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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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ppt课件
4
•
城市农民工已经成为
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
的特殊社会群体。他们为
城市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但他们的
社会保障问题却一直无人
问津。这不仅严重地阻碍
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
不利有“三农问题”的解
决。因此,从建立城市农
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
意义以及具体制度的设计
方面,对城市农民工这个
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
• (2)统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建立经济困 难家庭学生的专项基金。
• (3)构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 育“四教统筹”的农民工子女特色教育体系。
• (4)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教 育
• (5)根据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发展特点,建立涵盖农 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
23
解决农业问题的政策措施
• 减税 农村费改税的问题,以后主要要靠完善制度来保证,农民 减负涉及的农村教育、政府经费问题也要妥善解决。
• 厉以宁还认为,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应该是政府加大投资。主要 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良种基地的建设;二是农田水利的投入; 三是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四是对农民的技术培养。其次是要发 展优势产业,如蔬菜、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养殖等。各 地可以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模式,农民按订单安心生产, 公司负责销售。
市场经济中大有作为的一着好棋,党和政府在
创设“产―供―销”链条的活动中起着关键作
用。
精选版课件ppt
19
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应对国外的集约 型农业的挑战?这将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 大国面临的严峻问题。从现在看来,目前 中国应在解放剩余劳动力的同时,通过加 快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抛弃 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迎接入世挑战。
社保工作总结PPT
05
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优化
信息系统建设进展
信息系统升级
完成了社保信息系统的升级工作 ,实现了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
和业务协同。
数据安全保障
加强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定期 开展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确保
数据安全。
移动端应用推广
开发了社保移动端应用,方便参 保人员随时随地查询社保信息和
办理业务。
线上服务推广情况
社保工作总结
目
CONTENCT
录
• 引言 • 社保工作概况 • 社保政策宣传与实施 • 社保基金管理与监督 • 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优化 • 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展望
01
引言
工作背景与目的
响应国家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 福祉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社保工作。
满足人民需求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保需求为出发点,全 面提升社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动社会和谐
通过完善社保制度,减轻人民群众生活压力,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汇报时间与周期
80%
汇报时间
本次社保工作总结汇报时间为 XXXX年XX月XX日。
100%
汇报周期
本次总结以季度为周期,对过去 一个季度的社保工作进行全面梳 理与评估。
80%
后续计划
未来将继续按照季度周期进行社 保工作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和优化工作内容。
03
社保政策宣传与实施
政策宣传途径与效果
宣传途径
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微信公 众号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宣传社 保政策。
宣传效果
提高了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 ,增强了参保意识。
参保扩面工作进展
参保人数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参保人数较往年 有明显增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培训ppt课件
第一章节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
➢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举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
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 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 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
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 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CO N T E N T S
01 总 则
02 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03 工资清偿
04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目
录
05 监督检查
06 法律责任
07 附 则
2020
学习 解读
第一章节
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节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 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ppt)
10维权信息牌和宣传标语
企业用工管理流程
安全教育
工人进场组织班组级、项目级、公司级三级教育,同时每天定期组织班前安全教育,开工以来零事故零 伤亡。
企业用工管理流程
安全教育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塔司、信号工)100%持证上岗、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减小了安 全事故隐患。
工人进场管理流程
1.立项审批
2.施工许可证
02项目可研报告
03发包、分包情况
发包单位: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劳务有限公司
04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
1.拨付工程款与民工工资分离台账(共拨付10笔) 2.拨付凭证
04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
1.民工工资发放流程
2.拨付凭证
05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
06实名制管理情况
管理小组
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小组”保障农民工工资切实发放到手。
07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情况
民工工资银行专户流水
07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情况
民工工资银行专户流水
08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代发情况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与银行签订的协议
08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代发情况
建立工资专用账户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制度。
05 第五部分 06 第六部分
项目工程款支付担 保情况 实名制管理情况
07 第七部分 08 第八部分
用按月足额发放工 资情况
专用账户及专户打 卡情况
0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社会保障概论》PPT课件
• 人老了:80岁以上都发补贴 – 凡年满80至89岁的老人,每年发放300元长寿补贴,90至99岁的老人每年 发放800元,100岁老人发放3600元补贴。
• 去世了:居委会将慰问吊唁 – 家里有亲人去世,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携带价值200元的“离世慰问包” 精选课件–pp-t -----2010年11月10日《京华时报4 》4
精选课件ppt
总资产净值限额 187,000元(1) 252,000元(1) 330,000元(1) 384,000元(1) 428,000元 463,000元 494,000元 518,000元 572,000元 616,000元
17
17
无亲属关系之高龄人士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
申请人数 2人 3人 4人
人口,18个行政区域 ,
1104 平方公里。截至2010
年9月30日,香港公屋住房
大概有73万套,超过200万
人租住其中,约占香港总人
口的1/3。
精选课件ppt
14 14
2010年9月1日生效
地区
市区 沙田/荃湾/青衣/葵涌 大埔/将军澳/马鞍山 粉岑/上水/东涌 天水围/元朗/屯门 离岛
建议最高租金(元/ 平方米)
法国
如果超过两个孩子,那么每增加一个孩子,每月要增加
162.25欧元。
如果雇佣保姆照顾小于六岁的
孩子,且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每个孩子每月可享受65.46到
199.78欧元。 孩子长到11岁
时,每月补助再增加30.62欧
元, 16岁时,每月再追 加54
欧元,直到孩子找 到工作止。
精选课件ppt
29 29
99
(一)社会福利概述
5、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 • 医疗卫生福利
• 去世了:居委会将慰问吊唁 – 家里有亲人去世,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携带价值200元的“离世慰问包” 精选课件–pp-t -----2010年11月10日《京华时报4 》4
精选课件ppt
总资产净值限额 187,000元(1) 252,000元(1) 330,000元(1) 384,000元(1) 428,000元 463,000元 494,000元 518,000元 572,000元 6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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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亲属关系之高龄人士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
申请人数 2人 3人 4人
人口,18个行政区域 ,
1104 平方公里。截至2010
年9月30日,香港公屋住房
大概有73万套,超过200万
人租住其中,约占香港总人
口的1/3。
精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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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日生效
地区
市区 沙田/荃湾/青衣/葵涌 大埔/将军澳/马鞍山 粉岑/上水/东涌 天水围/元朗/屯门 离岛
建议最高租金(元/ 平方米)
法国
如果超过两个孩子,那么每增加一个孩子,每月要增加
162.25欧元。
如果雇佣保姆照顾小于六岁的
孩子,且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每个孩子每月可享受65.46到
199.78欧元。 孩子长到11岁
时,每月补助再增加30.62欧
元, 16岁时,每月再追 加54
欧元,直到孩子找 到工作止。
精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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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福利概述
5、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 • 医疗卫生福利
财政学-社会保障制度PPT课件
05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总结词
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任务。
详细描述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逐步实现全覆盖,包括城乡居民、各类就业人群和流动人口等。同时,应提高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优化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机制,是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的关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03
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困难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保障资金筹措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负担较重。
01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全
目前仍有部分人群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如部分私营企业员工、农民工等。
02
社会保障水平不高
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
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减轻财政负担,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逐步将更多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相互支持、协同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协同发展
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时,财政与社会保障部门需要进行充分协调,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政策协调
通过资源整合,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整体效益。
资源整合
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互动关系
03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
总结词
应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机制,实现多元化筹资,包括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政府补贴等。同时,应优化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逐条解读2020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PPT课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 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 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 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纪者请主动将罚款上缴至会议主持人处,再由会议主持人转交前台统一保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则 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工资清偿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 新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 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 新版
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
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第二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 新版
第十一条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 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 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 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 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 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纪者请主动将罚款上缴至会议主持人处,再由会议主持人转交前台统一保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则 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工资清偿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 新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 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 新版
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
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第二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 新版
第十一条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 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 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三、对传统合作医疗模式的再认识
因失去集体经济支持降低了凝聚力 因抗风险能力差对农民的吸引力下降 因农民收入变化引发医疗需求多元化 因管理问题导致信用危机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
(一)20世纪90年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探讨
保障模式 主要特点 保障特点是“保小病不保大病”,在资金统筹和分配时,主要解决门诊
含义: 农村社保的对象主要面 向农村人口(农民,农 业工人) 农村社保制度是一国社 会保障制度发展进程中 的中间产物,是社会保 障成果惠及全民的必由 之路。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轻 广大农民面临的养老、疾病等风险,从而缓 和农村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可以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是维护社会公平的 基本措施之一; 可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效促进农村 经济水平增长。
(二)21世纪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探讨
200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 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使农民人人都能享受初级卫生保健; 今后8年的时间内,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经九届人 大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 《农业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 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003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所发的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两到三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 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 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策解读PPT完整版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 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 工作。
感谢聆听
06
农民工维权程序
农民工维权程序
明确部门职责,实现部门协同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 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是可依法查阅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等情况;二是用人单位拒不配合 调查或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三是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决定后,可以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4
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一.一是建设单位没有足够资金不能开工。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 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 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 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 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三.三是总包代发,减少工资发放环节。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施工总承 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的手里。
四.四是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 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感谢聆听
06
农民工维权程序
农民工维权程序
明确部门职责,实现部门协同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 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是可依法查阅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等情况;二是用人单位拒不配合 调查或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三是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决定后,可以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4
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一.一是建设单位没有足够资金不能开工。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 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 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 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 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三.三是总包代发,减少工资发放环节。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施工总承 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的手里。
四.四是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 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农民工问题分析PPT课件
厉以宁也认为,“农民工”就是职业 为工人、户口却是农民的人。由于城乡二 元体制(20世纪50年代后期建立)的原因, 这些人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5
“农民工”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 人”,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 “城市人”。 为城市与社区服务,但不被接纳为市民, 无法享受与市民同样的权利,形成一个 有“边缘人”属性的独特的社会阶层。
第四讲 农民工问题分析
1
一、何谓“农民工”?
究竟目前学界与政府主要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流动人口”
论。即把“农民工”的特点主要看做是在城乡 之间以及农与非农之间具有流动性的原农村居 民。
这种观点认为,“农民工”就是指居住在农 村或农民家庭身份出身的人流动到非农领域或 城镇去就业或生活,但这种就业或生活又处于 不稳定或缺乏长期稳定预期的流动状态,通常 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处于难以生活或失业状态下 又会流回农村或农业领域。
1961年以后,这些原为农民的新职工 大部分被动员回乡务农。
12
3.1984~1988年,允许农民工自带口 粮进入小城镇,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转移 开始迅速增长,年均达1100万人。
4.温铁军则认为,农民工流动是从 1992年以后真正开始的。
农民工“进城打工潮”在90年代形成 的三个原因是:其一,政府放开了计划分配 生活必需品的制度,1992年取消凭票供应, 农民进城打工可直接用货币购买食品和生 活必需品,这是1992年突然出现4000多万 农民工进城打工的必要条件;
3
另一种是中国特殊的有着“农业户口” 的“非农居民”论。这种观点把具有农业 或农村户籍的人在非农领域或城镇生活与 就业看作是“农民工”。
根据这种定义,“农民工”现象就是 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这是 一种狭义的“农民工”定义。我国政府对 “农民工”的定义目前属于这种解释。
5
“农民工”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 人”,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 “城市人”。 为城市与社区服务,但不被接纳为市民, 无法享受与市民同样的权利,形成一个 有“边缘人”属性的独特的社会阶层。
第四讲 农民工问题分析
1
一、何谓“农民工”?
究竟目前学界与政府主要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流动人口”
论。即把“农民工”的特点主要看做是在城乡 之间以及农与非农之间具有流动性的原农村居 民。
这种观点认为,“农民工”就是指居住在农 村或农民家庭身份出身的人流动到非农领域或 城镇去就业或生活,但这种就业或生活又处于 不稳定或缺乏长期稳定预期的流动状态,通常 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处于难以生活或失业状态下 又会流回农村或农业领域。
1961年以后,这些原为农民的新职工 大部分被动员回乡务农。
12
3.1984~1988年,允许农民工自带口 粮进入小城镇,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转移 开始迅速增长,年均达1100万人。
4.温铁军则认为,农民工流动是从 1992年以后真正开始的。
农民工“进城打工潮”在90年代形成 的三个原因是:其一,政府放开了计划分配 生活必需品的制度,1992年取消凭票供应, 农民进城打工可直接用货币购买食品和生 活必需品,这是1992年突然出现4000多万 农民工进城打工的必要条件;
3
另一种是中国特殊的有着“农业户口” 的“非农居民”论。这种观点把具有农业 或农村户籍的人在非农领域或城镇生活与 就业看作是“农民工”。
根据这种定义,“农民工”现象就是 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这是 一种狭义的“农民工”定义。我国政府对 “农民工”的定义目前属于这种解释。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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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告之有关部门,使得自己能够及
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六、简化工伤赔偿程序
在进行农民工工伤索赔时,应当简化工伤认定程序,理顺劳动行政 部门、劳动仲裁部门以及法院在工伤认定中的职能,规定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确立工伤认定或裁或审制度。应限制用 人单位随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如用人单位对行政决 定不服的,仅限于复议或诉讼一次,出于对弱势农民工的保护,工伤
农民工的权利是不应当限制的。
第七、重视农民工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农民工工伤保险机构可利用资金优势与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其他具备条件的中介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伤预防、事故防范、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提供安全生产培训 和咨询。 在职业康复方面,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对于在城市指定工伤康复机构进 行康复返乡的农民,要利用农村现有的设施,建立流动的职业康复站为农民工服 务。提高社会对工伤康复观念认识的瓶颈,康复后的农民工回到工作中要得到社 会的包容和对待,营造一个全社会帮助和支持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类似的案例不断上演 !!!
10月25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河南籍农民工郭某在青海省西宁市打工遭遇工 伤,入院治疗3个月。但上周,用人单位却突然 暂停支付医药费,命悬一线的郭某被迫停药7 天。由于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郭某 失去了工伤鉴定的主动权;另一方面,用人单 位停付药费,使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面对高额的 费用更是索求无门。 10月27日,据《新文化报》报道,24岁的侯胜 方在工地干活儿时受伤,却因工地方称,无人 能证明侯胜方在工地做工时受伤,无人负责他 的医药费,本应进行的手术只能一再拖延。 …… ……
法规的效用大打折扣。
第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工这样的特殊群体,可建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
的激励机制,提高赔付率,增加赔付金额。
第三,积极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促进保险相关各方提高保险意识,规范保险行为,履行必要的法律责 任,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保障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及时得到合理的 经济补偿,切实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雇主使用各种手段限制农民工争取应得的保障 第一,参保成本太高。建筑企业普遍感觉为其全部施工人员投保工伤保
险成本太高,他们更愿意自留风险,而不参加保险。辽宁省一位民工要
获得10000元的保障,包工头需为其支付100元的保费;若保额为20000 万,则需要缴纳200元的保费。第二,农民工流动性较强。目前社会保 障还没有在全国形成网络,而农民工又不可能长期在一个地区工作,企 业投入的这部分费用不能随着受益人流动。第三,用工单位心存侥幸。 由于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小,可能数百次违章也未发生一次大 事故,这使得企业产生侥幸心理,违章生产屡禁不止。加之,部分施工 企业发生事故后因害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知道后对其进行处罚而隐瞒事 故,进而限制了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实施。
(五)普法教育不到位,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 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相关部门很 少深入农民工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大多数农民工明知自己的权 益受到了侵害,却很少拿起法律武器,甚至根本就不了解自己享 有的合法权利。 同时农民工受到传统观念局限。传统观念认
为土地是最大的保障,加之投入保险金后并非立即受益,因
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既是农民工自身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 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社会应树立保护农民工劳动 权的意识,从现有的法律规定出发,企业要自觉守法,有关部门 严格执法,农民工要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法律的 权威;另外,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相信, 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会越来越趋向完美。
面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政策保
障、监察评估、社会服务功能缺失等环节问题, 为了
更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我们提 出以下建议:
第一,政府部门要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 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若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做
到坚决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将会大大强化执行效果。
而现实是,往往由于某些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 得原本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出台的政策和法律、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障问题探究
——经济班第二小组
小组成员 王晓旺、唐桂林、茶先灿、 李道宇、安海玲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障问题探究
工伤 保险简述
案例 现状
问题根源 探析
解决 建议
我们的 看法
农民工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 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内部劳动力欠缺,导致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 到目前为止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已达1.2亿人之多,每三个产业工人中就有 两个来自农村。从地域上来讲,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接纳农民 工的数量在国内遥遥领先。据调查,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主要是在建筑 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中的餐饮、服务、家政、保安等行业。
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 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保险情况调查
有关部门开展的一次“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的问卷调查”显 示,来京建筑企业108家,其用人峰谷期实有人数为490306人 和260467人。2005年在北京参加“工伤、基本医疗”两险的人数 为106749人,占用人高峰期人数的21.78%。
工伤保险推行情况
顺利 10%
有问题 90%
工伤保险办法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2002年9月上海市最先推出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 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要求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工伤 保险条例》,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北京市于2004年7月初出台《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 求保护外地农民工合法权益。相应的监管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于 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第11条规定要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 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在法律责任部分对 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惩罚规定。 2004年6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 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时的一些具体问题。 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依法将农 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随后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当地的《工伤保险 条例》实施办法或细则并逐步推广实施。
势,政府部门保护不到位,农民工自身又缺乏防范意识,部分企业为规避责任
又频繁更换高风险岗位用工,导致出事之后往往无法追究责任。一旦出了事 故,农民工便会不可避免地陷入索赔纠纷中。
(二)中央与地方立法一致性存在不足
现阶段无论中央地方均出台了农民工工伤保险体制规范的法律法规,立法手 段的社会效益已经初步显现,但是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全国性立法数量较 少,而地方立法在工伤保险上的具体规定不尽一致,农民工在不同地域享受同 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愿望得不到实现。
(三)农民工工伤认定困难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对侵 害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 益。但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顾虑。他们担心申请工 伤认定耗费太多时间、金钱却获赔甚少;担心申请工伤认定会导致雇 主将其开除;担心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工友害怕连累自己而拒绝为其证 明,导致无法认定负工伤。这些情况真实存在。因此,尽管工伤保险负 责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不遗余力的深入农民工中进行调查走访,农 民工工伤认定仍然困难重重。
此他们宁愿选择放弃社会保险,把省下的工钱带回家乡。 (六)农民工缺乏自身利益代言者 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希望在讨论农民工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过程中,自己 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但事实上,参政议政机关中农民工的代言人屈指 可数,在制定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时,农民工的真实意见无法 及时表达,导致为城市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农民工没有机会对城市发 展进言献策,只能依靠上访等非正常渠道间接表达。
农民工工伤保险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对农民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伤 害后,通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行政手段支持而获得 医疗救治、经济补偿、遗属抚恤等经济保障的一种社
会保险制度,也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分散企业工
伤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及促进事故预防的重要措施。 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在我国工伤保险的范畴之内,适 用于各种工伤保险法律。
政府
(三)农民工工伤认定困难 (四)雇主使用各种手段限制农民工争取应得的保障
企业
(五)普法教育不到位,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 (六)农民工缺乏自身利益代言者
农民工
(一)缺乏必要的农民工工伤防范措施 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农民工不允许从事城市居民的一般工作,只能从事劳动条 件差、技术含量低的工作。这些工作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 差、危险性极高,导致农民工工伤事故时有发生。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
第四、规范企业行为
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遵守法定 的劳动时间,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都是法律法规己 经规范了的,也是一个企业或者雇主起码应该遵守的法定义 务。企业应该在生产中更加注意工人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