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2015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一、引言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环境风险的潜在和实际状况,为企业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和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本技术指南旨在提供浙江省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步骤,以保障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指南内容1. 背景和目的:介绍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背景和目的,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企业责任。
2. 环境风险评估的基本概念:阐述环境风险评估的基本概念,包括风险、危害、暴露、脆弱性等,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环境风险评估步骤:3.1. 识别环境危害:识别企业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包括污染源、化学品排放、废物处理等。
3.2. 评估风险暴露途径:分析危害的暴露途径,确定可能受到影响的环境介质(土壤、水体、大气等)和敏感受体(人体、生态系统)。
3.3. 评估环境风险:综合评估环境危害和暴露途径,计算环境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并确定主要风险源和关键风险因素。
3.4. 风险管理和控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包括源控制、工艺改进、应急预案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介绍常用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例如风险矩阵法、剂量响应模型、环境影响评价等,以及适用于不同行业的特定评估方法。
5. 数据收集和监测:指导企业如何收集和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相关的数据,包括环境监测数据、企业运行数据和相关政策法规数据等。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规范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结构、内容要点和格式,以便企业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汇报评估结果。
7. 环境风险评估的监管和审核:介绍浙江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和审核机制,以确保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结论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提供了一套系统和科学的方法和步骤,帮助企业评估和管理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对环境带来的风险。
企业应按照指南要求,识别和评估环境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以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附件1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 适用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2.2标准、技术规 (3)2.3其他参考资料 (4)3 术语与定义 (4)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4.1环境风险识别 (5)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5.2.2评分方法 (9)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5.4.1分级矩阵 (15)5.4.2级别表征 (16)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容 (16)6.1 总论 (16)6.2 区域环境概况 (16)6.3 企业概况 (17)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6.5 环境风险分析 (18)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6.8 附图 (21)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1适用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省围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4.30
•【字号】浙环办函(2015)54号
•【施行日期】2015.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
的通知
浙环办函(2015)54号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推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提高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差别化环境风险管理基础,我厅根据环保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修订完成了《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
2.《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修订说明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 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 号)。
浙江省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附件4省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五年九月目录1 适用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要求 (2)4.1调查目的和任务 (2)4.2调查容 (2)4.3调查分类 (3)4.4调查时间 (3)5 企业应急资源调查容 (4)5.1环境应急队伍调查 (4)5.1.1 调查因子 (4)5.1.2 调查容 (4)5.2环境应急装备/物资调查 (4)5.2.1 调查因子 (4)5.2.2 调查容 (4)5.3环境应急场所调查 (5)5.3.1 调查因子 (5)5.3.2 调查容 (5)6 外协应急资源调查容 (6)6.1可请求援助部门应急资源调查 (6)6.2协议援助单位应急资源调查 (6)6.2.1 调查因子 (6)6.2.2 调查容 (6)1 适用围本规程明确了省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目的和任务、调查分类、调查容和调查时间等。
本规程适用于省以下围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1.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2. 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3.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4. 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5. 其他应当纳入适用围的企业。
2 规性引用文件《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4号令);《物资储备管理规定》(发改委、财政部第24号令)。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环境应急资源: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采取紧急措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场所等要素的总称。
浙环办函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浙环办函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附件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 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导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越来越受到关注。
环境风险评估是指对企业运营活动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风险进行定量化评估的过程。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浙江省制定了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以引导企业合理评估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技术指南的背景和目的:技术指南的编制是为了规范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提高环境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技术指南,企业可以系统地评估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指南的内容和要求:1. 环境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评估结果应基于科学数据和分析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全面性:评估应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全面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
(3)综合性:评估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技术水平、环境管理等因素,确保评估结果有效、适用。
2. 环境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指标:(1)风险识别:对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识别和确认,包括环境污染物、生态敏感区域、重大事故等。
(2)风险评价:通过采集环境监测数据、调研、模拟等手段,评价环境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3)风险管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风险管理档案。
3. 环境风险评估的实施要求:(1)合规性:评估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2)透明性:评估过程和结果应对内对外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和参与,增加评估的针对性和可信度。
(3)可持续性:评估应考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三、技术指南的应用和推广:技术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各类企业,尤其是涉及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
政府部门可通过宣传推广、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企业对环境风险评估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2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简本)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五年九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1)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2)4.2 基本情况调查 (2)4.3 环境风险评估 (3)4.4 应急资源调查 (3)4.5 环境风险辨识与应急能力评估 (3)4.6 应急预警级别与响应级别判定 (5)4.7 应急预案编制 (5)4.8 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演练 (6)4.9 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 (6)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5.1 总则 (6)5.2 基本情况 (7)5.3环境风险辨识 (7)5.4 应急能力建设 (8)5.5 组织机构和职责 (9)5.6 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9)5.7 应急响应 (10)5.8 信息公开 (11)5.9 后期处置 (11)5.10 保障措施 (11)5.11 预案管理 (12)6 现场处置预案 (12)7 附件 (12)7.1规范化格式文本 (12)7.2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12)7.3环境应急联络表 (13)7.4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13)7.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3)7.6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3)8 预案格式和要求 (13)8.1 封面 (13)8.2 责任表 (1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编制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境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的编制,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见“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全本)”。
3 术语和定义见“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全本)”。
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企业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或自行组织预案编制小组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图4-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简本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业部门职能分工抽调简本预案编制人员。
浙江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2016年
附件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2.2标准、技术规范 (3)2.3其他参考资料 (4)3 术语与定义 (4)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4.1环境风险识别 (5)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5.2.2评分方法 (9)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5)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6)5.4.1分级矩阵 (16)5.4.2级别表征 (17)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7)6.1 总论 (17)6.2 区域环境概况 (17)6.3 企业概况 (18)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8)6.5 环境风险分析 (19)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0)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2)6.8 附图 (22)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3)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7)1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
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
国家已制定相关行业风险管控实施指南的,按其执行。
二、编制依据本指南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等要求编制。
三、总体要求与建设原则(一)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是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总体要求是: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自身的类型和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针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针对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实施工程控制、安全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以及应急处置措施,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实现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体系建设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社会支撑。
企业是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原则,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企业自身力量不足的,可自行委托外部力量帮助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2.坚持注重实效、强化过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确保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的小微企业,应找准关键风险点,合理确定管控层级,明确主要管控措施,确保重大风险、重点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坚持全员参与、分级负责。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全本)2015.9
附件1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全本)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五年九月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标准、指导性文件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预案格式和要求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制订。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9月9日批准,2015年9月9日实施。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2.2标准、技术规范 (3)3 术语和定义 (4)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6)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7)4.2 基本情况调查 (7)4.3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8)4.4 应急资源调查 (8)4.5 环境风险辨识与应急能力评估 (8)4.6 应急预警级别与响应级别判定 (10)4.7 应急预案编制 (10)4.8 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演练 (11)4.9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 (11)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1)5.1 总则 (11)5.2 基本情况 (12)5.3环境风险辨识 (12)5.4 应急能力建设 (14)5.5 组织机构和职责 (15)5.6 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5)5.7 应急响应 (16)5.8 信息公开 (19)5.9 后期处置 (19)5.10 保障措施 (19)5.11 预案管理 (20)6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20)6.1 环境风险辨识 (21)6.2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1)6.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6.4 应急处置措施 (21)7 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 (23)8 附件 (24)8.1规范化格式文本 (24)8.2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24)8.3环境应急联络表 (24)8.4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25)8.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25)8.6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25)9 预案格式和要求 (25)9.1 封面 (25)9.2 责任表 (26)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完整版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
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
国家已制定相关行业风险管控实施指南的,按其执行。
二、编制依据本指南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等要求编制。
三、总体要求与建设原则(一)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是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总体要求是: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自身的类型和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针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针对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实施工程控制、安全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以及应急处置措施,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实现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体系建设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社会支撑。
企业是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原则,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企业自身力量不足的,可自行委托外部力量帮助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2.坚持注重实效、强化过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确保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的小微企业,应找准关键风险点,合理确定管控层级,明确主要管控措施,确保重大风险、重点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坚持全员参与、分级负责。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附件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2.2标准、技术规范 (3)2.3其他参考资料 (4)3 术语与定义 (4)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4.1环境风险识别 (5)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5.2.2评分方法 (9)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5.4.1分级矩阵 (15)5.4.2级别表征 (16)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6)6.1 总论 (16)6.2 区域环境概况 (16)6.3 企业概况 (17)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6.5 环境风险分析 (18)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0)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6.8 附图 (21)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1 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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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二○一三年六月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通关,1系电过,力管根保线据护敷生高设产中技工资术艺料0不高试仅中卷可资配以料置解试技决卷术吊要是顶求指层,机配对组置电在不气进规设行范备继高进电中行保资空护料载高试与中卷带资问负料题荷试2下卷2,高总而中体且资配可料置保试时障卷,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22都能22可地护以缩1关正小于常故管工障路作高高;中中对资资于料料继试试电卷卷保破连护坏接进范管行围口整,处核或理对者高定对中值某资,些料审异试核常卷与高弯校中扁对资度图料固纸试定,卷盒编工位写况置复进.杂行保设自护备动层与处防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腐置,跨高尤接中其地资要线料避弯试免曲卷错半调误径试高标方中高案资等,料,编试要5写、卷求重电保技要气护术设设装交备备置底4高调、动。中试电作管资高气,线料中课并敷3试资件且、设卷料中拒管技试试调绝路术验卷试动敷中方技作设包案术,技含以来术线及避槽系免、统不管启必架动要等方高多案中项;资方对料式整试,套卷为启突解动然决过停高程机中中。语高因文中此电资,气料电课试力件卷高中电中管气资壁设料薄备试、进卷接行保口调护不试装严工置等作调问并试题且技,进术合行,理过要利关求用运电管行力线高保敷中护设资装技料置术试做。卷到线技准缆术确敷指灵设导活原。。则对对:于于在调差分试动线过保盒程护处中装,高置当中高不资中同料资电试料压卷试回技卷路术调交问试叉题技时,术,作是应为指采调发用试电金人机属员一隔,变板需压进要器行在组隔事在开前发处掌生理握内;图部同纸故一资障线料时槽、,内设需,备要强制进电造行回厂外路家部须出电同具源时高高切中中断资资习料料题试试电卷卷源试切,验除线报从缆告而敷与采设相用完关高毕技中,术资要资料进料试行,卷检并主查且要和了保检解护测现装处场置理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浙江省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附件4浙江省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五年九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2)4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要求 (3)4.1调查目的和任务 (3)4。
2调查内容 (3)4.3调查分类 (3)4。
4调查时间 (3)5 企业应急资源调查内容 (4)5.1环境应急队伍调查 (4)5。
1.1 调查因子 (4)5。
1。
2 调查内容 (4)5.2环境应急装备/物资调查 (4)5.2。
1 调查因子 (4)5.2.2 调查内容 (4)5。
3环境应急场所调查 (5)5。
3。
1 调查因子 (5)5。
3。
2 调查内容 (5)6 外协应急资源调查内容 (7)6。
1可请求援助部门应急资源调查 (7)6。
2协议援助单位应急资源调查 (7)6。
2.1 调查因子 (7)6.2.2 调查内容 (7)1 适用范围本规程明确了浙江省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目的和任务、调查分类、调查内容和调查时间等。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以下范围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1。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2。
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3.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4. 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5。
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4号令);《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发改委、财政部第24号令)。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环境应急资源: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采取紧急措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场所等要素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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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2.2标准、技术规范 (3)2.3其他参考资料 (4)3 术语与定义 (4)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4.1环境风险识别 (5)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5.2.2评分方法 (9)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5)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7)5.4.1分级矩阵 (17)5.4.2级别表征 (18)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8)6.1 总论 (18)6.2 区域环境概况 (18)6.3 企业概况 (18)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9)6.5 环境风险分析 (19)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1)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3)6.8 附图 (23)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4)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8)1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2.2标准、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流程》(TSG R0004-2009);《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其他参考资料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网址http://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环境风险物质是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特性,在泄漏、火灾、爆炸等条件下释放可能对厂界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物质。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是指根据企业生产和储存条件,厂界内可存在的某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之和。
临界量是指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特性规定的该物质一定的数量。
环境风险单元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环境风险受体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清净下水是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事故排水是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五个步骤实施。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见图1。
4.1环境风险识别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开展待评估企业环境风险识别。
环境风险识别的对象包括:1)区域环境概况,包括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等;2)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和原辅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3)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4)现有应急资源等。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识别后,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分级矩阵的方式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较小、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等级。
图1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示意图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1)对于划定为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源强分析、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等;对于划定为较小或一般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不做此要求。
(2)对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并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
(3)针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整改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环境风险物质清单及临界量见附表1。
未列入附表1的化学物质,依据类别特征,按表1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化学物质具有多种危险特注:1、剧毒化学物质是根据《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附录1-C“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剧毒的物质,有毒化学物质是根据“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高毒、中等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2、强酸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正离子有且仅有H+的化学物质;强碱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负离子有且仅有OH-的化学物质。
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置方法等,对照附表1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nn Q q Q q Q q Q +++= (22)11(1) 式中:q 1、q 2、… q n ----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 1、Q 2、… Q n ----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
(3)涉及新、改、扩建相关项目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准。
计算出Q 值后,将Q 值划分为4级,分别为:(1)Q <1,(2)1≤Q <10,(3)10≤Q <100,(4)Q≥100,分别以Q Ⅰ、Q Ⅱ、Q Ⅲ和Q 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