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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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版)调整体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版)调整体

B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字word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3.2行line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 1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GB/T 9704—2012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5.2.2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3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版)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版)

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 — 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公文格式变化
请各单位据此设计文头。

新旧公文区别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增加页码。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GBT9704-2012新版公文格式

GBT9704-2012新版公文格式

GB/T9704—2012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格式2012年7月1日起,各级党政机关公文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国家标准。

公文格式的范畴:一是公文的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注位置;二是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三是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新版格式突出强调了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最大的亮点是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便于文秘人员学习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公文用纸上采用了国际通用的A4型纸,结束了长期以来党政机关文件大小不一的局面,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

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1.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2.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5.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一、通用格式(一)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份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和利用,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或“加急”。

而电报格式的公文就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具体位置按有关电报格式的规定标注。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围2 规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字 word
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3.2 Βιβλιοθήκη 行 line 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6.2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 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6.3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o,无毛茬或缺损。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GB/T 9704-2012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最新版)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最新版)

***、***公文格式一、文件格式(一)总体要求1、纸张: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

2、页面设臵:版心尺寸为22.5厘米×15.6厘米。

上边距3.7厘米,下边距3.5厘米,左边距2.8厘米,右边距2.6厘米。

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行间距一般为固定值30磅。

为方便印制,每页行数可视情增加或减少1至2行,增减行数时适当调整行间距,保持页面美观。

3、页码:用4号半角白正体阿拉伯数字(Times New Roman),左右各放1条一字线。

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

(可在“插入”—“页码”中设臵,“位臵”选“页面底端”,“对齐方式”选“外侧”,“确定”后再选中已经插入的页码,按照要求放一字线、设臵字体字号。

)4、标点:采用半角空心标准,注意符合中文排版规范。

5、装订:一般采用左侧装订和骑马订,无法用骑马订时采用平订。

(二)文头部分6、密级:用小2号黑体,顶格标注在首页左上角第2行,两字之间空1个字。

7、版头:由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印制。

套印版头时,版头上下、左右位臵要准确。

8、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一般采用居中排列,用小2号仿宋体,年份、发文顺序号用半角白正体阿拉伯数字,年份外加中文六角括号“…‟”。

如需注明签发人,发文机关字号左移至左边缘空1个字位臵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在同一水平线上右边缘空1个字位臵标识,之间用冒号分隔。

(三)主体部分9、标题:红色反线下约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使用不便时,可用华文中宋代替),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多行标题排列为正宝塔、倒宝塔或菱形,不采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每行词意完整、长度适宜、字距恰当。

多个发文机关名称之间用空格分开,不加顿号,换行时省略。

副标题用3号楷体。

副标题中的人名,两字中间加开2个字,三字中间各加开1个字,“(送审稿)”、“(代拟稿)”等字间距为半个字。

10、主送机关:标识的机关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1]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1]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1]D–– 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 3 ––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 4––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704—1988。

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一)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版面1.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4.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二)版头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党的机关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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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 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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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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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机密
特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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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版)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版)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2012-07-01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 1 —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 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最新】2012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最新】2012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样表)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样表)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 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 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 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臵;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 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新旧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 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 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 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 名臵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 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 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 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 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 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 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 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 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 字用3号仿 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 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发文机关署名(从2012年7月1日起):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 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 标全;“零”写为“○”。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 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 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 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 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 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 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 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 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 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 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 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 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 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 附件(或带序号)。 臵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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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3. 紧急程度:公文送达 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 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 急”“加急”,电报应 当 分 别 标 注 “ 特 提”“特急”“加 急”“平急”。 紧急程度编排在版心左 上角或密级的下一行, 一般用3号黑体字 。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紧急程度: 公文同时标识密级与紧急 程度时, 份号顶格编排在 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二行; 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三行。
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 白印章 。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印章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 机关署名(可用简称)排在 成文日期和正文(或附件 说明)之间。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 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 得超出版心,印章之间互 不相交或相切; 最后一个印章居中下压发 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
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 号“(1)” 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 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 层用仿宋体字。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5)公文中标点符号、计 量单位和数字的用法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 GB/T 15834 计量单位的用法应符合GB 3100、GB3101和GB 3102.1~13 数字用法应符合GB/T 15835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 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 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 “绝密”“机密”“秘密”和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对公文 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 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体字,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
编排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请示”件应在附注处注明
联系人和电话。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9.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 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附件 附件应另面编排,并在版记 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 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 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 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关后)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9. 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 受理机关 ,应当使用机关 全称、 规范化简称或者同 类型机关统称。
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 ,左 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编排 , 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 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 号。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注:
(1)主送机关是指对公文 负有处置、答复或执行责 任的机关; (2)顶格,回行仍顶格;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签发人
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 文字号右侧。发文字 号居左空一字,签发 人姓名居右空一字; “签发人”用3号仿 宋体字。 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 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 标识签发人姓名。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签发人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 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 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 依次编排,一般每行排两 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 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
为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 理工作,2012年4月1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 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同时废止了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 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 办法》。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6.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 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 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 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 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 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 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 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 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 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 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 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 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 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 ,用 2号小标宋体字 ,可分一 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 菱形,不应使用长方形或 沙漏形。 回行时,要做到 词义完整。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标题 完整结构:发文机关+事由 (文件主要内容)+文种 发文机关和事由有时可省略, 唯一不能省略的是文种。 公文标题要正确选用文种。 “事由”的结构:“关 于……的”,要求准确概括 公文内容。(“关于”在发文机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注:
(1)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 成: 缘由+事项+结尾。
(2)引文:先引标题,后 引发文字号。 (3)日期:要求用阿拉伯 数字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不能把2009年写成“09 年”。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4)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汉字“一、”
第二层:汉字加括号 “(一)”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4.印章:公文中有发文 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 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 关相符。 联合上报的公文,可以由 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 关都应加盖印章。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印章
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或 附件说明)一行内,端正、 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 成文日期。
(3)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 同类型机关的统称。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0. 正文:公文的主体,用 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在 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 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 年份不回行。 正文以 3 号仿宋体字,一般 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 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 3 号小 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公 文 格 式 要 素
版头——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 签发人、版头中的分隔线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 印章、附注、附件 版记——版记中的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 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 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 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 注份号。 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一行,一般用6位3号 阿拉伯数字 。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4.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 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二字组成。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发文机关标志 联合行文时,发文 机关标志可以并用 联合发文机关名称, 也可以单独用主办 机关名称。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发文机关标志 用小标宋体字居中红 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 端。 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 为35mm。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发文机关标志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 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 发文机关名称。
“文件”二字编排在 发文机关名称右侧, 上下居中排布。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注: 党的机关可以使用发文机关 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作为发 文机关标志,不加“文件” 二字。
这是因为《党政机关公文处 理工作条例》取消了各级党 的机关以往大量使用的发文 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括号标明文种的版头形式, 而改用这种形式。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3.成文日期:会议 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 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 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 的日期。 成文日期编排在正文 之下,空二行右空四 字,用阿拉伯数字标 全。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注:
成文日期以领导人签发的 日期为准。
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 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电报则以发出的日期为准。
下白边35mm 右白边26mm
A4型公文用 纸页边及版 心尺寸
公 文 格 式 要 素
新国家标准将公文格式各
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 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 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 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 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 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 分称为主体;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 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 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注: 电报可以不加 盖印章。 党的机关有特 定发文机关标 志的普发性公 文可以不加盖 印章。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5.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 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 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 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 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 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 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 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 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 向下编排。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发文字号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 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 左空一字编排,与最 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 在同一行。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6. 签发人:上行文应 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 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 人姓名。 签发人必须是本机关 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 导。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1.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 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 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附 件”,后标全角冒号和 名称。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附件说明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 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 顺序号(如“附件: 1. XXXXX”);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 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 时,应当与上一行附 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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