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部教学工作制度和常规考核细则
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
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引言概述: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手册是为了指导广东省高考考务工作而编写的一份手册。
本手册旨在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以确保高考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本手册的详细内容。
正文内容:一、考务组织与管理1.1 考务组织机构的设置1.2 考务组织人员的职责分工1.3 考务组织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1.4 考务工作的计划与安排1.5 考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二、考场准备与管理2.1 考场的选择与布置2.2 考场设备与器材的准备2.3 考场的安全与保密措施2.4 考场的环境与氛围管理2.5 考场的突发事件处理三、考生管理与服务3.1 考生报名与信息录入3.2 考生信息核对与确认3.3 考生座位编排与调整3.4 考生考试须知与规则宣布3.5 考生考试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四、考试安全与保密4.1 考试安全检查与监控4.2 考试作弊与违规行为的处理4.3 考试试卷的保密与管理4.4 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4.5 考试结束后的试卷保管与处理五、考试评卷与成绩管理5.1 评卷人员的选拔与培训5.2 评卷规则与流程的制定5.3 评卷质量的监督与抽查5.4 成绩的统计与录入5.5 成绩查询与申诉处理六、考务工作总结与改进6.1 考务工作的总结与分析6.2 考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6.3 考务工作的改进与优化措施6.4 考务工作经验的分享与交流6.5 考务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升总结:本手册详细介绍了2023年广东高考考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考务组织与管理、考场准备与管理、考生管理与服务、考试安全与保密、考试评卷与成绩管理以及考务工作总结与改进。
通过遵循本手册的指导,广东省的高考考务工作将能够更加顺利、高效地进行,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同时,本手册也强调了考务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升,以不断提高高考考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本手册能够为广东省的高考考务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参考。
2021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要求
今年我市共有名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全市共设个考区, 个考点, 考点设置基本保持稳定。
目前, 高考准备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 考前准备和考务管理直接关系今年高考工作的成败, 在此, 对今年普通高考的考务管理强调七个方面工作:(备注:各有的考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闽招委《2012》8号文和《考试工作手册》不折不扣执行, “规定动作”)(一)关于考试安全工作加强对试卷环节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有条件的对试卷保管员进行政审, 政审合格的和符合条件的才能担任试卷保管员;采取对关键部位和重点工作场所全方位视频监控、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重点操作结束及时回放、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等7项措施, 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及分发、组考等环节的试卷安全保密措施管理, 强化过程监控的有效性, 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保密室内的任何行为都要接受监督, 严禁单人进入保密室。
要建立严密的保密室试卷交接审核登记制度。
• 试卷运送–人员要求: 考试机构负责人带队, 不少于3人, 有公安或武警人员, 回避–车辆要求: 检修、免检手续–任何情况下, 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人。
不搭乘无关人员–保密室硬件–值班巡逻人员: 4人, 公安或武警–交接手续、值班巡逻记录–试卷保密室要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 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
试卷保密室的监控录像实行6小时回放制度, 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录像的回放查看, 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试卷从保密室到考点的运送–执行“教考试[2004]2号、教考试[2012]1号” 文件要求• 试卷分发(在考点的考务办公室)–考点分卷场所要安装1个以上摄像头, 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制度, 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录像的回放查看, 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试卷进入考场–严格试卷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管理。
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 监考人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直接进入考场, 全程在考试工作人员视野范围内(二)关于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是做好考试工作的前提, 今年高考考风考纪宣传的重点是: 诚信高考;考试全程实时监控, 考后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考后录像回放也是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的依据;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考试终了考生离场纪律。
高级中学教学考评细则和办法
INSERT YOUR LOGO高级中学教学考评细则和办法通用模板Management of all operations in the behavior and management, and require members to abide by the rules or guidelines, so as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ompany team, get the trust of partners, win business opportuniti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高级中学教学考评细则和办法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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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学考评细则和办法教学是学校日常的中心工作。
教学的基本要求是:“重基础,重能力,方法灵活,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效率”。
教学检查主要包括以下诸方面的内容要求:一、基本功的要求基本功要求可以分为共性的基本功和个性的基本功要求两种。
1.共性的基本功要求。
各科共同的共性基本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语言、板书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①讲述语言要求。
讲述语言要规范。
简练,准确,生动,形象,语言的科学性、逻辑性强,声音宏亮。
②板书要求。
板书要求要规范工整,字体清楚,正确,不写繁体字(除讲古文字等情况外)。
③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2.个性的基本功要求。
具体每科教师的基本功要求除了具有以上共性的要求之外,还有各自独特的专业特点要求。
这种个性要求是突出各门课特点或着重点的要求。
一些课程的学科特别要求如下:①政治课:概念必须准确、清楚;②语文课:范读必须标准,字、词、句、章的讲解与分析必须准确恰当;③数学课:概念、板图、板演及推理论证必须准确,思路清晰;④外语课:发声必须准确,读说必须熟练;⑤物理课、化学课、生物课:必须能独立做实验;⑥历史课:必须熟悉重大历史事件及主要历史年表;⑦地理课:必须熟悉基本的地理概貌,能正确地掌握地图,并能准确的绘图;二、备课要求备课是搞好教学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也是整个教学活动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新高考学校管理制度内容
新高考学校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考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考学校应当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教育质量和学生成长为中心,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
第三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纪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风学风。
第四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学校的荣誉,不得有损学校形象,把学校的利益放在首位。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六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七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统一办理入学和退学手续。
第八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档案工作。
第九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健全学生档案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生学籍异动程序。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有关教学培训,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完善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管理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秩序和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协助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
第十五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对教师的考勤管理,确保教师认真履行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保证课程与学生实际水平相适应,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十七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行为管理规定,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十九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制度,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解决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高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考试管理工作,确保考试秩序稳定,保持考试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等院校本科生、研究生等在校学生参加各类考试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院校应配备专门的考试管理机构或者工作人员,负责考试计划、安排、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在学校官方网页等渠道向全校学生公布,并且学生对此制度有义务遵守。
第二章考试计划第五条每个学期,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考试计划,包括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在每学期开始前至少提前两周发布该学期的考试计划,并通知全体学生。
第七条任何未经学校批准的考试计划变更,需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全体学生。
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人数和考试科目的要求,合理确定考试场地和监考人员。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考试计划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和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应急措施,为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确保考试的进行顺利。
第三章考试安排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考试前一周公布考试安排和规定,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形式、监考要求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考试前提前一小时开放考场,确保学生有足够时间整理思绪,准备考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在每次考试前对考场设施、纸张等进行检查,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考试过程中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禁止抄袭、作弊等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考试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监考组,负责对考试场地和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监考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监考档案,对监考人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记录。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考试评价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考试结果,及时公布成绩和排名。
教育考试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考试院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考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教育考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育考试院全体工作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育考试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院长:负责教育考试院的全面工作,主持院务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处、考试处、安全保密处、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等。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一)院长:主持全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分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综合处: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宣传工作等。
(四)考试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安全保密处: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信息的安全。
(六)信息中心:负责考试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行,确保考试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
(七)后勤保障处:负责考试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教育考试院的工作流程:(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要求等。
(三)组织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考场布置、考试实施、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
(四)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考试工作。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七条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一)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高考补习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考补习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学校各部门。
第三条学校管理坚持依法治校、以人为本、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工作以学生为中心,以高考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成长。
第九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加强教学研究,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十七条后勤工作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
第十八条后勤部门应加强物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需要。
第十九条定期对后勤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后勤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理、合规。
第二十三条加强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五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考务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考务细则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决定着教学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全面性。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命题、监考、阅卷等考试程序,达到以考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不断进步之目的,特制定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务工作根据考务工作常规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期中、期末考试设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考务员,保密员,纪律、卫生、信号、服务等考场保障员等工作岗位。
高考、中考等重大考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置相应领导机构。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有教师职称的人员都有监考的义务;中层以上人员均需参加监考等工作。
从而达到人人参与考务、人人都是德育管理者、全员管理学生的目的。
(一)主考、副主考工作职责:副主考分工检查考试工作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各部门处置问题是否得当、有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考试的临时通知与要求,检查安排各考场的监考、验卷等工作。
(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及赏罚措施:1.监考人员按监考表的要求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签名并领取试卷。
迟到者扣20元,影响考试扣50元。
2.监考人员不经主考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场次和考场,若私自调换,发现一次扣罚20元。
如因调换考场延误考试时间,按上条扣罚相应数额。
3.监考人员接受培训后,径直进入考场,提前10分钟面向全体考生开启试卷,以保证考生在考试铃响后开始答卷。
每迟发一分钟扣罚2元。
4.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填写卷头各项内容,指导填涂答题卡等。
如发现试卷有问题,应及时向主考、副主考反映,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更正。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监考的有关规定,不准使用手机,不准阅读书报杂志,不准备课和批阅试卷、作业,不准与其它监考人员闲谈,不准随意出入考场,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无人替代监考的情况下离开考场。
违反以上要求者,发现一次扣罚10元。
6.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
对考生因病影响到正常考试的,应报告考务办及时处理。
高三文化课班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普通班)
高三文化课班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普通班)1.协调组(24分)以班级为评价单位,以入围数为评价依据,考核二级指标完成率(14分)、三级指标完成率(10分)。
积分=二级完成数*14/二级指标+三级完成数*10/三级指标数以上积分等比压缩最高分24分即为班级协调组积分。
协调组每位教师积分一致。
2.备课组(24分)以备课组为评价单位,以全市入围数、平均分为评价依据,考核二级指标完成数(10分)、三级指标完成数(6分)、二级和三级指标平均分横偏差(各占4分)。
入围数积分=二级完成数*10/二级指标+三级完成数*6/三级指标数积分=入围数等比压缩最高16分+三级指标平均分积分等比压缩最高8分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入围完成说明:单入围完成率=单入围数/指标数;双入围的各科指标数为m,实验、一中、XX三校各科指标总数为n,XX各科实际双入围数为p,全区实际双入围数为q,备课组双入围完成率=p/[(m/n)*q].平均分说明:①以XX区的三级指标总数为基准的平均分,即为区平均分。
②备课组三级指标的平均分与市平均分比较的偏差即为横偏差,横偏差积分公式为4m+40。
横偏差积分≤0的以0分记。
3.个人(12分)以教师为评价单位,以全市单入围数、平均分为评价依据,考核教师二级指标完成率(5分)、三级指标完成率(3分)、二级和三级指标平均分完成率(各占2分)。
(1)依据教师二级指标完成率进行等比压缩,最高5分。
(2)三级指标完成率积分方法同二级指标积分。
(3)依据二级三级指标平均分橫偏差积分等比压缩,最高4分。
4.说明(1)满工作量的教师按照实际得分计入综合积分,不满工作量在0.9至0.975之间按比例折算。
高三兼音美班的教师按照0.925折计算。
(2)该教学积分与重点班老师一起进行全级部大排名,作为职称评定、教师交流、绩效工资发放中教学成绩的依据;该教学积分与重点班老师一起进行全级部大排名,计入综合量化积分后,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依据。
学校规章制度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指一般、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为健全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全国统考的正常施行,按照《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全国统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施行素养教育和公民文化素养的提高。
第四条全国统考的根本原那么是科学、公平、平安、标准。
第五条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治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治理。
第六条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设立教育考试平安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处置,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治理,地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施行。
第七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纳现代化技术手段治理全国统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要装备与所承担的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遭到保护。
第九条考试工作人员的根本条件是: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二条全国统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
各省级考试机构由1名负责人亲身接收,签发回执,并负责本地区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保密工作。
高考规章制度
高考规章制度高考(全称: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考),是指中国大陆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的招生入学考试,也是升学途径中最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考试的进行顺利和准确。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高考设有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等,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科目组合。
每个科目均有固定的考试时间安排,以公平对待每一位考生。
二、迟到和作弊处理对于考生因特殊原因迟到的情况,学校设有相关规定。
迟到超过一定时间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作弊行为被严肃对待,一旦被发现,将取消该科目成绩,并视情况做出其他处罚。
三、考场纪律和监考高考考场要求考生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引,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或使用任何形式的通讯工具。
考生须自觉参加休息和吃饭时间,严禁在作答过程中离开考场。
四、考生作答规定高考中,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使用规定的文具;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注意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确保答案被准确录入。
考生不得互换答卷或抄袭他人答案。
五、阅卷和成绩发布阅卷过程保密,阅卷教师不得知晓考生身份。
完成阅卷后,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成绩计算,并由多名教师进行协作核对,确保评分准确无误。
成绩发布时,学校会通过合适的渠道向考生和家长公布。
六、申诉与复查针对不满意自己成绩的考生,学校提供了申诉和复查的机会。
考生需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诉和复查进行详细的审查工作。
七、招生录取规定高考成绩是升学和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各学校会根据自身的录取规则和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录取通知书和入学确认书会通过邮寄或线上方式发送给考生。
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未按时报到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总结:高考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为每一位考生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遵守规章制度有助于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遵守规定,以确保自己能够充分发挥实力并取得理想的成绩。
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
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及详细安排为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考纪,贯彻落实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保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00—4:00进行理科综合考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文、理两科考试。
二、报名工作1、各地应认真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综合考试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与当地招生部门确定考生建档号编号的要求,印制各种考试用表,明确填报规定日期及要求等等。
2、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0日,逾期不予补报。
3、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学校按规定时间到市、县(市、区)会考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
报名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4、各地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
凡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考试。
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一律回原户籍、原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如在原学籍所在地无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
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读并参加会考的考生,其成绩我省予以认可,但相关学科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并加盖省级公章后,由市报省进行处理。
在省内异地借读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学籍学校报名参考;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原学籍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校报名参考。
考生应全面了解高考综合考试的有关规定,因考生本人报名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综合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的组成部分,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成绩三年有效。
其中,报考2007年高考的学生及社会人员,其报考资格如下:(1)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文、理综合考试成绩都必须合格。
(2)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以外的人员参加高考,须持有2005、2006年或本年度参加综合考试的成绩(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维护考风考纪,促进学生学业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管理机构学校考试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考试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
1.考试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各科任课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大型考试的组织、安排和监督。
2.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考试事务的安排和执行,包括考试安排、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安排等。
三、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学校应提前确定好考试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复习和准备。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应当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确保考试内容与学科课程相对应。
3.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应当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表现。
四、考试安全1.考试环境:考试场所应当安静整洁,考场布置要符合考试规范,保证学生的考试秩序。
2.考试监考:考试监考人员应具备监考资格,严格遵守考试规定,确保考风考纪。
3.考试安全:考试期间,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及考试物品的安全。
五、考试纪律1.考试规则: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试规则,不得抄袭、弄虚作假,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2.考试作弊:对于发现有学生作弊行为的,学校将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3.考试结果:考试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公布考试成绩,保证学生的知情权。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措施。
七、监督制度1.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考试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考试管理制度的执行。
2.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应积极监督学校考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规定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需经学校领导审议通过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各学校能严格遵守考试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学校考试秩序,促进学风的建设。
加强高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考作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其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备受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高考管理,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高考管理,规范高考行为,确保高考安全、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1. 成立高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高考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高考管理工作。
3.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成立高考考务办公室,负责高考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加强考点管理1. 考点设置:考点应选择环境安静、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场所,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2. 考点设施:考点应配备足够的考场、考务室、监控室、广播室等设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 考场布置:考场内应设置考生座位、考试用品摆放处、考场指示牌等,确保考生顺利进入考场。
4. 考场监控:考点应配备高清摄像头,对考场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考试安全。
四、加强考试管理1. 考生报名: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接受身份验证。
3. 考试科目安排:考试科目安排应遵循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确保考试科目设置合理。
4.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考生休息和交通等因素,确保考试时间合理。
5. 考试纪律: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传递答案等违规行为。
6. 考试安全:考点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五、加强考务管理1. 考务人员选拔:考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考务人员职责:考务人员应熟悉考试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考试任务,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 考务培训:考前,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高考部教学工作制度和常规考核细则
高考部教学工作制度和常规考核细则第一篇:高考部教学工作制度和常规考核细则备课制度为扎实抓好备课,提高备课质量,提高上课效益,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1、要做到周前备课,每周五专业部检查教案。
2、要求教师在备课中做到:个人领悟,集体研究;把握课标,重组资源:以学定教,课前优化。
3、各学科教师要积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相互学习,达到预期目的,完成规定任务,进行有效备课。
4、备课的主要内容:做到“六个研究”:研究课标教材,研究教法学法,研究习题训练,研究预设问题和解决策略,研究学生情况,研究培优补弱。
重点解决“四个问题”:学习目标的制订,自学指导题的设计,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当堂检测题的选编。
5、备课的重点要放在如何引导学生学习上,同时要有预习环节和预习指导题。
6、每个教师在上课前后再进行二次备课,记录教后反思,凸显特色;7、备课以教案检查为依据纳入教师的教学常规量化考核。
课堂制度为提高上课质量,提高课堂效率,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1、课堂教学要贯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方针。
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要立足学生一生的发展,以培养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学习能力的提高和品格的形成为目标。
2、上课要求:①课堂教学要体现“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创设情景,认定目标恰当;指导自学具体,明确内容、方法、时间、要求和检测方式;点拨引导精彩到位;教师讲课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教师精讲,学生精练。
每节课最少留出十分钟的练习检测时间);②在课堂上要善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尤其是预习的习惯、独立思考的习惯、作业整洁干净的习惯、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仔细审题习惯;③在课堂上要教会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尤其是读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操作能力;④在课堂上要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思考练习;要留足当堂完成作业的时间,下课要完成作业,力争实现“堂清”;不得拖堂。
考场考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考场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考试、考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评定、技能鉴定、员工考核等。
第三条考场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三)严谨细致,责任到人;(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考场设置与准备第四条考场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考场环境安全、安静、整洁。
第五条考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的考试区域,避免与其他活动混淆;(二)舒适的考试座位,保证考生视线无遮挡;(三)清晰的指示牌,引导考生正确进入考场;(四)必要的考试用品,如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第六条考前准备:(一)组织者负责提前一周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相关信息;(二)组织者应当对考场进行彻底清洁,确保考试环境符合要求;(三)考试用品准备充足,并妥善保管;(四)安排监考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考试实施(一)监考人员对考场进行清场,确保无作弊工具;(二)监考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发放考试用品;(三)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第八条考试过程中:(一)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二)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三)监考人员不得随意透露试题内容,不得为考生提供任何形式的作弊帮助;(四)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试,不得拖延。
第九条考试结束后:(一)监考人员立即组织考生有序离开考场;(二)监考人员清点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品,确保无误;(三)监考人员将考试用品整理归档,并做好考场的清洁工作。
第四章成绩评定与公布第十条成绩评定:(一)成绩评定由评委会负责,评委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二)评委会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的试卷进行评分;(三)评分过程应保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
第十一条成绩公布:(一)成绩评定完成后,组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成绩;(二)公布成绩时,应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三)公布成绩后,组织者应接受考生对成绩的查询和申诉。
高考考务室管理制度
高考考务室管理制度1. 引言高考是中国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和进入高等教育的重要标准。
为了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公开,高考考务室的管理非常关键。
本文档旨在介绍高考考务室管理制度,包括考试安排、考生管理、监考人员管理等方面。
2. 考试安排2.1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应事先确定,通常根据高考日程安排,确保考生和监考人员能够准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应尽量避免与其他重要活动冲突,以免给考生和工作人员带来困扰。
2.2 考点选择考点的选择应考虑到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性。
同时,考点应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考试设施和场地条件。
2.3 考场布置考场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布置,包括座位间距、考生考号牌分发、考场监控设备等。
考场布置应保证考试的公平和秩序。
3. 考生管理3.1 考生报名考生报名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包括身份核验、证件审核、报名费缴纳等。
考生报名信息应妥善保存,方便后续的考务管理。
3.2 准考证发放考生在通过报名审核后,应及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高考的重要凭证,要求在考试期间始终携带并妥善保管。
3.3 考生入场考生入场时需要进行身份核实,并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3.4 考生座位安排考生座位应按照考试规定进行安排,要求座位之间的间距适当,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和秩序。
考生应按照座位号就座,并严禁交流和作弊行为。
4. 监考人员管理4.1 监考人员选拔监考人员应通过严格选拔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选拔过程应公开、公正,并确保监考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2 监考人员培训监考人员在考务室管理前应接受专业培训,包括考试纪律、作弊防范、考试规则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考试形式和要求。
4.3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确保考试秩序,监督考生严守考试纪律,及时发现和处理作弊行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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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制度为扎实抓好备课,提高备课质量,提高上课效益,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1、要做到周前备课,每周五专业部检查教案。
2、要求教师在备课中做到:个人领悟,集体研究;把握课标,重组资源:以学定教,课前优化。
3、各学科教师要积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相互学习,达到预期目的,完成规定任务,进行有效备课。
4、备课的主要内容:做到“六个研究”:研究课标教材,研究教法学法,研究习题训练,研究预设问题和解决策略,研究学生情况,研究培优补弱。
重点解决“四个问题”:学习目标的制订,自学指导题的设计,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当堂检测题的选编。
5、备课的重点要放在如何引导学生学习上,同时要有预习环节和预习指导题。
6、每个教师在上课前后再进行二次备课,记录教后反思,凸显特色;7、备课以教案检查为依据纳入教师的教学常规量化考核。
课堂制度为提高上课质量,提高课堂效率,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1、课堂教学要贯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方针。
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要立足学生一生的发展,以培养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学习能力的提高和品格的形成为目标。
2、上课要求:①课堂教学要体现“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创设情景,认定目标恰当;指导自学具体,明确内容、方法、时间、要求和检测方式;点拨引导精彩到位;教师讲课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教师精讲,学生精练。
每节课最少留出十分钟的练习检测时间);②在课堂上要善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尤其是预习的习惯、独立思考的习惯、作业整洁干净的习惯、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仔细审题习惯;③在课堂上要教会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尤其是读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操作能力;④在课堂上要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思考练习;要留足当堂完成作业的时间,下课要完成作业,力争实现“堂清”;不得拖堂。
⑤课堂(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上提问、演板等要按照差生—中等生—优生的顺序,让每一个学生都进步。
⑥每节课教师要对当堂学习内容进行训练检测,要让学生像考试一样独立完成,同时要反馈补救。
⑦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时,方法要灵活,态度要和蔼,师生感情要融洽,要适时地鼓励、鞭策、激励学生,使学生能体验到学习的欢乐和成功。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辱骂和体罚学生,更不准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
4、教师要提前2分钟候课,并做好与上课有关的一切准备工作。
5、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激情飞扬,举止文明。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要谈吐文雅,为人师表;要用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去感染、影响学生。
6、教师上课不抽烟、不坐讲、不接打电话,不接待家长和亲戚、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不随便离开课堂。
7、教师要遵守上课纪律,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进行教学,不得无故缺课,不得自行调课、代课,需调课、代课必须经年级主任批准,并提前通知学生。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
8、上课纳入教师的教学常规量化考核。
辅导制度1、各科教师要根据学校和专业部辅导安排,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组织好辅导。
2、辅导内容要具体,形式多样,可以布置预习、指导学法、答疑解难、落实周清,培优补弱,提倡教师写自习辅导教案。
3、课内辅导和课外辅导要结合起来,要把培优补弱、特长生的培养和周清结合起来。
4、专业部教师对辅导情况和周清进行记录,定期检查“周清”记录本,要及时(每双周周五之前)收交。
5、专业部每大周检查各班的周清情况,对不认真负责、不严格把关的教师要批评,督促其认真完成。
6、辅导要面向全体,要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超前学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不歧视、挖苦差生,不打击学生学习积极性。
作业批改制度1、各科作业布置要有选择性,要涵盖当堂课学习的内容。
即作业题的质量要高;2、作业要在当天完成,并在当天批改完毕(作文可适当延长),在辅导或自习时间发到学生手中及时反馈补救;3、提倡面批面改学生作业,逐个纠错。
4、数、理、化要节节有书面作业,作文两周一次,在作文课上完成,政史地生作业一周至少两次。
作业要全批全改,并注明批改日期,提倡面批面改。
5、批改作业要有等次(优良中差),错对分明,批语要书写规范,字体端正,作文的评语要恰当,要有指导性和鼓励性,批改要细致,得分要合理。
6、学生作业要干净整洁,要有纠错显示(即补错),倡导建立纠错本。
讲评时要评出成绩与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原因,评出思路,评出规律,评出方法,评出突破口。
7、练习试卷,单元测试卷,教师要提前演算,要全收全改,认真评讲,及时反馈,及时查缺补漏。
8、要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全班所有学生的作业,每月检查一次。
9、双周学生离校前,各科教师布置适量作业(尤其是语、数、英),学生返校后做好检查落实10、作业批改纳入教师的常规量化考核。
听评课制度1、根据教务处对本学期和上级部门听课活动做出安排,专业部对各种讲、评课活动提前安排、具体实施,特别是安排、组织好随堂听课活动,全体教师要听从学校和专业部的安排,不能借故推诿。
2、学校举办的优质课赛讲、研讨课、公开课、观摩课等,同科教师必须参加听课、评课,提倡相关学科教师积极参加,专业部组织的各种讲、评课,无课教师必须参加。
3、听课教师要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要求重点听以下方面:(1)教师活动:课堂结构,创设教学情景,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学习的过程,教学环节之间的转折和衔接,教师基本功;(2)学生活动:学习的积极性,自主学习的情况、学习习惯的培养、独立思维的能力、合作学习的情况(3)听课教师的随堂短评、感想。
4、听课教师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要关闭通迅工具,不私自在课堂议论、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每人每周至少听一节课,每期不少于16节6、听课后,本学科教师内部要认真评课,并做好记录,既要肯定优点、又要指出不足,并研究改进的办法。
7、听课、评课活动纳入教师常规量化考核。
考试工作制度1、专业部要提前做好安排,命题、布置考场、监考、评卷、输分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负责,落实到人。
2、全体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圆满完成监考、评卷、输分等任务。
3、全体教师要勇于承担监考、评卷、输分等任务,不得推诿、找借口,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监考、评卷等考试工作的,取消该教师的该项量化考核得分。
4、教师在监考、评卷、输分等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造成失误的,要给予批评并扣减该教师的量化考核得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5、每次考试要求全部学生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到年级和教务处说明情况,对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按科目多少统计得零分计入该年级该班总成绩考核。
6、专业部要对参加考试工作的本部教师负责,教师在考试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要依照考核制度扣除量化考核分,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7、考试工作制度纳入教师的常规量化考核。
学生评教制度1、教要客观公正,要把学生评教要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要把学生评教、教师自评和学校考核结合起来,全面评价教师。
2、学生评教专业部具体实施,班级做好安排,认真分析总结评教结果,要对评教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学生评教形式要多样,可以问卷调查,也可以开座谈会等,调查的内容要具体,要全面了解教师教育教学情况。
4、专业部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学生评教,要把学生评教的有关材料和结果及时送交教务处。
5、评教学生要有代表性和层次性,能公正、客观地对教师进行评价。
6、学生评教纳入教师的常规量化考核。
教学常规考核细则为实现学校下达的各项目标,争创一等专业部,树立学校形象,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和考核,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现制定高考部教学常规及考核办法如下:一、教学常规考核细则1、备课(15分)(1)教师没有提前备课的一次扣2分。
(2)教师备课在学习目标、自学指导题的设计、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过程、当堂训练题、作业设计、预习等方面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每次扣2分。
(3)没有及时修订教案(二次备课)、无教后反思每项每次扣1分。
(4)教案中不能突出学生活动的每节扣2分。
(5)学校检查教案质量过差、提出批评的每次扣5分。
2、上课(20分)(1)未按时候课一次扣2分,下课拖堂一次扣2分,提前下课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课堂环节和模式、自学问题、引导自学、突破重难点、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当堂训练等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每次扣2分。
(3)上课期间坐讲、做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事、接待家长或亲戚、中途离开教室的每次扣2分。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5)有学生反映或者查岗发现上课接打电话的每次扣2分。
(6)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每次扣2分。
(7)上级部门听课课堂模式老化、学生学习效果差、检测质量差的扣5分。
3、辅导(10分)(1)迟到一次扣2分,自习未到按旷课论处,预备铃声响后检查。
(2)未及时进行课堂检测,每次扣2分,记录不详细或无记录一次扣2分。
4、作业(10分)(1)作业不能体现层次性的一次扣2分,(2)学生作业书写潦草的1人次扣1分,(3)作业少一次扣1分,少批改一次扣2分,(4)周六周日学生离校前,各科教师未布置适量作业的,一次扣2分。
5、听评课(5分)(1)教师每期少听课一节扣2分,(2)听课记录不详细且评价意见不具体的一节扣1分,(3)无故不参加听课的,一次扣2分。
6、监考和评卷(10分)(1)不参加监考评卷工作的该项不得分。
(2)违犯监考纪律或监考工作出现失误的一次扣5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适当处理。
(3)评卷出现严重失误的一次扣5分。
7、学生评教(5分)根据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优、中、差分别记5分、3分、2分。
8、其他(25分)可编辑(1)学科计划、试卷分析、教案抽查等各种材料按时上交,记10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每次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交不记分。
(2)教研会议按时参加,并积极发言。
无故不参加教研会一次扣1分,少一篇材料扣1分。
(3)教师每人每期参与至少撰写一篇教研教改论文,且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记3分,否则扣3分。
(4)积极使用多媒体上课,每人每期至少自制(修改别人的不算)课件一件,并上2节课以上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
(5)凡由于不尽职尽责,没有很好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给的任务,在实施教学常规,学校听课、考试工作、论文评选等工作中造成失误的,扣除教师该项考核得分。
专业部具体组织实施教学常规量化考核,根据制度和考核细则,对每一位教师逐项评分,周统计月计算并上报教务处。
三、奖惩每期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分满分100分。
折合20分记入教师量化考核总分,进行奖惩,并作为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