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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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

附件2-3协议编号: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质物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

第二条质物1、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

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6款签发的《收到质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的记载为准。

2、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4、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5、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之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的协助。

6、丙方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并向甲方签发《收到质物通知书》,监管期间开始。

如质押合同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移交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质物为准,实际转移交付占有的质物以《收到质物通知书》列明的为准。

7、若三方无其它书面约定,丙方查核乙方交付货物依据表面审查,外观检查和单据审查的原则进行。

丙方在确认《收到质物通知书》前依据以下标准验收货物:货物有外包装的,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验收,以包装完好为验收合格的标准;货物没有外包装但标有型号的,以货物记载的型号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货物没有外包装也没有标明型号的,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担保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押物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押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押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质押物的监管人。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控质押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2.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乙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甲方出具的入库保管凭证的记载为准。

2.2 乙方保证质物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4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有效的。

2.5 质物的转移占有是指甲、乙双方根据签署的合同,丙方经与实际库存核对无误或按照相应证明确认乙方库存后,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存货人的入库保管凭证,质物的转移占有完成。

质物转移占有后,质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监管期间3.1 监管期间为丙方根据甲方指示实际控制质物并对甲方承担质物监管责任的时间区段。

3.2 丙方根据本协议 2.5 条规定签发入库保管凭证时,即质物转移占有完成时,入库保管凭证项下质物的监管期间开始。

3.3 质物根据本协议被提取后监管期间相应终止。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是指在动产质押业务中,双方通过协商,明确监管方案,规定监管责任及义务的协议文件。

总量控制模式是其中一种监管方案,下面将对总量控制模式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进行一定的介绍。

一、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的定义与适用范围总量控制模式是指,双方依据质押物市场价值和质押率,约定质押总额上限,监控质押物质量、数量、状态,并剔除不合规的质押物,确保质押总额不超出约定上限的监管方式。

该模式适用于授信额度相对固定、整合风险防范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

二、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的主要内容1、监管方案根据适用范围和监管方式,明确监管方案:双方共同监管或监管机构单独监管、监管方法和周期、数据流通、监管费用等。

2、质押物的确定与抵押率质押物的品种、数量、市场价值及抵押率等方面的约定。

3、质押总额上限按照质押物市场价值和质押率,约定质押总额上限。

4、质押物监管监管方案中约定具体监管内容和周期,规定监管人收集、处理和披露资料的范围和方式等。

5、质押物变现途径在质押违约时,约定质押品处置方式及经济利益分配。

三、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的操作流程1、监管方案的制定企业、监管机构和银行等相关人员制定监管方案。

2、质押物管理银行质押物管理人员按照监管方案进行监管,包括质押物挑选、质押品保管、质押品保险、质押物更新、质押品调查等环节。

3、质押物估价银行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对质押物估价。

4、质押总额的监管银行和企业均需关注质押总额,确保其不超过约定上限。

5、资料收集和处理银行按要求收集企业资料并及时处理。

6、质押品处置对于违约的质押品,银行根据质押品处置方案执行,确保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四、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总量控制模式的风险控制1、质押物监管风险质押品被挪用、借出或损毁等风险,导致抵债能力下降。

2、质押总额控制风险监管的不严,可能会导致质押总额超出约定上限;监管严格时,企业的资金流动将面临一定的阻力。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甲方:(借款人/质押人)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监管人)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满足其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贷款,为保障乙方的债权得到有效履约和保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资产1.1 甲方将其名下的以下动产作为质押品,用于担保贷款的归还:(列举质押动产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产地等)1.2 甲方应确保所质押的动产权属清晰、完整,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保证、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权益。

1.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质押动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购销合同、发票、仓单等。

第二条质押物的保管与监管2.1 甲方应将质押动产交付给乙方保管,并保证质押物的完好无损。

2.2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险、评估等。

2.3 如质押物有任何损失或价值下降的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补充相应的质押物。

第三条质押物的处置3.1 在甲方履行债务的过程中,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1)要求甲方迅速偿还贷款本息;(2)以质押物抵销甲方未偿还的贷款本息;(3)以质押物抵销甲方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后,如仍有剩余,乙方有权处置剩余质押物,并用所得款项抵销甲方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处置费用。

3.2 乙方在处置质押物时,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相关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4.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2 如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债权,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背景:甲方为(甲方背景介绍),乙方为(乙方背景介绍)。

为了确保甲方在借款过程中的债权得到保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规定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事宜。

一、质押物描述:1.1 甲方将下列动产质押给乙方作为借款的担保措施:(详细列出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品牌、型号、质量状况等信息)1.2 质押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质押给乙方作为借款担保的范围和期限如下:(明确质押物的使用范围和期限)二、质押物的管理与监管:2.1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管理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仓库保管、定期检查、保险购买等。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2.2 甲方应确保质押物的完好无损,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质押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2.3 若质押物发生任何损失、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应的索赔和处理。

三、质押物的处置:3.1 若甲方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全部债务,乙方应按照约定将质押物返还给甲方。

3.2 若甲方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债务,乙方有权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对质押物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

3.3 质押物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拍卖、协商处置、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等。

乙方在处置质押物时应尽合理努力获取最佳处置价值,并将处置所得用于偿还债务。

四、风险责任:4.1 甲方承诺对质押物的所有权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质押物不受任何限制、保留权或第三方权益的影响。

4.2 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质押物所有权纠纷、侵权行为、灭失、毁损等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最新】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优秀word范文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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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篇一: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质押融资项目的监管流程,便于监管人员的操作,更好的控制项目风险。

适用范围:质押监管中心、各监管点。

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制定和修改。

2.监管点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实施。

3.质押监管中心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4.该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对各自工作负责。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编制201X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二、组织架构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一、动产质押监管二、项目接管三、监管机构设置第三部分监管操作流程一、操作模式二、监管业务流程三、日常巡查流程第四部分管理制度一、休假管理办法二、定期轮换制度三、责任承担制度四、监管员工作细则五、监管员绩效考核六、监管员工作纪律第五部分风险控制一、项目风险处理措施第一部分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X年9月,是金泽集团属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园区管理、货运代理、仓储、质押监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全程物流服务。

201X年4月,公司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获B级监管资质。

二、组织架构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一、监管业务常识动产质押业务:企业以其动产(质押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被质押物的价值给企业贷款,双方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质权人:享有质押物处置权的一方,即提供贷款的银行。

出质人:把物质押给银行的企业,即向银行借款的企业。

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的公司,一般都是象我们这样的物流公司。

因此,动产质押业务也被称为物流金融业务。

质押物:简称质物,押给银行的货物。

监管业务:监管人受银行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护,并向质权人和出质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操作细则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操作细则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保障风险防控能力,根据行业自律要求,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是指以动产质押为基础,通过监管机构对动产进行监管,加强质押物的风险防控。

第三条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操作应遵循“诚实、公平、守信、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包括贷款前、贷款授信后的动产质押监管。

第二章贷款前动产质押监管第五条企业在申请动产质押贷款前,应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质押物信息、抵押权证明等。

第六条监管机构应对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企业的资质,并对质押物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第七条如果审核通过,监管机构应与申请企业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定质押物的使用要求与用途。

第八条监管机构在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合同后,应对质押物进行登记、封存,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工作,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第九条质押物的价值应根据公正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定,监管机构应与评估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申请企业每月应向监管机构提供质押物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情况的报告,并按合同规定缴纳监管费用。

第三章贷款授信后动产质押监管第十一条在贷款授信后,贷款机构应与监管机构沟通,将贷款金额划入监管账户。

第十二条贷款机构每月应向监管机构提供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流向、贷款用途、贷款是否按照合同执行等。

第十三条监管机构应定期核实贷款使用情况和质押物价值,并向贷款机构提供监管报告。

第十四条如果发现质押物的价值下降或出现其他风险情况,监管机构应及时通知贷款机构,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四章责任与风险防控第十五条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涉及到监管机构、贷款机构和申请企业三方,各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贷款的风险控制。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及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及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及附件1. 背景动产质押是指贷款人将自有动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以换取相应的贷款资金的行为。

动产质押作为一种相对灵活、简单、快捷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然而,动产质押存在着监管不足、操作风险大等问题,大大影响了动产质押的应用。

因此,制定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及相关附件,显得尤为重要。

2. 协议主要内容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质押物的描述、质权人的权益保障和监管措施。

2.1 质押物的描述协议中应详细描述质押物的种类、数量、品质等信息。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相关质押物详细信息清单,包括质押物的名称、数量、单价以及质押人和质权人对质押物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等。

这样可避免因质押物信息不清而产生的争议。

2.2 质权人的权益保障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应详细规定质权人的权益保障措施。

其中包括质权人的优先权、质押人的保管义务、信托保管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还应明确质押物被转让或出售时质权人的合法权益。

2.3 监管措施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应规定相关监管措施。

其中包括质押物评估、监管机构的选择、相关风险防范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协议中还应规定质权人有权对质押物随时进行检查,以确保质押物仍然可有效在市场上流通。

3. 附件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所附带的附件主要有以下三种:质押物清单、质押物评估报告和安全监管协议。

3.1 质押物清单质押物清单是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的重要附件之一,其内容应包括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评估单价和质押人和质权人对质押物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等信息。

有了详细的清单,可以保证质押物的安全、合理。

3.2 质押物评估报告质押物评估报告是动产质押的必要附件之一。

质押物应由专业权威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以确定其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应详细阐述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并向质权人提供评估报告复印件。

3.3 安全监管协议安全监管协议是动产质押监管中的重要附件,其内容应规定由第三方机构领导的监管机构,严格盯控动产质押的安全变更情况,以减少风险。

动产质押监管责任书

动产质押监管责任书

动产质押监管责任书
为实现我公司规范化管理,强化风险意识,最大限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哈密红星物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各监管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动产质押监管责任书》
一、动产质押监管责任
(一)坚持风险预防和控制为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

(二)根据公司要求严格进行日常库存量的盘点,避免货不对版、以次充好造成重大监管事故的情况出现,做好质押物品的日常跟踪管理,发现变质、损毁及时报告。

(三)在监管期间,公司对质物的数量、品质、市场价值进行动态跟踪,以及企业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在市场价值下浮超过5%时,进行风险提示。

(四)动产质押监管员按照规定对其所在的监管企业监管工作承担风险控制责任,并按规定及时汇总和上报执行情况。

(五)质物释放前认真核对相关证件,并向我公司确认,无误后放货,然后以书面形式把释放质物详细情况上报我公司。

(六)质押物接近最低库存时,立即向我公司报告,严禁跌破最低库存。

二、责任追究
(一)接受哈密红星物通贸易有限公司对违反质押监管有关规定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哈密红星物通贸易有限公司保留因个人行为、故意、恶意或者串通他方虚假、瞒报数据给我司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附则
(一)本监管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限期为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二)本监管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本监管员责任书由哈密红星物通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甲方负责人:监管员:
2013年11月日2013年11月日。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动产质押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中的监管规定,保障质押方和借款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业务流程,降低潜在风险。

二、协议主体
2.1 质押方:
(在此处填写质押方的相关信息)
2.2 借款方:
(在此处填写借款方的相关信息)
2.3 监管方:
(在此处填写监管方的相关信息)
三、质押物信息
3.1 质押物种类:
(在此处列明质押物种类)
3.2 质押物数量与价值:
(在此处填写质押物的数量和价值估算)
四、质押流程
4.1 资金放款:
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按照约定将质押物移交给质押方。

4.2 监管手续:
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验收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4.3 解押流程:
在借款方清偿贷款后,由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解押操作。

五、风险控制
5.1 监管不力:
如监管方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5.2 质押物损坏:
若质押物在监管期间发生损坏,借款方应赔偿质押方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贷款完全结清并解除所有担保责任之日
终止。

以上是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的内容,其具体细节还需各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
文件。

祝好!
这份Markdown文档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需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甲方:(出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质权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为了获得资金,愿意将其拥有的特定动产作为抵押品,向乙方进行质押,并委托乙方对该动产进行监管和管理;乙方愿意接受该动产的质押,并承担相应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动产的描述1.1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的动产为(具体描述)。

1.2 甲方保证其对质押动产拥有合法的权益,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权或其他形式的债权。

第二条质押的目的2.1 甲方质押动产的目的是为了向乙方获得资金。

2.2 乙方作为质权人,接受甲方的质押,并承担对质押动产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质押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确保质押动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3)甲方应承担质押动产的保管责任,保证不损坏、丢失或转让质押动产;(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与质押动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对质押动产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查验、保管、保险等;(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质押动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3)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情况下行使处置质押动产的权利;(4)乙方应保证对质押动产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谨慎性;(5)乙方应保密甲方的财务和商业信息。

第四条质押动产的评估和保险4.1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对质押动产进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

4.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质押动产进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应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乙方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协议、处置质押动产等。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之日止。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身份证号码:(详细信息)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身份证号码:(详细信息)背景:1. 甲方是(甲方所属机构/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权益人,具备(相关资质/背景信息)。

2. 乙方是(乙方所属机构/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权益人,具备(相关资质/背景信息)。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动产质押的监管事项,保障双方权益,规范相关行为。

一、动产质押物的明确1. 甲方将其拥有的以下动产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物:(详细列出动产质押物名称、数量、规格、质押物价值等信息)2. 动产质押物的权属归属清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并有权处分动产质押物。

二、质押物的监管1. 乙方应妥善保管动产质押物,确保其安全、完整,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盗窃或其他风险。

2.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动产质押物进行监管,监管机构应具备资质和信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管职责。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动产质押物的存放地点、数量、状态等信息。

4.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监管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动产质押的变动1. 如动产质押物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格、质押物价值等,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 如动产质押物的变动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风险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额外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障其权益。

四、质押物处置1.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动产质押物:(列出动产质押物处置的情况,包括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违约等)2. 动产质押物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协议转让等,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获取最大利益。

3. 动产质押物处置所得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乙方的相关费用和债权,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第一部分:动产质押的定义和范围动产质押是指当事人将动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质押,以获取借款或履行其他义务的一种方式。

在动产质押中,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质押权已经成立,质押人享有动产的占有和使用权,而债权人则获得动产的优先权。

动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第二部分:动产质押的特点1.动产质押简化了资金融通程序,提高了融资效率。

2.动产质押灵活性强,适用范围广泛,且具有较高的变现价值。

3.动产质押风险相对较低,易于监管和控制。

4.动产质押资金利用率高,可以有效提升企业资产运营效率。

第三部分:监管协议的重要性和内容监管协议是动产质押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通过监管协议的签订,可以规范动产质押行为,保障质押权的顺利实现。

监管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动产质押的确定和描述:明确质押动产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2.质押物的保管和管理:规定动产的保管、管理、使用和处置方式,确保动产安全可控。

3.质权人的监管权利和义务:明确质权人对动产的监督、检查、通知等权利和义务。

4.质权人的索偿权利和条件:规定在质权人主张权利时的程序和条件。

5.其他相关事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四部分: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此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即质押动产为静态、不易移动的动产。

在签订监管协议时,质押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务必准确描述和确定质押动产,避免发生纠纷。

2.保密合同内容,防止信息泄露给非关联方。

3.报备相关主管部门,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4.合同约定应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和监管期限,减少风险。

结语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在静态动产质押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签订协议有助于保障质押权益,规范交易行为。

在动产质押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加强监管,共同维护质押权的安全和稳定。

愿双方以此协议为依据,携手合作,共同发展。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书模板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书模板

动产抵押协议动产抵押协议协议编号:甲方(抵押权人):地址:电话:乙方(抵押人):地址:电话:丙方(委托人)地址:电话:为保障丙方与乙方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署的第 ____________ 号《______ 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的担保方式乙方以动产抵押方式为丙方给予乙方的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在抵押期间,甲方为抵押权人与抵押物的监管人,乙方为抵押人,丙方为委托人,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抵押物的监管,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丙方委托甲方监管的抵押物承担监管义务和责任。

乙方向丙方提供的抵押物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书》记载的以及丙方要求的为准,丙方委托甲方进行监管的抵押物以《抵押物监管通知书》以及《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为准。

甲方未进行监管的,但属于《动产抵押物登记书》的相关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属于乙丙双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或者丙方要求乙方同意的其他抵押财产,丙方对其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

第二条抵押物1.乙方保证抵押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

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抵押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若因抵押物所有权、质量、数量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因抵押物有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抵押物存在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债务人借款的使用,并要求债务人以及乙方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借款额度。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抵押物在为甲方抵押期间未设定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抵押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设定抵押、质押、销售转让、租赁等。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一、前言。

动产质押监管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并由监管机构对质押动产进行监管,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动产质押监管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就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进行探讨和总结,以期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参考。

二、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的内容。

1. 法律法规依据。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

2. 监管对象范围。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监管对象的范围,包括动产质押的种类、范围和监管的有效期限等内容。

3. 监管程序和要求。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监管程序和要求,包括监管机构的监管流程、监管要求、监管标准等内容,确保动产质押监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4. 监管责任和义务。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监管机构和相关主体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监管主体的履约义务等内容,以保障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管措施和技术支持。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监管措施和技术支持,包括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监管技术的应用等内容,以提升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6. 监管风险防范。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监管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监管机构对监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措施等内容,以确保监管工作的稳健进行。

7. 监管效果评估。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监管效果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包括监管机构对监管效果的评估指标、评估周期和评估结果的运用等内容,以完善监管工作的闭环管理。

三、结语。

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是监管机构和相关主体开展动产质押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其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因此,各监管机构和相关主体应当认真制定和执行动产质押监管实施方案,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水平,以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概述
本协议为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特别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业务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拥有动产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有权进行质押;
2.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不受损害或转移;
3.甲方应按期履行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
4.甲方应允许乙方及质权人查验动产情况;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审慎对待动产质押业务,确保风险可控;
2.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检查,保证其价值不受损;
3.乙方应保护甲方动产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四、质权人权责
1.质权人享有对质押物的优先清偿权利;
2.质权人有权监督质押物动向,保护自身利益;
五、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后,双方应按协议条款结清质押关系;
2.任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外,还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载明期限届满之日止。

各方均有义务全面履行本协议及质押合同约定的条款。

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至________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协议正文,三方均已审慎阅读并同意签署。

质押动产监管协议模版

质押动产监管协议模版

质押动产监管协议模版背景质押动产监管协议是指一方将其拥有的动产进行质押并委托另一方进行监管的协议。

这种协议常常用于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其中借款人可以抵押自己的动产作为借款的担保。

本文档为质押动产监管协议模版,旨在帮助各方在起草协议时提供一些参考。

协议内容质押方信息•质押方名称:•质押方机构代码:•质押方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质押动产名称:•质押动产数量:•质押动产单价:监管方信息•监管方名称:•监管方机构代码:•监管方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质押和监管的条款1.质押方向监管方质押名下的动产,监管方有权对该动产进行监管。

2.监管方有权收取一定的监管费用。

3.如果质押方涉嫌违法或者未履行协议,监管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冻结质押的动产。

4.质押期限为XX年/月/日,质押期限内若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则动产将退还质押方。

5.若在质押期限内借款人还清债务,则动产将退还给质押方。

6.监管方有转移质押物权的权利。

7.监管方有权检查、维修、保管和保险质押品,但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

8.监管方对质押品的尽职调查和保管适当性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条款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

2.本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义务之日止。

3.本协议中双方互相协商并达成的任何补充、修订均需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4.本协议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结论以上就是质押动产监管协议模版的内容。

在起草和签订协议时,应该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同时,对于协议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该清晰地约定并如实履行。

希望本文档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新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新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新协议编号:动产抵押监管协议(适用动态抵押)甲方(抵押权人):乙方(抵押人):丙方(监管人):鉴于,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号《反担保质押合同》(根据该合同,甲方为向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债权万元,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和乙方同意指定丙方为抵押货物进行监管服务。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抵押担保协议之有效执行,监管人根据本质押监管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委托并按照指示提供监管服务。

第一条法律关系及定义第1.1条本协议项下的甲方为抵押权人,乙方为抵押人,丙方为甲方委托的监管人,代理甲方监管抵押物。

本协议项下的监管是指监管人对抵押人进行监督、对抵押物进行监控。

监管人对抵押人监督是指对抵押人入库、提取抵押物、搬运、装卸、等操作过程进行了监督,一旦发现抵押人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监管人应及时制止并向抵押权人报告;对抵押物监控是指对抵押物的品名、数量等进行查验、交接、核对,及时向抵押权人报告抵押物状况,如有不符本协议约定之处,监管人应及时报告抵押权人,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减少抵押物损失。

第1.2条丙方提供的监管服务,并不表明丙方对乙方贷款及其他行为的担保;也不表明丙方对抵押物的品质、权属和价值的担保。

第1.3条三方约定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的含义为:1)抵押物:是指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乙方抵押给甲方的、且甲方委托丙方监管的货物。

2)监管区域:监管区域是指经三方确认的,交由丙方监管,存放抵押物的仓库、堆场、码头等专门区域,或汽车、火车、轮船等运输途中的交通工具。

3)抵押物保管:指对抵押物的搬运,装卸;防止抵押物被盗、丢失;防止抵押物过期、变质、腐烂;防止抵押物爆炸、燃烧、发生意外事故等损失,以及其他保护抵押物的操作管理工作。

抵押物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丙方按照本协议给予合理注意。

第二条抵押物第2.1条抵押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2.6条签发的《抵押物清单》的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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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质押融资项目的监管流程,便于监管人员的操作,更好的控制项目风险。

适用范围:质押监管中心、各监管点。

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制定和修改。

2.监管点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实施。

3.质押监管中心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4.该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对各自工作负责。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编制2009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二、组织架构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一、动产质押监管二、项目接管三、监管机构设置第三部分监管操作流程一、操作模式二、监管业务流程三、日常巡查流程第四部分管理制度一、休假管理办法二、定期轮换制度三、责任承担制度四、监管员工作细则五、监管员绩效考核六、监管员工作纪律第五部分风险控制一、项目风险处理措施第一部分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金泽集团属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园区管理、货运代理、仓储、质押监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全程物流服务。

2008年4月,公司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获B级监管资质。

二、组织架构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一、监管业务常识动产质押业务:企业以其动产(质押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被质押物的价值给企业贷款,双方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质权人:享有质押物处置权的一方,即提供贷款的银行。

出质人:把物质押给银行的企业,即向银行借款的企业。

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的公司,一般都是象我们这样的物流公司。

因此,动产质押业务也被称为物流金融业务。

质押物:简称质物,押给银行的货物。

监管业务:监管人受银行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护,并向质权人和出质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项目接管1)监管员培训银行的操作通知一般需提前7天通知我方,以方便我方进行现场准备工作。

借此机会对监管员进行培训,测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2)监管员进驻每个监管点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员,人员数量至少两名;每个监管点至少有一名与公司正式签约的监管员;监管员实行轮岗制度,监管员在一个监管点的驻点时间一般为3-6个月。

3)质物盘点我方为出质人出具《质物清单》,并建立监管区域标示牌(如下)。

三、监管操作管理机构 1、组织架构2、岗位责任 1)质押监管中心设经理一名,统管质押监管业务。

2)质押业务部质押业务部主要负责业务的开发、开展和维护。

3)质押管理部质押管理部是整个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控制中心。

① 业务管理:A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制定、下发、使用、审核、签章、保存。

XXX 银行徽标XXX 银行质押物资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第()号仓库 厂区平面图 (监管区域用红线勾出)B、质押业务手续的办理,包括办理质解押手续、传递数据报表。

C、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的审批、上报、出质人相关材料的收集存档。

D、现场管理,包括监管员的考核、调配、现场布置等。

②业务巡查:主要是根据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监管流程检查监管点的制度实施情况。

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

③业务核算:主要核算各监管项目的收入和相关费用。

④后勤保障:主要是对各监管项目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包括各种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的配备、补充和及时更换,各种硬件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故障的解决。

第三部分监管操作流程一、操作模式动产质押总量控制即在质押期间按照银行的授信额度,融资企业需在监管仓库保有最低库存量,当实际库存量大于最低库存量时融资企业可就超出的库存向监管方申请提货,当实际库存量等于最低库存量时没有银行的书面出库指令融资企业不允许提货。

金泽物流监管中心➢关于监管库存:该库存与银行授信额度相匹配,由银行设定最低监管库存,处于最低监管库存以上时,企业可直接向监管方申请出入库;处于最低监管库存时,未经银行解押,禁止出库。

➢关于安全库存:将最低监管库存的120%设为警戒线,在警戒线与最低监管库存之间的库存量称为安全库存。

当质物库存量在安全库存时,金泽监管人员及时通知企业补货。

在达到安全库存时,仍可允许企业出库。

➢关于自由库存:安全库存以上为自由库存,企业可直接向金泽物流质押监管中心申请,经金泽方为其办理出库手续。

二、监管业务流程1、业务操作总流程金泽2、操作子流程2、1增加质物流程2、2出库(解除质押)出质人银行金泽三、日常巡查流程1、巡查原则1)监管员需对质押物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2)质押管理部巡查岗每日对监管点进行电话在岗巡查;3)质押业务部对监管现场定期进行驻库式巡查;4)金泽集团相关部门对监管点进行不定期抽查,包括:巡查仓库、抽盘货物、现场各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管流程落实情况、各种单据的收集保存情况等;5)当出现可能影响银行利益的情况时(如库存临近警戒线、企业违规操作等),各级增加巡查频度和力度。

2、巡查细则➢监管员日常巡查1)巡查质物存放区周围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如防护栏被破坏、保安失职、消防隐患等影响到货物安全;2)监督企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流程操作,是否存在违规操作;3)察看监管标识是否有歪斜、脱落或字迹不清等情况;4)到质物的入出口处巡查,看质物的入出库是否正常;5)如条件允许,随机抽查一到两个货位,并与早上盘点的数据核对,如有较大出入,查出具体原因;6)察看质物仓储储存状况,发现质物发生变质等情况,及时通知给质押管理部;7)观察出质人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给质押管理部;8)监管员每天都要把的日常巡库记录填写在《监管日志》中并随台帐一起报给公司质押管理部。

➢质押管理部巡查岗1)每天要求监管员用现场电话报到进行点名,对监管员进行考勤;2)每天抽查一到两个点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办公室的卫生情况,监管员的精神面貌,表单的填写情况,上墙资料、各种管理制度和合同的备案资料,各种原始单据的收集整理情况等,通过各方面的询问和检查记录来检查监管现场对各总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导书的落实执行情况;3)巡查岗人员将巡查记录填写在《巡查表》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质押业务部巡查1)包括监管员日常巡查内容;2)将质押管理部巡查岗的网上巡查工作内容落实到现场巡查;3)培训、询问监管员对各种单据、合同的理解;5)培训、询问监管员对各种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情况;6)通过各种询问或现场查阅表单的填写情况来检查监管员对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7)巡查业务员将巡查结果填写在《巡查表》中,如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负责落实解决。

3、盘点细则■每天两小盘:1)每天间隔12小时抽检库存货物一次(早晚各一次),对昨晚及当天进出仓货物进行盘点;2)盘点要求:核对货物的进出情况与记录的一致性,复核货物的品名、代码、批号、数量、库位。

■每月一大盘:1)质押管理部必须在每月底制订下月盘点计划,仓管员根据盘点计划对责任仓库储存的货物进行盘点;2)盘点要求:仓管员对仓库货物进行复核,并全面复核货物的品名、规格、批号、代码、数量、库排位是否相符;3)质押管理部必须对每次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单、货、系统不符、混批、短少、残损等人为责任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整改。

第四部分管理制度一、休假管理办法1、年度带薪假期:1)监管员工作满一年享有七天带薪假期,休假需提前一周报质押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2)原则上本省人员分两次休完,外省人员可以一次休完。

3)年度带薪假不累计,须当年休完。

2、轮休假期:1)监管员每月享有3天假期。

2)当月假期当月休完,不能保存,每次只允许休一天。

原则上不能连休,遇特殊情况要连休(二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二天)需提前一周报质押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连休。

3)每次只能一名监管员休假。

3、事假申请办法:1)两小时以内向直属上司口头请假,经质押管理部同意并登记备案后可以请假。

2)两个小时以上一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并将假条传真回质押管理部,经同意后可以请假。

3)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需提前二天填写请假单并将假条传真回质押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扣发累计天数的工资数。

4)连续请假、病假超过十五天的,扣发当年年终奖金。

4、婚假:监管员本人结婚可填请假单直接向质押管理部请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且转正的员工可享受一次婚假。

本省的可请婚假5天,外省人员可请婚假8天,婚假在结婚登记日后一年内休完并一次性休完。

超出可请婚假天数的,超出部分以旷工论(注:婚后返回上班需带结婚证复印件交质押管理部核假)。

凡有弄虚作假者作开除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5、丧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且转正的监管员的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身故可请丧假。

本省的可请丧假4天,外省人员可请丧假7天。

超出可请丧假天数的,超出部分旷工论。

凡有弄虚作假者作开除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二、定期轮换制度1、轮换方式。

不同监管点间的人员进行调换,一个监管点的所有监管员不得在同一时间内全部调走;一个监管点的不得同时接收来自同一个监管点的两名以上的监管员。

2、轮换时间。

每三至六个月进行一次。

3、为了控制风险,确定责任归属,每次轮换时都要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填写《交接记录表》。

三、责任承担制度1、监管人员对自己的违规操作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监管人员对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规定操作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监管不利,造成相关影响和损失的,监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对现场问题漏报、瞒报、虚报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管人的责任比例。

5、由于对现场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相关影响或损失的,经公司查明原因后,确定责任承担比例。

6、监管人员的责任承担不仅仅是承担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撤职、开除直至按照法律程序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四、监管员工作细则1、监管员职责1)每日对质押物资盘点与记录,贴监管标识和标签、做好台帐、保证帐物相符;2)对质押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进行鉴定;3)按照银行的要求将质押物的每日盘点报表、质量及价格信息等各种报表传给公司;4)保证质押物的安全,制止出质人未经许可取走质押物,以及防止质押物被盗或受损;5)根据公司的书面通知监督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量提取解押物;6)收集质押物变动(进出货)证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7)全面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监管流程在现场控制质物的入出,盘点质物的库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公司;8)负责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有进出库变动的质物随时进行动态盘点,每月将监管的质物进行全面盘点。

对散货质物每周进行盘点,并按照各单位质押监管部门的书面指令进行计量和记录;9)配合公司及银行巡查人员的工作;10)负责与出质人的沟通;11)按照《质押项目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12)遵守《监管员管理规定》;13)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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