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书法“中和”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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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书法“中和”之美
作者:张喆程洁
来源:《美术界》 2010年第10期
■TEXT/张喆程洁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艺术,虽然书法艺术的自觉化至东汉末才发生,但书法艺术几乎与汉字
同时萌生。中国书法之美是其他国家文字形态所不及的,书法的品评过程,是观赏者的“美的
创造过程”。书法的赏析不仅是体会作品点画、结体、章法的匠心与功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作
品去感受书法家的气质,情感,以及审美追求。欣赏书法中的“中和”美,是中华民族特有的
欣赏习惯,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
顾名思义书法就是对汉字形体书写并对构成文字的线条与法度、法理的规范。它不摹拟客
观的外在形象,而是以用笔、结体布局中创造出来的线条形式直接表现某种朦胧宽泛的情感世界。古人曾探讨了书法形式与书法家个人情感的“异质同构”的审美对应关系并进而对欣赏者
产生情感共鸣和美的享受。古人渭: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
则气平而字丽。情者重轻,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书法家要在作品中表现对宇
宙结构、生命形式的审美感受,要表现起伏变化的情感力度,不断地探索用笔规律,使观赏者
见字如见其人。所谓“逆”势用笔、“骨肉相称”“藏头护尾”、“疾涩”得当、“行留”结
合等,都表明了艺术家对书法线条的表现力的不断开掘与发展.才使得书法艺术千姿百态、魅
力不衰。
一幅书法作品的笔画的粗与细、长与短、轻与重、润与燥、以及结构的疏与密、斜与正、
大与小、宽与窄等合乎美德要求的搭配与变化,在整幅作品中节奏感非常突出。这样的书法作
品能使观者把它当作一曲优美的乐章来欣赏,从“计白当黑”中仿佛听到了从键盘下面发出令
人心潮为之起伏的声音来。这是“乐音”这也是书法艺术语言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书法的质、气、神上难得一“静”字,动中有静,动益静、动后静。昔人谓王羲之书法
幽静矣,诚然,若不能以静观之则隔矣。欣赏者也应由一“静”界。中国传统文化是儒家的
“中和”文化,是人与自然、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的朴素和谐
统一。这种审美要求体现在书法中则是刚柔相济、骨肉相称、势合体均、平正安稳的“中和”
之美。
“中和”之美表现在书法上首先要求情理统一主张书法表现的情感意蕴必须适中,不过度,不超出理性规范,要符合“敦厚温良”的审美原则。观赏者能从中体会到“志气和平”,“不
激不厉”,“气字融合,精神洒落”。古人把颜真卿的《祭侄稿》与《争坐位帖》比较,认为
前者更胜后者。因为前者有柔丝之感,后者具愤激之情,不符“中和”的原则,从而降低其审
美与欣赏的价值。
从这种内在情感意蕴、精神状态的“中和”要求出发去欣赏,首先要强调书法外在形态上
之“中和”,以体会平和含蓄的艺术境界。书法中的“势和体均”“平正安稳”的审美原则:“夫字贵平正安稳”“务以平稳为本”。在结构、章法上:“四面停均,八方具备,短长合度,粗细折中”“不大不小,得其中道”。在用笔方面反对棱角外露,要圆润和畅,能达到“宽闲
圆美”的境界:“当行草时,尤宜泯其棱角,以宽闲圆美为佳”。用笔宜收敛,不宜放纵,放
纵则气不融合,势不含蓄。
书法中的形式美也要符合和谐统一的“中和”之美。书法艺术是极其重视形式美的,可以
这样认为,它是一门用文字形式美来传情达意的表现艺术。书法形式美体现在用笔、结体、布
局等方面。从用笔上看,要求曲与直、藏与露、方与圆、断与连、迟与速、枯与燥、行与留、
疾与涩、平与侧等对立统一,所谓“笔不欲捷,亦不欲徐,亦不欲平,亦不欲侧。侧竖令平,
平峻使侧,提则需安,徐则须利,如此则其大较矣”。“笔法尚圆,过圆则弱无骨;体裁尚方。过方则刚而无韵。笔圆而用方,谓之遒;而用圆,谓之逸”。“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
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凤翥龙幡,势如斜而反直”。从结体上看,讲求疏密、黑白、虚实、
主次、向背、违和等的辨证统一。认为“字不欲疏,也不欲密,亦不欲大,也不欲小。小蹙令大,大蹙令小,疏肥令密,密瘦令疏”。强调“和”“违而不犯”相反相成,在变化中服从整
体风格。
书法中的“中和”美体表现为两种形态:阳刚之美(壮美)与阴柔之美(优美)。受《易经》的影响,将“阴阳”“刚柔”概念大量的运用,在书法作品中有较充分和深入的体现。
“阳刚之美”在书法上体现在“骨”“力”“势”中。强调“笔力”认为“善笔力者多骨,不
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墨猪;多力丰金者圣,无力无筋者病”“字以骨力为
主”“帷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与“骨”“力”“势”等也在书法作品中成为重要的
概念与欣赏角度。“阳刚之美”体现在书法中具有壮美色彩,如“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
天门,虎卧风厥……。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荆轲
负剑,壮士弯弓……在书法用笔,结体上要气势磅礴,意境壮美:“横”如千里阵云,“点”
高峰‘坠石,“撇”如陆断犀象,“竖”如万岁枯藤……
崇尚阴柔之美者,讲求“萧散”“疏淡”的韵味,“行于简易闲谵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以“萧散简远”,“疏淡”.“虚谵萧散”等为赏鉴标准。在书法上体现有:“钟,王
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永禅师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反造疏淡。书
法中阴柔之美还体现在“姿媚”“纤丽”“柔婉”的形态上,在形式上表现为圆熟细致,工整
完满的美感,不以“姿媚”为病。可用现实中具有优美色彩的物象来体悟和感受此种书法境界
后者。如“乌农子弟翩翩爽爽到处有致”,“如妇女纤丽”等等,不一而足。
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在形式上的侧重是不同的,前者强调方,露,直,急,桔……注重圆,藏,曲,缓,润…….所谓“直则刚,曲则柔,折则刚,转则柔,”“劲利取势,虚和取
韵。”“老乃书之筋力,少则书之姿颜。筋力肖雄健,姿颜贵美悦”等等,反映了古人对阳刚
之美与阴柔之美的形式的认识与鉴赏。并且还从用笔“着力”与“不着力”方面来说明两者之美:“作字之道,二者并用,有着力而取险劲之势,有不着力而得自然之味。着力如昌黎之文,不着力如渊明之诗。”这就是古代文学家所说的书法中的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想深受儒道禅等各派思想精神的影响,在书法上它所传递给欣赏者的
感情色彩不光是始于文字作者和语言内容,欣赏者多能从笔意和意境等因素中品位到具有儒释
道的文化传统。诸如古拙肃穆,温柔敦厚,峻拔豪放,秀丽典雅,妩媚清婉,简淡质朴,清远
旷达,平淡静逸等等。从“静”“逸”的品格中,看到不加雕饰的自然之荑,得到愉悦怡情的
审美享受。
“中和”之美的思想是书法艺术的主导思想,虽然在书法中也看到一些“反中和”的形式
与思潮,但都没有象“中和”美思想那样贯穿艺术史的始终,没有成为主流和占距主导地位。
中国的文人是有别于一般的大概念普遍认识中的“知识分子”,除却其各有不同的专业知
识和所长之外,另有多方面的文化素养,而这种文化素养的形成,既有赖于自身的文化积累,
也来源于性灵和对人生的感悟。中国的书法艺术,由于古代文人在独特的文化氛围中的参与或
者说有文人所进行的的书法创作渐渐变为更加重视其行为过程,即更加重视这种书写本身,甚
至超过了这种行为的结果。文人们在这样的创作行为中使自己的感受更加敏锐,并获得新的灵
感启示。同时又将这些感觉融入于作品之中而形成各自的表现形式。中国传统艺术的民族精神
和哲学思辨是民族文化特征的重要方面,作为一种自我实现的形式,中国传统艺术从来都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