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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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基础设施(链接一)建设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体现城市文化底蕴的靓丽名片;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保障和平台,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塑造城乡形象、提升城乡品位、提高城市竞争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先进文化建设,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奋斗目标,加快文化建设步伐,尤其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8年末全省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94个,剧场、影剧院72个,群众艺术馆92个,文化馆82个,公共图书馆86个,博物馆87个,文化站1050个,农家书屋1655家,还拥有万余个村文化中心、农民读书社、书吧、文化俱乐部等。初步形成了市(县)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 、博物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 、村文化大院(文化室)等多层次的基础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全省共有电台10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36座,调频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93座,广播节目86套,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7.37%;电视台10座,一千瓦以上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25座,电视节目37套,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8.34%,全省有线电视用户511.89万户,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干线总长13.25万公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已设立南平市延平区等8个国家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市、区),建成183个基层服务网点。注重发挥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重点文化工程,锻造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品牌,建成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省博物馆新馆、福建大剧院、昙石山遗址和博物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等,推广昙石山文化、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船政文化等文化品牌,有力地提升了福建文化形象和实力。但总体而言福建省的文化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数量偏少、规模小、布局不合理,文化投入相对不足,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还必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强省的目标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相适应。因此,福建省要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

1.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文化事业投入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省财政要重点支持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和公共文化产品的购买。建立健全新的文化投资机制,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为主,企业资金、银行贷款、民间资本、证券融资、境外资金等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现有省市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盘活文化资产,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科学规划、集中力量在全省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层次分明的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强中心城市综合性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如加快厦门海峡艺术中心等项目建设,凸显城市文化品位。强化县(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的建设,全面建设和完善县、乡、村、社区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有计划地加强部分人口稠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宣传文化中心)建设和村文化室(俱乐部)建设,扶持乡镇的无房文化站和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尽快实现全省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80%的乡镇(街道)有文化中心或文化站,60%以上的社区和建制村有文化室(文化俱乐部)的目标。

2.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立我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继续推进福建文化信息网建设,建立全省文化信息集中处理机制,逐步建设更多的共享工程试点县、乡、村。拓展互联网文化服务功能,开发网上服务业务。探索区域性图书馆分馆制或图书馆联合,实现区域性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逐步实现全省图书馆联网和信息共享。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的建设,逐步形成广播电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全省博物馆和艺术研究所的文献信息处理自动化建设,与省图书馆对接,形成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平台。

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全省电视台、广播电视高山发射转播台(站)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保障正常运行,完成村村通模拟卫星电视接收机改数字卫星接收机的工作。采用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建立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坚持文化下乡常年化、制度化。继续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重点做好配送电影流动车和电影拷贝工作,实现“每村每个月放映一场电影”。加快建设数字电影放映厅,扶持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农村电影流动放映点。

3.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贯彻胡锦涛同志的“以创新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精神(链接二),充分挖掘和发挥互联网的文化功能,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构建覆盖广泛的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网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实施网络文化工程,加快宣传文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海西网络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原创文化精品的网络化、数字化传播,推出具有福建特色、海西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网民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品牌。壮大网络文化阵地,逐步形成以重点新闻网站为骨干,各级政府网站、知名商业网站和专业文化类网站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生动局面。立足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生

动实践,创新发展模式和内容,不断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提升海西网络文化的影响力、竟争力。进一步提高网络文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日常联系协调机制,统一工作步调,形成管理合力。善于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手段进行管理,做到政府依法行政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技术监控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讲究策略方法,注重管理实效,提高管理效能。继续深化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互联网基础知识宣传普及,加强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制建设,营造健康网络环境,引导网络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抵制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使互联网成为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4.整合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海峡西岸风貌、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土地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

充分发掘、合理利用优秀的文化遗产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福建地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艺术品牌。利用福建古老、独特的曲艺资源进行创新,打造“福建曲艺”品牌;保护、扶持莆仙戏、梨园戏,精心做好“宋元南戏遗响”品牌;继续打造由闽台两岸共同培育的“芗剧(歌仔戏)”品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福建木偶戏”品牌;支持高甲戏、闽剧、闽西汉剧、梅林戏等剧种的继承发展。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中国四大工艺品省份之一的优势,传承创新,打造剪纸、漆画、软木画、松溪版画、彩扎、漆艺、寿山石雕、惠安石雕、德化瓷器、莆田木雕、泉州树脂工艺品、藤铁工艺品等“福建工艺品”品牌。加大对代表国家水准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表演团体的扶持。发展和规范民间职业剧团,形成布局合理、多种所有制院团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的表演团体和艺术家。

按照历史形成的闽文化多元结构和地域分布,立足于改革开发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重点保护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船政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和畲族文化等地方文化特色,发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彰显福建文化特色,提高海峡西岸文化影响力。

5.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等基础设施,妥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体制,强化政府对文物事业发展的扶持引导,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中心、博物馆、纪念馆、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文物保护管理所等公益事业单位的扶持力度。加强文物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基础设施,继续开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涉台文物历史文化名镇(村)、福建沿海水下文物遗迹、青铜时代遗址和古窑址调查。完善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和全省文化博物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建设高水平的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和实验室,建立福建省文物保护研究信息咨询中心。加强全省重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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