了解牧区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民族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实地调查、深度访谈、文献资料等多种手段,对牧区民间借贷关系进行深入研究。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实地调查:对牧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社会经济状况、文化传统、民间借贷情况等。

2. 深度访谈:与当地牧民、借贷中介、金融机构等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的观点、经验和看法。

3. 文献资料: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包括政策文件、学术论文、地方志等,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背景信息。

四、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特点与规律1. 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特点牧区民间借贷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借贷双方多为熟人或亲友,具有明显的社会关系特征;二是借贷金额较小,多为短期、应急性质的借贷;三是借贷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文化传统和习俗规范。

2. 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规律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文化、经济结构、法律法规等。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牧区民间借贷关系形成了一定的规律和特点,如借贷双方之间的信任是维系借贷关系的关键因素,而文化传统和习俗规范则对借贷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五、民间与正式金融体系的互动关系在牧区经济生活中,民间与正式金融体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

《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中,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研究具有深刻的民族学意义。

这不仅是一个经济行为,更是各民族之间互动和影响的具体体现。

本篇论文将从民族学的视角,深入探讨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形成机制、运行规则及其对民族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形成机制牧区民间借贷关系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形成的。

首先,牧区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这使得牧民在生产生活中常常需要借助外部资金。

其次,由于牧区地理位置偏远,金融体系相对落后,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到每一个角落,这为民间借贷款的兴起提供了空间。

从民族学的角度来看,牧区的民间借贷关系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文化现象。

不同的民族之间,由于历史、地理、宗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生活和文化习俗。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这些文化习俗为借贷行为提供了特定的规范和规则。

例如,在许多民族中,亲情和友情在借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借款和还款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互助和互信的行为。

三、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运行规则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的运行规则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借贷款物的数量、期限、利率等基本要素;二是民族习俗和文化规范对借贷行为的影响。

在借贷款物的数量、期限和利率方面,牧区民间借贷通常以小额、短期为主,利率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牧区经济以自给自足为主,资金需求量不大,且多为应急之需。

同时,由于缺乏正规金融机构的竞争和监管,民间借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

然而,在民族习俗和文化规范的影响下,借款人和出借人通常会达成一种基于信任和互助的借贷协议。

这种协议不仅关注经济利益,更注重维护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

四、牧区民间借贷关系对民族社会发展的影响牧区民间借贷关系对民族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文化融合。

通过借贷行为,不同民族的成员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相互学习、相互影响,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2024年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2024年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范文

《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研究》篇一一、引言在中国多民族的广大地域中,牧区经济作为一种典型的游牧经济,具有其独特性。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牧区民间融资需求逐渐增加,而民间借贷成为了弥补牧区正规金融体系不足的重要途径。

民族学视角的引入,为深入研究牧区民间借贷关系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向。

本文旨在从民族学的角度,深入分析牧区民间借贷的特点、运行机制及其背后的社会文化背景。

二、牧区民间借贷概述牧区民间借贷是牧民之间为了满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而进行的一种金融交易活动。

由于牧区地理环境特殊、经济结构独特,民间融资成为了支撑牧民经济活动的重要力量。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借贷双方多为熟人关系,借贷过程灵活简便,且往往伴随着一定的社会文化因素。

三、牧区民间借贷的特点1. 熟人社会下的借贷关系:在牧区,由于人口流动性小,社会关系相对稳定,大多数借贷活动在熟人之间进行。

这种基于信任的借贷关系是牧区民间借贷的一大特点。

2. 借贷过程简便灵活:牧民之间的借贷通常不涉及复杂的审批流程和手续,更加注重效率与灵活性。

3. 信用为纽带的金融活动:信用在牧区民间金融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维持借贷双方信任、确保交易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四、民族学视角下的牧区民间借贷关系从民族学角度来看,牧区民间借贷不仅是简单的经济行为,更是蕴含了深厚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心理的金融活动。

在传统社会中,不同民族的信用观念、风俗习惯以及社会组织形式都影响了借贷活动的运行和特点。

例如,藏族传统中的“共享经济”理念在民间融资中有所体现,即借贷双方往往更注重长期合作与互惠互利的关系;而蒙古族则强调“诚信”和“信任”,这些价值观在借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外,不同民族间的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也影响了借贷活动的开展和效果。

五、运行机制与社会文化背景牧区民间借贷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信用评价、风险控制以及违约处理等方面。

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文化的力量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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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游离于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之外,以惊人的速度日益壮大。

它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满足了多层次的市场资金需求,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又由于立法、监管等方面的不完善,缺乏制度支撑,而给金融稳定和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一方面,民间借贷纠纷不断、犯罪率上升,另一方面,民间借贷日趋繁荣,利率一再飙升。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尚未消停,紧接着传出包头亿万富豪金利斌不堪高利贷压力自焚身亡的消息,这又一次为民间借贷的未来命运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不管是吴英还是金利斌,或许都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在民间借贷极度盛行的江浙一带,千亿元民间借贷如何规范,才是一个个案例背后最瞩目的焦点。

因此,尽快通过立法,规范引导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发挥其特有优势,以推动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一、民间借贷的概述(一)民间借贷及其特点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内涵的界定多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以是否处于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规范和监管范围之内或以金融活动是否经过正规金融体系为判断标准,来界定民间借贷的内涵,将其称为非正规金融,指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管的、游离于金融法规边缘的金融活动①。

Krahene和SChmidt还指出:正规金融活动通过社会法律体系来执行交易,而民间借贷活动的交易执行则无需依靠社会法律体系②。

国内学者大多认可以下界定。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法人之间,为了生活或生产的需要,双方出于自愿,由出借人提供一定量的资金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到期返还出借人借款并支付约定利息的行为。

由于民间借贷的交易主体呈现多样化, 相应地导致民间借贷的形式多样化, 也表现为交易过程的多样化。

有的民间借贷交易是以自然人的身份独立开展资金融通活动; 有的民间借贷交易是依托民间借贷组织为中介而进行, 有的民间借贷交易是在自然人与企业法人之间进行。

其中, 民间借贷组织又①何广文、李莉莉.善待民间金融.[J]中国财富论坛.2004年第10期,第29页②陈蓉.我国民间借贷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J]经济法论坛.2007年第四卷包括多种形式: 地下钱庄、担保公司、财务咨询公司、民间互助会③等等。

民间借贷一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存续着,与正规金融共同构成一国的金融体系。

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信用行为。

作为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具有灵活、快捷、简便等优势,在正规金融服务空间收缩的欠发达地区较为活跃,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范、约束,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高息集资”现象,冲击了经济金融发展的正常秩序,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④的主要区别是:民间借贷中,当事人违反借贷合同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非法集资违反国家刑事法律,需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高利贷与正常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在于利率高低的界定: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应当认定为高利贷,而不再作为正常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

这是目前区分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主要量化标准。

但要真正从本质上区别开,还必须靠立法解决,需要尽快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区分清民间借贷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正确定位民间借贷对于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间借贷的特点:③这种组织形式在东南沿海地区比较典型, 是一种共同储蓄、轮流提供信贷的活动, 包括轮会、标会、摇会和抬会等具体形式④根据最高院1996年颁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山西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1、主体的特殊性。

民间借贷行为必须是自然人向自然人借款,或自然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或非金融企业向自然人借款。

除此之外的借贷行为,包括有金融机构介入的借贷、非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都不属于民间借贷。

2、资金来源的性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的规定,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自有的合法取得的货币资金,而不能是出借人吸收或转借的他人的资金。

否则,就属于间接融资。

3、资金用途的性质。

民间借贷行为中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只能是为了自己生活或生产的合法目的,而不能用于投资、转贷等,更不能用于其它非法目的。

从民间借贷本身属于直接融资的角度出发,也必然要求借款人不能转借信用。

否则,就有可能违反相关金融法规,构成非法从事金融业务行为。

4、资金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约定,但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即目前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的,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二)民间借贷的形成原因关于民间借贷的产生国际上有三种学说:金融抑制假说⑤、信息不对称与⑤ [美]罗纳德.麦金农.经济发展电的货币与资本[M].卢骆译,上海:七海人民出版社,1988信贷配给假说⑥、交易成本假说⑦。

民间借贷市场发挥了集中节余资金进行社会化配置、延续消费与再生产链条的职能。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借贷在我国转型发展经济中的存在,不仅是不可或缺的,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替代的。

民间借贷的存在有以下原因:1、民间资金充裕。

改革开放多年来,各地经济实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人民的收入水平自然也在增加,拥有的财富、资金也越来越大。

民间资金量不断增大必然要寻求投资突破口。

这一切为高利息的民间借贷行为盛行创造了良好契机。

事实上,总体而言,越发达、资源越丰富、投资潜力越大的地区,高利息民间借贷越兴旺。

2.正规金融市场利率过低。

以2011年7月7日以来执行的存款利率为例,1年期的利率为3.5%,而民间借贷(以温州为例)月利息从1分到8分不等,有的甚至还有1毛多的。

相比之下,民间借贷的利息收益如此之高,人们自然没有将钱存入银行的意愿。

况且,当前CPI指数高企,如果将钱存入银行得到的利息实际收益远远不能弥补物价的快速上涨。

3.大众性投资渠道和品种受到限制。

近年国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致使房地产价格走势让很多人担心。

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对投资房地产的前景感到担忧。

因此投资意愿明显没有前几年高涨。

股市对投资⑥ Joseph E. Stiglitz, Andrew 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393-410。

⑦林毅夫,孙希芳.信息、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第36页。

山西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者的吸引力明显不高,其他投资品种和渠道明显远离众多的投资者(如贵金属、金融衍生品、矿产开发)。

相比之下,还是将资金投放到高利息民间借贷更容易产生大的收益。

4.正常金融渠道不能满足资金需要。

①个人取得贷款比较困难。

由于我国尚未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记录体系,加之拟举债者缺乏足够的资产抵押或者担保,很多情况下许多资金需要者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

有时,虽然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是繁杂的借款手续和限制性条款也让取得贷款的效率很低。

这都导致人们极有可能借助于民间借贷筹借资金,陷入高利贷也就很难避免。

②企业筹资困难。

由于众多中小企业不可能借助于资本市场筹措到足够的资金。

迫于生产经营压力,最后被迫转入民间资金借贷市场。

③投资的需要。

近年,国内艺术品市场日渐火爆、黄金价格不断上涨,还有其他一些投资品种也不时有暴富机会,一些人受其感染,也想加入其中追求高利润。

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自然可能借助于民间高利息借贷。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一)民间借贷利率持续上扬随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强劲增长,社会融资需求不断增加,而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下,正规金融根本无法满足市场对资金的需求。

许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不具备从银行贷款的条件,更无法通过上市筹资,而民间借贷门槛低、手续简便,借贷双方基本以信用为主,大多无需抵押或担保,从而成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并日趋繁荣。

据央行研究局通过在 2008 年和2010 年就民间借贷领域所做的两次调研发现,当前我国民间借贷资金存量超过2.4万亿元。

这导致民间借贷的利率持续上扬,随同而来的是民间借贷主体的不断扩大和业务量增大。

(二)民间借贷纠纷不断伴随着民间借贷的日益繁荣,借贷纠纷也在逐年上升。

2007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0日,条件日臻成熟,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江苏省淮安市盱眙法院共收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70件,案件总标的额近 3000万元。

而且,由于这些民间借贷行为大部分没有规范的借款合同为依据,手续山西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不齐全,有的还存在违法操作,使得案件事实的认定难度加大,给审判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另外,民间借贷的犯罪率也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在南方,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还尚未叫停,北方紧接着又传出包头亿万富豪金利斌不堪高利贷压力自焚身亡的消息。

对于民间借贷来说,目前在我国从正常合法的借贷行为演变成非法的、带有欺诈性的犯罪行为好像并不遥远。

由于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统一性和逻辑性,认定标准把握不一,对于同一行为可能因依据不同而评价结果大相径庭,因此会出现关于吴英案件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三种观点的争论不休。

(三)民间借贷的法制不健全1、法律规定缺乏统一性。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规定分散于各个部门法,且不乏冲突之处。

例如,虽然《宪法》认可运用自有资金放贷是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利,但是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民间借贷行为,按照《取缔办法》和《贷款通则》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而遭取缔。

而法律的分散规定,使得民众不能很好的掌握相关规定,从而导致民间借贷市场混乱。

法官在实际判案中,也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2、法律规定尚不完善。

首先,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判断标准规定不清晰,司法实践中容易造成错判。

尤其是以大规模投资为目的的合法民间借贷与违反规定的非法集资之间,界限模糊,不易区分,使得正当的民间借贷也存在相当大的制度风险。

其次,最高院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民间借贷的利《 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但是这一标准通常不被遵守。

据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某市民间借贷平均利率的监测,利率约定通常在15% ~40%之间浮动,已经远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数值。

因此,“ 倍”的标准并不能真正遏制高利贷市场,关于“ 倍”的规定尚有待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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