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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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版本号:2015版V1.0

编号: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

前言

为规范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指导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的选型和运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程,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参加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柳州供电局、柳州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大立、黎玉庭、吴巍岚、邱有福、李春华、韦宛余、陈远军、余绍明、赵绪亮、覃云志、韦树友、郭钰、吕孟川、周建鹏、赵石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彭宇翔、罗凤坚、陈学敏。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至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本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的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4.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2 项目需求部分”时,应严格按“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3.2技术偏异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目录

1.总则 (1)

2.工作范围 (1)

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

4.使用条件 (3)

5.技术要求 (3)

6.试验方法 (10)

7.技术文件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8.起吊、包装、运输、安装及质量保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则

1.1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的功能、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招标技术文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7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8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1.9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工作范围

2.1 范围和界限

本规范书适应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项目,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交付,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指导、监督以及试运行工作。

运输运输条件详见专用部分。

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 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

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设备投运并稳定运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签署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本规范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除本规范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规范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 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4.使用条件

4.1正常使用条件

4.1.1环境温度

最高温度:+45℃

最低气温:-15℃

4.1.2相对湿度(在25℃时)

日平均值: 95%

月平均值: 90%

4.1.3海拔:≤1000m

4.1.4污秽等级:d 级

4.1.5地震烈度:Ⅷ度

4.1.6安装地点:户外

4.2工程条件

4.2.1系统概况

本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设备,应适用于下列电力系统: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系统额定电压: 10kV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12kV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10kV系统——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或小电阻接地

0.4kV系统——直接接地

4.2.2设计寿命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证使用寿命30年以上。

5.技术要求

5.1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表。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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