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讲_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常识

欢迎阅读房子租借有关法律知识1、租借合同的观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借合同是出租人将租借物交托承租人使用、利润,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房子租借合同波及的有关法律法例法律《民法公则》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民法总则》2017 年 10 月 1 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10月 1日起实行第十三章租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10月 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2007年8月30日改正部门规章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子租借管理方法》 2011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司法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 2009 〕11 号3、房子租借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借限期六个月以上的,应该采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按期租借。
4、租借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借合同的内容包含租借物的名称、数目、用途、租借限期、租金及其支付限期和方式、租借物维修等条款。
5、房子租借合同当事人6、租借房子的合法性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出租人就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未依据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子,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赞同或许未依据赞同内容建设的暂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租借限期超出暂时建筑的使用限期,超出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延伸使用限期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延伸使用限期内的租借时期有效。
7、租借限期。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借限期不得超出二十年。
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合同法原理:合同的分类

无偿合同
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要得到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 报酬的合同
举例:赠与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诺成合同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 表示一致以外,还 须交付标的物才能 成立的合同。
举例:保管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练物一练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BC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无偿合同
2.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单务合同
合同当事人中一方只 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 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举例: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 权利并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举例:买卖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有偿合同
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 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上是否有统一名称与规则分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有名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 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 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 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 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1、租赁合同的定义及主要内容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提供物的使用权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权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此外,租赁合同是只转移租赁物使用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的合同,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2、租赁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吗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由此可以得出,只有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租赁合同,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此外,根据该法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又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如果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还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如果对其他问题没有争议,只是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效。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合同中,法律规定出租人有哪些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该条对出租人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租赁物的名称、数量、交付方式、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出租人若不履行此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履行该义务。
(2)在租赁物交付时,出租人要保证交付的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具有品质完整的使用价值,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
(3)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也要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本身出现问题,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进行维修时,出租人应及时维修,以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租赁活动。
第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状况说明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维护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租金和押金第十条租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无故拖欠。
第十一条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
第十二条押金应当在合同终止时退还承租人。
第五章房屋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房屋安全。
第十五条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七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法由国务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注:本法为模拟示例,具体内容以实际法律文件为准。
租赁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住宅租赁合同:涉及住宅房屋的租赁,通常包括租金、租期、维修
责任、提前解约条件等条款。
2. 商业租赁合同:涉及商业用途的房地产租赁,如办公室、商铺等,
除了住宅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外,还可能包括装修条款、营业时间限制等。
3. 工业租赁合同:涉及工业用途的房地产或设备租赁,可能会包含特
殊的安全标准、设备维护和操作条款。
4. 车辆租赁合同:涉及汽车、卡车等交通工具的租赁,通常包括租赁
期限、里程限制、保险责任等。
5. 设备租赁合同:涉及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的租赁,可能会包含设
备的使用限制、维护责任、损坏赔偿等条款。
6. 土地租赁合同:涉及土地的租赁,可能会包含土地使用目的、租赁
期限、土地改良条款等。
7. 短期租赁合同:通常用于临时或短期的租赁需求,如度假房屋租赁,条款可能较为简化。
8. 长期租赁合同:涉及长期租赁关系,条款可能更为详尽,包括租金
调整机制、长期维护责任等。
每种租赁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条款和条件,以适应不同的租赁需求和法律要求。
在制定租赁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当地法律,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施工合同租赁合同区别

建设施工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建设施工合同与租赁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合同的性质、标的物、履行方式、权益义务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合同性质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属于承包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事项达成的一致协议。
建设施工合同的目的是完成建筑工程项目,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而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等事项达成的一致协议。
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
建筑工程一般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
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租赁物,可以是房屋、土地、设备、车辆等。
租赁物一般具有使用价值,但不涉及建设或改造。
三、履行方式的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责任。
发包人则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而租赁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承担租赁物的维修等责任。
承租人则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收益租赁物。
四、权益义务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
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收益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的维修等责任。
承租人有权按照约定使用、收益租赁物,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租金。
五、价款结算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的价款结算一般是按照工程进度或者完成工程的时间进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综合单价计价等方式。
而租赁合同的价款结算一般是按照租赁期限或者租赁物的使用时间进行,采用租金单价和租赁期限相乘的方式。
总之,建设施工合同与租赁合同在合同性质、标的物、履行方式、权益义务、价款结算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2024版房租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租租赁合同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定义本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租赁合同的形式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 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设施等情况;3. 租赁期限;4.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5. 房屋用途;6. 房屋交付和收回的日期;7. 房屋维修责任;8. 违约责任;9. 解除合同的条件;10. 争议解决方式;1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六条租金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第七条房屋交付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并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八条房屋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九条房屋维修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过渡期安排本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法律解释权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法律冲突本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第十七条补充规定本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施行细则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施行细则。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租赁合同法全文

租赁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四条租赁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租赁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条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二)租赁期限;(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四)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五)租赁物的保险;(六)违约责任;(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条件。
第三章租赁期限和租金第八条租赁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租金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租金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
第四章租赁物的使用和维修第十一条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出租人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租赁物或者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迟延支付租金或者使用租赁物不当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租赁合同法全文,实际的法律条文应当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在官方渠道发布。
在实际应用中,应当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分类的15类合同

合同法分类的15类合同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基于商品交易而达成的约定。
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货款。
合同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
双方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关于使用、收益租赁物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
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遵守租赁物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转租或用于非法用途。
三、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承揽事项、工作成果、履行期限、报酬等。
承揽人应按时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
定作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
四、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工程建设而达成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
承包人应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发包人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五、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关于物品运输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运输方式、路线、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重量等。
承运人应按约定安全、准时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托运人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六、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技术服务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技术名称、内容、范围、履行方式、转让费用等。
当事人应遵守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技术的正常实施和转让。
七、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基于信任而达成的委托事务处理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委托事项、期限、报酬等。
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处理事务,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
八、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与寄存人之间达成的关于保管物品的约定。
合同内容包括保管物名称、数量、保管期限等。
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物,寄存人应按约定支付保管费用。
若保管物损坏或丢失,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规范化房屋租赁协议条款与注释

2024年规范化房屋租赁协议条款与注释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1 房屋位置1.2 房屋面积1.3 房屋结构1.4 房屋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2.3 租赁续约条款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日期3.4 租金支付方式第四条押金4.1 押金金额4.2 押金退还条件4.3 押金退还方式第五条房屋使用及维护5.1 房屋使用规定5.2 房屋维护责任5.3 房屋改造限制第六条房屋损坏赔偿6.1 房屋损坏责任6.2 赔偿金额计算6.3 赔偿支付方式第七条合同解除7.1 合同解除条件7.2 合同解除通知期限7.3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条法律适用10.1 合同适用的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补充11.1 合同变更条件11.2 合同补充内容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2.1 通知方式12.2 送达地址第十三条双方信息保密13.1 保密信息范围13.2 保密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修订与终止14.1 合同生效条件14.2 合同修订方式14.3 合同终止条件14.4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1 房屋位置本合同所指的租赁房屋位于【具体地址】,该房屋地处【具体街道】、【具体社区/小区】、【具体城市】、【具体省份】。
1.2 房屋面积租赁房屋的总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包括【具体房间数】间卧室、【具体】间卫生间、【具体】间客厅、【具体】间厨房及其他【具体】用途的房间。
1.3 房屋结构租赁房屋为【建筑结构类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等。
房屋楼层为【具体楼层】,总楼层【具体总楼层】。
1.4 房屋设施房屋内提供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设施,如:中央空调、地暖、家具、家电、宽带上网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租赁期限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租赁合同》课件

租赁合同的目的和作用
01
租赁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满足承租 人对特定财产或物品的临时需求 ,而不是获得所有权。
02
租赁合同的作用包括提供灵活的 资产使用方式、降低资本投入和 风险、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等。
租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租赁物使用风险
在租赁期间,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租赁物,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租赁 物损坏或引发其他责任。
租金风险防范
租金支付方式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租金 的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确保
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租金调整机制
在合同中约定租金调整的机制和 条件,以应对市场变化对租金的 影响,避免因租金过高或过低而
《租赁合同》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租赁合同概述 • 租赁合同的要素 • 租赁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 租赁合同的风险防范 • 租赁合同案例分析
01 租赁合同概述
租赁合同的定义
租赁合同是一种协议,其中一方(出 租人)同意将特定财产或物品的使用 权临时转移给另一方(承租人),作 为回报,承租人支付租金。
引发纠纷。
逾期付款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逾期付款的责任和 处罚措施,以促使承租人按时支
付租金。
违约风险防范
01
02
03
违约情形及责任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的 情形、责任和处罚措施, 以便在出现违约情况时依 据合同进行处理。
保证金制度
建立保证金制度,要求承 租人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 金,以降低违约风险。
合同解除机制
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 条件和程序,以便在出现 违约或其他纠纷时及时解 除合同,减少损失。
租赁事宜解读

租赁事宜解读在日常生活中,租赁事宜是一项常见的活动。
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租赁都是一种常见的策略。
本文将对租赁事宜进行解读,从租赁的定义、类型、合同要素、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租赁事宜。
一、租赁的定义租赁,是指出租方将特定的物品、设备、场地等有限期限内转让使用权给承租方,承租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租金。
租赁协议作为租赁的法律依据,约束着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租赁的主要目的是满足承租方特定的需求,同时为出租方带来经济利益。
二、租赁的类型租赁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而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租赁类型:1. 房屋租赁:指出租方将住宅、商业房产等出租给承租方,一般涉及住房租赁合同、商业租赁合同等协议。
2. 机械设备租赁:出租方将机械设备、工具等租借给承租方,一般涉及设备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协议等。
3. 车辆租赁:出租方出租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给承租方,一般涉及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协议等。
4. 土地租赁:出租方将土地出租给承租方进行农业种植、建设等,一般涉及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协议等。
5. 无形资产租赁:出租方将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等,以许可使用的方式租借给承租方,一般涉及无形资产租赁合同、相关权益许可协议等。
6. 融资租赁:以租赁方式获取资金,一方面满足承租方的使用需求,另一方面也使出租方得到一定的租金收入。
三、租赁合同要素租赁合同是租赁事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租赁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下是租赁合同的主要要素:1. 合同主体: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应当明确身份和联系方式。
2. 租赁物描述:对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描述,以避免后续争议。
3. 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租金金额和支付方式,明确支付期限,避免经济纠纷。
4. 租赁期限:确定租赁的起止时间,避免歧义和争议。
5. 权益和义务: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明确租赁物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以及租金的逾期、损坏等问题的处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

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
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承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
或提供一定的服务,以换取报酬。
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工作内容、报
酬标准、工作期限、质量要求等条款。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承担
着完成工作的责任,委托人则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都是受到《合同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的。
在签订这两种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守法
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执行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比如,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承租人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租赁物。
而在承揽合同中,
承揽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委托人有权利要求按时、按
质完成工作。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
在法律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当事人在签订这两种合同时,
应当了解其各自的特点,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租赁合同标准化分类明细

租赁合同标准化分类明细引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某一特定物品(如房屋、汽车、设备等)所达成的一种法律关系的约定文件。
租赁合同的标准化分类明细是在租赁合同中对各种合同条款进行分类和明确,以便于租赁双方更好地了解合同内容和权益,有助于避免争议的产生。
本文将对租赁合同的标准化分类明细进行详细介绍,包括租赁物品的描述、租赁期限、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1. 租赁物品的描述•物品的名称和型号:明确物品的具体名称和型号,以确保租赁双方对物品的认知一致。
•物品的数量:指明被租赁物品的数量,以便于双方在租赁期间进行校对。
•物品的状况:描述物品的当前状况,包括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故障等情况。
2. 租赁期限•租赁起始日期:明确租赁的起始日期,以确保双方知道合同生效的时间点。
•租赁终止日期:明确租赁的终止日期,以便确定租赁的结束时间点。
•租赁延期条件:对租赁延期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说明,以便双方在租赁到期前决定是否延期。
3. 租金支付•租金金额:明确租金的具体金额,并指明支付方式(例如每月支付、季度支付等)。
•租金支付时间点:指明租金支付的时间点(例如每月的1号、每季度的第一个工作日等)。
•租金支付方式:说明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4.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定义:明确何种行为被视为违约行为,例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损坏租赁物品等。
•违约补救措施:对违约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进行说明,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并说明解除合同双方需承担的责任。
结论租赁合同的标准化分类明细对双方具体权益的明确有着重要作用。
通过本文所介绍的租赁物品的描述、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租赁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合同内容,避免纠纷的发生。
为了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建议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租赁的基本要素

了解租赁的基本要素在日常生活中,租赁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关系。
人们通过租赁获取各种物品和资产,如住房、汽车、设备等。
因此,了解租赁的基本要素对于保护个人权益和避免纠纷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租赁的基本要素,包括租赁合同、租金、期限、租赁物和责任等内容。
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的核心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租赁物的详细描述、租金金额和支付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
租赁合同需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电子签名,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二、租金租金是租赁关系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使用权的回报。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常见的方式包括月付、季付、年付等。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以避免产生纠纷和误解。
同时,应注意约定是否包含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三、期限租赁期限是指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
根据租赁物的类型和当事人的需求,租赁期限可以是短期的、长期的,甚至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
在起草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以及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四、租赁物租赁物是租赁合同中的核心内容,是租赁双方约定的具体物品或资产。
租赁物可以包括房屋、车辆、家具、电器等各种形式的资产。
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描述租赁物的规格、数量、状况等信息,以及租赁物的归还条件和责任。
五、责任租赁关系中的责任分为甲方责任和乙方责任。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提供必要的维修和保养。
乙方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并按时支付租金。
在租赁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关于损坏、丢失、违章等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违约金等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了解租赁的基本要素对于租赁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至关重要。
租赁合同、租金、期限、租赁物和责任等要素在租赁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当双方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要素时,才能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保护各自的权益。
因此,无论是作为甲方还是乙方,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租赁合同,了解租赁的基本要素,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和审查合同条款,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2023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1. 引言租赁合同是指当一方将一定期限内的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利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以支付租金为对价享有该财产权利利用权的协议。
租赁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形式,涉及租赁双方的权益保护,需要依法进行规范。
本文将对租赁合同在法律上的规定进行介绍。
2. 形成租赁合同的要素租赁合同的成立需满足要素:2.1 合同当事人租赁合同需要至少有出租人和承租人两个当事人。
出租人是指将财产权利利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方,承租人是指支付租金享有财产权利利用权的一方。
2.2 租赁物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指出租人将拥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利用权。
租赁物应当具备物权法律规定的可供共有的情形。
2.3 租金租金是指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报酬。
租金的支付方式、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时间。
租赁期限的长短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3. 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各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是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3.1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检查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出租人有义务保障租赁物符合使用要求,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明或说明书。
•出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3.2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合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承担维修和维护责任。
•承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和租赁期限履行支付义务。
•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损坏或恶意妨碍租赁物的正常运行。
4. 租赁合同解除和违约处理租赁合同解除和违约处理是租赁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时,对方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1 合同解除当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对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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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单元提供使用权的合同单元考点框架考点42: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P259)1.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2015年简答题)2.不定期租赁(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例题1•判断题】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000元。
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018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李某与赵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元,每月的第一天交付该月租金。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A.该租赁合同无效B.该租赁合同为可撤销合同C.该租赁合同有效,租期为1年D.该租赁合同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答案】D【解析】本题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在6个月以上),而当事人仅作口头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3.转租(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4.租金的支付期限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1)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2)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5.维修义务(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改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15年简答题)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8.买卖不破租赁(2015年简答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经询问确认乙公司无购买意向后,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答案】B【解析】虽然设备的所有权人已经由甲公司变更为丙公司,但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该租赁合同继续约束丙公司,丙公司不能向乙公司主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容忍乙公司承租该设备至租赁期满。
考点43:房屋租赁合同(★★★)(P261)1.房屋租赁合同效力(1)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③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2)备案登记①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一房多租”(1)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
(2)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依法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3.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房屋租赁中承租人的优先权(1)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相关链接】租赁物(不限于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提示】“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但只有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④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买受人不愿继续出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B.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C.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答案】BCD【解析】选项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即“买卖不破租赁”。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种特殊情形包括()。
(2017年)A.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B.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C.租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D.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答案】AC【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选项C正确);(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侄子”不属于列举的近亲属范围,选项D错误);(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选项A正确);(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选项B错误)。
考点44:融资租赁合同(★)(P263)(一)基本关系与本质1.融资租赁的2个合同、三方关系2.租金的性质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二)融资租赁关系中的买卖合同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2.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三)融资租赁合同1.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2.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仍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2019年简答题)3.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承担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2019年简答题)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简答题)5.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四)租赁物的归属1.在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承租人的破产财产。
(2018年综合题)2.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例题1•判断题】融资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019年)【答案】×【解析】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例题2•判断题】承租人占有融资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2018年、2006年)【答案】√【例题3•判断题】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需维修。
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2012年)【答案】×【解析】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课后作业】检查二次复习需要用到的要点是否清晰记录。
第10单元提供劳务的合同单元考点框架考点45:承揽合同(★)(P264)1.交由第三人完成(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材料(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
(2)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