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标准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管理办法
附件2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民用核动力厂及装置(以下简称核动力厂),研究堆等其他反应堆(以下简称研究堆)以及乏燃料后处理设施(以下简称后处理设施)操纵人员的资格管理。
第三条【执照类别】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以下简称执照)分为《操纵员执照》和《高级操纵员执照》两种。
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统称操纵人员。
取得《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承担操纵核设施控制系统的工作。
取得《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承担操纵或者指导他人操纵核设施控制系统的工作。
第四条【监管部门】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如下:(一)核准颁发执照;(二)制定培训、考核要求;(三)制定除核动力厂外其他核设施考核标准,组织培训、考核;(四)核准核动力厂考核标准,监督核动力厂培训、考核。
第五条【主管部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培训、考核,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考核标准;(二)组织培训、考核;(三)审查培训、考核结果。
第六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组织操纵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负责操纵人员岗位管理。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七条【操纵员资格】申请《操纵员执照》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二)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核动力厂操纵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高级操纵员资格】申请《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四)担任操纵员2年以上,业绩优秀者。
申请核动力厂《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2年内运行值班时间不少于1600小时。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试管理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作者:郑建锋丁卫东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13期【摘要】操纵员对一个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如何选拔优秀的操纵员对于国家和核电厂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结合国家对于操纵员执照考试的有关要求和核电厂本身如何实施操纵员执照考试的管理进行了说明和总结。
【关键词】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试1.前言主控室操纵员是直接参与控制和运行反应堆的关键岗位,操纵员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业绩。
国家能源局对操纵员的筛选、培训和考核都非常重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管理办法来规范和约束操纵员的取照过程,核电厂也相应地制定了一些程序来规范取照考试。
我国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自91年4月秦山核电厂首次操纵员考核至今已有22年了。
22年来,我国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是在不断地探索、改进、深化中进行的,它对我国核电厂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
执照考试工作已完全实现了程序化管理。
本文就操纵员执照考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实施过程进行总结,以便对今后工作的改进与提高能有所启发和帮助。
2.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布)规定:国家实行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制度,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许可证件包括: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设施运行许可证;核设施操纵员执照和其他需要批准的文件。
核设施操纵员执照分《操纵员执照》和《高级操纵员执照》两种。
持《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担任操纵核设施控制系统的工作。
持《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担任操纵或者指导他人操纵核设施控制系统的工作。
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批准发给《操纵员执照》:(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二)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三)经过运行操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批准发给《高级操纵员执照》:(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三)经运行操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四)担任操纵员二年以上,成绩优秀者。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1.04.07
•【文号】
•【施行日期】2021.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和模拟机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和《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1、《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2、《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
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标准
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资格要求 (2)5 考核方式和范围 (3)6 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4)7 未合格者的再考核 (5)附录A 压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 (7)附录B 压水堆核电厂的主要系统和设备 (22)附录C 压水堆核电厂的仪表、控制和保护 (42)附录D 与压水堆核电厂相关的核安全法规、核安全、技术规格书、运行管理、工业安全及应急 (51)附录E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 (60)附录F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 (61)附录G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判分标准 (65)附录H 重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 (67)附录I 重水堆核电厂的主要系统和设备 (82)附录J 重水堆核电厂的仪表、控制和保护 (96)附录K 与重水堆核电厂相关的核安全法规、核安全、技术规格书、运行管理、工业安全及应急 (104)附录L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 (112)附录M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 (113)附录N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核判分标准 (116)前言本标准代替EJ1043-1996《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标准》。
本标准与EJ1043-1996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a)操纵人员申请换发新执照时,除进行模拟机考试外,要求增加口试;b)对压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的内容重新分类、细化;c)增加了对压水堆核电厂的蒸汽旁路排放系统、主蒸汽管道系统、辅助给水系统、安全壳隔离和喷淋系统等内容的考核要求;d)增加了压水堆核电厂模拟机考试总的要求,删去了原标准中的故障列举;e)增加了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内容与要求。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内容探讨
现代经济信息458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内容探讨张 莉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摘要:本文通过对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内容的探讨,指出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是一种高效的、适合于福清核电厂实际工作的运行机制,分享福清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工作经验,以期有助于推动核电行业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06-0458-01一、前言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工作是核电厂开展操纵人员执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电厂人力资源政策长期目标的实现方式,本文通过对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的描述,阐述了在严格遵循核安全法规及能源行业标准的条件下,核电厂通过制定的管理标准、资源配置标准、工作流程,实施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的选拔出足够胜任力的核动力厂操纵人员,为核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内容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是鉴定操纵人员知识水平的执照资格考试,考核通过现场考试、模拟机操作考试、笔试闭卷考试、口头提问的组合方式,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方式完成考核任务,通过考核充分考查参试者所掌握的核反应堆知识和技能,由具有资格的考官最终评定其考核结果。
三、实施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流程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具有考核纪律的约束性、考核过程的重复性、考核时间的规范性、考核任务的长期性、考核结果的严肃性等特征,为保证操纵人员取照考核的各阶段文件、流程操作、物资配备的准确性,保证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结果的公平,制定好与实际工作切实吻合的执照考核工作标准,在工作中将工作标准化向纵深推进,实施有效的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支持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是非常有必要的。
1.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可以使工作保持较高的完成质量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考试类型特殊,考试文件构成复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仅通过示范等方式无法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绩效考核)RO考核标准正文
实际值班小时数的总和。
3.6
考核是指对申请者的全面测试,考试是指某壹具体考核方式。
3.7
核电机组的容量基本相同。
3.8
核电机组的系统设计基本相同、主要设备选型基本相同。
3.9
国家归口管理核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4
4.1
4.1.1
操纵员的资格要求如下:
a)学历要求,理工科大专之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c)健康要求见4.1.1中的d)。
4.2
4.2.1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有效期为俩年,欲延长其有效期者,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换发新执照的手续。离开本职工作六个月之上者,原执照自行失效。
4.2.2
完成所于核电厂《操纵员再培训大纲》或《高级操纵员再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包括对其弱项设置的培训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操纵人员申请执照和换发执照的考核工作。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附录L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112
附录M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113
附录N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核判分标准116
前言
本标准代替EJ1043-1996《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标准》。
本标准和EJ1043-1996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a)操纵人员申请换发新执照时,除进行模拟机考试外,要求增加口试;
HAF0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壹——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附件一)-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附件一)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附件一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1993年12月31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1 考核标准的制定和核准1.1考核标准的制定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者必须通过核电厂主管部门的取照考核,核电厂主管部门应在取照考核前制定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2)取照考评委员会的组成原则;(3)考题范围、深度和选题方法;(4)考核的评定标准。
1.2考核标准的核准核电厂主管部门制定了考核标准后,必须提交国家核安全局核准。
国家核安全局收到考核标准后,应组织审核,并在从收到考核标准之日起30天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核电厂主管部门。
考核标准一经核准就必须遵照执行。
考核标准是国家核安全局对取照考核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考核标准的修定版也必须报国家核安全局核准。
2 取照考核的准备2.1核电厂主管部门应尽早组建取照考评组织,确定考核方式,编制考核程序,并在考核实施前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2.2核电厂主管部门应在开考15天前将应试人员名单、考核日程和考核地点书面通知到国家核安全局。
3 取照考核的监督检查3.1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在开考之日两天前到达考核现场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的组织准备和考场等进行检查。
3.2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对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评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写出监督检查报告。
3.3核电厂主管部门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考核的资料,包括考题和标准答案等。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方法一、引言核电厂是一种高度技术含量的设施,对于人员的素养要求极为严格。
核电厂操纵人员是核电站的核心人员,其安全与精准的操纵技能对于核电站的运行安全至关紧要。
因此,核电厂操纵人员的培训和执照管理是核电站安全管理的基础之一、二、培训管理核电站操纵人员培训应遵从国家和行业规定,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学问、技能、态度为培训目标,以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进行。
1. 岗位需求为导向操纵人员培训应当从岗位需求入手,明确培训对象岗位的技能要求,结合工艺流程、技术设备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订立出相应的培训计划,为后续的进一步认证和考评打下良好基础。
岗位需求分析应当包括从学问、技能、态度等三个方面来评估其岗位绩效,以确保培训内容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 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能够有效地提高操纵人员的培训效果。
重要的培训方式包括:面授培训、电子课程、实训、模拟器操作、责任带教、岗位轮训、试用期等等。
面授培训重要是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学问的传授,电子课程则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远程教育,模拟器操作则可以模拟实际操纵环境,使操纵人员可以获得丰富的实战阅历。
责任带教是通过在岗位上引导和带教方式,使学员能够渐渐把握实际操纵技术和方法。
3. 定期考核针对核电站操纵人员,要定期开展考核工作,以确保其拥有必要的操纵本领。
考核内容重要包括:理论学问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岗位技能本领考核、流程规程谙习度考核、思想道德考核等多个方面。
针对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评价和奖惩措施,进一步提高核电站操纵人员的培训质量和标准。
4. 不断维护核电站操纵人员的培训工作,应当持续不断地进行,以保证操纵人员的学问、技能和态度不断得到优化和提高。
针对操纵人员的日常培训,应当依据不同岗位和需求,订立出相应的培训布置和计划,包括当日和近来的培训内容,以执行和跟踪效果和轨迹。
三、执照考核管理核电站操纵人员培训的最后目的是为了使其获得合格的操纵执照并获得执照考核认证。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核电行业管理,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大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相关的培训、执照考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操纵人员执照考试包括取照考试、换发新执照考试和执照转移考试。
第三条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有效期为两年,执照失效前需进行换发新执照。
执照转移为持有有效操纵人员执照人员申请转持其他运行机组的同一级别的执照。
第四条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成立“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资审委”),负责全国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工作,资审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资审委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秘书长,由国家能源局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资审委委员应具备核电执照考核及核电管理的相关经验。
第七条 资审委主要负责审定各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考委会”)委员资格;组织编制和审查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的笔试试题,组织审查取照考试的口试试题;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取照模拟机考试和现场考试试题;监督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的实施;审查核电厂执照人员的资格;审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并监督、检查大纲执行情况;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次考试用模拟机的适用性;为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执照考核工作的改进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资审委秘书处负责资审委的日常工作,并根据资审委要求组建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专家库、委托技术支持单位落实资审委相关职责。
第九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成立考委会,负责所在核电厂培训与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实施。
第十条 考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主任委员由核电厂主管运行的厂级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核电厂和技术支持单位的专家组成。
核电厂操纵人员笔试部分标准宣贯
题前,总分用红笔写在试卷首页右上角,并由阅卷人员 用红笔签名确认;
签名后的评分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有错误需要更改,
应有监督人员在场见证,阅卷人员应在更改处再次签名 确认;
笔试阅卷
试卷的计分应由非阅卷人员进行审查,只有当试卷四部
分均完成计分审查后方可拆开封闭的试卷首页,供考试 工作人员登记考生的分数;
负责试卷复印及保管 负责考场准备 负责工作人员准备 负责考试后勤服务
考试实施
试题保管:
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防止失密;
一旦试题失密,资审委或核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次考试。
考场安排:
考场标志明显,环境安静; 考生座位保持一定空间间隔; 考场内不得有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暗示性内容。
a.两个单元考试可以安排在一天或两天内完成,但不得超 过两天; b. 明确了考试组织安排中各方责任与义务; c.强调了试题的保密; d.明确了考场安排与考场纪律。
新旧标准对比
五、阅卷
NB/T 20257-2013对阅卷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a.强调了阅卷期间考生姓名的保密性; b.明确规定了试卷每一部分应有两名以上(含)阅卷人员评阅,各部 分保持独立评阅,一人不得同时评阅两部分; c.规定了阅卷过程出现争议的处理办法; d.规范了阅卷流程(先用铅笔改卷,确认后再用红笔改卷及统分); e.规定试卷需保存3年以上。
试卷各部分满分25分,总计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80
分及以上,且每部分得分不低于17.5分方为合格;
试卷及相关的记录应由资审委秘书处保存3年以上方可
销毁。
新旧标准对比
三、试题审查
NB/T 20257-2013规定了试题审查的要点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优化管理的研究
管理纵横MODERN ENTERPRISECULTURE352021.9(上)第25期 总第568期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优化管理的研究申中祥 黄乃曦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摘 要 我国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体系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方式,但随着国内核电运行机组的增加、堆型的增多,考试的批次和种类也随之增加,通过分析在执照考核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改进方案,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实施效果。
关键词 核电厂操纵人员 执照考核 管理改进方案 心理素质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1)25-035-02一、研究背景自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建成大陆地区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厂以来,我国核电建设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共计实施568批次。
累积考核9235人次,培养核电厂操纵人员5500多人。
在运核电厂持照操纵员共有753人,持照高级操纵员共有596人,总计1349名执照人员。
随着核电机组数量的增长,国内对核电厂操纵人员的需求也随之增大,考试批次逐年稳步提升,加上种类繁多的技术类型,未来的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为有效应对未来执照考核批次和种类日益增加及考核种类多的形势,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审委”)多次要求我所对核电厂执照考核工作进行优化,提出合理、科学的考试优化方案,以保障操纵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1]。
二、面临的挑战(一)执照考试批次和人数持续增长加大考评服务难度执照考核批次由2010年的19批次增加到2020年的65批次,十年增加3倍多,考核人数由2010年464人增加到2020年809人。
随着新机组的开工和投产参加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人数和批次仍会显著增加,而每年执照考核时间窗口最多在20个左右。
按照每年核准6~8台,考虑到电厂执照人员的更替和新批核电项目的执照人员的配置,十年后,全国在运执照人员要在3000人以上。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核电行业管理,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大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相关的培训、执照考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操纵人员执照考试包括取照考试、换发新执照考试和执照转移考试。
第三条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有效期为两年,执照失效前需进行换发新执照。
执照转移为持有有效操纵人员执照人员申请转持其他运行机组的同一级别的执照。
第四条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成立“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资审委”),负责全国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工作,资审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资审委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秘书长,由国家能源局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资审委委员应具备核电执照考核及核电管理的相关经验。
第七条 资审委主要负责审定各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考委会”)委员资格;组织编制和审查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的笔试试题,组织审查取照考试的口试试题;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取照模拟机考试和现场考试试题;监督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的实施;审查核电厂执照人员的资格;审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并监督、检查大纲执行情况;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次考试用模拟机的适用性;为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执照考核工作的改进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资审委秘书处负责资审委的日常工作,并根据资审委要求组建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专家库、委托技术支持单位落实资审委相关职责。
第九条 核电厂营运单位成立考委会,负责所在核电厂培训与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实施。
第十条 考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主任委员由核电厂主管运行的厂级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核电厂和技术支持单位的专家组成。
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
附件 1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和执照转移考试中的现场考试。
第三条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审委”)负责:(一)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取照考试现场考试试题;(二)审查现场考试过程文件。
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厂考委会”)负责本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和审查现场考试试题;(二)根据现场考试需求,安排合格且数量充足的考官;(三)提前公布考生分组及现场考试安排;(四)确保考试现场能满足考试要求;(五)组织现场考试的实施与监督,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考试不影响人员与机组运行安全。
第二章考试准备第四条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准备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员和资源。
现场考试一般安排在笔试之前进行,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特殊情况下,经资审委秘书处批准,现场考试可以安排在口试之后进行。
电厂考委会应提前2周公布考试计划和考生名单,同时告知核电行业主管部门及核安全监督部门。
第五条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凡是与现场考试相关的人员、文件及实施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保密要求见附录一。
第六条每次考试前至少6周,电厂考委会指派合格人员组成试题开发小组,并任命其中一名成员为组长,负责考试试题的开发和验证。
试题开发小组成员需满足如下资历要求:(一)具有丰富的核电厂运行和管理经验、熟悉电厂现场系统和设备的情况和操作、熟悉操纵人员岗位生产运行管理要求。
在同类型电厂的运行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且在本电厂的运行工作经验不少于1年。
新建电厂首次装料后三年内的现场考试试题开发人员可以不按此年限要求执行,但要求接受过本堆型的系统培训并有1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
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一、考试目的和依据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旨在评估操纵人员在应对核电厂异常情况和事故时的应急能力。
本细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1. 考试内容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反应堆物理过程模拟- 系统运行和监控- 应急操作和事故处理- 操纵人员团队协作能力2. 考试形式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采用计算机模拟软件进行,通过模拟真实的核电厂场景进行评估。
考试过程中,考生需要根据模拟软件的提示进行操作和决策,并根据情境做出相应的反应。
三、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1. 考试要求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要求考生具备以下能力:- 熟悉核电厂操纵系统和设备;- 掌握核电厂各种运行模式和相关原理;- 理解应急操作和事故处理流程;- 具备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快速决策和适应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
2. 评分标准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的评分标准如下:- 操作准确性:根据考生的操作是否正确进行评分;- 决策能力:根据考生在应急情况下的决策是否合理进行评分;- 沟通协作:根据考生与团队内其他人员的配合情况进行评分;- 及时反应:根据考生是否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评分。
四、考试流程1. 准备阶段- 考试前提供相关资料和考试规则的指导;- 考生熟悉模拟软件操作;- 验证考生身份和资格。
2. 考试阶段- 考试开始后,考生按照软件模拟的场景进行操作;- 模拟软件会记录考生的操作和决策,并生成考试报告。
3. 评估阶段- 根据考试报告的内容,评估考生的操作和决策能力;- 分析考生在应急情况下的反应和团队协作情况;- 编写评估报告,给予相应的分数和建议。
五、考试结果和证书颁发1. 考试结果考试结果将根据评分标准生成,包括考生的分数和评估报告。
考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相关要求确定。
2.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合格证书,证明其具备相关的应急能力和操纵技能。
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是核电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试。
核电操纵员是指能够独立操作和控制核电站核反应堆的人员,他们在核电站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核电操纵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一定的标准,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被设立。
本文将对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的科目进行详细介绍。
通过对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的深入了解,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并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
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介绍。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的概述进行阐述,包括考试的重要性和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考试的各个科目,包括科目一和科目二。
针对每个科目,将对考试内容、考试范围和考试要点进行详细解析,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和学习方法供考生参考。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展望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在未来的发展前景。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对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的科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能够为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
同时,本文也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对于核电行业的发展和核电操纵员的培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含以下信息:文章结构本篇文章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概述了文章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的重要性和目的。
正文部分则详细介绍了考试的科目内容以及相应的考试准备工作。
最后,结论部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展望了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的未来发展。
引言部分在引言部分,我们会简要概述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核电操纵员是核电站运行中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监控、操作和维护核电站的设备和系统。
而核电操纵员执照作为从业资格证书,对核电操纵员的能力和素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因此,核电操纵员执照考试科目的设置是必要的,它旨在确保核电操纵员具备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保证核电站的运行安全和高效。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详细介绍了考试的科目内容以及相应的考试准备工作。
浅析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
浅析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作者:张莉李翠萍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11期摘要:阐述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标准化管理必须在遵循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条件下开展活动,指出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工作关键点在于标准与流程的制定与执行,并对执照考核标准化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一、引言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是核电厂培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电厂保持高的核安全水平的前提条件之一。
本文通过对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的阐述,试图梳理与分析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的框架与工作开展的主体脉络,以期为我国核电厂开展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获取启示与借鉴。
二、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定义标准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的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的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核电厂操縱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即是以核安全法规、导则及能源标准性文件为指导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过程的依据,制定认同的规矩来实施管理活动,将过程的各个要素和环节组织起来,使工作活动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最佳工作秩序。
三、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化管理架构1.核安全法规及相关导则。
国家核安全法规及导则确立了核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基础和基本制度,核安全法规对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核电厂必须建立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并对操纵人员取照考试的准备、取照考试的监督管理、取照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照颁发、执照管理、换发新执照与重新申请执照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目前,国内各核电厂均以HAF/HAD法规和导则为依据,依法从事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及管理的相关活动。
2.国家能源局核电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作为管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和执照申请工作的主管部门,制定并颁发NBT20257-2013《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等标准及规定,规定了核电厂操纵人员申请执照、换发执照和执照转移考核活动的相关内容以及知识技能的考核要求,规范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规范参加考核人员的资格要求、对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与流程、取照考试以及换发新执照考试以及执照转移考试中模拟机考试,笔试,口试,现场考试等4个部分的考核实施要求和评定标准进行了规定。
新建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的审查
新建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的审查2009年第3期No.3.20(}9参核安全NuclearSafetyi¨j熬蠹耱鬻鬻新建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的审查张弛,周丽敏,李娟,杨堤(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100082)摘要:目前我国新建了一大批核电厂,针对核电厂首次装料时首批高级操纵员的审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审查1前言最近几年在对新建核电厂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审查中,特别是对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招聘,培训情况的审查中,发现了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本文针对新建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的资格提出了个人认识,并就可能会出现的缺少合格且具有实际运行经验的高级操纵员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2操纵员的相关要求操纵员,特别是高级操纵员是核电厂中最为重要的岗位之一,其站在电厂运行安全的第一线,承担重要的核安全责任,同家核安全局依法向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颁发核电厂操纵员或高级操纵员(以下通称操纵人员)执照,其方可操纵或指导他人操纵核电厂控制系统. HAFO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HAF001/01《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和HAFO01/O1/O1 《条例实施细则之一——附件一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等相关核安全法律法规文件对操纵人员的管理加以规定.其中对操纵人员的资质提出了文化程度,健康情况,培训考核和工作经历等要求;在政府监督管理方面指出,由核电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负责考核,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监督,核准并颁发相应执照.上述法规分别是1986年和1993年发布的.目前我国国情和核电发展形势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上述文件均是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缺少下层的管理细则和实施细则,因此在操纵人员的管理上存在一些认识模糊和难以处理的问题,影响了监管工作和核电厂运行安全.在当前我国核电建设已迈入快车道的情况下,安全问题日益引发公众关注的情况下,相关监管部门更应加强监管,通过释法和发布下层细则等手段解决将来可能存在的影响核电厂运行安全的问题.以确保我国核电可持续的快速发展.3可能存在的问题(1)新建核电速度导致缺乏足够的合格高级操纵员依据截至2008年底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建造的M310型核电厂及其预计的建造速度,可以总结出未来几年将首次装料的M310型核电机组数目.表12010年2014年投入运行的机组数量年份2010201I201220132014合计投入运行的机组数量2335316一6一0一2009年第3期NO.3.2009以上数据尚未包括几年后将可能开始运行的AP1000型,EPR型和高温气冷堆核电厂和2009年及以后批准建造的M310型核电机组, 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核电厂的建造起至今, 我国一共投入运行的各类型核电机组共计11 台,从数量来看,未来几年投入运行的机组将超过过去20多年的总和.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现持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包括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数量约为400多名,这些人员都在运行电厂的各个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确保安全运行;而仅上表所列的M310型核电厂如要投入运行,依据法规要求最少就需要新增约320名操纵人员,其中需要高级操纵员约150名,而电厂实际所配备的操纵人员远大于法规要求的最少数目(如岭澳的3,4号机组投产准备配备共93名操纵人员),电厂运行后还需补充或培养更多的操纵人员用于梯队建设.这样来看,在确保已投运电厂安全基础上,新建核电厂就很难招聘或者说渊配足够数量的高级操纵员来满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在对某新建电厂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审查中,其招聘和培训负责人就透露迄今为止他们只落实了3~4名有运行经验的操纵人员,而已运行电厂因其自身运行原因或自身的扩建项目,也已出现人手不足的现象,原先答应支援其6~7名操纵人员,现不愿再多给哪怕1~2 名.由于开始建造的电厂越来越多,在该电厂建造的近5年时间里调配操纵人员的可能性也逐渐减小,更不要说高级操纵员了.(2)新建核电厂招聘的合格高级操纵员并未真正在操纵反应堆即便新建核电厂招聘了几名有运行经验的操纵人员,但是由于新电厂正在建造期问,有很多核电项目管理,编写运行规程,培训,调试等重要_T作均急需要这些有经验的员工来负责,因此又出现了这些操纵人员并未真正操纵反应堆的现象.核安全NuolearSafety核安全法规HAF001/01/01《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的5.2条”执照的失效,暂停和吊销”中指出”执照持有者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时,原有执照自行失效”.依据该法规,在上述的情况下持照的操纵人员离开操纵员岗位而从事其他工作, 其执照在离开6个月后就会自动失效,这样到装料时这些人员不再是操纵人员而持照上岗, 由此也会影响到装料运行所需的最少操纵人员数量.对此电厂提出了”返岗”的概念,即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里,如返回到原操纵人员岗位工作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即认为其没有脱离原持照岗位,其执照继续保持有效.在时间要求上各电厂要求不一,有的要求40h,有的要求200h.国家核安全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广泛研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至少需要100h的工作时间方可认为其有效返岗,继续保持其操纵电厂的能力,该观点将在即将颁布的《核电厂操纵员资格核准程序(试行)》中加以明文规定.(3)新建核电厂拟使用新大学生担任高级操纵员在新建项目快速上马而无法招聘到足够高级操纵员的情况下,电厂非常希望通过新员工培训考核来获得高级操纵员执照.而我同拥有核工程专业的长期以来仅有清华,上海交大,西安交大和哈尔滨船舶这4所大学,即使近年来华北电力,中科大,南华,东华理工,中山等大学开始增设该业,核工程专业的学生也是供不应求,仍很难满足新建核电厂的需求.当然核电厂可以招聘相关专业如电气,机械和热能等的学生来担任操纵人员,对这些专业的学生应加强核工程方面的培训力度.此外,由于从招聘开始,学员要经历培训,考核和层层选拔.依据以往电厂的经验,新操纵员的选拔率一般都低于80%,部分电一i7一寥盆审一评2009年第3期No.3.2009厂甚至低于60%,如2008年大亚湾核电厂操纵员考核通过率为40.9l%,高级操纵员的考核通过率为55.56%,这就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操纵员学员储备数量的重要性.依据核安全导则HAD103/05《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的4.4.3节“操纵员应有火电厂或核电厂运行值班经验. 可以用3年以上获得足够的经验,其中至少要在核电厂工作两年,且要有3个月是在所在(或类似)核电厂工作”,即新大学生至少要工作3年以上,在电厂经历2年的实习,现场操作等工作,获得充足经验是成为一名操纵员的必要条件.核安全法规HAF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第十四条中指出”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批准发给高级操纵员执照……(四)担任操纵员2年以上,成绩优秀者”.即高级操纵员的资质是在操纵员的基础上对其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有2 年的运行经验,而且是选择其中优秀者.综上可知,即使是不考虑经验的充分性,成绩优秀与否,操纵员考试的年度安排和行政审批程序,一名没有工作经验的新大学生至少需要5年的时间才有可能成为一名高级操纵员.而在目前实际工作中,新学员一般需要约4~5年的时间才能成长为操纵员,再经过3~4年的实际运行后,方可参加高级操纵员的考核,也就是说一名合格的高级操纵员需要7~8年的学习工作经历,其年龄基本为30岁左右.而最近新建的M310型电厂从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到首次装料的建造期约为4.5年,即便加上该项目一般需要1年左右的筹建时问,所以新建电厂所新招聘的大学生基本上是不可能在首次装料时成为高级操纵员的.(4)等效3000h的使用最近一段时间新建核电厂的业主有一种观点,即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需要满足等效襁安全NuclearSafety棼嚣囊慧瓣鏊3000h,否则就无法获得高级操纵员的执照,因此大家都想方设法满足这个条件,担心到时候会因此耽误反应堆装料.等效3000h的最初来源是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1999年向国家核安全局行文《关于核电秦山联营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首批高级操纵员资格问题意见的函》(委二司函[1999]62号),其中提出其对解决这3个公司的首批高级操纵员资格问题的办法,其中提到了”其担任核电厂操纵员2年经历可等效为3000h实际运行经验”.国家核安全局经过慎重考虑,回文《关于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资格问题意见的回复》(国核安发[1999]89号),认为这3个公司的首批操纵员的资格应满足(90)国核安动字132号和委二司函[1999]62号的规定.2006年科工委又下发了《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核电厂首批操纵员经历要求的规定的通知》(科工二司[2006]652号).由此大家就有了一种印象,即核电厂首批操纵员需要满足等效3000h,因此在如何计算3000h上下功夫.但笔者认为,通过分析讨论国家核安全法规,导则和以上文件,这种认识与法规要求是有偏差的.文即指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核电厂高级操纵员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担任核电厂操纵员2年以上,且成绩优秀者.考虑到核电秦山联营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多方讨论研究,我们认为…….”南上可知,核安全法规规定核电厂高级操纵员的申请者必须担任核电厂操纵员2年以上,这包括核电厂的首批和后续的高:4)等等.而对于后续的高级操纵员,则不存在该等效问题,必须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但具体分析什么是”实际情况”,可以认为,这是F}{于这3种堆型(CNP600,CAN—DU6,VVER)存我国都是首次投入运行,大家对其原理和运行的认识都有个逐渐深入的过程,高级操纵员的培养和其水平也是如此,且上个世纪我围核电事业发展缓慢,没有足够的现役核电厂使操纵员达到2年的要求,因此才需要等效.中还指出”汀苏核电有限公司首批高级操纵员执照申请应严格按照我同核安全法规,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南于田湾核电厂的实际情况,科丁委要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加大工作力度,使首批高级操纵员完全满足法规的要求,不使用等效3000h 数.对于需要等效的核电秦山联营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科I委文又分别提出“研究堆工作3个月,开,停堆不得少于l0次”和”必须在重水研究堆上培训学习”等超出法规的额外要求来弥补等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科工委的委二司函[1999]62号文件,国家核安全局々门旧文予以答复,[大1此可以认为国家核安全局同意了这3个公司的首批高级操纵员的资格问题(即特殊情况下的等效原则和相应的弥补措施).国家核安全局在核电厂操纵员资格核准工作中一直禀承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实际上等效的原则在《关于秦山,广东核电站首批高级操纵员运行经验要求的意见》[(90)困核安动字132号]中就已有体现,陔文针对CNP300和M310堆型的电厂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其他反应堆,火电厂运行经验,模拟机,实习培训等适当等效为核电厂运行经验,为我同的首座核电厂和首座大型商用核电厂的顺利安全投入运行创造了条件.还应指出,该文的最后一段提出”符合上述条件在本核电站首次装料前获得首批《高级操纵员执照》者,在装料后调试,运行一年期满后尚应接受同家核安全局的资格核准”.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等效3000h实际上是服务于”卣’堆首批”,即对于某类型核电厂的首次运行时,由于缺乏相关核电知识和运行经验的特殊情况,在1号机组首次装料时,电厂的首批高级操纵员很难满足2年运行经验的情况下不得已所作的决定.后科工委又发文即委二司[2000]12号文,同意田湾核电站首批高级操纵员使用等效3000h.此外,在等效3000h的计算上还应注意,3000h实际运行经验是等效操纵员的2年经历,因此时间的计算应从获得操纵员持照开始,而获得执照之前的培训,实习,模拟机和研究堆操作等经历自然就不能计入其中.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有ll座机组运行,现有约400多名持照的操纵人员,在核电厂运行方面已积累了较为充分的经验,特别是对M310型压水堆而言,已积累了约40堆年的运行经验,是否还需要使用等效原则值得国家核安全监管当局的关注.(5)必须要有实际运行经验的岗位在实际工作中,新建电厂因各种原冈很难在首次装料前配备充足数量的高级操纵员,因此国家核安全局就需要衡量哪些重要岗位必须满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即必须有2年以上的实际运行经验,据此发放满足法规所要求的最少数量的操纵员执照,以保证核电厂的安全运行,19——安全审评2009~$3期棱安全No.3.2009NuclearSafety蠢誊嚣瑟嚣j赫囊j依据核安全法规和各新建核电厂的安全分析报告(SAR)可知:运行处处长(副处长)在厂长(生产部经理)的授权下承担两台机组运行的核安全责任;值长在运行处长的授权下,直接承担电厂的核安全责任,并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副值长对值长负责,协助值长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短期替代值长工作.这些岗位的人员不仅要掌握足够的书本知识, 还应有多年的电厂实际工作经验,若管理一支队伍,还需与电厂其他部门协调工作,承担较大的责任,因此这些岗位在电厂内部管理中也是重中之重,因此审查中笔者认为新建核电厂的首批运行处处长(副处长),值长和副值长(或其他职责相当的岗位)应有2年甚至2年以上的实际运行经验.这一观点在核安全导则HAD103/05《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的4.4.2.3节中也得到验证.4结论和建议本文针对新建核电厂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核电发展速度导致原有的持照操纵人员和将要毕业的核工程大学生都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核电厂营运单位应作好人才储备和人才使用;并阐明了等效3000h的适用条件,同时强调核电厂中重要岗位必须配备经验丰富的操纵员以确保电厂安全运行.参考文献[1]国家核安全局.HAF001/01/01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1993[2]国家核安全局.HAD103/05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1996[3]国务院.HAF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ReviewtotheFirstBatchofSeniorOperators ofNewConstructingNuclearPowerPlantsZHANGChi,ZHOULimin,LIJuan,YANGDi (NuclearandRadiationSafetyCenter,MEP,Beijing100082,China) Abstract:AimingatnewConstructingnuclearpowerplants,thispaperpointsou tsomepotentialis—suesandprovidesrecommendationsinreviewqualificationoffirstbatchofseni oroperatorsatthetimeoffirstloading.Keywords:nuclearpowerplant;firstbatch;senioroperators;review一2D一鬈.安.一每∥謦一。
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
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是一种新型的核能发电技术,具有高效、安全等优点,然而其操作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成为了当前亟待制定和完善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相关知识背景、具体要求和未来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知识1.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是指使用钠作为冷却剂和中子增殖剂的一种核反应堆,其利用快中子进行核裂变反应,能够实现核燃料的高效利用和废物减少,是一种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的核能技术。
2.操纵人员是指对钠冷快中子增殖堆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技术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以保证核反应堆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考核标准具体要求1. 理论知识:操纵人员需要掌握钠冷快中子增殖堆的工作原理、反应堆控制技术、核安全知识等相关理论知识,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正确应对各种情况。
2. 操作技能:操纵人员需要通过实际操作训练,熟练掌握钠冷快中子增殖堆的启动、停机、调节等操作技能,以确保反应堆的安全运行。
3. 应急处置:操纵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迅速做出反应,保障核反应堆和人员的安全。
4. 法规法规:操纵人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三、未来发展1. 标准完善: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需要不断完善,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相应的考核标准也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技术要求。
2. 人才培养: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是一种高新技术,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操纵人员。
人才培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 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我国在钠冷快中子增殖堆领域的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会变得更加重要。
通过与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能够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提升国内核能技术水平。
钠冷快中子增殖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对于保障核反应堆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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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资格要求 (2)5 考核方式和范围 (3)6 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4)7 未合格者的再考核 (5)附录A 压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 (7)附录B 压水堆核电厂的主要系统和设备 (22)附录C 压水堆核电厂的仪表、控制和保护 (42)附录D 与压水堆核电厂相关的核安全法规、核安全、技术规格书、运行管理、工业安全及应急 (51)附录E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 (60)附录F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 (61)附录G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判分标准 (65)附录H 重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 (67)附录I 重水堆核电厂的主要系统和设备 (82)附录J 重水堆核电厂的仪表、控制和保护 (96)附录K 与重水堆核电厂相关的核安全法规、核安全、技术规格书、运行管理、工业安全及应急 (104)附录L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 (112)附录M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 (113)附录N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核判分标准 (116)前言本标准代替EJ1043-1996《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标准》。
本标准与EJ1043-1996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a)操纵人员申请换发新执照时,除进行模拟机考试外,要求增加口试;b)对压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的内容重新分类、细化;c)增加了对压水堆核电厂的蒸汽旁路排放系统、主蒸汽管道系统、辅助给水系统、安全壳隔离和喷淋系统等内容的考核要求;d)增加了压水堆核电厂模拟机考试总的要求,删去了原标准中的故障列举;e)增加了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防科工委系统工程二司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居玉鑫、陶少平、沈光耀、王日清、莫银良、杜铭海。
本标准于XXXX年首次发布。
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操纵人员申请执照和换发执照考核活动的相关内容以及知识技能的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操纵人员申请执照和换发执照的考核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AF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操纵员reactor operator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3.2高级操纵员senior reactor operator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高级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3.3操纵人员operators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总称。
3.4相关技术岗位related technical job包括参加核电厂的设计、建造、调试、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以及接受核电厂对操纵人员的培训。
3.5累计值班小时accumulated quantity of hours on shift实际值班小时数的总和。
3.6考核和考试qualification and examination考核是指对申请者的全面测试,考试是指某一具体考核方式。
3.7相同规模equality in capacity核电机组的容量基本相同。
3.8相同设计similitude in design核电机组的系统设计基本相同、主要设备选型基本相同。
3.9核行业主管部门government of nuclear industry国家归口管理核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4资格要求4.1首次申请执照4.1.1操纵员操纵员的资格要求如下:a) 学历要求,理工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b) 经历要求,至少2年的核电厂相关技术岗位的工作经历,其中在所在核电厂有不少于1年相关技术岗位的工作经历;c) 培训要求,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且所有考试成绩合格;d) 健康要求,经核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医院检查,书面证明无HAF001/01第三十条规定的职业禁忌症,即无癫痫、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疾病、阵发性昏厥、美尼尔氏综合症、听觉或视觉缺陷、色盲、神经官能症以及可能引起判断力减弱或运动肌共济失调的任何其他身体或精神状况。
4.1.2高级操纵员高级操纵员的资格要求如下:a) 学历要求,理工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b) 经历及培训要求,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所在核电厂推荐可申请参加高级操纵员执照考核:1) 在所在的核电厂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业绩优良,完成《操纵员再培训大纲》和《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2) 曾在相同规模、相同设计的核电厂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培训大纲》和《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3) 曾在不同规模、不同设计的核电厂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在所在核电厂相关的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含2年),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培训大纲》和《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所在核电厂操纵员执照申请考核者;4) 曾在相同规模、相同设计的核电厂高级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完成所在核电厂《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只需参加执照申请的模拟机考试和口试;5) 持有不同规模、不同设计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在所在核电厂相关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含2年),完成《操纵员培训大纲》及《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c) 健康要求见4.1.1中的d)。
4.2申请换发新执照4.2.1经历要求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有效期为两年,欲延长其有效期者,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换发新执照的手续。
离开本职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原执照自行失效。
4.2.2培训要求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再培训大纲》或《高级操纵员再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包括对其弱项设置的培训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4.2.3工作业绩要求持照期间工作业绩优良(包括安全文化的评价、值班小时数记录、责任事件记录和处理异常的表现和能力等)。
4.2.4健康要求见4.1.1中的d)。
5考核方式和范围5.1首次申请执照首次申请执照者的考核包括笔试、模拟机考试和口试,目的是全面考核申请者是否具备完成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5.2申请换发新执照申请换发新执照者,进行模拟机考试及口试,目的是考核申请者是否保持并更新完成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申请换发新执照者的考核应在执照到期三个月之前完成。
5.3笔试笔试的目的是考核操纵人员的基础理论以及对核电厂系统和设备设计、控制保护系统原理、核安全知识、工业安全知识以及技术规格书等的熟悉和理解程度。
高级操纵员笔试题应在试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比操纵员试题有所提高。
5.3.1考试范围对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对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
5.3.2试题结构由4个部分组成。
对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E。
对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L。
5.3.3考试时间共8小时,分2个单元进行,每个单元4小时。
5.3.4合格标准笔试题每部分25分,总分为100分。
笔试合格标准为80分,且每部分得分不低于17.5分。
5.3.5笔试阅卷人资格和审阅范围笔试试卷阅卷人应是所在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委员,每人只审阅一个部分的试卷。
5.4模拟机考试模拟机考试的目的是考核操纵人员按照核电厂有关规程对核电厂控制系统进行实际操作或指导他人操作的能力。
模拟机考试应在所在核电厂的全范围模拟机上进行,如无该模拟机时,可在经过“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审委)审查同意的相近模拟机上进行。
5.4.1考试范围对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F。
对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M。
5.4.2考试方法考试题的场景应事先进行设计,以便能覆盖核电厂的启动和停闭、正常功率运行、异常事件、故障以及事故处理等运行工况,全面测试应试者对各种运行工况的诊断和处理能力。
考试以个人和/或值组的方式进行。
申请操纵员执照者应分别在模拟机主控室设定的操纵员岗位上轮换接受考试。
申请高级操纵员执照者还应在协调员(运行值长)岗位上接受考试。
5.4.3考试时间至少4小时。
5.4.4合格标准由1名主考官和2名考官负责考试,成绩以3位考官平均分数为最终分,但要有两名考官给出超过或等于80分的成绩且总平均分达到80分者为合格。
判分标准:对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G。
对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见附录N。
5.4.5模拟机考官的资格主考官应由考评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担任。
考官应是模拟机教员中的优秀者,应有三年以上的模拟机教学经验。
在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考试时,可聘任合格的外国教员参加,也可聘请确有模拟机专长的教授、专家、核电厂操纵人员作为考官,但他们的资格需报资审委认可。
5.5口试口试作为笔试和模拟机考试的补充,是对执照申请者的知识水平,心理素质、反应能力、安全文化和操作能力等面对面的考试。
口试应在笔试、模拟机考试之后进行。
5.5.1考试范围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F规定的内容要求(与压水堆有关)或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M规定的内容要求(与重水堆有关)、核电厂实际可能的操作和运行经验反馈命题。
5.5.2考试方式由口试考评小组(3人或5人)按事先评审好的命题进行。
必要时,可到核电厂主要设备现场进行口试。
还应对申请者在笔试及模拟机考试中表现较弱部分追加口试。
5.5.3考试时间口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
5.5.4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只分合格及不合格两档。
超过半数考官认定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5.5.5口试考官的资格口试考官应是考评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