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陕西地区农业现状分析报告
陕西地区农业现状分析报告一、概述陕西地区是中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之一,农业占据了地区经济的重要地位。
本报告将对陕西地区农业现状进行全面分析,从土地利用、农作物种植、养殖业等角度进行探讨。
二、土地利用陕西地区总土地面积约为205,800平方公里。
农业耕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60%,主要分布在渭河流域和陕北平原。
其中,用于稻谷种植的水田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0%,主要集中在渭河流域;用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的旱地占耕地面积的60%以上,主要分布在陕北平原和渭河流域。
三、农作物种植陕西地区农作物种植以粮食作物为主,主要包括小麦、玉米、大豆等。
其中,小麦是陕西地区的主要农作物,占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
玉米种植面积也较大,以陕北平原为主要种植区域。
此外,陕西地区还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作物种植,如苹果、油茶、核桃等果树种植。
苹果是陕西地区的主要果树,陕西的渭南市以其独特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成为全国苹果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
油茶和核桃的种植主要集中在南部山区和黄土高原地区。
四、养殖业陕西地区的养殖业也发展迅速。
主要包括牛、猪、羊和禽类养殖。
牛羊养殖主要分布在陕北平原和渭河流域,其中羊的养殖规模较大。
猪养殖主要集中在渭河流域,且规模较大。
禽类养殖则分布较广,包括鸡、鸭、鹅等。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地区养殖业发展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环境污染、水资源紧张等。
五、农业政策陕西地区积极推行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广现代化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政府还加大“三农”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方式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此外,陕西地区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提高陕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同时,加强农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农民组织化、规模化经营。
六、挑战与展望陕西地区农业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陕西地区农业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差距较大。
其次,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需平衡。
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新型经营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体,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背景“新农民”、乡村社区、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组织形式,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
在中国农业发展中,传统的政府资助与大农户经营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下的农业生产和经营需要。
而新型组织则根据农村社会的多元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多样化的种植和养殖模式,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化。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一)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形态中,在个体农户与大规模农业企业之间,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型农业生产组织。
在家庭农场中,分业经营、规模化经营、团队合作等方面得到重视。
据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127万家家庭农场,新增90万家,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44.6%。
(二)乡村社区乡村社区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社区以社区自治为基础,通过共同治理和共同利益维护,全面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2020年,我国已经建立了14.6万个乡村社区,涵盖了82.8%的村庄。
(三)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者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为农产品提供质量安全和品牌保障。
目前中国农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长,在2019年已超过240万个。
(四)“新农民”“新农民”是指在农村新生代中,具备现代化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技能的农民,他们在传承传统农业文化的基础上,探索和创新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
在2019年,我国新农民人数超过1亿,占到全国农村人口的25%,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成为了新农民,推动农业生产和经营向现代化转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对策的调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对策的调研一、背景介绍(此部分可包括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发展背景、政策支持等内容)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2.1 高成本问题1.农业生产所需的土地、设备、种子、肥料等成本较高。
2.高昂的劳动力成本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承担。
2.2 资金缺乏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缺乏足够的启动资金和运营资金。
2.融资难度大,银行对农业领域的贷款审批较为严格。
2.3 市场风险1.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存在销售困难和亏损风险。
2.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确定种植和养殖的规模和品种。
2.4 技术瓶颈1.农业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较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
2.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限制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2.5 市场准入门槛高1.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达到相应标准。
2.企业注册、许可证申请等手续繁琐,增加了市场准入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3.1 降低成本1.推动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先进的种植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3.2 加大资金支持1.政府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力度,提供创业和运营资金支持。
2.银行加大对农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审批流程。
3.3 建立市场预警机制1.建立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预测体系,提前预警市场风险。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减少销售风险。
3.4 加强技术创新与培训1.政府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推动农业技术的创新和升级。
2.加强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能力。
3.5 简化市场准入手续1.简化企业注册和许可证申请等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基地,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结论(此部分可对前文进行总结,重点强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对策的重要性)参考文献(此部分可列举相关的参考文献,供读者进一步了解该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其灵活度高、创新性强、市场化运作等特点,对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我国农业主要由家庭农户经营,土地规模小、技术水平低,难以推进产业集约化。
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策略,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推动农业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转变。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高农业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传统的家庭农户面临土地资源有限、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难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采取合作社模式、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能够更好地利用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再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民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加入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享农业产业链上的利润。
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和业务培训,提升了农民的技能和收入水平。
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立和发展需要一定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和运营需要专业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培养这些人才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投入。
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需要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才能保持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培训机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要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对策的调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及对策的调研
目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已由农民个体转向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化形式,但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一、农业生产方式过于传统,缺乏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
很多农业经营主体还采用传统的耕作和养殖方式,不注重生产效益和质量的提高,以及环境保护。
二、资金和技术支持不足,农业经营主体缺乏竞争力。
现代化农业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很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小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这些资源,导致竞争力较弱。
三、市场营销不畅,销售渠道单一。
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往往依赖于地方市场或个人联系,难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限制了经济效益和品牌影响力的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适当的对策:
一、引进新技术,加强机械化生产。
引入创新技术和机械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注重环保,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二、加强资金和技术支持。
加强投资和财政资金的补助,以及技
术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三、拓展销售渠道,注重品牌建设。
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
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并建立完善的品牌宣传和营销体系,提高市场
竞争力。
总之,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
为深入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同时,为探索构建合理农业经营体系有效途径提出个人见解,近日,笔者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结合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笔者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相比,规模经营较大,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四大类型。
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主要承担着农产品的生产职能,发挥着对小规模农户的集约示范效应,体现的是专业性。
农民合作社是产前、产中或产后的组织联合,实现农民合作共赢的目标,体现的是组织性。
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用先进技术、资金、现代经营理念融入农业领域,体现的是示范性。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忻城是个以农业为主业的县,农民人口最多、农用地面积最大。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培育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新型农业主体、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质并举,蓬勃发展。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过去两年每年以25%以上的数量增加。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XX年全县达到56个,比XX年增加16个,XX年全县达到76个,比XX年增加20个。
同时着力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工作,截止目前,获得国家级示范社有1家,自治区级先进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4家,来宾市级示范社17家。
这些荣誉的获得,助推了该县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就家庭农场而言,从无到有,XX年全县只发展了5个,XX年全县达到28个,比XX年增加23个,经营内容覆盖粮食、蔬果、花卉苗木、水产等多个领域;经营土地8833亩,从业人员近3万人,每年经营农产品100万吨以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村供给侧结构性中涌现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农村农业的转型升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调研研究,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推进措施。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1.专业化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营内容,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农田经营、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专业化的农业活动。
2.规模经营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率和高产量。
3.产业链化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不仅仅进行农产品的种植或养殖,还自主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知识和技术水平不足。
部分农民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的新要求。
2.资金和信贷支持不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设备、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资,但由于农业风险较大,银行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
3.信息化和现代化程度不高。
农村地区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措施为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加强培训与教育。
通过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经营水平和创新能力。
2.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提供更加灵活的贷款政策和信用担保,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
3.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市场信息、技术支持和产业链对接的能力。
4.政府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其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调研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概述本报告主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涌现出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引入了现代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采用科技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注重生态环保、提升农产品质量。
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发展状况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式收集了相关数据和信息。
调研对象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1. 规模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具有较大规模,能够集中资源、整合产业链,提高生产效益。
2. 技术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决策效果。
3. 生态环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生态环保,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
4. 品牌塑造:借助市场营销手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1. 规模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其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2. 经济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增长。
3. 市场需求:受国内消费升级和对绿色食品的追求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4. 机遇与挑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面临着市场竞争、资金压力、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市场机遇和政策扶持的有利条件。
五、发展建议1. 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税收和土地政策支持,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新型农业经营。
2. 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研发支持,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的普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专业大户农机专业服务大户的主要特点:具有强烈的科技兴机理念。
具有坚定的依机致富信念。
具有优秀的服务农民的品质。
农机大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化程度不高,信息来少二是文化水平偏低,应用能力差三是发展极不均衡,行业差距大加快农机专业服务大户发展对策和建议:1、统一思想认识,牢固确立农机专业服务大户的主体地位2、建立扶持机制3、突出培育重点。
4、完善信息服务5、启动培训工程6、维护合法权益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现状1、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增长2、第三产业发展迅速3、劳动者报酬和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4、各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乡镇企业发展的困境及原因分析^p1、资金紧张,融资困难2、技术相对落后3、员工素质不高,优秀人才缺乏4、管理水平不高,效率低下5、信息化建设滞后推进新时期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拓宽乡镇企业融资渠道2、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3、改善人才管理机制4、提高乡镇企业管理水平5、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6、乡镇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7、加强领导,健全监督机制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分析^p :土地流转困难; 生产资金不足; 家庭农场界定缺乏统一标准; 家庭农场经营结构单一 ; 家庭农场主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社会化服务体系亟待完善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协作互进建设; 尽快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促进家庭农场经营结构的多样化; 提升农场主的综合素质;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家庭农场的优势特点1、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关于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9月上中旬,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及农工委的同志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先后到***,实地查看了部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先后召开了3次座谈会,与IOO多名涉农部门和经营主体负责人、镇村基层干部及农户代表进行交流;还会同各区市人大农委进行了调研,书面了解了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涉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强化宣传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提供优质服务,有效推动了我市农业生产由传统的单一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初步形成了以农业企业为骨干,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数量迅速增长、质量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28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206个,合作社成员达16.7万户,注册资金54.8亿元,实现了对全市涉农村的全覆盖;家庭农场达1404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农场55家;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98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44个,分别位居全省第三位和第五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打破了传统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格局,呈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家庭农场+基地”、“经营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有效地衔接起来,把小农户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
经营主体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进农业全产业融合,全市累计完成土地流转99.5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7.1圾其中规模流转达67.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7.7%;发展现代果园32万亩,西洋参、大姜、无花果、樱桃、茶叶等特色产业实现规模发展,现代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体系初步建立,农业质量效益大幅提升。
陕西省农业农村调研报告
陕西省农业农村调研报告陕西省农业农村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农村经济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了解陕西省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这次调研。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的方法进行调研。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到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实地走访可以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专家访谈可以获取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农业发展现状陕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
然而,在农村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业生产方式比较传统,科技含量不高,存在着产能低下的情况。
其次,农产品销售渠道相对狭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农村发展问题分析4.1 农业生产方式落后陕西省农业生产方式相对传统,存在着规模小、劳动强度大等问题。
农村产业结构偏单一,种植业占主导地位,养殖业和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发展滞后。
缺乏现代化农业技术和管理手段的运用。
4.2 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陕西省农产品销售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农贸市场和线下渠道,缺乏科技创新和电商模式的应用。
农产品品牌意识不强,对产品质量和包装等方面的重视不够,导致销售面临一定的困难。
4.3 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道路、水源、电力等问题仍然存在。
这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一定的不便和困扰。
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薄弱,制约了农村的发展。
五、对策与建议5.1 推行现代农业加大科技投入,推行现代农业技术,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加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5.2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广农产品电商模式,提升陕西农产品的影响力。
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引导和支持,提升消费者对陕西农产品的认知和信任度。
5.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修建乡村道路、水源和电力设施,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对策的调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对策的调
研
一、问题与困难
1. 资金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是由于多
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融资难度较大。
2. 土地问题:土地资源有限,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获得足够的
土地使用权,导致生产规模受到限制。
3. 技术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掌握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技能,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很多人无法有效开展生产活动。
4. 市场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波动较大等
问题,导致销售难度较大。
5. 政策问题: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因素也影响了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二、对策
1. 加强融资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等方式
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
2. 推进土地流转。
政府可以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推进农村土地规
模经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土地使用权。
3. 提高技术水平。
政府可以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和指导,鼓励他们采用现代化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
4. 拓宽销售渠道。
政府可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扶持力度,开拓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
5. 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财务
补贴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农業农村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重点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原因、发展情况以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与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农业经营为主要活动,通过直接承包、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组织起来的农业经营组织群体。
他们具有灵活的经营模式、强大的市场适应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原因1. 政策推动:国家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 市场需求:国内外市场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3. 技术进步:新农技术的应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使农民转变经营思路,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1. 个体农户:个体农户通过农业合作社、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起来,在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协同作业,提高了农业效益。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多元化的农业产业链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
3.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实体,通过开展农业、农村副业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
4. 农业企业:农业企业由农民投资组建,通过规模化经营和科学管理,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实践1. 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科学的资源配置和市场导向的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2. 农村产业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产业带的建设,形成了农、工、商、旅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加强农业组织化、农业链条的延伸,实现农业供给的结构调整和优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我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我公司向您提交以下报告: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分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
根据经营规模和经济性质的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进一步分为大型农业企业、中型农业企业、小型农业企业。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已超过6万家,家庭农场超过10万家,农业企业超过20万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和挑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传统的个体农民经营具有以下优势:规模经营、分工协作、技术支持、市场导向。
这些优势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
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农民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认知度和意愿仍然较低,存在转变观念的难度;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着融资难、技术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其发展的进程。
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1. 加强培训与宣传,提高农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和意愿。
2. 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金融和税收政策,提供融资和税收优惠。
3. 引导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
4.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的合作,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
五、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进一步推动其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繁荣。
谢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农户经营模式逐渐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取代。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新趋势,我们进行了一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报告。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
这些新型主体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运营模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一些农业企业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致力于打造“特色农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品牌,以此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而一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着重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振兴,通过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建设,实现了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种植、标准化加工等目标。
另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在推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引进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科学化管理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当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一些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由于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不足,导致了生产经营困难,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
争力;一些家庭农场由于规模小、管理弱,面临着生产成本高、效益低等问题。
综上所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通过调研报告,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新趋势的特点和规律,也为未来的农业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希望政府部门和农业企业能够积极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问题,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与背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成为了中国农业经营的新动力。
为了进一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本次调研旨在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发展模式以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二、调研方法与范围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并选择了广东省嘉兴市作为调研的范围。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和相关农业企业,实地访谈则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农业专家学者以及农业经营主体代表。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1. 创新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倡导创新发展思路和经营模式,注重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
2. 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向于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
3. 专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专注于某个特定的农产品生产或加工环节,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
4. 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实现产业多元化。
5. 社会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以社会责任感为导向。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1. 合作组织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加强农户之间的合作与协作。
2. 全产业链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全产业链环节,实现全链条的优化和利益最大化。
3. 农业产业园区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一定区域内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形成农业产业园区,实现资源整合和农产品品牌打造。
4. 农业科技示范区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合作,借助科技力量推动农业的创新和发展,构建农业科技示范区。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 资金压力: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农业贷款难度较大,导致资金来源不足。
2. 市场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波动的风险,尤其是农产品价格波动对经营效益的影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带动农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通过调研陕西省洋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以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问题;对策洋县位于陕西省南部,汉中盆地东缘,县域面积3206平方公里,总人口4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8万人,全县耕地面积57万亩。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产业振兴步伐,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殖大户、高素质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积极鼓励扶持,成为产业振兴、农业增效、稳定增收重要推手。
1 洋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1.1 发展规模不断壮大。
截止2022年底,全县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99个,培育创建示范社3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5个、市级示范社9个、县级示范社5个;发展家庭农场236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6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3家;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875人,其中:高级86人、中级184人、初级605人。
1.2 经营范围不断拓宽。
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涉及产业种类较广,涵盖了粮油、果蔬、食用菌、中药材、畜牧、水产养殖、种养结合等多种产业,种类较多,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能。
1.3 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农业设施不断完善,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
田间道路硬化、节水灌溉设施等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抗灾保收能力进一步提高。
旋耕机、播种机、收割机、无人机等机械化应用水平提高,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
二是品牌意识增强。
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注册农产品商标25个,认证有机或绿色农产品15个,专利认证6个,涌现出“朱鹮”、“润满莨”、“晶霞”、“鹮乡”等特色农副产品品牌。
三是产供销逐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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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省委、省政府:当前,我省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业人口的大量转移和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走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生产,催生了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各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的成长。
以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但是,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化程度不高、社会化服务滞后、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
受省政府委托,我们就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一)农业专业大户初具规模。
据调查,我省目前现有农业种养大户8.3万户(其中种植业5.4万户、养殖业2.9万户),户均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
眉县共376个专业大户,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达253户,占67.3%。
宜川县68个果业种植大户经营的3700多亩果园,全部采用新技术,建成了“果、畜、沼、草、网”五位一体的生态果园,优果率达到90%以上,2013年产值达4200万元,户均61.8万元;32个种粮大户户均收入达15万元。
(二)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
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24260家,入社农户达145.6万户,占全省农户的19.6%,带动非成员农户260.9万户,辐射带动率达45%,覆盖全省所有乡(镇)、村。
宜川县农民合作社入社户数占农户总数的78%,基本覆盖了全部村、组。
合作社经营产业涉及种养业、加工业和服务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农产品,并逐步扩展到物资配送、科技服务、民间工艺、旅游休闲等多个领域和产业。
大荔县荔民果蔬信用服务专业合作社创造的“政府+企业+专家+农户”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技农资双向服务、农资农副双向流通、农业科技双向推动”的实践经验已在全省一些县区推广。
合作社成员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较非成员高出近30%,眉县入社成员比非社员人均增收4200元。
(三)家庭农场起步良好。
自中央2013年一号文件首次将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列入扶持发展重点以来,我省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
按照省农业厅确定的标准,目前全省家庭农场总数已达21125家,经营总面积163.6万亩,其中95.6%的家庭农场从事种养业;种植业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为176.9亩;家庭农场户均年收入达20万元。
洛南县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1.97万元,是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7倍。
宜川县安家庄鑫丰家庭农场年产鲜蛋570多吨,年纯收入达70万元以上。
(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到2013年底,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1.8万个,其中各级龙头企业达2190家(国家级36家、省级458家、市县级1696家);年销售收入总额1095.1亿元,出口创汇6.6亿美元。
70%以上龙头企业以订单、股份合作等方式联结农户,使农户通过发展产业化经营和就近就业,去年实现增收总额为246.8亿元,户均增收3000元左右。
商洛市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户均增收5960元。
宝鸡市龙头企业2013年吸纳农民工32596人,带动农户43万户,为农民增收11.4亿元。
二、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规模小、实力弱、发展不规范。
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论是总体数量、成员数量还是经营规模、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都远远落后于中东部发达省份。
如合作社发展参差不齐、质量不高,单个合作社平均社员只有60人左右;合作社形式多而杂,有协会型、企业型、家族型、供销型、分散型、融资型等等,部分合作社只有牌子,没有社员,名不符实;示范社数量少,其中省级百强示范社只有230多家;还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缺乏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财务制度不健全,利润分配不公开。
在家庭农场方面,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下的占63%,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农场占近一半。
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方面,不但数量少,而且规模小,规模以上企业数占不到全国的2%,销售过30亿元的龙头企业更是凤毛麟角,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非常弱。
(二)土地流转速度较慢。
我省目前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进展较慢,土地流转整体落后于全国平均速度,导致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规模小、扩展慢,想扩大经营规模只能“望地兴叹”。
即使已经流转的土地也存在期限短、不规范的问题,绝大部分流转合同一年一签。
还有相当一部分流转土地,转出和转入双方以口头形式私下商定,转出方随时可以收回土地,直接影响了转入方对土地的长远投资和经营效益的提高。
同时,流转的土地比较分散,流入方很难进行连片作业和水、电、渠、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服务供求矛盾较突出。
调研所到之处,集中反映的问题是农村金融部门贷款门槛高、额度小、期限短、手续繁琐、隐性成本大。
由于农业产业周期长、见效慢、利润低,受自然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涉农贷款风险较大,加之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受到限制以及担保机构不健全、信誉度差等原因,许多金融机构不愿为新型主体放贷。
有的即使愿意放贷,也都是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对新型主体发展只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大问题。
在农业保险方面,政策性保险产品种类少、覆盖面小、补贴比例偏低,对新型主体也没有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巨灾风险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对从事种养业的新型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更是起不到支撑作用。
(四)配套措施跟不上。
一是用地难。
中央连续两个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及“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的规定落实的不够到位。
新型主体的生产、办公设施用地,拓宽道路用地,加工、仓储用地,大型农机具库房用地等,按正常程序批地非常困难,农民采取强行占地、占后罚款了事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是用电、用水难。
新型经营主体在生产基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设施需要架线通电、打井修渠等,不但审批手续繁琐,而且成本很高,在目前国家对土地流转后的基础设施投入还没有明确扶持政策的情况下,他们根本无力承担。
同时新型主体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普遍高于农业用电价格0.2-0.3元。
三是设备更新难。
有些起步较早的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加工设备严重老化或者属于落后淘汰产品,普遍由于资金困难又没有相应的项目扶持而得不到及时报废更新,仍在“带病”作业或“超期服役”,不但影响加工能力和产品质量,同时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五)人才、技术短缺。
我省现有农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带头人绝大多数是农民,文化层次、技术素质、经营理念、市场意识、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相对都比较低,在我们调研中了解的种养户中,近半数的人靠自己经验和自学指导生产,对新技术、新品种、新的种养方法、方式和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不了解、不掌握,出于盲目状态,如:有的养殖户对牲畜的病毒、病菌如何防治均不了解,更谈不上科学种养,很难胜任新型主体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工作。
加之引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一些部门的专业人才因成本太高承担不起而不得不放弃。
人才匮乏、技术落后、管理跟不上成为困扰新型主体发展的又一大障碍,尤其是从事高效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一方面强烈感到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也求贤若渴,他们对人才、技术的渴求甚至超过对贷款的渴求。
(六)社会化服务较滞后。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兴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我省无论是公益性服务机构还是经营性服务组织,在开展技术推广、农资配送、土地流转、机械作业、统防统治、抗旱排涝、信息服务、产品销售和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方面,与新型主体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专业性的服务公司和技术性的协会服务组织建立较少,远不能满足新型主体和广大农民所需的低成本、全方位的服务。
由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省起步时间不长,各地还在摸索前行。
因此,基层政府普遍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意义和中央的重大决策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有的甚至为争项目、争投资而发展新型主体,前瞻性、目的性不明确;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配合不够、扶持力度不大、投入不足;许多地方在农民就业、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方面跟不上,土地转出后农民有后顾之忧;农村金融、保险机构体制创新不够、机制不活;激励机制不完善,难以吸引专业人才等等,都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中央确定,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我们要结合陕西省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创新思路、创造性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意义的认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通过土地流转,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能够优化集成利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释放农村生产力。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形势下应对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的根本之策,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对于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小农业与现代大市场的对接,改善农业比较效益低的现状意义重大。
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中央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活力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是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宣传和新闻部门宣传教育工作须及时跟进。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范围、广覆盖地开展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扶持政策,及时报道我省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先进典型,推广他们的经验,真正使基层干部和群众方向明确、政策明了,学有榜样、干有奔头,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二)坚持以重点带动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根据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在全面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应首先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大主体,以此来带动和促进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非常契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