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保补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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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保补偿金具体计算如下:

一、养老保险部分

(一)养老保险计算依据

1998年137号文件;1999年99号文件;2001年125号文件。

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养老保险具体计算(近10年):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

99年:310*11%*6(月数量)=204.6

(310为上一年度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参考附件三、四)

00年:400*11%*12=528

01年:412*11%*12=543.84

02年:435*11%*12=574.2

03年:435*11%*2=95.7

04年:465*11%*12=613.8

05年:545*11%*9=539.55

06年:545*8%*2=87.2

06年:580*8%*12=556.8

07年:640*8%*12=614.4

08年-09年3月730*8%*12=700.8

共计:5672.69

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

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第一年622.2

第二年684.42

第三年746.64

第四年808.86

第五年871.08

第六年933.3

第七年995.92

第八年1057.74

第九年1119.96

第十年1182.18

共计9021.9

二、失业保险部分

(一)失业保险计算依据

1998年137文件;1999年38号令文件;2007年190号令文件。

(二)具体计算

失业保险: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398元(满12个月算一年)从99-09共计10年

即10*398=3980元

附件一:

第十二条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

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附件二:关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第二部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公式

累计缴费是整年度(满12个月)的待遇计算公式为:

∑an ×(1÷x )×∑bx

其中:a1 = 1,a2 = 1.1,a3=1.2……an = 1+(n-1)×0.1

∑an = n×(a1 +an )÷2

最后一年累计缴费出现不满一年情况的,这部分待遇计算公式为:

缴费相应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12×缴费月数

n为其累计缴费年限(满12个月);an为第 n年的待遇计算系数;∑an为第一年至第n年的累计待遇计算系数之和; x为相应缴费年度之和;bx为今后第x年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bx为从缴费第一年至今后第x年相对应的全市职工最低工资之和。

附件三

各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如下:

缴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元)

1999年6月1日-1999年12月31日310

2000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400

200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412

2002年1月1日-2003年3月31日 435

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 465

2004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 465 2005年4月1日-2006年3月31日 545 2006年4月1日-2007年3月31日 580 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 640 2008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 730

附件四

其他参考:

第十二条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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