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课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第一条为保证省政府公文格式规范、统一、庄重、美观,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9704—2012)》,制定本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形式第二条以省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出的公文,使用以下发文形式:(一)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向社会发布的规章,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
(二)以省政府名义,发布重要政策,部署重要王作,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命令、通知,批转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的形式印发。
(三)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对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政府部门的批女复,通知事项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文”)的形式印发。
(四)以省政府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代字为“豫政函”)的形式印发。
(五)省政府任免干部,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代字为“豫政任”)的形式印发。
(六)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行政复议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代字为“豫政复决”)的形式印发。
(七)以省政府的名义,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公报的形式印发。
(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的形式印发。
(九)以省政政府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用通告的形式印发。
(十)报省政府审批的临时出国、赴港澳享宜,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代字为“豫政出外任字”、“豫政港澳任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代字为“豫政出外通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代字“豫政出外确字”、“豫政港澳确字”)的形式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26•【字号】豫政[2001]72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01〕72号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现发布《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豫政办〔1999〕42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全省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办法》和本实施办法,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布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文写作与格式处理(ppt)
(4)上级业务部门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涉 及本机关工作,需要本单位执行贯彻落实 事项,以转发的形式通知,表明本机关的 态度观点。这种情况主要见于转发上级业 务部门的有关规定。
3. 向上级机关单位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 级机关单位;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单 位阅知,可以抄送。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单
位向上级机关单位行文,应当写明主送单 位和抄送单位,由主送单位负责答复其请 求事项。
4.党政机关不能交叉上行请示、报告性公 文。不得以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政府请示、 报告。
3.公布性公文。
4.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 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5.对下属受双重领导的单位,一个上级机 关向这种单位下行批复、专门性的决定和 通知时(例如领导成员的任免、机构的增 减、重要业务上的有关事项等),应当根 据需要,抄送它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6.单位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 一律不得各自向下级行文。避免各自为政, 增加矛盾。
5.党委各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请示问题。 未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级 党委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请示重大问题。
6.一头请示。请示的主送单位一般只能有 一个。
7.一文一事。
8.不送个人。
9.不得抄送。上行请示,不要同时抄送同 级或下级机关。
10.凡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可与 其他部门协商解决的事项,不要请示上级 机关。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 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 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 中写明。请示一般不要以个人名义上报。
关公文应当加盖发 应当加盖印章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解读ppt课件
20
四、标准条文释义
3.术语和定义
标准条款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字 word
3.调整公文用纸技术指标
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公文纸张白度的最小限值从85%降低为80%。
13
三、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4.调整公文印刷装订要求
分层——按总体要求、骑马订和平订、包本装订三个 层面,对原标准有关装订要求的内容进行调整,以便 提高标准内容的层次和条理性
调整——将原标准中的“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 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的说法调整为“订 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
一、公文格式标准化 二、修订背景 三、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四、标准条文释义
5
二、修订背景
修订需求
《条例》要求统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99版国家标准需要完善 99版国家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5月批准立项国家标准 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为20090109-T-469
36
四、标准条文释义
7.2.5 发文字号
标准条款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 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 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 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 “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 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6.2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黑色油
公文格式及公文写作培训ppt课件
15
1、通知的写法
主送:被通知的对象。 正文:通知的缘由、通知事项、通知
要求(明确具体写清时间、 地点、内容、议程、参加人员、 会期、资料要求、注意事项) 落款和日期:正文后右下方。
编辑版pppt
16
2、会议纪要的写法
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 议定事项的纪实性公文。可上报、下发 及同级交流,具有内容的纪实性、高度 的概括性和较强的指导性的特点。
编辑版pppt
10
四、公文的基本要求
附件:附件是用于补充说明正文的文字材 料。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 2 字用 3 号仿宋体 字标识。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 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
主题词:由反映公文内容的类别词、类 属词和文种组成。一般由3-5个词条组成。 标注主题词是文书部门和档案部门相互衔接 的一项工作。
报告的内容(三段式):
基本情况-作法、经验、现状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责任认定 下步工作-今后措施、处理意见、
政策建议
编辑版pppt
25
七、重申公文管理的要求
增强全员公文意识,统收统发,归 口管理,提高公文效率。
1、各渠道正式文件统一管理。
2、会议文件主动交办公室处理。
3、密级文件严格管理。
4、上报文件主动归档。
(年报、综合统计、专项工作报告)
5、不横向传阅公文。
6、严格公文用笔要求。
编辑版pppt
26
谢谢
编辑版pppt
27
感谢亲观看此幻灯片,此课件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配合!
28
编辑版pppt
4
二、排版规格与印制要求
标题用2号小标或黑体字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字 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订位在左侧上下各1/4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第一条为保证省政府公文格式规范、统一、庄重、美观,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9704—2012))》,制定本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形式第二条以省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出的公文,使用以下发文形式:(一)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向社会发布的规章,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
(二)以省政府名义,发布重要政策,部署重要王作,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命令、通知,批转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的形式印发。
(三)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对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政府部门的批女复,通知事项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文”)的形式印发。
(四)以省政府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代字为“豫政函”)的形式印发。
(五)省政府任免干部,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代字为“豫政任”)的形式印发。
(六)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行政复议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代字为“豫政复决”)的形式印发。
(七)以省政府的名义,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公报的形式印发。
(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的形式印发。
(九)以省政政府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用通告的形式印发。
(十)报省政府审批的临时出国、赴港澳享宜,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代字为“豫政出外任字”、“豫政港澳任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代字为“豫政出外通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代字“豫政出外确字”、“豫政港澳确字”)的形式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要求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第一条为保证省政府公文格式规范、统一、庄重、美观,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9704—2012))》,制定本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形式第二条以省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出的公文,使用以下发文形式:(一)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向社会发布的规章,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
(二)以省政府名义,发布重要政策,部署重要王作,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命令、通知,批转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的形式印发。
(三)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对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政府部门的批女复,通知事项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文”)的形式印发。
(四)以省政府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代字为“豫政函”)的形式印发。
(五)省政府任免干部,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代字为“豫政任”)的形式印发。
(六)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行政复议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代字为“豫政复决”)的形式印发。
(七)以省政府的名义,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公报的形式印发。
(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的形式印发。
(九)以省政政府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用通告的形式印发。
(十)报省政府审批的临时出国、赴港澳享宜,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代字为“豫政出外任字”、“豫政港澳任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代字为“豫政出外通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代字“豫政出外确字”、“豫政港澳确字”)的形式印发。
公文格式及规范PPT课件
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 开。
2020年9月28日
27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
,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 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 心下边缘7mm。单页码距右空一字, 双页码距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 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 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 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2020年9月28日
24
2020年9月28日
25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
晓公文的其他机关。
•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
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 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 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 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29
2020年9月28日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
下空1行左空2字排
3号黑体“出席”,
全角冒号后用3号
仿宋体标出席人单
位、姓名。回行时
与冒号后首字对齐。
“请假”、“列席”
比照编排。也可根
据实际制定
20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
加盖印章的公文
•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
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
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 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 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 (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020年9月28日
21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
公文的种类和格式 (课堂PPT)
公文种类
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的事项;任免干部 或聘用人员。通知大多属于下行公文。 二、通知的种类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单位,批转下级单位,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 位或不想隶属的公文等。 (二)指示性通知。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 (三)知照性通知。用于告知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送对象广泛,对下级、平 级均可发送。 (四)事务性通知。用于上级单位对下级就某一项具体事项布置工作,交代任务;同级单位或 不想隶属的单位之间就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进行需要互相配合、协助办理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用于任免或聘用人员。
23
公文格式 二、格式说明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成文日期下空一行,左空两行加圆括号编排。
24
公文格式 二、格式说明
(四)结尾部分:
25
公文格式 三、其他
六角括号“〔〕” 主要用于括幅发文年度 常见错误:1.【】
2.{} 正确用法: 注:以qq拼音输入法为例。
26
图像 资料
图像资料
清晰
完整
13
公文 格式
公文格式 一、字体设置
主标题
二号 方正小标宋 磅值40 段前段后为0
15
公文格式 一、字体设置
一级标题
三号 黑体 磅值28 段前段后为0
16
公文格式 一、字体设置
二级标题
三号 楷体 磅值28 段前段后为0 半角括号“(一)”
17
公文格式 一、字体设置
三级标题
三号 仿宋GB-2312 磅值28 段前段后为0 加粗(分情况) 阿拉伯数字加半角小圆点 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第一条为保证省政府公文格式规范、统一、庄重、美观,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9704—2012))》,制定本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形式第二条以省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出的公文,使用以下发文形式:(一)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向社会发布的规章,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
(二)以省政府名义,发布重要政策,部署重要王作,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命令、通知,批转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的形式印发。
(三)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对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政府部门的批女复,通知事项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文”)的形式印发。
(四)以省政府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代字为“豫政函”)的形式印发。
(五)省政府任免干部,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代字为“豫政任”)的形式印发。
(六)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行政复议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代字为“豫政复决”)的形式印发。
(七)以省政府的名义,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公报的形式印发。
(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的形式印发。
(九)以省政政府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用通告的形式印发。
(十)报省政府审批的临时出国、赴港澳享宜,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代字为“豫政出外任字”、“豫政港澳任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代字为“豫政出外通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代字“豫政出外确字”、“豫政港澳确字”)的形式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讲解课件
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 体阿拉伯数字,编 排在公文版心边缘 之下,数字左右各 放一条一字线;一 字线上距版心下边 缘7MM。单页码居 右空一字,双页码 居左空一字。
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 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 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 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 当连续编排。
公文中的横排表 格 A4纸型的表格横 排时,页码位置 与公文其他页码 保持一致,单页 码表头在订口一 边,双页码表头 在切口一边。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 “抄
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 法同
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
30MM 20MM
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 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居中排布,上边缘至上页 边为30MM,推荐使用 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 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 志。发文机关标志下 4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 (上粗下细),距下页边 20MM处印一条红色双 线(上细下粗),线长均 为170MM,居中排布。
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 下4MM处居 中印一条与版 心等宽的红色 分隔线。
主体
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 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 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 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 时,要做到词意完整, 排列对称,长短适宜, 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 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
位置,居左顶格,回
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
内。
联合行文时,
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
一行
照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
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
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
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
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
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
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PPT课件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一、版头部分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 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 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 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称4 位,用六角括号〔 〕括入; 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 第字。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一、版头部分
3.签发人:上报的公文 需标识签发人姓名。这 时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 机关之下居左空1字,签 发人姓名平行居右空1字。 签发人用3号方正仿宋体 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方 正楷体字标注。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 文下空1行右空2字编排 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 机关署名下1行编排成 文日期,成文日期首字 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 移2 字。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二、公文主体
6.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是党政机关 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
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在公文正文或附 件说明的右下方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 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2.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 号方正仿宋字体。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 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5.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
版头:份号、密级和保 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 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 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 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 附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 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二、公文主体
7. 印章:印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是鉴定公文 真伪最重要的依据之一。上行文,一定要加盖印 章。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 盖印章。纪要不加盖印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第一条为保证省政府公文格式规范、统一、庄重、美观,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9704—2012))》,制定本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形式第二条以省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出的公文,使用以下发文形式:(一)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向社会发布的规章,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
(二)以省政府名义,发布重要政策,部署重要王作,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命令、通知,批转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的形式印发。
(三)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对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政府部门的批女复,通知事项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文”)的形式印发。
(四)以省政府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代字为“豫政函”)的形式印发。
(五)省政府任免干部,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代字为“豫政任”)的形式印发。
(六)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行政复议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代字为“豫政复决”)的形式印发。
(七)以省政府的名义,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公报的形式印发。
(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的形式印发。
(九)以省政政府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用通告的形式印发。
(十)报省政府审批的临时出国、赴港澳享宜,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代字为“豫政出外任字”、“豫政港澳任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代字为“豫政出外通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代字“豫政出外确字”、“豫政港澳确字”)的形式印发。
(十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集体士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和国有荒地开发利用的审批意见以及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代字为“豫政土”)的形式印发。
(十二)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和省长议事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纪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议事纪要》、《河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十三)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重要文件的意见,以及对全省性工作的通知、通报,转发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代字为“豫政办”)的形式印发。
(十四)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代省政府对下级机关的批复、通知,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答复,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代字为“豫政办文”)的形式印发。
(十五)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公厅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复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代字为“豫政办函”)的形式印发。
(十六)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部署紧急工作,通知紧急会议等,用《内部明电》(代字为“豫政明电”、“豫政办明电”)的形式印发。
(十七)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部署紧急涉密工作,通知紧急涉密会议等,用《密码电报》(代字分别为“豫政密电”、“豫政办密电”)等形式印发。
(十八)省政府领导讲话,用《河南政务通报》的形式印发。
(十九)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讲话、主持召开的有关会议纪要,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经验、调查报告及有指导意义的工作报告等,用参阅文件(代字为“豫政阅”)的形式印发。
(二十)需要在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内部执行的制度以及需要办公厅机关工作人员周知的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代字为“厅内文”)的形式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格式第三条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宽度同版心,即156毫米)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第四条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
(一)份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如需标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注密级,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密级两字之间不空格,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拍数字标注。
(三)紧急程度。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四)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一些特定的公文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毫米。
发文机关标志用红色小标宋体字,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字号为20毫米×14毫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字号为18毫米×12毫米。
省政府及办公厅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时,其发文机关标志字号大注可根据联合行文单位多少作适当调整,但字体不变。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应臵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五)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拍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拍数字后加“号”字。
下行文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臵,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上行文发文字号居左1字编排。
发文字号之下4毫米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六)签发人。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1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臵。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发文字号应始终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于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线与之的距离为4毫米。
第五条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内容。
(一)标题。
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
一般用2号小数点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位臵,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
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批转或转发的文件,标题一般不冠机关名称,在标题下面注明机关名称和年、月、日,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如机关过多或名称过长与日期无法排在同一行,圆括号只括年、月、日,不括机关名称。
(二)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标题下空1行,居左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
(三)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文中结构层次充数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四)附件说明。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顺序号后用小圆点;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五)发文机关署名。
如需标注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特殊情况如命令(令)等需要由签发人署名的,应当写明签发人职务并加盖签发人签名章。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署名的顺序应与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一致。
(六)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会议正式通过或发文机关负责人最后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排虚位(即1不编为01)。
(七)印章。
1.加盖印章的公文。
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不署发文机关署名,印章顶端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每排最多排三个印章,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上距正文一行之内。
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1行右空2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2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2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先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2行右空4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1行右空4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用红色。
4.特殊情况处理。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
(八)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如“(此件不公开报道)”等。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