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平台渠道电商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商合作协议
甲方(开发商):
乙方(xxx平台: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渠道客户提供合作项目渠道优惠,授权乙方开展电商业务,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整合推广支持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合作范围
1.1.甲方就开发建设的项目,与乙方开展业务合作。
1.2.甲方提供合作房源套,具体合作房源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合作房源明细为准。
二. 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合作内容
3.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独家渠道优惠,即乙方推荐的客户可以以优惠金额购买合
作项目房屋。
3.2.甲方提供的渠道优惠如下:
住宅:每套在案场售价基础上优惠万元
洋房:每套在案场售价基础上优惠万元
3.3.甲方授权乙方开展电商业务,乙方有权整合甲方提供的优惠资源,以各种电商形式进
行售卖,并收取服务费。
3.4.乙方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住宅:每套收取服务费万元
洋房:每套收取服务费万元
3.5.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渠道优惠以及电商合作授权,为乙方独家享有。本协议合作
期内,甲方不再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渠道优惠、开展电商合作。
3.6.如购房客户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则乙方应
在客户发起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客户服务费。
四. 营销推广费
4.1.为促进客户召集效果,乙方同意按实际收取客户服务费收入的 % (以下简称
“营销推广费”)用于项目营销推广和客户召集。
4.2.为避免营销推广内容和客群重叠,甲乙双方约定,营销推广费使用由甲方与第三方服
务商约定并确认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含广告创意)、服务节奏、预期效果等。
4.3.因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内容、质量、服务费金额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与第三方服务
商协商解决。
4.4.甲方应该确保第三方服务商所做的推广和服务是合法、合规的,如果第三方服务商的
推广和服务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其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5.乙方向第三方服务商支付款项前,第三方服务商应向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且符合乙方
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第三方服务商无法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乙方部分进项税无法抵扣而产生损失的,甲方同意就损失部分乙方有权从营销推广费中扣除。
4.6.乙方向第三方服务商支付营销服务费后,由于购房者退房或其他原因,乙方退还客户
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从营销推广费中扣除相应金额,营销推广费不足以扣除的,甲方应按不足金额补偿乙方。即使本协议合作期限到达或双方终止合作,发生上述情况的,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履行补偿义务。
4.7.甲方可以使用营销推广费投放乙方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投放、品牌投放、
易佣宝平台等。甲方签署相应的确认文件后,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并从营销推广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 组织落实
5.1.甲方指定授权人,手机,授权签字效力等同于甲方盖
章,相关文件经甲方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5.2.甲方授权人签字样章(手签):
5.3.乙方指定联系人,手机,负责联系、协调和相关确认
工作。
5.4.甲乙双方需要变更上述甲方授权人、乙方联系人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
六. 保密条款
6.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商业信息、个人信息
及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相关内
容及信息,若由此造成对方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6.2.乙方必须将部分信息提供给乙方合作平台,才能实际履行本协议,该部分信息披露及
提供,不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6.3.甲乙双方依据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的要求,将本次合作信息提供给相关的国家司法
机关、行政机关、被授权的行政机构等,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七.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由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事故或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或国家监管部门的要求,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不视作违约。
八. 其他
8.1.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