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规章制度汇编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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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安全管理制度

土地一级开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土地一级开发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所有单位、个人及相关部门。

二、安全管理制度2.1 安全生产责任制2.1.1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1.2 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2.1.3 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

2.2 安全教育培训2.2.1 对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2.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2.3.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2.3.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4 安全生产投入2.4.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2.4.2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5 应急管理2.5.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5.2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 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2.6.1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6.2 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附则3.1 本制度由XX单位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具体措施4.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4.1.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4.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保证人员、车辆畅通。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筑府发〔2011〕5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以及《贵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凡在市域内经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达到规定的供应条件。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和单位的确定第五条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报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第六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市、区(市、县)属国有公司或由区(市、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公开形式选择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并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土地一级开发制度

土地一级开发制度

土地一级开发制度土地一级开发制度是指在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个过程中,以土地为对象,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和土地利用权限的划定进行的一级管理制度。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因此建立和完善一级开发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级开发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和基本要求的指导下,制定的统一的、系统的土地利用发展的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群众利益的诉求,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一级开发制度还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区域、用途和时间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的规划,为土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技术条件和市场需求,确保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土地利益相关各方的均衡发展。

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是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要求的规定,包括土地利用方案的编制、核准和实施、土地供应和出让、土地使用和承包等方面的内容。

一级开发制度还应当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土地管理体制是指土地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的配置和协调机制,应当合理划定土地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范围,明确政府部门和市场力量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分工和协作关系。

监督机制是指监察部门对土地行政管理机关和土地利用各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安排,包括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对土地利用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等方面。

总之,土地一级开发制度是指在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个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和土地利用权限的划定进行的一级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一级开发制度,需要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对于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开发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关系到城市的规划布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

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保护土地资源。

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缺。

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土地开发可能会导致过度开垦和浪费,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因此,建立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可以对土地开发进行综合规划和科学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其次,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有助于推进城市发展。

城市是现代社会的核心载体,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巨大。

然而,过度的土地开发可能导致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规章制度可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开发进行合理引导和管控,避免开发活动过于集中,促进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也十分重要。

合理的土地开发可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例如,规章制度可以要求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中配套建设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基础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此外,规章制度还可以加强对住宅开发的管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通过规划,科学确定土地的开发利用方向和重点区域,避免无序开发对城市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地块出让和开发程序。

规章制度要明确地块出让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防止权力寻租。

三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规章制度要制定相关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措施,确保开发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四是住宅开发和管理。

规章制度要规定住宅开发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质量,保障居民的利益。

总之,土地开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是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城市发展以及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础。

集团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集团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集团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活动,旨在规范全集团开发及运营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一、土地开发管理
1.项目规划
集团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方案,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定位、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工期计划等,以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2.项目立项
在项目规划完成后,集团应召开立项会议,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并形成决策意见书。

相关部门需对该意见书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并经过综合评审确定该项目是否立项。

3.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包括项目开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过程。

集团应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集团应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
1.设施保养
集团应建立完善的设施保养制度,定期检查设施状况,保证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正常。

2.环境保护
集团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减少环境污染。

在设施运营中,应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和法规,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生态环境。

3.安全管理
集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在设施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三、其他管理制度
集团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任何集团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集团一级土地管理及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制度

集团一级土地管理及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制度

中新集团一级土地管理及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配合集团规模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使集团的业务得以迅速发展,能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房地产开发市场具有更加强大的竞争力,使配套工作在项目运作中的管理更具有系统性,增强执行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特成立土地一级开发部。

二、部门管理对象●集团土地一级开发实体●集团下属各城际公司市政配套业务三、中心原则:●一级开发: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投资管理、经营策划及整体运作方案的计划、进度、成本进行宏观监控和督导落实。

●市政配套:对城际公司市政配套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及监控执行过程。

四、管理范围及管理职责:土地一级开发部作为对集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及城际公司的市政配套业务的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对集团所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实施和城际公司市政配套业务的实施实行控制性管理。

在管理过程中本着“计划先行”的统一原则,突出过程监控和节点的把握。

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集团总体开发计划指标,负责审核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及城际公司市政配套业务的整体运作实施方案,报集团董事局批准,下达城际公司执行。

负责审核实施计划和投资成本测算,确定执行计划,并定期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动态调控。

(二)根据集团开发经营总体计划指标,在土地一级开发管理过程中,负责对投资规模、项目控规指标、市政综合方案、征地拆迁及各项工作进程和投资进程的控制,做出经营分析报告并将重大节点事项报集团董事局审批。

(三)负责监控执行过程,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及有无明显异常,配合合同执行主体,进行合同审核确定。

(四)负责督导和监控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投资管理行为和经营过程行为。

参与各重要阶段的论证、谈判和协调、策划及推进工作。

(五)负责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及城际公司市政配套业务实施细则、规范配套业务的管理。

(六)负责所有前期资料的搜集及整理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部门岗位基础配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编)总计:16人六、岗位职责:●总经理:1、根据董事局或集团公司提出的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业务规划、指标、管理方针,经集团董事局批准后组织全面工作。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土地一级开发程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对土地进行整理投资开发的过程。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地产开发中,为规范开发流程,各大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将房产开发与土地开发分为两项进行操作,政府采用房产开发与土地开发分割开来其主要目的有两个:一、加强政府对房地产业的监管力度;二、使房地产开发成本进一步透明化,便于政府监管:开发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或项目投资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或县、区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县、区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学习资料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学习资料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第一章土地一级开发流程1、选地由政府或开发商针对土地储备整理或拟定的项目进行项目选址。

2 、土地前期开发申请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前期开发申请。

3 、土地开发项目预审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4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预审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5、土地开发方案修改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前期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6 、确定土地开发单位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

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前期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协议7 、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出字[2002]110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满足本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市、区(县)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

第四条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本市土地一级开发的管理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有关职责分工,做好土地一级开发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或分中心组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除外。

参加投标的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中标的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其承担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确定和实施第六条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会同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土地一级开发年度计划,经市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包括存量国有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和新征土地一级开发计划。

第七条根据土地一级开发年度计划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按以下程序实施:(一)办理计划和规划手续。

土地局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土地局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土地局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土地局是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的行政机关,负责土地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规划、出让等工作。

第三条土地局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所有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

第四条土地局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土地局应当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维护土地资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第六条土地局应当搭建健全的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土地局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调查、规划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土地局应当加强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土地局应当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土地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信息。

第二章土地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土地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土地局应当编制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和规划方案。

第十三条土地局应当按照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等别和土地开发强度,并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土地局应当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评估和核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土地局应当组织开展土地整治、复垦和保护工作,提升土地资源的质量和适用性。

第十六条土地局应当加强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动土地资源向高效利用方向发展。

第十七条土地局应当探索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的市场化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集约利用。

第十八条土地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出让的方式和标准,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三章土地征收第十九条土地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公开、公正。

长春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管理办法

长春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管理办法

长春市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城市建设,贯彻落实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一级开发(以下简称“一级开发”)是指依法通过征收、收购、收回等方式对土地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并实施必要的前期开发,使土地达到供应条件的行为。

前期开发包括与储备地块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供热、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九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

涉及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级开发主要包括:(一)办理一级开发相关的政府审批手续,包括计划、规划、征地、农转用、房屋征收和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二)实施集体土地的征用及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三)实施国有土地收回及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四)实施地上附着物拆除、地下构筑物拆移工作;(五)实施必要的前期开发,包括与储备地块相关的“九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六)其他一级开发工作。

第四条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项目方可实施一级开发。

第五条市国土部门负责本市城区一级开发的管理工作。

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本市城区一级开发的组织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城区储备机构承担。

城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级开发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一级开发涉及的货物、工程、服务应当由市、区土地储备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程序确定项目承接供应商。

第二章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第七条土地储备计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建设计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

第八条城区政府向市国土部门申报拟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储备地块,并对拟储备地块进行摸底调查。

第九条市国土部门依据城区政府申请,会同市规划等相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报市土地储备出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一级开发的实施第十条城区政府对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编制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包括土地和地上物征收、基础设施配套的费用和预计完成的时间等,并应征求市建委、市公用、市园林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市国土部门审核后,报市土地储备出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1011修订)》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1011修订)》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1011修订)》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土地新政,加大土地一级开发力度,加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或“北京城建”、“股份公司”)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土地一级开发包括通过授权、招标、项目收购、政府委托等方式取得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权,对待开发土地进行立项核准、办理规划、征地手续,在完成所开发土地的整理(包括用地范围内单位和居民的拆迁、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的建设后,该地块经过国土部门的验收和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定价,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动态过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界定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阶段,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如下:
(1)股份公司工作职能:
1)项目拓展部负责收集整理市场和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筛选出优质项目信息。

2)项目拓展部负责组织对所有一级土地拓展项目的评价、决策。

3)项目拓展部按照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负责股份公司主导的一级土地购置、合作协议的起草、谈判、组织签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子公司组织征地、拆迁、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5)项目拓展部负责指导子公司一级土地项目挂牌方案的制订、挂牌手续的办理、报批及履行挂牌手续等工作。

(2)子公司工作职能:
1)子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及时搜集区域市场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录入信息
内容仅供参考。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规定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规定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规定一、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行为,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有计划地供应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京政发[2005]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土地储备开发管理工作,并委托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和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第四条土地储备开发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或者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承担。

第五条储备开发后土地,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供地政策,有计划地向市场供应。

第二章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第六条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建设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

第七条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交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编制。

第八条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按照以下程序编制:(一)区县政府、重点功能区管委会、中央、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在京中央直属大型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于每年的10月上旬报市国土局。

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后报市国土局。

(二)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交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草案和具体意见,于11 月上旬反馈给各区县政府、重点功能区管委会、中央、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在京中央直属大型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

土地一级开发法律规定(3篇)

土地一级开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对其拥有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使之具备建设条件的行为。

在我国,土地一级开发是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土地一级开发行为,保障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土地一级开发法律规定。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基本原则、程序、责任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等内容,对土地一级开发具有指导意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开发、销售等,对土地一级开发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对土地一级开发中的合同行为具有约束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对土地一级开发中的物权关系具有指导作用。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法律规定1.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等。

(1)土地所有权人:指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使用权人:指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

(3)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企业。

2.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1)规划审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地审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需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3)拆迁补偿: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4)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进行平整、排水、供电、供水、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5)土地出让:将开发后的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给土地使用者。

一级开发管理指引北顶

一级开发管理指引北顶

流程手册支持文件编号:TFH-TZ-ZY002版本:A/1 一级开发管理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 A/1 部分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有改动1.目标:规范对房地产项目一级开发流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的房地产一级开发管理。

3.术语和定义:3.1一级开发:级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对土地进行整理投资开发的过程4.部门职责:4.1开发配套部:负责组织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办理现场调查、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完成一级开发验收工作,办理土地上市交易手续。

5.作业内容:一、符合两规、怀柔区总体规划、乡镇详细规划<需有首规委批复>,的集体土地做一级开发项目,同分中心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书》。

二、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申请。

2.规划蓝图。

3.设计总平面。

4.市政条件接口位图(七通一平)。

5.雁栖人家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招标方案。

三、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地块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等。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京国土市预(2005)144号>。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十部委联席会会议纪要和一级开发批复。

五、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批复京国土市(2005)598号。

六、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附件)2006规意选字0040号。

1.申请书。

2.十部委联席会会议纪要。

3.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

4.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5.地形图。

6.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7.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

8.平面设计图。

9.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

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议意见的函》京交规函[2006]400号。

八、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怀柔雁栖人家”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环审(2006)500号>。

九、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土地一级开发手册

土地一级开发手册

土地一级开发手册一、啥是土地一级开发呢?这土地一级开发啊,就像是给土地来一场超级大变身的前奏。

简单来说,就是把那些还没咋开发的土地,按照一定的规划和要求,整成可以进行后续建设的状态。

比如说,一块荒地,上面可能长满了杂草,还有些坑坑洼洼的,咱们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就把它变成一块平整的、基础设施都准备好的土地,就像给姑娘梳妆打扮前,先把脸给洗干净、基础护肤做好一样。

二、为啥要搞土地一级开发呢?这理由可不少呢!首先啊,城市要发展,得有地儿盖房子、建商场、修马路吧。

要是土地都是乱糟糟的,啥都干不了。

就好比你想画画,总得有块干净的画布不是?其次呢,把土地整理好了,可以提高土地的价值啊。

一块破破烂烂的地,整理完了,那身价可就蹭蹭往上涨,就像原本一块普通的石头,经过打磨就变成了宝石一样。

而且,这也方便政府对土地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想让哪块地干啥,都能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三、土地一级开发都包括啥内容呢?1. 征地拆迁。

这可是个大工程。

得和那些土地原来的主人,还有地上建筑物的主人谈妥。

就像和一群小伙伴商量,我要借你们的东西用,得给人家合理的补偿,还得让人家心甘情愿地把地交出来。

这个过程可复杂了,得一家一家地谈,还得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可不能强来哦。

有时候碰到那种特别难搞的,就像碰到调皮捣蛋的小孩,得耐心地哄着、劝着,才能把事情办好。

2. 土地平整。

这就好比是给土地做个按摩,把那些高的地方削一削,低的地方填一填。

让土地变得平平整整的,就像给土地铺上了一张平坦的大床。

这样以后盖房子的时候,地基也好打,不会出现一边高一边低的尴尬情况。

3. 基础设施建设。

这是给土地注入活力的关键步骤。

得修马路吧,这样人才能走,车才能跑;还得铺水管,不然大家喝啥、用水咋解决?还有下水道也不能少,总不能让污水到处流吧。

电啊、气啊这些基础设施也都得跟上,就像给一个人把血管、神经都接通一样,这样土地才能真正“活”起来。

四、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是啥样的呢?1. 计划阶段。

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市属各投融资公司:现将《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以及《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和单位的确定第五条根据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方案,经市政府审批确定的新增片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成街坊、成组团、成片区”收储的原则,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会同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审计、监察、林业、滇保、环保等相关部门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研究提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列入土地储备计划,报经市储委会批准后,对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筹安排,实施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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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治理手册编写讲明1、本汇编所包含的任何条文和条款,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汇编为公司试行稿,目前为公司最高行动准则,公司所属职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3、本制度汇编在执行中,由于部门工作内容、职责的变化需要修订、增删汇编中相关条款的,须先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进行修正。

4、本制度汇编作为内部文件其所有者为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以外的场合出示。

5、本制度中未尽事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修订完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XX日目录第一部分总述 (5)第一章公司简介 (6)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图 (7)第三章公司人员机构设置 (7)第二部分各部门工作职责 (9)第一章土地运营中心 (10)第一节土地市场部 (10)第二节项目前期部 (11)第三节拆迁安置部 (12)第二章工程治理中心 (12)第一节规划设计部 (12)第二节工程治理部 (14)第三节成本操纵部 (15)第三章财务治理中心 (16)第一节财务部 (16)第二节投融资部 (17)第三节审计部 (18)第四章综合治理中心 (18)第二节法律事务部 (20)第三部分建设项目开发程序及公司内部职能流程图 (22)公司内部职能流程图 (22)一、合同审批程序流程图 (22)二、工程请款流程图 (23)三、购置物品请款程序流程图 (24)第四部分公司各项治理制度 (25)第一章人事治理制度 (26)第一节总则 (26)第二节适用范围 (26)第三节人事治理机构及内容 (26)第四节职员招聘 (27)第一条职员招聘 (27)第二条劳动合同 (27)第三条凡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28)第四条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28)第五条公司权利 (29)第五节职员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29)第一条职员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29)第三条职员免职或降职 (30)第四条职员的调配 (30)第五条职员的解聘 (31)第六条职员的辞职 (31)第七条职员的辞退 (31)第八条职员的除名 (32)第九条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32)第二章薪酬治理制度 (32)第一节总则 (32)第二节治理职责 (33)第三节薪酬内容和结构 (33)第一条薪酬各组成 (34)第二条薪酬各组成规定 (34)基础工资 (34)岗位工资 (34)绩效工资 (34)奖金 (35)附加工资与福利 (35)第三条薪酬确定权限 (36)第五节薪酬调整 (37)第六节薪酬计算与支付 (38)第七节附则 (39)第三章培训治理制度 (39)第一节总则 (39)第二节培训类不及适用范围 (39)第一条内部培训 (39)培训内容 (39)适用范围 (40)第二条外部培训 (40)培训内容 (40)适用范围 (40)第三节培训治理实施步骤 (40)第一条培训需求收集治理 (40)第二条培训需求分析的依据 (41)第三条培训需求的应用 (41)第四条培训打算的实施 (41)第四节培训打算、变更 (41)第五节培训申请、备案 (41)第七节培训效果评价与培训考核 (42)第八节责任 (43)第一条人事行政部的责任 (43)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职员的责任 (43)第三条参训人员的责任 (43)第九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训人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44)第十节服务期限约定 (44)第十一节其他有关规定 (45)第十二节附则 (45)第四章行政治理制度 (45)第一节总则 (45)第二节作息时刻 (45)第三节考勤制度 (46)第四节各种假期 (46)第一条法定假日 (46)第二条婚假 (47)第三条产假 (47)第四条恩恤假 (48)第六条事假 (48)第七条迟到、早退和旷工 (48)第八条带薪年休假和项目调休假 (49)第九条年休假 (50)第五节请假审批权限 (50)第六节其他相关制度 (51)第一条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51)第二条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51)第三条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51)第七节公司财产、办公用品治理 (51)第八节公章、介绍信使用治理 (52)第一条印章使用要求 (52)第二条介绍信使用要求 (53)第五章财务治理制度 (53)第一节总则 (53)第二节借支治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53)第一条借款治理规定 (53)第二条借款销账规定 (54)第三条借款流程 (54)第一条费用报销规定 (54)第二条费用报销流程 (55)第三条市内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55)第四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流程 (55)第五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56)第四节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57)第五节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57)第一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57)第二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58)第六节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58)第一条出差申请的审批程序 (58)第二条出差期间交通费及交通工具的治理规定 (58)第三条住宿费治理规定 (59)第四条伙食补助开支标准 (59)第五条不予报销的费用 (60)第六条差旅费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60)第七节项目部餐费报销规定 (61)第八节报销时刻的具体规定 (61)第三节车辆及驾驶员治理规定 (61)第一条车辆治理 (61)第二条车辆使用 (62)第三条驾驶员治理 (62)第三条费用治理 (62)第五节关于公文程序的治理规定 (63)第一条公文规则 (63)第二条公文格式与要求 (63)第六节关于电脑使用的治理规定 (67)第七章各种附件及附表 (68)第一节各种行政附表 (68)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职员请假申请表 (70)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购置低值易耗品申请表 (72)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职员领用办公用品登记表 (73)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职员履历表 (75)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临时工登记表 (76)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面试审核意见 (77)xx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78)第二节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79)第一部分总述第一章公司简介xxx土地一级开发公司是经安静市人民政府批准,由XX有限公司和xx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安静都市建设投资进展有限公司出资2550万元,xx鼎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

公司要紧负责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有效项目的政企合作二级开发、区域性政府授权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全市性政府授权土地一级开发、政府性授权项目的组织实施、政府性授权项目的托付代建、政府性授权的项目开发、国家示范性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政府性的股权投资等。

公司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爱护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进展战略,按照“成片开发、基础先行、熟地供应、市场化运作、组团式建设、功能配套”的原则,形成以“政企合作”的模式大力挖掘山地开发建设潜力,规范土地收储和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强化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为项目的快速建设、都市的有序进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图第三章公司人员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安鼎城投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要紧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公司制度的审批以及高层治理人员的聘用等方面重大决策。

【投资战略决策委员会】按照公司进展需要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要紧负责对公司长期进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绩效薪酬治理委员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要紧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及职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及职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负责。

公司部门设置:土地运营中心、工程治理中心、财务治理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土地运营中心下设:土地市场部、征地拆迁部、项目前期部工程治理中心下设:工程技术部、工程治理部、成本操纵部财务治理中心下设:财务部、投融资部、审计部综合治理中心下设:人力行政部、法律事务部第二部分各部门工作职责第四章土地运营中心第一节土地市场部1.及时收集有关土地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进展趋势。

并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2. 组织对规划性质符合公司战略的地块进行相关资料收集、进行初步实地考察。

3.依照公司的投资方向进行市场调研,对调研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撰写市场调研报告,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公司土地市场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市场调研,编写调研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定位报告、产品意见书,拟订项目开发打算及提出具体的意见与建议。

5.负责协助和配合土储中心及街道办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并撰写土地评估报告,完成土地组价。

6. 负责建立客户数据库,配合市场分析以及公司项目总结提供信息。

7.负责潜在客户需求调查,负责调查商的筛选、治理和过程监控、成果评估。

8.依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对初步意向性地块进行地块分析、投资测算、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申请进行深度考察。

9.依据土地市场调查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组价、方案报批、报建,投资方案拟定。

10.定期跟踪督导土地收储过程、流转过程,负责相关业务开展、数据整理、业务办理,确保开发项目及土地资源成功流转及收储。

11.对开发项目及土地全程跟踪,对土地资源开发成本组价、估价、成本核价,配合土地储备中心完成土地交易实施过程业务办理。

第二节项目前期部(1)负责办理土地一级开发前期的各项审批,完成相关申请及批复。

(2)办理征地及拆迁前期的各项手续,协助拆迁安置过程中突发事项,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展并办理征地结案及拆迁结案相关手续。

(3)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的相关事项。

(4)负责验收土地收回国有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配合土储中心完成土地的入市及交易。

(5)负责申请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红线、申报项目建设打算,负责办理方案的报批手续。

(6)负责办理设计审批申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用地批准书、土地预登记证等相关手续的申报工作。

(7)申办招投标审批手续、申办施工许可证、申报计委立项、申报投资许可证。

(8)办理各种行业部门的报建审批手续,要紧包括水、电、气消防、排污、绿化、人防等。

(9)与各种相关行业部门联系,对场地原有管网进行迁移或拆除。

(10)负责组织处理施工时期可能出现的地界纠纷问题。

(11)申办临时用水、用电手续,协调与水电行业部门协调工地通水、通电等事务。

(12)与水、电、煤气、电视、电话、网络通讯等行业部门签订施工合同,协调进场施工。

(13)配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并组织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4)处理与公司项目有关的各种政府机构、行业部门、金融机构的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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