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6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学科建设,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按需设岗,选聘上岗。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博导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博士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对博士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起到示范和教育作用,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条参与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根据培养方案和博士生具体情况制订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和落实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环节,引导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定期检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第五条发掘博士生的学术潜能,指导博士生参与课题研究;能提供博士生必要的科研经费和适当的生活补助。
第六条参与博士生招生工作,严把生源质量关。
第七条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研究。
第三章选聘原则第八条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优化博导队伍结构,发挥导师集体指导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九条严格遵守“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公正合理,择优选聘”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条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范围内进行。
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选聘博导。
第四章选聘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新选聘博导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作风正派。
(二)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截至申报当年6月30日)以下,主持并在研(逾期未结题的除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申报
职务
学科
序号
材料项目
材料
份数
备注
1
《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2
单独装袋
2
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对应聘任《简明表》
3份
A4纸双面
单独装袋
3
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1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确认文件(复印件)
1
本校确认的初级可不提供
5
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聘用合同(复印件)
1
均在我校工作的可不提供
7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1
8
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助教(新教师)培养手册
1
讲师职务
9
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或免试审批表及证明
1
教育管理人员
10
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证明(以课表为准)
1
教师科研系列
11
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等项目证明(复印件)
1
12
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各1
13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论文集及第二作者以后的论著不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审核)
各1
SCI、SSCI、
EI等须提供
检索证明
注:1.论文著作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刊物检索证明和中国知网的论文检索证明,加盖公章后夹于论著所在的目录页。
2.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复印件均需单位盖章。
3.以上“备注”栏中未注明具体人员类别的材料,指所有申报人员均应提供。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考评及聘任暂行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考核及聘任办法(暂行)为全面客观地考核学院教师(含教辅人员,以下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正确评价我院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科学、客观、公正地做好教师聘任及奖惩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办学实际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事管理规定》精神,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客观公正、民主透明,聘任有依有据,注重实绩,挖掘潜力,积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各尽其用的教师评聘机制,营造人人争先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对象:正式劳动关系在学院的专职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
退休返聘及兼职专任教师参照执行。
三、各类职务的任职条件(一)思想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教师规范,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友爱互助,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集体荣誉感强。
(二)身体条件:具备教师的基本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业务素质:1、见习助教:(1)担任本专业的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
(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
每周至少完成6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和12个学时的听课任务,并在学院配备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把握教学内容,学习教学方法,提高所讲授课程的教学业务水平。
所授课程若与指导教师主讲课程为同一课程,还应协助指导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作为学习提高的一个途径。
(3)承担和完成教研室分配的任务以及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2、助教:(1)担任本专业的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
(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
每周至少完成8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和6个学时的听课任务,并在学院配备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把握教学内容,学习教学方法,提高所讲授课程的教学业务水平。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清单
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聘用合同(复印件)
1
5
任现职以来近5个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
6
近5个学年教学工作量证明(以课表为准)
1
7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留学进修、辅导员或班主任
工作证明(复印件)
各1
8
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助教(新教师)培养手册
各1
讲师职务提供
9
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依次装入聘任材料档案袋内,复印件均需单位盖章。
申报人联系电话(必填):
或免试审批表及证明1Fra bibliotek教育管理人员
提供
10
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等项目证明(复印件)
各1
11
获奖证书、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各1
12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着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论文集及第二作者以后的论着不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审核)
各1
SCI、SSCI、A&HCI
、EI等须提供
检索证明
13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共同作者论文使用证明》打印件1份夹于该论文中,同时以使用人命名文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申报
职务
学科
序号
材料项目
材料
份数
备注
1
《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2
A4纸双面印制
单独装袋
2
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对应聘任《简明表》,
3
A4纸双面印制
单独装袋
3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确认文件(复印件)
福建师范大学讲师职务聘任简明表
福建师范大学讲师职务聘任简明表单位名称:申报学科:(说明3)从事专业: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以下内容仅供填表时参考,无须打印装订在《简明表》中填表说明1.简明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
第1、2、3页(4页部分)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体(宋体11号)和格式不变。
2.第4页审核情况和综合意见由单位填写:“综合意见”栏中的第1、2、3项必须在相应栏目打“√”。
公章盖所在单位行政章。
3.申报学科均按一级学科名称填写;专业为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
4.“岗位培训情况”完成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课程培训,取得岗前培训证书的,此栏填写“合格”。
5.本栏由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个不同系列职称的人员填写。
6.没有连续聘任的,应注明未聘起止时间。
7.第一学历填写第一次取得的大学学历。
教育类别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
8. 教学工作量以所在单位安排课表为准;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指导、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折算教学工作量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若讲授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等其他单位课程,由相应学院教务部门打印课表并签字盖章;授课未满五学年的,按实际授课学年填写教学工作量;任职期间留学进修、产假、病假等,在对应学年度“课程名称”中注明。
9.教学综合测评成绩由三个部分构成:①近三学年每学期学生综合教学评价总平均成绩占50%,学院和教师均可通过教学综合管理系统查询;②近三学年同行(副教授以上)评价平均成绩占20%,同行评价成绩不少于五份;③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价成绩占30%。
10.教学情况、科研情况、聘任条件审核及综合意见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对审核情况有疑义的,请咨询业务对口职能部门)。
11.无单位聘任组织的在备注栏填写“单位推荐”。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3〕50号)各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已经校学术委员会表决、今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10月24日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适应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科特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聘任基本条件。
第二条本聘任基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职务设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助理研究员)、助教(研究实习员)。
其中,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为高级职务,讲师(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助教(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务。
第四条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人员还需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第五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等)每学年为1680小时,其中教学工作量(含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等)每学年为1120小时,由各单位根据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师资队伍结构与分类评价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遵照教育部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中级职务以上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应系统承担一门以上本科课程,其中教学为主型教师每学年应承担课堂教学(含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下同)不少于256学时(公共课教师周学时8-12节),教学科研并重型不少于96学时,科研为主型不少于32学时(研究系列可不限于本科教学)。
学院和部处等“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减免一半,每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不少于32学时。
赴校外访学进修和科技服务的教师,在批准期限内可减免教学工作量2/3以内,校内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和兼任管理服务工作者可减免教学工作量1/3以内,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 受聘初级职务累计6年及以上(2002年及以 前受聘); • 受聘初级职务累计3年及以上(2005年及以 前受聘),且具备硕士学位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 受聘初级职务专业技 术职务 (一)教师按编制各岗指标及现有进岗人数 正高 副高 六 级 4 5 中级 八 级 4 5 九 级 6 8 初级 十一 级 2 4 十二 级 2 6
二 三 五 级 级 级 编制 指标 现有 进岗数 1 0 1 1 2 1
(二)制定补充条件的原因
• 鉴于法学院人员超编,学校给予的专业技术 岗位的编制数不足,主要体现为:专业技术 岗位的六级、八级、九级及十一级的编制数 不足,因此,法学院依据《福建师范大学专 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 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规 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补充条件。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 • • • • • • • 一、学校制定的条件 (一)正高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二)副高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三)中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四)初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二、法学院制定的补充条件 (一)制定补充条件的原因 (二)制定的补充条件
具体依据的文件
• 《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 方案(试行)》 • 《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 管理实施细则》
(一)正高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共分3级,即2~4级) (共分3级,即2~4级)
•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 3.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闽教人[2010]1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01.07【实施日期】2010.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0〕1号2010年1月7日)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2000〕3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文及相关系列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2010年参加评审的在职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退休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时间为单位批准退休的时间,2010年1月后退休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3.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
5.专著、译著、教科书(指省或国家统编的教材)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
专(译)著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其字数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人平均字数。
6.申报对象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数量,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超过8篇(部)(破格晋升按要求提交),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超过10篇(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绿色通道岗位)
公章
单位 聘任 组织 推荐 结果
总人数
参加人数
同意 票数
年月日 表决结果
不同意 票数
备注
第5页
究生必选
领导科学(2 个班)/教育经济学导论(上 本科生必选/
下)(本科生)
本科生公选
3/2
144
研究生必选
教育经济学研究/教育经济与财政/教育 史与名著选读(研究生)
/Ed.M 必选/研
3/3/3
162
究生必选
教育经济学导论(上下)/教育经济学/领 导科学(本科生)
本科生公选/ 本科生专选/
2/2/3
著作 概况
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专著(独立、第一作者)共计 1 部,累计 38.1 万字;编 (译)著 0 部,累计 0 万字(字数均指本人撰写部分)。
科研 项目
任现职以来主持项目情况:国家级 1 项,部委级 4 项,省级 0 项,设区市、 厅(局)级 2 项,校级 2 项。
题目
何年月何刊物发表、出版(国内期刊应注明 CN 号及 主办单位,国外期刊应注明 ISSN 号及出版社,著作 应注明 ISBN 号及出版社;获奖应注明获奖时间、等 次及授奖部门)
获奖 等次
三等奖
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 一等奖
秀成果
中山大学第八届优秀教学成果奖 二等奖
颁奖机构 教育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中山大学
本人 排名 第一
第一
第一
4
2016.9 全国优秀教育硕士导师
优 秀 全国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 单独
第4页
诚信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精神和省教育厅《福建 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规定,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确保聘任程序、结果 的公平、公正,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学校教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设置正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5]38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2.16
【实施日期】2015.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设置正高级
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384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实验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完善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2〕20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
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办〔2015〕129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在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
现。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所在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填表时间:年月日人力资源管理处制一、个人基本情况3二、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业绩个人申明: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名):年月日三、评聘意见以下内容无须打印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聘任使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本表第1至10页由申报人填写,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第4、5页“教学工作情况”,仅申报教师职务人员填写。
3、仅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填写,根据考核表计算,实年非虚年,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文件上规定的时限,一般为上一年的12月31日。
4、仅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填写,根据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编号填写。
5、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填写。
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先后被聘两个不同系列职称的,应分别列出;没有连续聘任的,应注明分段聘任起止时间。
6、填写规范如“英语,全国职称外语综合C级,96分,2012.04”外语免试的,应写明免试凭证、成绩情况以及凭证获得的时间,如“硕士学位,成绩合格,2011.06”。
7、此处应根据个人历年考核情况按学年分开填写。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期间无考核结果或合格以下等级的,当学年度不计入有效任职资历内,应顺延相应年份再申报高一级职务。
8、基层单位(系/部)填写的意见应概要而又恰如其分地反映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对其申报高一级职务的意见,并且应将意见结果填入申报人员的“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经研究,该同志符合××职务聘任申请条件,同意推荐”,落款处需负责人签章。
最后基层单位的表决结果需如实填报。
9、此表须填写一式二份,经审批后其中一份存本人人事档案。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001]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单位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报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从事专业:环境化学第1页第2页high performance anode in microbial fuel cell4. Optical, luminescent and optical temperature sensing properties of transparent ceramics 2017. 02 Journal of Alloys andCompounds;ISSN号:0925-8388;出版社:Elsevier通讯作者,约5500字SCI JCR 2区,IF:performances of sol-gel- derived Ni2+-modified 04Journal of Materials Science:Materials in Electronics;ISSN号:0957-4522;出版社:Springer Link通讯作者,约2800字SCI JCR 3区,IF:第3页第4页第5页以下内容仅供填表时参考,无须打印装订在《简明表》中填表说明1.简明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
第1、2、3、4页(5页部分)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体(宋体11号)和格式不变。
表格内容不够填写可加页,原页码不变,所加页码编号请按“第3-1页”、“第3-2页”依次增加。
2.第5页审核情况和综合意见由单位填写:“综合意见”栏中的第1、2、3项必须在相应栏目打“√”。
公章盖所在单位行政章。
3.申报学科均按一级学科名称填写;专业为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
4.教师类型指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应用推广为主型中的一类,学生思政系列此栏不需填写。
5.所报聘任分委员会指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体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类,填写完成原则上不予修改。
6.岗位职数请按相应的岗位申请类别在括号中打“√”;“所在单位岗位”指所在单位根据学校核准公布的空余岗位(含正常晋升学生思政系列高级职务);“机动岗位”指所在单位无空余岗位职数,符合学校机动岗位聘任条件申请的岗位;“绿色通道岗位”指海外留学回国引进人才且符合申请岗位聘任条件、省外工作单位引进人才且符合学校机动岗位聘任条件申请的岗位(两年内一次申报);“直聘岗位”指符合学校直聘正、副高级职务聘任条件申请的岗位;“临近退休前1年岗位”指教职工因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限制,在具备学校岗位聘任条件的前提下,达到退休年龄的前1年申请的岗位。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单位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报学科: 环境科学从事专业:环境生态学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第5页以下内容仅供填表时参考,无须打印装订在《简明表》中填表说明1.简明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
第1、2、3、4页(5页部分)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体(宋体11号)和格式不变。
表格内容不够填写可加页,原页码不变,所加页码编号请按“第3-1页”、“第3-2页”依次增加。
2.第5页审核情况和综合意见由单位填写:“综合意见”栏中的第1、2、3项必须在相应栏目打“√”。
公章盖所在单位行政章。
3.申报学科均按一级学科名称填写;专业为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
4.教师类型指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应用推广为主型中的一类,学生思政系列此栏不需填写。
5.所报聘任分委员会指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体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类,填写完成原则上不予修改。
6.岗位职数请按相应的岗位申请类别在括号中打“√”;“所在单位岗位”指所在单位根据学校核准公布的空余岗位(含正常晋升学生思政系列高级职务);“机动岗位”指所在单位无空余岗位职数,符合学校机动岗位聘任条件申请的岗位;“绿色通道岗位”指海外留学回国引进人才且符合申请岗位聘任条件、省外工作单位引进人才且符合学校机动岗位聘任条件申请的岗位(两年内一次申报);“直聘岗位”指符合学校直聘正、副高级职务聘任条件申请的岗位;“临近退休前1年岗位”指教职工因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限制,在具备学校岗位聘任条件的前提下,达到退休年龄的前1年申请的岗位。
7.本栏由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个不同系列职称的人员填写,没有连续聘任的,应注明未聘起止时间。
8. 第一学历填写第一次取得的大学学历。
教育类别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
9.教学工作量以所在单位安排课表为准;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指导、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折算教学工作量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若讲授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等其他单位课程,由相应学院教务部门打印课表并签字盖章;授课未满五学年的,按实际授课学年填写教学工作量;任职期间留学进修、产假、病假等,在对应学年度“课程名称”中注明。
《福建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提升我校办学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引进的对象和条件:(一)第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二)第二类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以主持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三)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下同)科研项目的下列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省级优秀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近5年来以主持人身份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者,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或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以上者。
(四)第四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职务的人员:近5年来须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或被SCIⅠ-Ⅲ区全文收录,或被SSCI全文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达2篇以上(音乐、体育、美术学科1篇),并符合下列(表一)业绩1项以上者。
除上述四类人才以外,如具有其他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经学校评定其学术水平后可予以认定相应类别的人才。
(五)第五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后),且符合下列业绩(表一)1项以上者。
表一:少数特殊学科、紧缺急需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经由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审定引进待遇。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方案(试行)(闽师人〔〕38号)各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方案(试行)》经校八届四次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8月26日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方案(试行)为贯彻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深入支持高校加紧发展旳若干意见》(闽政〔〕47号)精神, 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 根据《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措施(试行)》(闽人发〔〕206号),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建立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评价、严格考核、合约管理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竞争鼓励机制, 充足发掘教师潜力、增强教师活力、提高教师竞争力, 建设一支师德崇高、业务精湛、构造合理、充斥活力旳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一)按需设岗, 评聘结合。
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制度结合起来, 根据岗位实际和需要, 科学设岗, 实行评聘合一。
(二)合理定位, 分类管理。
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合理定位, 建立教师分类管理、指导、评价机制, 实现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
(三)平等竞争, 择优聘任。
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 充足保障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参与竞争旳机会,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重视考核, 强化评价。
重视师德、业绩、能力、奉献旳考核, 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
(五)保持稳定, 逐渐推进。
对旳处理改革、发展、稳定旳关系, 切实维护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稳定, 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程稳步推进。
三、实行范围与对象本实行方案合用于我校已获授权自主评聘旳、申请晋升对应职务聘任旳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试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
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全面推进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完善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政府依法监督的高校用人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1.坚持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合一。
2.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3.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4.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教师等各类人员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5.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稳定。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简称“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三、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等人员,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校不得聘任其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含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本学科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履行相应职务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验技术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第页第页第页第页以下内容仅供填表时参考,无须打印装订在《简明表》中填表说明.第、、、页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体和格式不变。
.第页由单位填写:“综合意见”栏中的第、项必须在相应栏目打“√”,第项可补充填写。
.申报学科均按一级学科名称填写。
.教师类型指教案为主型、教案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中的一类,思政系列此栏不需填写。
.所报聘任分委员会指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体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类;申请机动四、七岗位及原人民武装学院人员,此栏不需填写。
.本栏由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个不同系列职称的人员填写,没有连续聘任的,应注明未聘起止时间。
.教育类别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
如第一行选择普通教育或网络教育,第二行为空;如第一行选择成人教育,第二行选择函授、夜大、自考、电大、党校等。
.教案工作量以所在单位打印课表为准,课表应由教案秘书签字,学院盖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指导、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由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等本科课程由相应学院教务部门打印课表并签字盖章。
.教案综合测评成绩由三个部分构成:①近三学年每学期学生综合教案评价总平均成绩占,学院和教师均可通过教案综合管理系统查询;②近三学年同行(副教授以上)评价平均成绩占,同行评价成绩不少于五份;③学院教案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价成绩占。
.应写出免试的具体原因,如“获博士学位”等。
.核心期刊,指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福建师范大学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含报纸理论版,下同);以上期刊按论文发表当年版本为准(下同)。
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
其中,类期刊包括(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源期刊,为各学科一级权威期刊;类期刊包括未列入的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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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闽师人〔2013〕38号)各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经校八届四次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8月26日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精神,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根据《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发〔2012〕20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评价、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掘教师潜力、增强教师活力、提高教师竞争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一)按需设岗,评聘结合。
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根据岗位实际和需要,科学设岗,实行评聘合一。
(二)合理定位,分类管理。
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合理定位,建立教师分类管理、指导、评价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重视考核,强化评价。
重视师德、业绩、能力、贡献的考核,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
(五)保持稳定,逐步推进。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稳定,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程稳步推进。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校已获授权自主评聘的、申请晋升相应职务聘任的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未获授权,仍按原系列要求推荐申报。
四、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校不予聘任。
(二)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备本学科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履行相应职务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验技术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管理等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取得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外语考试的免试规定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达到相应职务任职要求。
(七)非从事本专业的人员转岗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具有中级职务的须经过1年、具有副高级职务的须经过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后,方能按高一级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实施聘任。
(八)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任职条件,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相应职务聘任基本条件的要求执行。
(九)学校设定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12—2014两个学年职务聘任条件仍按原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特点、教师队伍实际和岗位情况,在不低于学校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自行设定本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学校核准后实施。
五、教师分类根据学校教师基本情况和各岗位任务、性质,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含应用推广类)等,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教学为主型以讲授大学公共课程、本科课程为主;教学科研并重型既承担教学工作,又承担科研任务;科研为主型主要以科学研究任务为主(应用推广类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各类型岗位的比例由各单位自行设定,其中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占本单位教师总数60%以上,实行按需设岗、自选申报、分类评价、动态管理。
六、聘任组织及职责(一)学校聘任委员会学校聘任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处理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研究决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包括审核各分委员会评议通过的拟聘人选、研究评议特别优秀人才的聘任;指导校内各级聘任组织开展工作。
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岗位特点和学科类别分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体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等7个分委员会。
学校聘任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5人,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其中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学校组建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在聘任实施前随机抽取产生。
学校聘任委员会授权各分委员会负责评议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不含艺术、体育类);自然科学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理科类教师;工程技术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工科类教师;艺术体育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艺术、体育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全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有条件和意愿的学院,可向学校聘任委员会申请高级职务聘任试点,经批准,授权学院相应聘任组织负责评议确定本单位教师高级职务拟聘人选,经公示报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
学校聘任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校工会等。
负责研制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聘任基本条件等;审核各二级单位聘任实施细则、聘任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人员名单等;接收各二级单位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的报备;处理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的具体事务。
学校聘任委员会设立校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全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争议、投诉和申诉,并根据调查情况予以调解或处理。
(二)学科评议组校学科评议组原则上按照学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组建;也可以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经专家论证后组建涵盖若干相关学科专业的评议组。
校学科评议组由本学科领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学科评议组成员不少于7人。
校学科评议组应由校内外专家担任。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高级职务学科评议组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校学科评议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或建议。
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专家库,成员在召开学科评议组前随机抽取产生。
(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由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和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聘任实施细则(由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聘任条件等;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相应聘任委员会推荐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研究确定本单位教师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校聘任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校学科评议组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有关成员在聘任、评议、考核本人或直系亲属时,应实行回避。
七、聘任基本程序(一)学校、学院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实际,制定并公布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二)学院公布拟聘岗位信息。
包括职务岗位名称、类型和数量、职务岗位任职条件、职务岗位职责等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申请。
符合聘任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专业成果等材料。
晋升职务人员的专业成果应是聘任相应职务(或具有任职资格)后取得的。
应聘人员申报的简明表,经职能部门审核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术成果鉴定。
应聘副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交2篇、应聘正高级和破格应聘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交3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学术论文或专著(限1部)作为送审代表作,由3位正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
代表作送审应符合以下原则:1.送审单位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外高校和科研院所。
2.应聘正高级和破格应聘高级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须由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博士生导师鉴定。
3.鉴定须回避应聘人员的毕业院校和导师。
代表作送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可推荐省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送审单位10家以上,并提出3家以内回避单位,实行随机抽取委托送审单位组织匿名鉴定。
鉴定意见两年内有效。
(五)学院考核推荐。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资格、业绩和成果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和代表作鉴定意见,在岗位定额内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相应聘任委员会等额推荐应聘人选。
(六)学科组评议推荐。
校学科评议组对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将考核评议意见分别提交学校相应聘任委员会。
校学科评议组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开会,校学科评议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获到会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方可提交相应聘任组织审议聘任。
(七)各分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
各分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应聘人员必须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各分委员会对学科组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票数和公布的岗位数,确定拟聘人选。
(八)根据不同聘任权限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如有异议或公示期发现问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学校聘任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开会,表决时必须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
(十)学校、各二级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聘任权限分别颁发聘任证书。
(十一)已获应聘岗位任职资格人员,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考核审议并在本单位职数定额内推荐和公示,提请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
(十二)对岗位职数已满额单位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可申请学校高级职务机动岗,按上述程序和破格聘任基本条件中的必备条件择优聘任,经相应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和审议推荐,由校聘任委员会终审决定。
所使用学校机动岗在后续聘期中计入本单位岗位职数。
(十三)对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才,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负责考察推荐,经国内外5名同行知名专家匿名评议,提交校聘任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评议后直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