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办关于南京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环境事件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环境事件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环境事件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京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南京市抗旱预案》《南京市防御洪水方案》《南京市主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公路(长江桥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南京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粮食应急预案》《南京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南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长江南京水域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南京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10日附件:1.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南京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4.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5.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6.南京市防台风应急预案7.南京市抗旱预案8.南京市防御洪水方案9.南京市主城区防汛应急预案10.南京市公路(长江桥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11.南京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南京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13.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南京市粮食应急预案15.南京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16.南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7.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8.南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9.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南京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21.长江南京水域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2.南京市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3.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4.南京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结束——。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南站综管办南京南站地区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南站综管办南京南站地区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宁政办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南站综管办南京南站地区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南站综管办拟定的《南京南站地区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25日南京南站地区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市南站综管办2013年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90号令),进一步巩固南站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充分展示南京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质的良好城市形象,推动南站地区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南站地区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全国一流站区、展示全国一流形象”为目标,以“管理促提升、建设抓重点、目标争一流”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创新管理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站区管理顽疾反弹回潮,下大力气解决好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努力把南站地区打造成“规范、优质、精细、高效”的一流站区,打造成南京靓丽的城市名片。
二、基本原则与方法(一)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履责。
各成员单位、产权管理人或经营人要按照管理范围和责任分工履行管理职能,承担相关义务,做到在管理范围上有明确划分,在责任承担上有明确主体,在履职尽责上有明确要求。
(二)堵疏结合,标本兼治。
在站区管理上既要注重解决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同时也要注重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站区管理的整洁、规范、有序。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124号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正文:----------------------------------------------------------------------------------------------------------------------------------------------------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1994年6月18日宁政发〔1994〕124号)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下简称四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住户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容委)是除四害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下设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负责除四害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区(县)爱卫会应当做好辖区内除四害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除四害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考核鉴定以及四害密度的监测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爱卫会应当配备除四害监督员,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承担除四害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除四害工作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确无能力除四害的单位由专业队伍承包,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和市市容委共同核定。
居民住宅区除四害所需经费在收交的垃圾费中列支。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除四害工作,落实除四害任务。
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单位、住户开展除四害活动。
公共地段的除四害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除四害所需药械,由市爱委办认可的单位生产、加工或经营,以保障人畜安全和杀灭四害的效果。
第八条卫生防疫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除四害药械的质量监测和审查工作,防止伪劣药械流入市场。
第九条各单位、个体工商户、住户以及公共地段的主管部门都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在其负责的范围内必须达到国家灭鼠先进城市规定的标准: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5%,用鼠夹法测定不得超过1%,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过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1•【字号】宁政办发[2003]81号•【施行日期】200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协助市长、副市长做好政府日常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沈健同志: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调副秘书长工作;协助处理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审计、监察、外事和市级机关事务方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负责联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梁学忠同志:负责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
陈胜利同志: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协助处理市政府政策研究方面工作。
负责联系市政府参事室。
李恕同志:负责市政府新闻发XXX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协助处理政府法制工作。
施卫国同志:负责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
XXX同志:协助处理商贸、物流、旅游、会展、工商管理、经济协作、粮食、蔬菜流通工作。
负责联系市旅游局、商业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经济协作办公室。
协助联系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供销社、物资集团、长发南京公司,工商联。
刘建同志:协助处理工业、交通、通讯、供电、安全生产方面工作;负责市经济委员会工作。
负责联系市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机电集团、化建集团、轻工集团、纺织集团、医药集团、港务局。
协助联系通讯机构驻南京分支机构,市总工会,南京邮政局、南京供电公司、南京海事局、南京铁路分局。
南京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82]164号文件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82]164号文件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82]164号文件的通知(1982年12月28日)在贯彻党的调整国民经济方针、进行工业调整工作中,我省各地、市特别是南京、无锡、苏州、徐州等城市,都根据国家经委和原国家机械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对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工艺专业化进行了认真的调整和改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最近在徐州召开座谈会的统计,全省十一个市原有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共为二千六百二十四个(不包括南京市三县),其中铸造厂、点为六百五十五个,锻造厂、点六百八十六个,热处理厂、点五百四十四个,电镀厂、点六百零四个。
各市规划一九八五年前建立铸、锻、热处理、电镀中心共一百六十六个,其中铸造中心五十个,锻造中心三十九个,热处理中心三十三个,电镀中心四十四个,另外仍需保留的厂、点九百八十七个,其中铸造二百九十四个,锻造二百五十六个,热处理二百二十六个,电镀一百六十一个。
规划撤销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一千四百七十一个,其中铸造三百七十六个,锻造三百六十四个,热处理三百四十三个,电镀三百八十八个。
到今年五月底止,全省十一个市按专业化调规划已撤销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二百零九个,其中铸造五十三个,锻造二十七个,热处理五十七个,电镀七十二个。
上述规划全部实现,不仅将对促进工厂的专业生产,改组大而全,小而全,减少重复生产建设,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搞好城市规划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减少污染,增进人民身心健康,也是一项重要措施。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千分制)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1000分制)国标分解指标及扣分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80分)(查市爱卫办,抽查2—4个委员部门,2个社区(居委会)、2个近郊乡镇(村))1.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10分)(1).政府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文件。
(2分)(无相关文件扣2分)(2).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年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2分)(查资料,缺一项扣2分)(3).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分)(查相关规划文件等资料,未纳入扣1分)(4).市长担任爱卫会主任,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1分)(查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无扣1分)(5).市长(爱卫会主任)经常研究、部署、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每年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2分)(查“主任签发”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纪要、简报、工作总结、报纸、图片等资料,未开展扣2分)(6).市政府有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落实。
(1分)(查资料和现场,缺一项扣1分)(7).市政府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和方法。
(1分)(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缺一项扣1分)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7分) (1). 市有健全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并对外挂牌,能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2分)(查机构调整文件,无健全组织扣1分,未及时调整充实扣1分)(2). 市爱卫会统筹协调各委员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共同参与社会大卫生和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新形式、新方法。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南京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南京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
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3.12.15
•【文号】全爱卫[2003]7号
•【施行日期】2003.1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监督
正文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南京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全爱卫[2003]7号)
江苏省爱卫会:
根据你们的申请,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于2003年8月25日—27日对南京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
考核鉴定组认为,近10多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作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作为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城市整体功能、增强城市竞争力的系统工程;作为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
经过几届政府的不断努力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南京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考核结果表明,南京市创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落实,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
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南京市为
“国家卫生城市”。
希望南京市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巩固发展创建成果中,再创佳绩。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机制,进一步推动新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健康南京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25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6〕29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区防控策略为指导,通过卫生部门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危险因素,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早诊早治、遵照卫生部门疾病规范化管理等综合干预措施来减少慢性病负担,遏制慢性病的上升趋势,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新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探索适合本园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以医疗部门为主的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体重、腰围、血压等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知晓率达30%以上,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每年降低0.5克;平均每日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达到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以上;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以上。
4、慢性病管理和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5%以上,血压控制率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0%以上,血糖控制率达到25%以上。
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文:---------------------------------------------------------------------------------------------------------------------------------------------------- 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84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1985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环境管理第三章清扫与保洁第四章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理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第六章管理、监督机构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郊县城镇和工矿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绿化美化市容,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第四条市、区(县)、镇人民政府都要把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认真实施。
第五条所有部门和单位应当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的科学知识和管理法规,提倡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培养公民爱清洁、讲卫生的优良风俗习惯。
第六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
公民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
被检举、控告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章市容环境管理第七条干道、街巷、广场、车站、码头、机场、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准随地弃置垃圾、粪便、污水和瓜果皮核、冷饮包装等废弃物;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随意涂写、刻画、张贴;不准任意堆放材料、物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宁政办发[2011]125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市城管局2011年9月)为全面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资源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水平,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南京城市管理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以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优化垃圾分类模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打造“人文绿都,智慧南京”新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同时改革垃圾收费模式,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的建立,扩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至201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量减量50%。
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200吨/日,垃圾焚烧达到3200吨/日。
三、时间和范围2011年10月至12月为垃圾分类试点阶段,拟在玄武区锁金街道、白下区月牙湖街道、建邺区兴隆街道、鼓楼区江东街道进行垃圾分类试点。
四、组织领导(一)成立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千分制
(2). 市爱卫会统筹协调各委员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共同参与社会大卫生和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新形式、新方法。(1分)(查证明资料、未开展扣1分)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1000分制)
国 标
分 解 指 标 及 扣 分 标 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80分)(查市爱卫办,抽查2—4个委员部门,2个社区(居委会)、2个近郊乡镇(村))
1.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10分)
(4). 市财政每年安排满足工作需要的爱国卫生活动经费和适应工作需要的专项经费(包括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有所增加,能按时如数拨给爱卫办。(5分)(查文件、帐册、财政拨款单据复印件等,活动经费不足扣2分,专项经费不足扣2分,未纳入财政预算或没有逐年增加扣1分)
(5).市爱卫会每年对各委员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分)(查相关检查资料。未开展或缺一个委员部门扣1分)
3. 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18分)
(1). 市爱卫办机构、编制落实,并与工作职能和任务相适应。(3分)(查编委文件等资料,行政编制未落实全扣,编制不足扣2分)
(4)扣1分)
(5).市长(爱卫会主任)经常研究、部署、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每年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2分)(查“主任签发”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纪要、简报、工作总结、报纸、图片等资料,未开展扣2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评细则
一票否决项
得分
二、健康 教育
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 员经费落实;
市级健康教育机构,设
1)各级有健康教育业务机构,有满足工作 需要的办公条件及设备(1.5分)
区的市另检查区级健康 教育机构1-2个
不符合要求扣1.5分,市辖区扣1分
2)各级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和网络活动 的资料(照片和记录)(1.5分)
街道和社区宣传栏每年更换少于6次扣1 分。无健康教育专栏或不认真设置健康 教育专栏扣2分
4)《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 》传播材料发放原始记录(5分)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 》核心知识传播材料在家庭、商户、门 店等的覆盖率低于100%扣3分
5)其它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1分)
未开展其它形式的大众宣传活动扣1分
子项目
分值
考核要点
样本及数量
(同上) 4)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的原始佐证材料(12 分,含:a.培训档案;b.督导档案;c.网 络成员会议资料;d.健康教育调查研究 12 (或评估)档案;e.健康教育工作试点档 案;f.有针对性健康教育传播材料;g.健 康教育传播活动档案;h.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得分
二、健康 教育
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 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 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 识知晓率≧80%;
市卫生局,区卫生局1-
1)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 3个 规范、考核报告和记录(1分)
工作规范、考核报告和记录缺少任意1 项扣1分,由非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考核 扣0.5分
分值
考核要点
样本及数量
考核方式 评分方式
一、爱国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题库
江苏省爱国卫⽣条例题库《江苏省爱国卫⽣条例》知识竞赛题⼀、单项选择题 60题1、《江苏省爱国卫⽣条例》⾃(A)起施⾏。
A、2013年12⽉1⽇B、2014年1⽉1⽇C、2013年12⽉31⽇2、每年(B)⽉为江苏省爱国卫⽣⽉,集中开展爱国卫⽣活动。
A、三⽉B、四⽉C、五⽉3、(A)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根据爱国卫⽣⼯作需要,为爱卫办配备与其⼯作任务相适应的⼯作⼈员和⼯作条件。
A、县B、省C、地4、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B )确定组织或者⼈员承担爱国卫⽣的具体⼯作。
A、不应当B、应当C、都可以5、爱卫会实⾏成员单位(A )A、分⼯负责制B、⾃我管理C、协商制6、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活饮⽤⽔⼯程项⽬,应当符合(C)要求,实施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卫⽣学评价,评价不合格的,不予准许实施。
A、环保B、建设C、卫⽣7、(A)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式供⽔⽔质卫⽣监测。
A、卫⽣⾏政B、爱卫部门C、⽔利部门8、农村卫⽣户厕改造应当符合(A )A、《农村⽆害化卫⽣户厕技术规范》B、《中国农村卫⽣厕所技术指南》C、《农村户厕卫⽣规范》9、卫⽣城市、卫⽣县城、卫⽣乡镇(街道)、卫⽣村和卫⽣单位应当建⽴健全(C )机制,巩固和发展卫⽣创建成果。
A、市场化保洁B、集中整治C、长效管理10、地⽅各级⼈民政府应当组织全社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全民建⽴( A)的⽣活⽅式,提⾼⾃我保健能⼒。
A、健康⽂明B、科学卫⽣C、讲营养讲科学11、(B)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规划,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的组织、⼈才队伍建设,健全健康教育与促进⼯作⽹络。
A、省级B、县级C、地级12、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加⼤健康教育与促进财政投⼊,保证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事业经费的百分之(A)。
A、五B、四C、⼋13、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开设(A)课程。
A、健康教育B、爱国卫⽣C、⼼理健康14、(A)在本级⼈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作的组织和协调。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千分制)
(2). 市爱卫会统筹协调各委员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共同参与社会大卫生和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新形式、新方法。(1分)(查证明资料、未开展扣1分)
(8)应用《健康知识问卷》、《健康行为调查表》(范围不超过中、小学生课本和“知识行为”问答)现场测试,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80%以上。(2分)(随机抽考、抽查师生健康知识,个人健康行为,包括指甲、头发、衣领、手绢、手纸、痰迹和乱写乱画等。一项不合格扣1分)
(9)14岁以下学生蛔虫感染率监测资料齐全、规范;感染率≤3%。(1分)(查监测资料或感染率不达标扣1分)
(6)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资料,每学期按档案工作要求形成一个卷宗,班级健康教育工作逐项统一填写在“健康教育工作记录本”上。(1分)(查学校近三年健康教育卷宗资料和班级的工作记录本,资料不全扣1分)
(7)学校有促使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的条件。校园内环境整洁优美,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90%以上,树木花草养护良好。厕所达国家二类以上标准,男、女生厕所蹲坑达规定的比例数(分别为40:1和20-25:1),每日专人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蝇蛆。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流水洗手龙头数等于班级总数(厕所水龙头不算)。校内有合格饮水供应设施。学校内食堂、小卖部、理发店、二次供水等达到国家相应卫生标准要求。(4分)(现场考查。有一处不达标扣1分)
(3). 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明确。(1分)(查明确职责分工的文件,无扣1分)
(4).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积极主动地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各有关委员部门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村改水、改厕工作。(2分)(查委员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有关文件、措施以及活动记录等资料,缺一个委员部门扣1分)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2017)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2017)《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对爱国卫生工作范围进行了准确界定,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村居委员会及个人的爱国卫生责任,真正体现了爱国卫生工作“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了烟草烟雾危害控制,细化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了监督考核制度等。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欢迎大家阅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一条为了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为改善卫生环境,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开展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含农村改水改厕)和卫生创建、健康教育与促进、烟草烟雾危害控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和参加爱国卫生工作,可以对爱国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每年四月为本省爱国卫生月,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省、市、县(区)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设在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组织或者人员承担爱国卫生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爱卫会由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卫生、财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铁路、民航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4)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4)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49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10月12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之常2024年10月2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工作部署,维护法治统一,及时清理与改革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决定对以下5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一、《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2000年7月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根据2003年9月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0年12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2年1月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1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1号第四次修订)二、《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7月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1号修订)三、《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2007年2月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2年1月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1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1号第三次修订)四、《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月2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1号修订)五、《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2018年2月2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2号发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真题
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笔试试题(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说明】1.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2.请严格按照规定在试卷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编号;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答题;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取并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社区社会组织的共同特性不包括有()。
A.自主性B.群众性C.民间性D.营利性【答案】:D2.杜明的妻子最近和杜明妈妈关系不融洽,经常发生矛盾,他可以找居委对她们进行()。
A.批评B.监督C.检查D.调解【答案】:D3.我国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
A.居民委员会B.社区工作站C.社区服务中心D.街道办事处【答案】:A1/ 104.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组织是社会各种组织中规模最大的组织,其管辖的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领域、各个团体。
行政组织的基本要素有很多,其中反映各级政府组织与机构赖以存在和活动的逻辑起点是:()A.人员调配B.运行机制C.机构设置D.职能目标【答案】:D5.成语“千疮百孔”最初是形容什么破烂了不堪修补?()A.社会局势B.家具C.儒家经典D.衣物【答案】:C6.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这是实行按劳分配的()。
A.直接结果B.主要原因C.主要影响D.直接原因【答案】:D7.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
A.在曲线中前进和上升B.在几种状态下不断循环C.不会出现跳跃和倒退D.一个阶级战胜另一个阶级【答案】:A8.当代国际关系错综复杂,我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应该()。
A.根据大国一致原则决定自己的态度和政策B.根据我国的国家利益决定自己的态度和政策2/ 10C.按照国际条约决定自己的态度和政策D.按联合国的决议决定自己的态度和政策【答案】:B9.r列语句按出现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江苏省南京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在 受 氮 化 物 污染 较 重 的地 表 水 和经 过 生 物处 理 工程 的 出水 中 , 因水 样 含 有 大 量 硝 化 细 菌 , 以 所
在 测定 B D O 时 , 入 硝 化 细菌 抑 制 剂 ( T , 加 A U) 可 以消 除硝 化作 用带来 的影 响 , 区别 B D 以 O 测 定 值 中含碳 有 机物 和含氮 物 质 的耗 氧量 , 实反 映水 样 真
数, 即得到 相应 的硝 化细 菌数 量 。
3 结 果与 讨论
3 1 东深 供 水 工 程 主 要 断 面 B D . O 值 分 析
对东 深 供 水 沿线 9个 监测 断 面 的水样 作 加 入
和不 加 入 抑 制 剂 ( 升水 样 0 5 m ) B D 每 . L 的 O 测 定 , 果见 表 1 结 。
的 B D O 值 。
①不加抑制剂 ; 加抑制剂 。 ②
[ 考文献] 参
[ ] 俞 毓 馨 . 境 工 程 微 生 物 检验 手 册 [ . 京 : 国 环 境 科 学 1 环 M] 北 中
出版 社 ,9 0 1 8—1 2,5 . 19 .3 4 3 5
表 1可见 , 不加 抑 制剂 的 9个 数据 全 部 比加 抑
3 2 硝 化抑 制 剂对 东深 出水 中 B D , O 值 的影 响
椽 接种后 的培 养 液 置 于 2 8℃ ~3 0℃ 的 恒 温 培养箱里培养 , 4周 后 取 出 , N ; 检 测 试 剂 检 用 O 验, 若培 养 液颜 色 为蓝 色 , 明该 管 为 硝 化 细 菌 阳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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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8卷
第 3期
李秀虹. 物接触氧化预处理微污染源水 中 B D 生 O 的 测 定
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
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正文:---------------------------------------------------------------------------------------------------------------------------------------------------- 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1995年9月2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主管机关。
本市各区、县爱卫办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禁止吸烟:(一)影剧院和音乐厅的观众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茶座室;(二)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三)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的展示厅;(四)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的经营场所;(五)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六)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七)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育活动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八)根据实际需要,由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以上公共场所专设的吸烟室除外。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对其内部的会议室、图书馆、车间、餐厅、非营业性娱乐室等场所,设定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新闻等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的社会宣传。
第六条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适当处罚的措施;(二)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四)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五)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按本单位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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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办关于南京市国家卫生城市长
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7]168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16
【实施日期】2017.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办关于南京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爱卫办拟定的《南京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6日
南京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市爱卫办 2017年9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成果,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考核工作,保障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
知》(宁政传〔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江北新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两个部分。
其中,基础工作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单位(社区)卫生管理等;重点工作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城区河道管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
三、考核方式
(一)成立由市爱卫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采用不定期暗访、定期考核、第三方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不定期暗访由市考核小组随机组织实施,定期考核时间定于每年6月和11月。
每年底,市考核小组根据两次定期考核结果和不定期暗访情况,并结合群众日常评议、投诉处理结果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三)考核形式包括听取长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台账、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
(四)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自行建立自查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计划,定期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机关内部、下属单位、各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小组;各区对区各部门和单位、街道(镇)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各街道(镇)对社区(村)、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小区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标准及计分
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