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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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

1.1.为加强对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起重机械安拆、使用、

维护保养,防止和杜绝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适用于我司桥式、臂式起重机械和3吨以上电动葫芦安拆、使用、维保和报废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特种设备安全法》

3.职责

3.1.管理人员职责: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当

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

3.1.1.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3.1.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1.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3.1.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的报检工作;

3.1.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3.2.操作人员职责:

3.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经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操作。3.2.2.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

放其他物品。

3.2.3.检查修理起重机机械、电气时,必须执行切断电源,人人上锁挂牌程序。开关在合

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开关、操作手柄处于零位。

3.2.

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记、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3.2.5.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防雷电等

安全措施,非电气员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3.2.6.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不准在吊运物体下停留或通过。

3.2.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开关、操作手柄扳回零位切断电源上锁,清理场地,

作好记录。

3.3.维保团队负责人职责:

3.3.1.组织人员对维保工作岗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维保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检修制度和

维保计划、维保标准,保存好维保记录。

3.3.2.将起重机械纳入设备清单、电箱清单,为关键零件建立最低库存.

3.4.项目负责人:当涉及特种设备增加或报废时,必须同时通知安全部特种设备专职管理

人员,协调办理注册或注消或停用手续。

4.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1.司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并经有关部门政府考核通过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证。

4.2.严禁超载作业,司机必须按照起重机械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的规定作业。

4.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升起并超过周围建筑物的高度,或者吊钩避开这个幅度。最

后切断总电源.

4.4.司机在进行正式作业之前,必须对各项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绝对不允许安全

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状态勉强作业.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4.5.起重机械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检查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

4.6.司机应对起重机械的电流、电压进行检查,在不满足电流、电压的情况于严禁作业.

4.7.对塔机的各个主转部件要经常检查,如:螺栓有无松动,卷筒排线的好坏,铜丝绳的压

紧情况,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等,若有总是应得到相应的处理后才进行作业。

4.8.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9.起重机械经过大修或转移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传动部分

有无磨损。金属结构有无损坏,电气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若无问题,方可正式使用.

4.10.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

应在操作前排除。

4.11.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

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4.12.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4.13.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

动作是否都正常。

4.14.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上锁挂牌,如没有排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

机。

4.1

5.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3)系吊装的物体紧固、捆扎不牢不吊;

(4)吊装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不吊;

(7)埋植物体不吊;

(8)斜拉物体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10)大雾、大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天气不吊;

4.16.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事故报告调查程序,依照不同事故类型的应急

预案指引及时报告处理。

5.起重机械常规检查制度

5.1.起重机械检查分为每班检查,月常规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检查项目:

5.1.1.每班检查内容:

5.1.1.1.清扫司机室及机身上的灰尘及油污。

5.1.1.2.所有安全、防护装置。

5.1.1.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5.1.1.4.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间隙和磨损情况。

5.1.1.5.起升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断股等及尾端固定情况.当6×19型钢丝绳在一个捻距

内断细钢丝达到10时应报废钢丝绳。

5.1.1.

6.起升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5.1.1.7.捆绑绳、吊挂链、索具及吊具状况。

5.1.1.8.音响信号装置及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5.1.1.9.起重机作业场地的周围环境不应有影响起重机运行的障碍物,任何部位如臂架等距

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5.1.2.每月检查内容:

5.1.2.1.电缆卷筒、集电器、电缆及插座连接有无损坏。

5.1.2.2.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和缺损。

5.1.2.3.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5.1.2.4.线路、油缸、阀、泵、液压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情况。

5.1.2.5.减速器的油量及泄漏情况及工作情况。

5.2.检查标准

5.2.1.起重机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5.2.1.1.吊钩:检查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

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是否超标;吊钩颈部及表面有无疲劳变形、

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5.2.1.2.钢丝绳: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丝绳固定端

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

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

5.2.1.3.制动装置: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

有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是否磨损超标,液

压制动是否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5.2.1.4.卷筒:卷筒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

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2.1.5.滑轮: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

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5.2.1.

6.减速机: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轴端是

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动有缺损等状况;减速机润滑油选择、油面高低、立

式减速机润滑油泵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润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5.2.1.7.车轮: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运行

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造成啃轨的原因是什么。

5.2.1.8.联轴器:联轴器零件有无缺损,连接松动,运行冲击现象。联轴器、销轴、轴销孔、

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5.3.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5.3.1.超载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

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5.3.2.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是臂架类型起重机防超载发生倾翻的安全装置。通过增幅法

或增重法检查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性,并检查力矩限制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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