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保险学_第三章第四节
《保险学基础第三章》课件
保费
指保险公司为承担风险所收取 的责条款等保险条款的具体要素。
保险风险的划分
1
按风险特征划分
如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
2
按保费份额划分
如定额保费、浮动保费、保费减额等。
3
按投保范围划分
如个人、家庭、团体等。
保险责任的限制
1 免责条款
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 任的事项。
2 附加条款
规定对保险人提供额外保 障的事项。
3 检验条款
要求投保方提供真实有效 证明的条款。
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
赔款计算基础 精神损失赔偿 未来生活费用赔偿 现金价值赔偿
赔付金额 按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协商确定 按年利率折现后确定 利用现金价值表预测金额
保险学基础第三章
本章主要介绍保险的定义、目的与功能、特点与原则、合同要素、风险划分、 责任限制和赔偿计算方法。保险是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吧。
保险的定义
意外风险
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人身、财产损失,对此进行经济补偿。
商业保险
将意外风险向保险公司转移,通过保险公司的分散化风险,保证被保险人的基本利益。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产物,具有普遍性,独立性, 公平性等特点。
通过大量保单进行风险分散,从而降低每个人的风 险损失。
合同自由
保险公司与保险人的交易基于自愿的原则,保险条 款具有自主性。
共同利益
保险公司和保险人基于共同的利益,达成经济补偿 交易,保证经济合作的正常进行。
保险合同的要素
标的
• 人身保险 • 财产保险 • 责任保险
社会保障
国家通过一系列的规定和机制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保险的目的和功能
1
保险学(1-4章)PPT课件
一、风险的概念
风险的不同学说:损害可能说与损害不确定 说、预期与实际结果变动说、风险主观说与风 险客观说。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 定性的状态。
1、客观性:不论人们是否意识到,风险均客观存在着。 2、损失性:风险与损失紧密相联。 3、不确定性:人们不可能完全或准确预测风险的发生,包 括是否发生、发生时间、状态、结果等。
三、风险三要素
(二)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指直接造成损失的偶发 事件,是损失的直接原因。如火灾、地震、洪水、龙卷风 雷电、盗窃、死亡、爆炸、车祸、疾病等。 (三)损失:指由于风险事故的发生或风险因素的存在导 致的价值的意外丧失或减少。按损失对象分有财产损失、 收入损失、责任损失和额外费用损失。
三、风险三要素
6、《保险学教程》郝演苏主编, 中国物价出版社,1996年出版
7、《保险学》[中国台湾]袁宗蔚主编 首都经贸大学2000年出版
8、《保险学原理》张念主编,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9、《保险法论》[中国台湾]郑玉波著, 三民书局印行,1997年出版
10、《保险法》李玉泉著, 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8月出版 2. 《保险学》 孙祁祥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年12月出版 3. 《保险学概论》 潘履孚主编
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6年8月出版 4. 《人身保险》 韦生琼等主编
西南财经出版社 1997年1月 5. 《财产保险》 郝演苏主编
西南财经出版社 1996年10月出版
参考文献2
第一节 风险概述 第二节 风险的分类 第三节 风险管理 第四节 风险管理与保险
重点、难点
[目的和要求] 要求对风险本质、风险种类、风险管理 进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了解保险与风 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
保险学目录.pptx
保险基本原理
第1章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第2章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3章 保险的概念 第4章 保险合同 第5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2编
保险形态类别
保险形态类别
第6章 人身保险 第7章 财产保险 第8章 再保险 第9章 政策性保险 第10章 社会保险
第3编
保险市场与保险经营
保险市场与保险经营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时4分47秒09:04:4720.7.25
• •
T H E E N D 15、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2020年7月上午9时4分20.7.2509:04July 25, 2020
16、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头,那么任何风都不是顺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9时4分47秒09:04:4725 July 2020
第11章 保险市场 第12章 保险经营的环节 第13章 保险营销与购买 第14章 保险经营效益及经营风险防范 第15章 保险基金
第4编
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监管
保险监管
第16章 保险监管及立法
• 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20. 7.2520.7.25Saturday, July 25, 2020
• 17、一个人如果不到最高峰,他就没有片刻的安宁,他也就不会感到生命的恬静和光荣。上午9时4分47秒上午9时4分09:04:4720.7.25
谢谢观看
• 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09:04:4709:04:4709:047/25/2020 9:04:47 AM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7.2509:04:4709:04Jul-2025-Jul-20
江财保险学_保险市场:需求与供给
3、公司的保险需求:
在经济分析中,公司被界定为风险中性者。而风险中性者的期 望效用函数有以下两个特征: 其一,财富数量的增加导致满足程度的上升。 其二,财富增加时财富的边际效用恒定。
U
(效用)
公司的效用函数:风险中性
500
W (财富)
22
对于风险中性的公司为何仍然以高于精算公 平保费的价格购买保险,梅耶尔(David Mayers)、史密斯Clifford W.Smith,Jr)和斯 基博(Harold D.Skiller)等经济学家给出了以 下几种解释: (1)所有权集中度与公司通过保险市场分散 风险的动机正相关。股权集中的企业,其保 险需求决定与个人选择类似。 (2)公司其它利益各方的风险态度影响到公 司的保险选择。 (3)购买保险可以部分矫正企业与市场的信 息不对称问题。 23
37
保险供给曲线的移动:
除保险商品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变化,将引起保险 供给曲线的移动。除保险商品价格外的其他因素的变化 引起保险供给增加时,则保险供给曲线向右上方移动; 反之,则保险供给曲线向左下方移动。
(三)保险供给弹性分析:
• 保险供给弹性:一定时期内保险商品的供给量对影 响保险供给的诸因素变动的敏感程度。 ●保险供给价格弹性:指保险商品供给量对保险商品 价格或费率变动的反应程度。 △Qs/Qs Es= ----------△P/P (1)无弹性: Es=0 (2)缺乏弹性:0<Es<1 (3)单位弹性:Es=1 (4)富有弹性:1<Es<∞ 39 (5)完全弹性:Es=∞
3
(一)保险市场的定义:
• 保险市场是保险供求双方交易关系的总 和。保险市场这一概念由其外延和内涵 两方面构成的。保险市场的外延指的是 它的交易或地域范围;保险市场的内涵 指的是与保险交易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 和交易的结果,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和 销售、核保、保费缴纳、保险索赔和理 赔、保险中介撮合与风险管理服务等等。
江财保险学_第三章第二节
答案解析:
(1)50万元。财产保险中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 益,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但是不能超过抵押部分的金额,超 过部分无效。本案中A银行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银行作为抵
押权人,对抵押物品具有保险利益,但应以抵押贷款的金额为
限,超过的部分无效。因为银行金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 尽管抵押品的价值为100万元,但银行对抵押品仅具有50万元的 保险利益,所以可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金额仅为50万元。
活,每周六儿子到李某处生活一天。后来李某与赵女士再婚,由 于李某的儿子活泼可爱,加上赵女士不能生育,所以赵女士特别 喜欢李某的儿子。 2002年5月,赵女士以母亲的身份为孩子买了人身保险,受
益人为李某。2003年6月,孩子在游泳时溺水身亡。李某提出索
赔,保险公司以赵女士对保险标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支付 保险金。
(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当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时, 才能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 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利益:是指因保险合同生效后取得的保险
权益(索赔权利)
李某向张某举债300万,承诺半年后归还100万,结果李某很
守信。半年后传来的消息说李某身体每况愈下,张某担心一旦
李某有不测而危及到自己的利益,故以李某为被保险人向某寿 险公司购买了5年期寿险。仅就保险利益的审核而言,保险公 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D )。 A.拒保。因为张某对李某不具有保险利益 B.承保300万元。因为涉及的债务额为300万元 C.承保100万元。因为李某已归还100万元
保险学原理第三章
第三章财产保险1.财产保险71:狭义的定义是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又被称作产物保险。
广义的定义是以各种物质财产及与其有关的利益和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又被称作广义的财产保险。
简称财险或产险。
2.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种类(分类)71:①物质财产②与物质财产有关的经济利益③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3.财产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确定72-73:4.财产保险的分类73:①按保险意愿分类,财产保险可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②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分类,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③按保险标的分类,分为物质财产保险、利益保险和责任保险。
5.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的两种形态: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6.构成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满足的条件74:①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②风险的发生只能使被保险人遭受实际损失③同类风险的大量与分散④风险的发生不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7.财产保险的职能758.财产保险的作用75①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和信贷收支平衡。
③有利于企业完善经济核算和加强危险管理。
④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稳定社会秩序。
第二节财产保险的原则771.财产保险的原则77-79: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和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2.保险利益存在的三个条件77:3.对财产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78:①②③④⑤⑥①财产所有人②财产受托人③财产管理人④对财产安全负责的人⑤对财产享有留置权的人⑥财产的抵押人或受押人⑦财产的出租人或承租人4.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79:①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实际损失为依据②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③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5.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80-81:①比例赔偿方式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③限额赔偿方式第三节团体财产保险811.火灾保险81: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保险学复习资料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实际上如上已经是重复保险),或(或)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各国的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定义不同,实际上这句只是定义了重复保险是否为超额保险,据此可以将重复保险分为“超额复保险”与“未超额复保险”)。
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同一保险事故,而且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复合保险:指投保人以保险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类的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又称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是指在保险金额的限底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分红型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保险种类,保单持有人每年都有权获得建立在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基础上的红利分配。
简单的说就是分享红利,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
雇主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保险和赌博的区别:第一,保险的目的在于当被保险人一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以保险被保险人生活稳定,进而维护社会的安定;赌博则相反,它以损人利已为目的,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第二,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投保的目的是在发生损失时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与损失额相等的赔款,并无获利的可能,保险行为是为了减少风险的发生;赌博所获取的都是非分之财,只能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新的风险。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原理课件会计学原理第三章-4
A、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 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主 要指商品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 括因商品升值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 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 失均不需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 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已转 移出该企业。
6
B、如A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 将尚待开发的土地销售给B企业,合同规 定由A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 售出后,利润由A、B两家企业按一定比 例分配。 这意味着A企业仍然保留与该土地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该项交易实质 上不是销售土地的交易,而是A、B企业 共同对该项土地的开发进行投资,并共享 利润的交易,A企业在销售土地时,不能 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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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借:应收账款——永林工厂 1,17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00 库存现金 1,000
28
4、销售成本的结转
库存商品 入库商品 的成本 库存商品 的成本 应交税费 ——应交××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已销商品的 成本(已销 数量×成本 单价) 主营业务成本
7
C、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 确认收入的前提条件。收入不能可 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
发生的情况:企业在销售商品 时,售价通常都确定,但销售过程 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出 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新售价未确 定之前不应确认收入。
8
D、经济利益,指直接或间接流 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 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 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销售商品 的价款是否能够收回,是一个确认收 入的重要条件。如企业在销售商品时, 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其它 条件均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9
财产保险第三章课件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 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 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辅助人——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3、标的坐落地点 4、承保险别 5、保险期限 固定期限
航程〔工程〕期限 6、保险费与保险费率 7、保险金额 8、赔偿方式
考虑题
简答解释保单的一般原那么。 财产保险合同形式有哪些? 简答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不同。 如何理解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财产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赔偿条件 合同有效 标的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已存在 事故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索赔时效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2、扩展责任条款 3、 限制责任条款 4、保证条款 5、特别说明条款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财产保险合同的客体——指投保人对保
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成认பைடு நூலகம்利益。
财产保险第三章课件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是损害补偿性合同 是射幸合同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三、财产保险合同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誉保险合同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及终止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 二、 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谢谢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
一、投保单
是投保人向保险 人申请保险订立 保险合同的要约。
二、保险单
是保险人根据投保人 的申请而签发的保险 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三、保险凭证
是保险人出立给被 保险人的一种书面 凭证,是简化了的 保单
四、暂保单 是保险人出立正式 保单之前所签发的 临时凭证。
保险理论与实务(江西财经大学) 中国大学MOOC答案2023版
保险理论与实务(江西财经大学) 中国大学MOOC答案2023版第一章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一章单元测试1、由于电线老化未及时维修,以至发生断路进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导致该起人员伤亡的风险事故是答案:火灾2、在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人们之所以选择保险,其目的是答案:通过提供基金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作财务安排3、通常,如果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在短期内可以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适宜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是答案:自留风险4、某寿险公司专门为劳务输出人群设计了一种意外伤害保单,这种特殊人群所面临的意外伤害之所以能够为甲公司承保,是因为其符合保险风险集合与分散的前提条件之一答案:同质风险5、国家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答案:偿付能力监管6、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的保险特征是答案:互助性7、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是答案:社会管理8、下列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中,决定着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要素是答案:保险基金9、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这一条件所要满足的是答案: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的要求10、就风险产生的原因而言,下列风险中属于社会风险的是答案:盗窃、抢劫11、王键因购房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担心王键到期不能还款而受损,于是将王键的信用向保险公司投保一种保险。
银行购买的这种保险属于答案:信用保险12、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答案:保险深度13、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答案:保险密度14、现代保险的功能包括答案: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15、死亡之所以能够作为寿险公司的可保风险是因为其具备什么条件答案: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的死亡率是可以测算出来的;每一个人可能会英年早逝,也可能长命百岁;所有人都面临死亡风险16、在保险实务中,间接损失通常包括答案: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17、保险集合与分散风险的前提条件是答案:大量风险;同质风险18、保险人可以承担的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有答案:风险不是投机的;风险必须具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19、根据保险的实施形式,可以将保险分为答案:强制保险;自愿保险20、风险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
《保险学课件第三章》课件
合同要素
• 标的物 • 被保险人 • 保险期间 • 保险限额
解释原则
合同条款解释以保险法规定为 准,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应与 被保险人财产的价值相符。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决定计算方法的因素
• 被保险人的年龄 • 保险期间的长短 • 保险金额的大小 • 投保人的社会地位
影响保险费的因素
• 行业风险等级 • 行业利润预期 • 公司资本状况 • 资产负债率
保险责任的解释和限制
1 理赔凭证
理赔必须有充足的理赔凭 证,包括报案单、保险单 和相关证据。
2 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可在签订保单前 明确声明,一旦确立后, 被保险人就不能享有相应 保险责任的保障。
3 保险标的的限制
保险标的必须明确确定, 保险金额应当与被保险财 产的价值相符,且不能超 过被保险财产的损失额或 目前的价值。
《保险学课件第三章》 PPT课件
探讨保险学的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包括保险的定义、分类、功能、合同构 成及费用计算方法,以及保险责任的命和财产
参保人支付一定的保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发生 时支付赔款。
管理风险
保险公司具有承担潜在损失的能力,有助于减轻风 险管理负担。
合同约定
保险合同是一种约定,对于投保人和投保财产的保 护义务及保费的数额有明确规定。
事前补偿
医疗保险保险金是医疗费用的事前补偿,目的是保 护参保人的健康。
保险行业的组织形式
保险公司
是保险业的主题,其业务主要包括承保保险业务和管理投资业务,由监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中介机构
包括代理机构和经纪机构,为投保人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充当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连 接器。
监管部门
负责监管保险业的发展和运行,包括发放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定监管规定等。
江财保险学_第三章第一节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 告知 • 保证 • 弃权和禁止反言
(一)告知
• 1、含义: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或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向
另一方当事人所做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 2、
无限告知(英)
告知的立 法形式
询问告知(中、美)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 应当如实告知。
】 意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标的不论灭失与否均予赔偿。
• 2、现代解释: • ⑴ 保险信息双向不对称性 : • a.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风险及有关情况最为清楚,保险人难
以掌控。 • b.保险人熟知合同条款,投保方不易理解与掌握。
• ⑵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具有不确定性。(所谓射幸合同 ,即当事人全体或其中的一人取决于不确定的事件,对财 产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的一种相互的协议)
案例分析:
• 在上述案例中,固然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 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就可以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从人身保险的实务来看,保险人一般经由代理人推销而购买保险。 如果保险代理人明知代签名而不做任何告知或补救措施,并对保险公 司隐瞒而最终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应当认定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存在 欺诈行为。
生命赌博和道德危险因素。 • (4)此规则虽适用一般的欺诈行为,但特别严重的欺诈
行为仍可能使合同无效,如冒充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等行为 在保险实务中,不可抗辩条款主要存在于具有长期性的人
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
• (2)保险人违反告知后果:
1)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则该 条款不产生效力。
江财保险学_财产保险
(四)、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
• (一)车辆损失的赔偿 • 1、全部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在保险事故中发生 整体毁损或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或保险车辆 的修复费用达到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而形成实 际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 确定车辆实际价值: (1)折旧法:按出险当时的同类型车辆的 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 的价值。 • (2)参考交易价:按照出险当时同类 • 车型、相似使用时间、相似使用状况的车辆 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确定。
(二)部分损失 1、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在海上运
输中,由于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 部分损失。如船舶遭遇暴风巨浪、海水进入船 舱致货物的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载运货物的船舶在遭遇自然灾害 或意外事故或其它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货 、运费收入等各方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 共同危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或或使航程继续 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抢救措施所造成 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
3、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1)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①火灾。 ②爆炸。 ③雷击。 ④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⑤施救整理费用。
(2)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在上述基本险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扩展出包 括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 面突然塌陷等12项保险责任。
• 三是在发生部分损失车辆中,有些在整个保险期 间内,出险的次数可能不止一次,再加上在保险 期间内保额是自动恢复的,累计赔偿金额也可能 远超过保险金额。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 费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基础保费 (节选)
保险学教学课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保险系制作人
保险学教学课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保险系制作人:段文军课程简介保险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及其运行规律的一门独立学科。
保险学作为经济学领域里一个系统完善的重要新兴学科,主要研究保险的产生、运行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保险学魏华林林宝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课时分配(总课时:51)1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3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2 第三章保险合同4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6 第五章财产保险 4 第六章责任保险 2 第七章人身保险 4 第八章再保险4 课时分配(总课时:51)2 第九章保险经营环节2 第十章保险单设计2 第十一章保险营销4 第十二章保险基金运用 4 第十三章保险经营效益4 第十四章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4 第十五章保险市场监管2 合计51 第一节风险及其特征第二节风险的分类第三节风险管理第四节可保风险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 [ ] [ ] 重点难点一、风险的概念二、风险的特征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第一节风险及其特征一、风险的概念二、风险的特征二、风险的特征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第二节风险的分类(一)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者人们行为的错误或者失当所导致的风险。
(二)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经济的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一、按环境分类1、损失不同。
静态风险都是纯粹的损失,而动态风险不一定。
2、影响的范围不同。
静态风险通常只是影响到少数个体,而动态风险影响范围比较大。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1)3、发生的特点不同。
静态风险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动态风险则无规律可循。
4、性质不同。
静态风险一般为纯粹风险,而动态风险即包括纯粹风险也包括投机风险。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2)(一)纯粹风险。
有两种可能:损失和无损失。
(二)投机风险。
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二、按风险的性质分类(一)财产风险(二)责任风险(三)信用风险(四)人身风险三、按风险的对象分类(一)自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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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赔付金额上,各保险人应按照比例赔付。首先,要确定被保险人的财产。按照《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5条的规定:不保财产即不在保险财产范围内的财产,主要包 括:①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等;②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家庭 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第1条规定:“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 ,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存放于保险地址屋内、院内的自行 车遭到全车失窃或被盗损失,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 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案林红家被盗,有明显的盗窃痕迹,属于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应该赔。但是作为合同,又约定了不保财产,并为双方所认可。因此, 作为不保财产的现金600元、金戒指1枚,不予赔偿。各保险人应按照其保额与保额 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的责任,这是为了避免让被保险人重复领取保险金,可能造成 不当得利,怎样赔偿呢?《保险法》第40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 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 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险的 一个基本原则是补偿原则,即在保险责任范围、在有效保额内受到多少的损失,就 给你多大的补偿。这既能让投保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全面补尝,但又不能让其因这一 损失得到额外利益。就本案来说,林红家中失窃,实际应赔的损失为1万元。比例赔 偿的方式就是把甲.乙两保险级司承保金额相加,计算出各家应分担的比例,然后 按比例赔偿。即:甲保险公司赔偿l万元x10000/15000=6666.7元,乙保险公司赔偿1 万元x5000/15000=3333元。
(二)产险补偿原则量的限制:
1、全损补偿 2、分损补偿
1、全损补偿(不定值保险)
①以实际损失为限 (超额保险 )
因意外灾害造成全损,此时,机器的市场价值跌为9000元,如何补偿?
例题:某台机器投保当时,其实际价值为1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五个月后,
②以保险金额为限 (不足额保险 )
例题:某房产投保当时,其实际价值为20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五个月后, 因意外灾害造成全损,此时,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上涨为220000元,如何补偿?
• B.若是不足额保险,依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
• C.不遵循补偿原则,将会诱发道德风险
• D.遵循补偿原则,可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 E.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后,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已不具有保
险利益,亦可获得赔偿。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内容
• (一)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
• 1.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
ACDE
)。
• A.有损失,有赔偿,无损失,无赔偿
• B.以保险价值为限 • C.以实际损失为限 • D.以保险金额为限 • E.以保险利益为限
案例介绍:
• 某商贸公司从某省城购得一批粮食,委托当地的储运公司
储存。该粮食储运公司将粮食运入粮库后向当地的B
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与此同时,该商贸 公司以此批粮食为标的向当地A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 综合险。一日,粮库发生意外火灾,这批粮食全部损毁。 储运公司及商贸公司分别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由
③以保险利益为限
定值保险: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赔偿
2、分损补偿
①按比例分摊
对于不足额保险保单,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金额
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分摊补偿价值。
例题:某保险财产实际价值10000元,保险金额
8000元,损失价值9000元,如何补偿? 保险金额 保险补偿金额=损失价值× 财产实际价值
7200元
②第一损失补偿方式:在保险金额内的损失 视为第一损失。 上例:全部补偿(8000元)。
(三)损失赔偿方式:
• 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 损失 赔偿。其计算公式为: • (1)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 (2)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 2.比例计算赔偿方式。这是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保险标的的保障程 度来计算赔偿金额的方式。这种损失补偿方式适用于不定值保险的赔 款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保险公司索赔,将获得的赔偿金赔偿给A保险公司。
• 在这两张分别签订的保单的保险金额相同的条件下,上述 两种索赔方式,结果是相同的,及全部赔偿金额最终都是 由B保险公司支付的。 • 此案中商贸公司是这批粮食的所有人,显然对其具有可保 利益,而储运公司是这批粮食的代管人,对于保证这批粮 食的安全负有责任,显然也对其具有保险利益。两个投保 人以同一标的分别向两个保险人投保,这究竟是重复保险 还是两个单独保险? • 商贸公司的保险利益为这批粮食的所有权,储运公司的保 险利益为对这批粮食的管理权,两者的保险利益并不相同 。认为此案为重复保险的看法并不正确。
三、人身保险合同给付原则:
(一)人寿保险(定额保险) (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依照预先
确定的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给付保险金。
(三)健康保险:视险种不同,既有定 额保险,也有不定额保险。
四、产险补偿与人身险给付比较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1、赔偿 不定值保险按实际损失、寿险、意外险按合 金额确 定方式 保险金额限制、保险利 同约定金额给付; 益限制补偿;定值保险 医疗费用险按不定
A保险公司赔偿。
•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此表现标的的所有人为商贸公司, 但出险时保险标的归储运公司代管,标的受损,储运公司 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说明储运公司对此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既然储运公司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此 损失应有B保险公司赔偿。 • 第四种意见认为,粮食的损失是由储运公司保管不善造成 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商贸公司可向A保险公司 索赔并同时将求偿权交给保险公司,然后由A保险公司代 为行使向储运公司追偿的权利;而对于储运公司而言,火 灾是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的,可以向B保险公司索赔。
• 在本案中,林红最终得到的保险赔偿金是1万元, 而不是她向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的总金额 15000元。那为什么她同事的亲戚在两家寿险公 司投保,两家公司都按照保险金额全部支付给他 的受益人呢?因为人身是无法估价的,所以人身 保险不发生“超额保险”的问题。林红的重复保 险是单位作为福利投保造成的,如果是个人这样 做就没有必要了,不仅索赔时手续麻烦,而且赔 偿金额绝对不会超过实际损失金额,反而还要浪 费那些多余的保费呢!
•
商贸公司是粮食的所有人,粮食一但损失就意味着归属自 己的财产总数减少,他可以选择两种索赔方式:(1)直接 向储运公司索赔,这时储运公司可以持手中的保单向B保
险公司索赔。由于被保险人不可能因为出险而多得利益,
A保险公司就不介入其中。(2)向A保险公司索赔,这样 做对商贸公司比较有力。因为可以免除麻烦迅速获得赔款 ,当然,前提是必须将储运公司追偿的权利转交给A保险 公司。由其代为行使,这时储运公司依旧持手中保单向B
此产生一场争议,最后走上法庭。
案例分析:
保险当事人各方的意见分歧如下: • 第一种意见认为商贸公司和储运公司将同一标的向 两家保险公司投保,此属于重复保险,因此各保险 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种意见认为,为此保险标的的所有人商贸公司
向A保险公司投了财产保险综合险,此损失当然由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目录
1 2 3 4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 • • •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内容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四、损害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 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其中,有两重含义: 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
定值保险按照:
保险补偿金额=损失价值×保障程度 保障程度=保险金额/投保价值
(三)保险标的损余价值处理:
1、在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后仍有残值的情况下,保险人 在进行赔偿时要扣除残值。 2、在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情况下,保险人在
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取得代其行使对第三者责任方的追偿
权。 3、在善意的重复保险情况下,如果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总和超过了保险标的价值,则应采用分摊原则分摊损失。
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偿原则是保险的本质和职能的体 现。 2. 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 保险而赢利,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 1、下列有关损失补偿原则正确的陈述有( ABCDE )。 • A.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额,被保险人得不到赔偿
不同
按损失程度赔偿
额给付。
大多不存在重复保
2、重复 受重复保险限制。
保险
险。
案例分析
•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 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 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 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 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 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 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 明理由。
• 林红的家中财物分别由两家保险公司承保,属于重复保险。《保险法》对 重复保险明文规定是允许的。《保险法》第39条是这样定义重复保险的: 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 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行为。如果林红以房屋向甲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 险,单位又以屋内的财物向乙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不属于重复保险。 如果林红个人以其财产向甲保险公司投保的是火灾保险,单位又以这部分 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盗窃险,也与重复保险无关。投保人重复保险的原 因很多,有的是为了防止保险人可能无法给予他充分的保障,赔偿时有较 高的免赔率。有的是投保人虽多次投保,都是不足额投保,这就使得他的 财产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有的是预约保险;有的是自己投了保,单位 作为福利为职工又集体投保。本案就是属于最后一种情况,因此投保人与 两家保险公司签订的家财险合同均为有效。但是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 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林红家被盗,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她在规 定的期限内通知了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了被盗物品清单,并取得了公安机 关的证明材料,已履行了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作为保险合同 的另一方当事人,保险公司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