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用工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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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用工(退工)K盘网上备案事项有关通知
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备案应在 30天之内,退工登记备案在7天之内办理。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用人单位无论是正常录用、续签或是退工都可通过K盘网上办理,现将K盘网上申报办理用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用人单位在初次进行K盘申报时,应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签订《网上办理用工(退工)登记协议》。协议签订后,每月5-27日可以通过K盘申报用工(退工)信息,用人单位申报后,市就管中心在接到纸质材料2日内审核完毕。相关的纸质资料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信邮寄两种方式送达。
一、直接送达
市区目前受理K盘申报审核集中在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楼一楼大厅10号窗口,直接送达时提供的资料为:(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原录用备案审批花名册;
2、《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3、《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
4、《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5、续签人员身份证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单位退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
(四)劳动关系转移(目前K盘申报暂不支持,支持时K盘申报系统将予以公告)
1、《徐州市市区劳动关系转移表》(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
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二、快递或挂号信寄达
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将相关纸质材料寄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区一楼大厅10号窗口,信封需注明录用退工纸质材料及批次号(不接受平信),寄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截止日期为每月27日(以签收日期为准),过期不受理。寄送的纸质材料由市就管中心留存,不再返还用工单位。如用工单位需要市就管中心签章的《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名册》、《徐州市退工花名册》,可在申报当月到C区一楼大厅10号窗口提供申报批次号打印。需要寄送的纸质材料为:
(一)新增人员、合同续签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2、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二)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2、单位退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三)劳动关系转移(目前K盘申报暂不支持,支持时K盘申报系统将予以公告)
1、《徐州市市区劳动关系转移表》(一式一份,转出转入单位盖章);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学习使人进步
名册》(一式一份,单位盖章);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注:若有法律或政策调整,按新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友情提醒:请用人单位尽量在每月20日前申报,错开20日后的办事高峰期。20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