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动葫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车床工人的相
关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电动葫芦前,检查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件,钢丝绳、吊钩、导绳器、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3.电动葫芦应配备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4.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
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制动器应由专业维护
人员调试。
5.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不要把手放在绳子和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6.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
超过1.5m高。工作休息期间,不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7.电动葫芦运行时有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8.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
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9.在起吊中,当重量因故障而失去控制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
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0.严禁一人同时操作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葫芦。
11.提升过程中不要快速上升或下降。
12.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3.作业完毕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行车工、电葫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2、如果重量未知,请勿提起;
3、吊绳及附件绑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不用于悬挂重物进行直接加工;
5、歪拉歪挂;
6、如果有人站在工件上或移动物体上,请勿提起;
7、氧气瓶、不得吊装乙炔气瓶和其他爆炸性物质;
8、带棱角、如果快速打开没有填充,请不要挂起;
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吊装;
10、超过额定负载时不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