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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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1996.10.25•【文号】进出银转函字[1996]第317号•【施行日期】1996.1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5月31日实施日期:2000年6月1日)废止关于寄送《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函(进出银转函字〔1996〕第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为规范我行承办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加强对转贷项目的管理,更好地使用外国政府贷款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对外信誉,我行根据国家金融及利用外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转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现将该办法寄送你们,并请转发你省(市、自治区)计委、外经贸委(厅)和财政厅(局)等有关部门。

中国进出口银行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的管理,维护国家对外信誉,更有效地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提高贷款资产质量,依照我国金融及利用外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向我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以及外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或赠款与外国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出口信贷或商业贷款组成的混合贷款(以下均简称政府贷款)。

其中日本政府贷款包括日本政府项目贷款和“黑字还流”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使用范围第三条政府贷款的转贷对象为中国境内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政府部门(以下均简称借款人)。

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现状和趋势

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现状和趋势

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现状和趋势中国对外援助旨在帮助受援国,促进其进步发展,遵循平等互利、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的原则。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的现状和趋势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的现状和趋势摘要:近年来,中国的对外援助发展很快,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在研究中国对外援助问题的时候,西方的学者对中国的对外援助机制不甚了解,对中国对外援助管理机构、管理体系都认识不够,甚至误解很深。

本文试图对中国的对外援助机制的现状和问题做一个总体的分析,包括中国对外援助的原则、政策,主要援助机构和职责,对外援助体系的构成等,并试图探讨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的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官方发展援助,中国对外援助,援助机制我国对外援助始于20世纪50年代。

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向100多个国家和区域组织提供了援助,帮助受援国建成各类项目约2000个;在60多个国家实施了100多个优惠贷款项目;向110多个国家无偿提供了大量的物资援助,为100多个国家培训培养了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2.3万人。

另外,中国政府已与亚、非、拉美和南太地区的46个国家签署了免债议定书,免除这些国家对华部分到期债务。

此外,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呼吁,在阿尔及利亚、伊朗、巴基斯坦大地震,印度洋海啸,美国飓风灾害等重大灾难后,在最短的时间里提供了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有效支援了有关国家政府和人民的救灾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国的对外援助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在研究中国对外援助问题的时候,外界对中国的对外援助机制不甚了解,对中国对外援助的管理机构、管理体系甚感迷惑。

本文试图对中国的对外援助机制的现状和问题做一个总体的分析,分析中国对外援助的原则、方针策略、主要援助机构和职责、对外援助体系的构成等,并试图探讨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中国对外援助机制的特点(一)中国对外援助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对外援助是中国经济外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简介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简介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我国政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该项贷款始于1995年,是我国援外工作改革的产物。

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中国政府指定的承贷银行,负责办理该项贷款业务。

为使国内外政府、银行、企业界及有关人士清楚地了解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基本做法,特作如下介绍。

一、目的与内容11目的积极推行优惠贷款援外方式是中国政府援外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

其主要目的是扩大援外规模,提高援助效益,更有效地帮助受援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和友好关系。

21特点(1)优惠贷款的使用范围较广。

优惠贷款既可支持从中国进口技术、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劳务的贸易与承包工程项目,又支持中国企业和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的中小型生产性项目。

(2)优惠贷款的条件较优惠。

优惠贷款的年利率最高不超过5%,贷款期限一般为10年以内,最长(含宽限期)可达15年。

(3)优惠贷款的资金来源多渠道。

优惠贷款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以外,还包括银行筹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其中,以银行筹资为主渠道。

二、机构分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优惠贷款业务的政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商签政府间的框架协议,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优惠贷款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府指定的优惠贷款的承贷行,负责优惠贷款的项目评审、协议签订、贷款的发放、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中国驻受援国的使馆、经商处承担协助政府商签、落实框架协议,选择、推荐项目,协助银行商签贷款协议、检查、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

三、放贷原则政府优惠贷款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1政策原则贷款项目必须符合我国外交政策和优惠贷款的国别政策;能促进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符合项目所在国产业政策等。

21安全原则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本付息保证。

31效益原则贷款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1有偿原则贷款应当及时、足额还本付息,不得随意减息、免息和豁免本金。

两优贷款的区别

两优贷款的区别
款人并提供主权担保—财政部
贷款币种
人民币
融资比例
最高可提供中方企业承揽EPC合同额的100%
主管部门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合署)、财政部、外交部
贷款利率
一般按2%考虑;可根据贷款优惠度调整而低于2%
贷款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20年(含宽限期,一般为5年)
两费费率 承担费+管理费
不超过0.25%,一般按0.25%考虑
优贷
基本定义
“援外优惠贷款”(Chinese Government Concessional Loan), 简 称“优贷”,指中国政府指定金融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 “口行”)对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主要支 持与中国在政治、外交、经济等方面具有良好合作关系、并具备 偿还能力的受援国。
中国成分
中国成分不低于50%
优买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Preferential Buyer’s Credit Loan) 简称“优买”, 指为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经国务院批准,采用出 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有一定优惠条件的特定贷款。
借款国政府作为借款人或提供主权担保 外币,一般为美元 一般不超过中方企业承揽EPC合同额的85% 商务部(合作司)、财政部、外交部 可低至2%,一般按3%考虑; 原则上不超过20年(含宽限期,一般为5年) 通常为0.25%-0.5%,一般按0.5%考虑 中国成分不低于50%

【金融保险】实施“走出去”和一路一带战略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与风险防范实务

【金融保险】实施“走出去”和一路一带战略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与风险防范实务

实施“走出去”和“一路一带”战略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与风险防范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大家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平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为了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利用政策性银行融资渠道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并在实施过程中规避各种风险,下面简要介绍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主要贷款品种以及“走出去”和“一带一路”项目的风险种类及防范建议。

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我国原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之一,其主要职责是支持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和我国的国际经济合作,经过二十一年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优势:业务功能比较齐全(一)信贷业务1、境外投资贷款(境外投资前期费用贷款、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境外投资流动资金类贷款);2、对外承包工程贷款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可采用单一商务合同贷款、多个商务1合同合并贷款和多个商务合同合并流动资金贷款三种形式);3、船舶出口卖方信贷(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境内企业出口船舶、改装或修理国外船舶、生产用于出口船舶的相关船用设备及开展船舶技术和工艺研发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船舶出口卖方信贷可采用单一商务合同贷款、系列商务合同贷款、营运资金贷款三种形式。

采用代理出口方式的,在不重复贷款情况下,也可申请船舶出口卖方信贷);4、设备出口卖方信贷(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境内企业出口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以及对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境内企业出口除船舶、设备类产品以外的高新技术产品、“两自一高产品”和软件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6、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境内企业出口除船舶、设备和高新技术类机电产品以外的机电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

一、出口信贷的重要性出口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它是国家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商给予利息贴补并提供信贷担保,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

为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认为各国应避免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支持手段发展对外贸易,尤其是不能以倾销和补贴的方式进行竞争。

世贸组织对许多只有利单方面出口的补贴措施是严格禁止的,包括得到官方支持的优惠利率出口信贷。

但与此同时,世贸组织又对符合一定规范的出口信贷持“网开一面”的态度。

根据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附件《出口补贴解释细则》的9 条款,如果出口信贷提供方是某官方出口信贷国际协定的成员(该国际协定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实际上是指OECD的《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导原则协定》),或其使用的出口信贷利率符合该协定的规定,则其提供的出口信贷不属禁止之列。

因此,各发达国家都高度重视构建完善的出口信贷体系,视其为对外贸易支持体系的核心部分,并把出口信贷作为政府外贸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2012年,美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弗雷德•霍赫贝格,就曾带领着一队来自波音和通用电气等公司的商业代表和官员们抵达南非,打算签署新的商业协议。

此行是美国努力在非洲赶上其他国家的例子——不仅仅是中国,还包括印度、巴西,甚至还有受危机打击的欧洲公司。

霍赫贝格预计将签署为美国向南非能源行业的出口提供20亿美元融资的协议。

在2011年美国进出口银行对非洲的贷款就达到了创纪录的14亿美元,包括资助波音公司向卢旺达出口飞机。

该银行表示,它为美国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出口的8%左右提供了融资。

霍赫贝格表示,进出口银行今年将创造新的纪录。

与之相比,中国的出口信贷机构在协议中承诺对非贷款120亿美元,其中一些贷款的条件是,非洲国家将来购买中国出口商品。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1996.01.16•【文号】进出银国发[1996]第17号•【施行日期】1996.01.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优惠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2月14日实施日期:2000年2月14日)废止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1月16日进出银国发[1996]第17号)各部、室:《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业经行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改革援外工作的需要,切实办好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工作(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援助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对外优惠贷款是指我国政府对外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第三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我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优惠贷款承贷行。

第四条优惠贷款主要用于购买中国的产品、技术或支付专家服务费,以支持有偿还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建设经济效益好、中小规模、回收期较短的生产型项目。

第五条优惠贷款的年利率最高不超过5%。

贷款期限(含宽限期)最长不超过15年。

第一章贷款基本原则和贷款对象第六条优惠贷款的使用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政策原则。

贷款项目必须符合我国外交政策和优惠贷款国别政策;能促进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符合项目所在国产业政策等。

2.安全原则。

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本付息保证。

3.效益原则。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研究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研究

创新研究INNOVAT ION ST UDIES一、外国政府贷款简介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予性质的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非盈利项目。

目前,我国同日本、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瑞典、科威特、荷兰、芬兰、丹麦、挪威、瑞士、比利时、韩国、以色列、俄罗斯、卢森堡、波兰及北欧投资银行、北欧发展基金等24个国家和机构建立了政府(双边)贷款关系。

除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3国外,我国与其余上述国家及金融机构目前均有贷款余额。

这些贷款具有以下特点。

1.属主权外债,贷款必须偿还。

外国政府贷款是中国政府对外借用的一种债务,是国家主权外债。

除国家计委、财政部审查确认,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借统还的外,其余均由项目业主偿还且多数由地方财政担保。

2.贷款条件优惠。

外国政府贷款其赠予成分一般在35%以上,最高达80%。

贷款利率一般为0.2%~3.0%,个别贷款无息。

贷款偿还期限一般为10~40年,并含有2~15年的宽限期。

3.限制性采购。

除日本、科威特两国是国际招标外,其余国家的第3国采购比例为15%~50%,即贷款总额的50%~85%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设备和技术。

一般不能自由选择贷款币种,汇率风险较大。

4.投向限制。

借用的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政府主导型项目建设,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领域。

5.具有政府间援助性质。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取得了巨大成绩。

截至目前,中国已利用了日本、德国、西班牙、法国等27个国家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政府贷款,对农业、林业、能源、环保等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07年年底,中国已累计实施各类外国政府贷款项目2394个,利用贷款总额557亿美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建设资金不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状况,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国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外国政府贷款已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优惠贷款暂行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优惠贷款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文号:进出银优贷发[2000]第26号发布日期:2000-2-14执行日期:2000-2-1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范围和条件第三章贷款的申请和办理程序第四章贷款的使用和偿还第五章贷款的管理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援助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优惠贷款系中国政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贷款资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自筹,贷款利率执行政府框架协议签订的利率。

第三条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优惠贷款承贷行,负责优惠贷款项目的受理、审查、协议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第四条优惠贷款的额度、主要贷款条件、使用方向等根据政府间关于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掌握。

第二章贷款对象、范围和条件第五条中国进出口银行可将优惠贷款贷给受援国政府,或其指定的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转贷机构,或者承办优惠贷款项目的中外企业。

第六条优惠贷款主要用于支持有偿还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建设有经济效益的生产性项目,带动中国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的项目,也可用于还款可靠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使用优惠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使用优惠贷款的项目所在国政局稳定、经济状况较好,有偿还能力。

(二)项目得到中国政府和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认可。

(三)项目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借款人资信良好,有偿还能力;担保人有代偿能力。

(四)申贷额原则上不低于200万美元的人民币。

(五)项目所需物资、技术或服务从中国采购或从中国引进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申贷额的50%。

第八条实施项目的中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近三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外贸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90%,生产性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中国对外援助制度

中国对外援助制度

中国对外援助制度
一、援助原则
中国的对外援助政策始终遵循以下原则: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注重实效、互利共赢。

中国政府在制定对外援助计划和政策时,始终从本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同时充分考虑受援国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二、援助形式
中国的对外援助形式主要有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等。

其中,无偿援助主要用于受援国公益性项目和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无息贷款主要用于受援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项目;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受援国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合作项目。

三、援助领域
中国的对外援助领域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教育、农业等领域。

此外,中国还积极向受援国提供人才培训、技术转移和经贸合作等领域的支持。

四、援助计划与预算
中国的对外援助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都会根据国内外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同时,中国政府也会根据国家预算情况,确定对外援助的规模和资金来源。

五、监督与评估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外援助的监督与评估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

中国政府会定期对援助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同时也会对援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此外,中国政府还会与受援国政府进行定期沟通和协商,及时了解受援国的需求和反馈,不断完善援助计划和政策。

[标准合同]政府合同范本4篇

[标准合同]政府合同范本4篇

政府合同范本4篇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指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贷款用途(一)在借款国建设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福利项目;(二)借款国采购中国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物资。

贷款管理(一)政府归口管理部门为商务部会同外交部、财政部,负责制订政策和计划,签署优惠贷款框架协议;(二)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贷款协议的签订、项目评估审查、放款、贷款管理、本息回收等。

贷款对象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财政部,特殊情况下可以为受援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财政部提供还款担保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

贷款条件(一)申贷金额原则上不低于XX万元人民币。

(二)利率和期限:执行政府间优惠贷款框架协议规定。

贷款期分为宽限期(含提款期)和还款期。

宽限期内,借款人只支付利息,不偿还本金;进入还款期后,按贷款协议规定还本付息。

(三)利息:每半年计息一次。

自首次提款日起每年3月21日和9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

(四)本金偿还:进入还本期后每半年一次等额还款,每年3月21日和9月21日为还款日。

(五)费用:借款人按贷款总额在首次提款前一次性支付管理费;按贷款未提取的部分支付承诺费。

政府优惠贷款合同范本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作为一方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_(国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就优惠贷款事达成了原则意见;2.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同意将优惠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3.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商务合同已由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4.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

(金融保险)外国政府贷款概况关于下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金融保险)外国政府贷款概况关于下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金融保险)外国政府贷款概况关于下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关于利用国外贷款有关情况的介绍一、外国政府贷款概况(一)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基本情况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与性质的优惠贷款。

根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的有关规定,政府贷款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非盈利项目,若用于工业等盈利性项目,则贷款总额不得超过200万特别提款权。

贷款额在200万特别提款权以上或赠与成分在80%以下的项目,则由贷款国提交OECD审核。

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始于1979年,先后同日本、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瑞典、科威特、荷兰、芬兰、丹麦、挪威、瑞士、比利时、韩国、以色列、俄罗斯、卢森堡、波兰及北欧投资银行、北欧发展基金、法国开发署共25个国家及机构建立了政府(双边)贷款关系。

目前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卢森堡和北欧发展基金等六个国家和组织已经停止向我国提供政府贷款。

1979-2000年.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不包括日本政府贷款,下同)累计签约额183.72亿美元。

其中德国、法国、西班牙分别以39.4亿美元、24.5亿美元和21.8亿美元位居前三位。

截至2000年底,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总计执行1746个项目,其中建成项目1654个,在建项目92个。

从投向领域看,交通占27%、能源占17%、原材料占14%、城市基础设施占10.3%、轻纺占9.4%、环保及其他占22.3%。

从地区分布看,68%投向中西部地区,其中47.6%投向中部地区,20.4%投向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占32%。

外国政府贷款一般有纯软贷款和混合贷款、特种贷款、促进性贷款四种方式,其中混合贷款为主要方式。

随着国际经济形式的变化和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纯软贷款的比例将会逐渐下降。

(二)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1.属主权外债,强调贷款的偿还。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首先是一种外债,是我国政府对外借用的一种债务。

[工程项目融资办法]项目融资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融资办法]项目融资管理办法

工程工程融资方法当前,随着中国对外经济与贸易的不断开展,施工企业在国家支持以及自身努力下,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要不断的拓展海外市场,工程融资方式至关重要。

国内施工企业也本着金融与实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双赢的原那么,大力推进与金融企业的海外工程工程战略合作关系,扩大工程融资渠道,加快企业开展。

一、海外承包工程工程运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施工企业的海外承包工程工程运作,需要解决如下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亦是解决工程工程的融资方式。

(一)、保函。

施工企业要承揽一个工程都得开具各种保函。

包括投标、预付款、履约、质量(维修)、关税保函等。

(二)、设备购置费、工程流动资金。

承揽海外大型工程需要购置一些大型的施工设备,比方盾构等,以及需要工程流动资金,这就需要企业有一定的垫资、融资能力。

二、保函(一)、保函取得方式。

通过办理保函,施工企业可筹集到工程的预付款以及工程运作所需要的局部资金。

办理保函,可通过如下四种方式取得:(1)、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取得。

在我国通常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来提供。

(2)、通过商业银行取得。

比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

(3)、通过保险公司取得。

比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

(4)、通过我国政府取得。

我国政府设立了对外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保函亦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取得。

(二)、几种常用保函(1)、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一旦中标后需及时与招标方(或业主)签约并提供履约保函(有可能要求交纳中标额1-3%的中标管理费。

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投标保函效期的计算一般为开标日+报价有效期+30天(或28天);(价格或汇率动乱易造成弃标)。

(2)、履约保函:广义地讲,所有的保函都可称之为履约保函,担保主债务人在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那么,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当付款责任。

狭义地讲,那么是指工程承包和商业贸易中担保承包商或供货商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保函,保证申请人诚信、善意、及时和完整地履行合约。

中国的对外援助

中国的对外援助

中国的对外援助前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多年来,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向经济困难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承担相应国际义务。

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国在自身财力十分紧张、物资相当匮乏的情况下,开始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并逐步扩大援助范围。

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但依然是一个人均水平不高、贫困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

尽管如此,中国仍量力而行,尽力开展对外援助,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丰富和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的对外援助,发展巩固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推动了南南合作,为人类社会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对外援助坚持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与时俱进,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模式。

一、对外援助政策对外援助历程中国对外援助从帮助周边友好国家开始起步。

1950年,中国开始向朝鲜和越南两国提供物资援助,从此开启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序幕。

1955年万隆亚非会议后,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中国对外援助范围从社会主义国家扩展到其他发展中国家。

1956年,中国开始向非洲国家提供援助。

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带条件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确立了中国开展对外援助的基本方针。

1971年10月,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下,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中国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经济和技术合作关系,并援建了坦赞铁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这段时期,中国克服自身困难,为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支持,奠定了新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友好合作的坚实基础。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由过去单纯提供援助发展为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

中国根据国情适度调整了对外援助的规模、布局、结构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更加注重提高对外援助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长远效果,援助方式更为灵活。

7对外贸易信贷

7对外贸易信贷

福费廷业务的特点
福费廷业务中的债权凭证如汇票, 福费廷业务中的债权凭证如汇票,本票等产生于 合法的国际贸易往来中。 合法的国际贸易往来中。 出口方把远期应收帐款债权一次性卖断给福费廷 公司,同时也把进口方的信用风险,担保风险, 公司,同时也把进口方的信用风险,担保风险, 进口国国家风险,利率和汇率风险, 进口国国家风险,利率和汇率风险,应收帐款等 都转移给福费廷公司。 都转移给福费廷公司。 福费廷公司对出口方的融资为无追索权融资, 福费廷公司对出口方的融资为无追索权融资,如 果债务人拒付, 果债务人拒付,福费廷公司不能向出口商追讨货 因此, 款。因此,福费廷公司要求出口方必须为进口方 找一家福费廷公司可以接受的大银行或金融机构 为出卖的债权提供担保。 为出卖的债权提供担保。 福费廷融资是一种中长期融资, 福费廷融资是一种中长期融资,融资期限一般在 半年到10年 半年到 年。
对出口方银行: 对出口方银行:买方信贷是 进口方银行提供的银行信用高于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出口方银行贷款的安 全性较高。 全性较高。 对进口方银行:做买方信贷 对进口方银行: 可拓宽银行与企业的联系, 可拓宽银行与企业的联系,扩大 业务量,增加收益。 业务量,增加收益。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都积极参与出口 西方发达国家, 信贷业务并制定有关的出口信贷计划, 信贷业务并制定有关的出口信贷计划,政 府参与的方式可概括为两种: 府参与的方式可概括为两种: 一是政府成立出口信贷机构ECA 一是政府成立出口信贷机构ECA Agency), ),ECA直接向 (Export Credit Agency),ECA直接向 进口方(或其银行)提供融资; 进口方(或其银行)提供融资; 二是出口国私人银行向进口方( 二是出口国私人银行向进口方(或其 银行)提供融资,而由EAC 以保险, 银行)提供融资,而由EAC 以保险,担 保和利息补贴等方式规避私人银行可能遇 到的进口国政治风险和进口商的商业风险。 到的进口国政治风险和进口商的商业风险。 大多数国家的出口信贷业务是结合上 述两种方式的。 述两种方式的。

国际贸易常用融资产品的简介

国际贸易常用融资产品的简介

关于目前常用融资产品的简介一、几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一)政策性贷款(两优贷款)——适用于项目前期1. 政府优惠贷款简介: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指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政府优惠贷款管理部门为商务部,其负责签署贷款框架协议,制定政策和计划;口行负责项目评估、放款、贷款管理等。

融资主体:一般为受援国政府的财政部。

优点:(1)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期限长;(2)借、贷均为政府信誉,收汇风险小;(3)以人民币为贷款货币,能有效防范汇率风险。

难点:(1)放贷国别有限,放款额度有限,申请难度较大;(2)该项目必须为中国政府和借款国政府支持和认可的项目;(3)对项目、融资主体、外方项目实施主体(进口方)、中方项目实施主体(出口方)资质要求非常严格,申请门槛较高。

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简介: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为了支持中国机电产品、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外借款人发放低息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货物及技术出口。

融资主体:国外进口方企业、银行、政府机构。

优点:(1)贷款期限长、贷款金额大、贷款利率优惠;(2)为买方提供低息贷款,增加公司获得项目的可能性;(3)提前收汇,规避汇率风险;(4)不构成我公司的负债。

难点:(1)对进口方资信情况要求较高;(2)过程复杂,涉及多方,不确定因素多。

许多需要进口方具有主权担保或其他担保,并向中信保投保;(3)对进口方使用中国货物的比例有要求(通常要求中国成分50%以上)。

3. 出口买方信贷简介:相对于优惠买方贷款,此融资方式为商业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

其融资方式与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相差不大,但利率不如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优惠。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指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贷款管理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市场筹措贷款本金并对贷款进行管理,中国政府提供利息补贴。

贷款对象借款人一般为受援国政府,或由受援国政府指定并提供担保的、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

贷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贷款项目须得到中国政府和受援国政府的认可,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型项目和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或提供成套设备、机电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物资。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指为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的特定贷款。

贷款管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唯一政府授权承办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银行,负责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贷款协议的签订、贷款发放、催收贷款本息及贷后管理等工作。

贷款项目(一)项目符合借款国经济发展和行业规划重点领域要求,有利于促进借款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与中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

(二)贷款项目应能为借款国创造就业或带来外汇收入,重点投资领域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通信等)和高效率产业(生产、加工、农业等)。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买方信贷是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业主)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承包商)商务合同款,促进中国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贷款申请条件出口买方信贷的借款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业主)、金融机构、进口国财政部或进口国政府授权的机构。

出口商(承包商)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政府授权机构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并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

申请出口买方信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所在国经济、政治状况相对稳定;(二)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三)借款人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四)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险;(五)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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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我国政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该项贷款始于1995年,是我国援外工作改革的产物。

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中国政府指定的承贷银行,负责办理该项贷款业务。

为使国内外政府、银行、企业界及有关人士清楚地了解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基本做法,特作如下介绍。

一、目的与内容
11目的
积极推行优惠贷款援外方式是中国政府援外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

其主要目的是扩大援外规模,提高援助效益,更有效地帮助受援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和友好关系。

21特点
(1)优惠贷款的使用范围较广。

优惠贷款既可支持从中国进口技术、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劳务的贸易与承包工程项目,又支持中国企业和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的中小型生产性项目。

(2)优惠贷款的条件较优惠。

优惠贷款的年利率最高不超过5%,贷款期限一般为10年以内,最长(含宽限期)可达15年。

(3)优惠贷款的资金来源多渠道。

优惠贷款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
以外,还包括银行筹资和企业自筹资
金。

其中,以银行筹资为主渠道。

二、机构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优惠
贷款业务的政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对外商签政府间的框架协议,并向中
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优惠贷款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府指定的
优惠贷款的承贷行,负责优惠贷款
的项目评审、协议签订、贷款的发
放、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中国驻受援国的使馆、经商处承
担协助政府商签、落实框架协议,选
择、推荐项目,协助银行商签贷款协
议、检查、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

三、放贷原则
政府优惠贷款的使用必须符合
以下基本原则:
11政策原则贷款项目必须符
合我国外交政策和优惠贷款的国别
政策;能促进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
符合项目所在国产业政策等。

21安全原则借款人具备偿还
贷款的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本付
息保证。

31效益原则贷款项目应具有
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1有偿原则贷款应当及时、
足额还本付息,不得随意减息、免息
和豁免本金。

四、贷款项目条件
申请使用优惠贷款的项目必须
符合以下条件:
11使用优惠贷款的项目所在国
政局稳定,经济状况良好。

21项目符合中国政府和受援国
政府的有关政策,并得到项目所在
国政府的同意。

31借款人、担保机构资信良好,
有偿还能力或代偿能力。

41贷款项目应是当地有资源、
产品有市场,有经济效益,能促进所
在国经济发展项目。

51项目承办人应具备较强的经
济技术实力和国际经营管理能力。

61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投资额应
不低于100万美元;项目所需物资、
技术或服务从中国采购或引进的部
分,一般不低于贷款总金额的70%。

71项目可享受所在国有关优惠
待遇。

如免税汇出全部借款本息,减
免项目原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配件
等的进口关税,减免外资、合资企业
的所得税等。

81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设备、
厂房、原材料、市场销售、能源、劳动
力、通讯、交通运输等条件落实。

五、项目来源
优惠贷款项目的提出,主要来
源于如下渠道:
11受援国政府根据本国实际情
况和需要,向我国政府提出的项目。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简介
中国进出口银行
・27・国际经济合作1997年第6期
・28・
IEC ,N o.6,1997
I E C 21中国政府有关部委或地方政府或驻受援国大使馆、经商处与受援国政府或企业商定提出的项目。

31中外双方企业达成意向的项目。

41中国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及对
市场的预测,单方面提出的项目。

六、借贷方式
优惠贷款在征得受援国政府同意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采取如下两种基本借贷方式:
11转贷方式。

转贷方式是指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双方政府框架协议的规定,将优惠贷款贷给受援国政府指定的转贷机构———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

转贷机构负责将其转贷给最终用款人,并用于双方政府同意、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和转贷机构评估、审定的项目。

在这种方式下,转贷机构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一定的转贷费,并负责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还本付息。

21直贷方式。

直贷方式是指经受援国政府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两国政府间框架协议规定的贷款条件,将贷款直接贷给中外合资企业或中方企业或外方企业。

在这种方式下,贷款项目也须经双方政府同意、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评审通过,项目贷款企业或寻求第三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其认可的还款担保。

七、申办程序
凡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经济、技术、国际经营能力的外贸、外经和国有大中型生产性企业均可根据如下程序申请使用优惠贷款:
11项目调研。

计划使用优惠贷款的企业在申办之前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1)了解项目所在国是否与中国政府已签订或将要签订《优惠贷款框架协议》;
(2)考察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包
括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分析、政策
法规研究、经济效益预测、以及风险规避等;
(3)起草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分析性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1项目申报。

项目所在国政府
或探讨项目的中、外方企业经论证认为项目可行之后,将项目有关申请资料主送中国外经贸部,抄送中国进出口银行。

31项目推荐。

在征得受援国政
府同意,并对项目初选后,外经贸部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书面推荐。

41初步评审。

中国进出口银行对项目的可行性、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初步评审后,提出初步意见。

如项目原则上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进行立项。

51项目评估。

立项之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部对项目的可行性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借款人、项目承建企业、担保人的资信和经济、技术和管理能力进行调查,与项目申贷企业或双方政府部门就借款方式、担保方式、转贷费、贷款协议等事宜进行具体商谈。

61项目审批。

根据项目评估结果,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部写出评审报告,提交行领导批准。

71签订协议。

经审批同意后,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各项法律文件,并报送中国外经贸部、财政部备案。

81发放贷款。

贷款协议生效后,即可按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用款计划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91贷后检查和监督管理。

中国
进出口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后,
将对贷款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监督项目的执
行情况,保证贷款按期回收。

101贷款的收回。

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还款安排,中国进出口银行
按期收回贷款的本金、利息及规定的费用。

八、文件和资料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使用优惠贷款的企业需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1借款申请书。

21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情况的介绍。

31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及项目所在国有关进出口贸易、外资、税收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41中外双方合作意向书或其他
正式契约文件。

5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式、市场预测、技术可行性、建设条件、社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等。

61在转贷方式下,需提供证明转贷机构及最终用款人资信情况的资料,包括法定地址、名称、章程、营业执照以及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如是政府机构转贷还需提供国别风险方面的资料。

71在直贷方式下,需提供证明借款企业和担保机构资信情况的资料,包括法定地址、名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最新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1证明项目承建企业经济、技术及经营管理能力的有关资料。

91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提供的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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