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史政治部分基础知识专题(四)·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与地方管理制度的发展演变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与地方管理制度的发展演变在中国古代史上,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我国古代的中央行政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并逐渐成熟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主要的中央行政制度是皇帝制度、宰相制度、秦汉时期确立的三公九卿制度和隋唐时期确立的三省六部制度。
1、皇帝制度公元前221年,秦兼并六国。
秦王嬴政自称始皇帝,并规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
从此,皇帝成为我国封建时代历代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专称。
从秦始皇起,皇帝的特权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
明代,皇帝废除宰相制度,直接统管政府,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和厂卫制度,实行专制特务统治,皇帝制度走向极端。
明末清初,我国著名的思想家黄宗羲针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
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
在19世纪末的维新变法运动中,资产阶级维新派主张以君民共主的君主立宪政体代替君主专制政体。
资产阶级革命派则主张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实行民主共和制度。
1912年,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华民国的建立,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寿终正寝。
2、宰相(丞相)制度的发展变革:秦在中央设三公制,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西汉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中外朝制度,削弱相权;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权力,形成“虽置王台,事归台阁”的局面;隋唐设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体现皇权的加强;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把宰相职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元朝设中书省,置右、左丞相,行宰相职权,为最高行政机关;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永乐朝设内阁,实行“票拟”;清朝设军机处,丞相制残余荡然无存,这一巨变反映皇权已达到顶峰。
从变化之中看到,皇帝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3、三公九卿制(1)形成和演变:秦朝统一以后,为建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巩固统一,在确定皇权至高无上的基础上,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建立了三公九卿制度。
试述唐朝三省六部制
试述唐朝三省六部制唐朝三省六部制是唐朝统治者对政治体制的重新组织,它是为了建立稳定的中央集权体制而建立的,从而使政治机构效率更高并实现统治者的统治理念和政治目的。
本文将探讨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历程、三省六部的权力机构、三省六部的行政职能以及三省六部制的重要性。
一、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历程唐朝三省六部制是由唐高祖李渊提出的,他将权力机构归入明制,并将地方政府统治机构分为三个主要部门,即“监察御史”、“司礼校尉”和“秘书处”。
此后,在统治者的推动下,这两个主要部门分别发展出“太学”、“中书”、“司徒”以及“司空”、“司马”、“尚书”、“武穆院”等六个主要部门,构成了三省六部制。
二、三省六部的权力机构在唐朝三省六部制之中,共有三大权力部门,即:“监察御史”、“司礼校尉”、“秘书处”。
“监察御史”部门是审查政务的权力机构,负责检验官员的工作,并监督官员执行政令。
“司礼校尉”部门是整理社会关系的权力机构,负责统一文书档案,保持社会秩序,定郡县政令,以及发布法令和政策。
“秘书处”部门是收发官费的权力机构,负责管理各种官方事务,如审理书信、会议安排、官费支出、审理犯罪案件、处理重大特殊事件等。
三、三省六部的行政职能“监察御史”部门主要负责监察官员的行政工作,要求政府官员不断完善自身的素质,提高政务处理水平,还负责审查犯罪案件和报告,严格监督官员向帝国集权的统治者报告行政工作,以及政府官员的薪水、奖励等事宜。
“司礼校尉”部门主要负责发布政令,要求官员敦促百姓遵守法令,保持社会秩序,以及协助招抚山贼,制定郡县政令,建立军队政策,维护国家稳定,积极参与建设社会福利等工作。
“秘书处”部门主要负责收发官费,管理官方事务,审理书信和法案条款,审查官员的个人绩效,处理特殊特殊事件等。
四、三省六部制的重要性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出现,为建立稳定的中央集权体制,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实现统治者的统治理念及政治目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一体制下,政府官员不仅可以精确地审查和处理政务,而且可以通过审查官员的绩效,对不称职的官员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有效地维护国家的稳定,确保政府决策和行动的高效执行。
中国历史上的三省六部制
熟悉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三省六部制作为一种中央最高政F机构,自隋唐以来,一直沿用到宋朝。
作为一种政F机构,能够沿用几百年必有其独到和精髓的地方,我们从这种制度的发展和设置分解来详细看一下。
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为: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
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尚书,主管文书,掌握机密要政,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一直沿用到东汉末期,曹操为了便于挟天子已令诸侯,设立秘书令。
曹操的儿子曹丕废除汉帝,建立魏国,同时进行了政治机构改革,将秘书改为中书,于是中书省正式成立,后来西晋灭魏国,但却沿袭了中书省,此后历代都沿袭了曹魏设立的中书省。
北朝时曾恢复六官制,隋文帝建立隋朝后,吸取前面几个朝代的经验,废除六官制设立内史省,也就是中书省,至此中书省与门下省、尚书省,并称为三省。
门下省,最初设置在魏晋时期,最初称为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到西晋的时候正式称为门下省,从名字上我们可以看出,门下省是属于皇宫门以内得机构,是陪侍皇帝左右的人。
到隋朝时正式称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三省之一。
尚书省成立于魏晋时期,最初称为尚书台,它是由汉代皇帝的秘书处中主管文书的尚书发展而来的,最初是职位较低。
到三国时期,尚书台成为全国政务的汇总机关,以后几个朝代大都沿用了尚书台作为全国政务汇总机关这一机构,其权利也得到不断增大。
到杨坚成立隋朝,尚书省才成为了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机构之一。
唐朝建立初期,延续了隋朝三省六部的权力机构,但随着唐朝的强盛和不断发展,三省六部的权利不断被分割和削弱,到了唐朝中叶,三省六部制已经是名存实亡,权力已经被大大削减。
宋朝秉承了隋唐的三省六部的制度,但一直就没真正使用过,处于完全的名存实亡,已经成为了一种名誉机构。
辽国的机构设置克隆了宋朝的机构,金国、元朝、明朝已经改三省六部为一省六部了。
三省六部的权力分工。
中书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进行预先制定策略,并草拟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查;尚书省负责执行。
《中 国古政制形成与发展》唐宋变革三省六部
《中国古政制形成与发展》唐宋变革三省六部《中国古政制形成与发展:唐宋变革三省六部》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漫长发展历程中,唐宋时期的变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三省六部制的演变,对当时及后世的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要理解唐宋时期三省六部制的变革,首先得回溯到其源头。
三省六部制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隋朝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对政治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就包括初步构建了三省六部制的框架。
唐朝时,三省六部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则负责执行诏令。
三省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形成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六部指的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掌管官员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祭祀、军事国防、司法刑狱、工程营造等事务。
这种分工使得政府的职能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
然而,到了宋朝,三省六部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宋朝在中央实行二府三司制,削弱了三省的权力。
“二府”指的是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中书门下掌管行政事务,枢密院掌管军事。
“三司”指的是盐铁、度支、户部三司,负责财政事务。
这种制度设计使得权力更加分散,以防止权臣专权。
唐宋时期三省六部制的变革,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原因。
从政治方面来看,唐朝后期藩镇割据,地方势力膨胀,中央集权受到严重威胁。
宋朝建立后,统治者吸取了唐朝的教训,通过一系列制度变革,加强对权力的控制,分散官员权力,以防止地方势力再次崛起,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从经济方面来说,唐宋时期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
经济的繁荣促使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对政治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例如,财政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三司的设立就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财政。
从思想文化方面分析,儒家思想在唐宋时期不断发展演变。
宋代理学兴起,强调君臣伦理和道德规范,这也影响了政治制度的设计,使得统治者更加注重权力的制衡和约束。
唐宋时期三省六部制的变革,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
拓展延伸:三省六部制是如何从三公九卿制发展演变而来的
三省六部制是如何从三公九卿制发展演变而来的公元前221年, 秦朝的建立, 标志着中国结束了封建割据状态, 第一次走向统一, 新的政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也随之在全国范围里得以确立和推行。
它的主要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 在皇帝统辖下实行中央、地方两级制。
中央设立“三公九卿”, 地方实行郡县制。
中央设置三公九卿。
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
丞相, 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日理万机;御史大夫是副丞相, 同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管理军事, 是国家最高军事长官。
九卿位于三公之下分掌具体事务, 他们是奉常, 掌握宗庙礼义;郎中令, 掌宫庭掖门户;卫尉, 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廷尉, 掌刑辟;典客, 掌民族事务;宗正, 掌宗族、宗室的名籍;治粟内史, 掌钱谷;少府, 掌山海地泽之税, 以给供养。
三公和九卿等都有自己的一套机构,处理日常工作,维系国家的运转。
他们均由皇帝任免,并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这套官僚组织对统治阶级上层是分其职掌, 使各守其责, 互相牵制,它确实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新发展。
秦始皇设立三公九卿制,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开创了新的局面,对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权力相继采取措施之一, 即建立“中朝” , 削弱丞相权力。
“中朝”就是内朝, 是武帝时宫内形成的决策机构。
主要是由皇帝身边较低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 他们均由皇帝直接差遣, 而不专任行政职务。
武帝时“尚书”一职日益重要,“尚书”原是九卿之一的少府的属官, 保管皇帝的奏章文书。
大巨们的奏疏不能直接进呈皇帝, 要送尚书署, 汉成帝时尚书署的长官改用士人(以往是宦官), “署”随改为“台” , 于是尚书合就成了皇帝的机要秘书处。
武帝还从一些上书言事的贤良、文学当中给予“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头衔, 让他们幽入宫廷, 与尚书共议国事, 中朝随之形成。
应当注意的是内朝的核心是尚书台,尽管内朝实权大于外朝,但形式上它们并没有隶属关系,内朝尚书与外朝三公九卿组织一起形成了双轨行政管理体制。
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的原因
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的原因一、三省六部制形成的过程所谓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指礼部、户部、吏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尚书,本是秦汉九卿之一的少府属下的一个小机构,主管收发和保管文书,到西汉武帝继位后,参用宦官为中书谒者,掌上书之职,武帝用其收纳章奏,到了西汉成帝时,建立了尚书台,执掌图书秘籍、章奏等事宜。
到了东汉武帝时,尚书渐次超越收发文件的职能,扩大到“出纳王命,辅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
”至曹魏时,尚书台脱离了少府的机构,成为完全的独立机构。
其长官成为皇帝之下的握有重权的最高长官,被称为宰相,仆射则相当于副相,尚书属下各曹则则成为主管全国事务的行政机构,西晋时尚书台则成为“朝政之本”,南朝刘宋时,孝武帝曾领召称:尚书,百官之元本,庶政之枢机。
这就是隋唐三省中的尚书省之源流。
中书官名,起于西汉,初由宦官担任,汉武帝在后宫游宴时,使阉宦“典事尚书”,称为中书谒者,简称“中书”,署令和仆射;成帝时,废仆射,改中书谒者为中书者令,让世人担任,均属少府管辖。
东汉时,不置中谒者令。
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文帝曹丕继位后,将原来的秘书令改为中书省,设中书监、令为其长官。
因中书省接近皇帝,执掌机密,地位日渐显赫,逐渐取代尚书台的重要地位,而成为国家的机枢机构。
如西晋时,荀由中书监迁尚书令,实则明升暗降,因此当时有人相贺时,他说:“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耶!”及至南朝,中书监、令成为清流美职,中书舍人地位渐高,往往全权负责中书监事。
北周改中书为内史,隋承袭之,唐复设为中书省,此即为中书省之源流。
门下省的主官是侍中,侍中即侍于宫中。
作为皇帝顾问机构的门下省,是由皇帝的文武侍从们中衍生出来的。
在秦汉时期,侍中本无官署,是来往于殿内奏事的小官。
东汉时设立侍中寺,成为正式的皇帝顾问处,门下组织雏形初具。
唐代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
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
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
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
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
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三省六部制度的设立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
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
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於尚书省。
宋代因之。
元代改统於中书省。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
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清代於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知识体系-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
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魏晋至隋唐时期(220—907年)是民族交融、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时期。
政治 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北方战乱,孝文帝改革推动了北方民族交融;隋唐时期国家统一局面形成,政治制度不断发展,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度不断完备,中国古代政治制度逐渐成熟;唐朝安史之乱后政局动荡,唐后期形成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经济封建经济由遭到破坏到繁荣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隋唐时期,经济政策调整,农耕经济繁荣发展,对外交往空前繁荣思想文化封建思想文化繁荣发展,兼容并蓄。
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学独尊地位受到佛教、道教冲击;隋唐时期,儒学家提出“三教合归儒”;特立独行的士人推动了书法、绘画、文学等艺术的发展;隋唐时期,科举制度扩大了知识分子队伍,推动了文学艺术的进步民族关系 民族交融不断加强。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次民族大交融时期,少数民族内迁和北民南迁;隋唐实行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大大加快,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新发展第5课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政权更迭与民族交融【课程标准】1.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2.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和区域开发的新成就。
【时空坐标】【知识梳理】 一、三国与西晋 1.三国国家 建立者 都城 起止时间 魏 曹丕 洛阳 220-265 蜀刘备 成都 221-263 吴孙权建业222-2802.西晋的短暂统一(1)建立:266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国号晋,史称西晋。
(2)统一:280年,西晋灭吴,完成统一。
(3)八王之乱与五胡内迁 1)八王之乱①根源:西晋建立之初,分封宗室子弟为王者27人,以郡为国,王国各自成立国军。
②影响:北方地区破坏惨重,激化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自此中国进入长期政权分立的时期。
2)五胡内迁①原因:三国至西晋中原内乱,人口锐减,统治阶级为补充兵源及劳动力,强迫西、北边陲的少数民族内迁中原;少数民族本身为推动自身经济发展而内迁;中原内乱,军事力量薄弱。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隋唐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变化都给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其中,隋唐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更是直接影响了后世的制度发展和演变。
本文将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方面介绍隋唐时期制度的变化及其对中国古代史的影响。
政治制度隋唐时期的政治制度相较于前代有了不少创新和变化。
隋朝建立了皇帝直接管理州县的三省制,使得地方政权得到了进一步的集中,行政机构更加完善。
唐朝继承了这一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等多个行政机构,史称“三省六部制”。
此外,唐朝实行选贤任能制,大力开展科举考试,提高官员选任的标准,从而确保了政治精英的选拔和政治体系的稳定。
在政治制度方面,隋朝还推行了法制改革,制定出了一系列法律,如《五礼》《九章》等,对后世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这一法律体系,并进一步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使得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成为中国历史上法律体系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经济制度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也有了不少创新与变革。
在隋朝,大力推行均田制,实现了土地制度的统一和改良,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唐朝,进一步推行了“府兵制”,实行户籍制和税收制度的改革,使得经济、军事和政治相互联系,军队的编制更加有效,对国家的统治和繁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经济领域,隋唐时期还开展了商业贸易和海外贸易,极大促进了国家的远洋交往和国际贸易的发展。
尤其是唐朝在丝绸之路的中西交流中,将丝绸、茶叶、瓷器等文化宝贝输往海外,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文化影响力,推动了文化的交流和繁荣。
文化制度文化制度方面,隋唐时期的变化和创新也十分显著。
隋朝推行了唐封建时期的科举制度,设立了国子监,选拔出了政治和文化方面的精英,对中国封建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唐朝更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创新了科举制度,开创了上元、进士等科目和考试制度,为后世的社会制度和学术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发展特点简析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发展特点简析作者:黄曾慧来源:《知识文库》2018年第15期在中国历史当中,官吏制度几乎贯穿了一整部中国古代封建史。
从夏商周伊始到清,权力至尊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与主导思想。
在今天,我们常言所谓的“官”乃人民公仆,但实际上在为数不少的人心里,对于政府官员仍然具有天然的敬畏,官本位思想深入人心。
此种现状产生的最大的原因我认为便是受中国千年历史中职官制度的影响,受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等级森严思想的影响。
1 总体上,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再到一省六部制,权力逐渐由贵族分享到君权专制集中。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
至少从商朝起,就已经有关于职官的确切记载。
职官出现最初始的原因便是帮助当时的最高统治者管理国家或封地的各项事务。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也是古代官制的最本质特征。
然而,在漫长的职官制度发展过程中,官的权利也在不断被削弱,在最初某些贵族官员的权力甚至大于君权。
三公九卿制从秦开始,这是个划时代的朝代,这是个有太多太多秘密的短暂朝代,而这之中就有一个官的权力大于君权的典例。
秦时设三公,乃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其中丞相又设左、中、右相。
在秦始皇登基早期,有一个著名秦丞相便是“奇货可居”的吕不韦,他被尊称为相国,也被秦始皇嬴政尊为亚父。
这位著名的吕相国,权倾朝野,巅峰时期其手中所握之权甚于君主嬴政。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意志政治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也是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
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为侍中。
尚书省的长官称为尚书令,但比较有趣的是,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过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位轻易不授。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作者:张婧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年第22期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基本的官僚机构形式,其最早出现于三国时期,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及隋代的丰富和完善,到唐代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制,更加法律化和制度化。
本文重点分析和阐述了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探讨该制度对于建设我国现代社会主义行政机构的现实作用。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王权集中制下权利划分的基本行政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这一制度的雏形形成于三国时期,在经历了西汉、魏晋南北朝、隋代的丰富和完善,直至唐朝,三省六部制发展到顶峰,并沿袭至封建的最后一个王朝,其蕴含的思想机制对现代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建立仍有启发性,值得深入学习和借鉴。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唐朝(公元618年一公元90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其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外交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省六部制是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其在唐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及尚书省,是国家的主要行政机构,六部主要包括礼部、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及工部,负责国家的基本运转。
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将三省看做是命名传达部门,六部看做是执行机构,其职能的相辅相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实现了国家的有效治理。
唐代三省的职能及特征发展。
中书省由魏曹丕始设,是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其基本官员设置包含中书令和中书侍郎,门下又设有中书舍人、起居舍人等文职官员共六人,主要负责日常奏折的草批和文书的制定。
发展至唐朝,中书省的权力更加明确和集中,主要具有以下职责:中书省是朝廷政策、文书的草拟机构,主要负责将皇帝的旨意制作成官方文书;承担着皇帝与下级及各地方机构间的交流媒介作用,中书省还需要将草拟批阅好的各级官府的奏折文书传达给皇帝批阅;此外中书省还有权参与朝廷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三省六部制
中国古代官制—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
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
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隋唐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待郎(隋称内史待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
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
门下省的长官为待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郎。
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司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
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
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
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
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
他们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三监(或五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官有领导、监督之权。
“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台议军国大事于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高宗死后,移至中书省,玄宗时改名中书门下);但又择他官参加议政,号为参知机务、参议得失等,也是宰相。
三省六部制演变
三省六部制概念: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
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部: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
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
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
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
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
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
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
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
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
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三省六部制与近代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异同;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与近代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有一定的相似性,如都是通过分权实现权力之间的监督与牵制;但其实质是根本不同的,三权分立的目的在于限制君主专制,而三省六部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加强皇权专制。
隋唐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
知识点一 隋唐时期的政治制度(一)中央机构1.三省六部制(1)发展过程: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隋朝的三省: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唐朝:在中央设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
(2)运作程序: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六部)(3)三省六部制的地位: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代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4)作用:三省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5)实质:三省六部制是加强君主专制的产物,中书省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诏书,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都必须听命于皇帝,只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二)地方行政机构1.隋朝郡县制,唐朝为州县二级制,后期划分成节度使州县三级制。
2.唐朝设置节度使带来的影响唐玄宗统治后期,地方节度使势力迅速膨胀,形成内轻外重的局面,最终酿成安史之乱,使唐朝由盛转衰。
此后持续一百多年的藩镇割据的分裂混战局面,加深了人民的苦难,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三)选官制度1.科举制(1)产生:隋炀帝始设进士科(2)标准:考试成绩(3)评价:进步性①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情形,扩大了统治基础;②保证了行政人员的来源和文化素质,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③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④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有一定合理性。
局限性①考试科目及内容大都不出儒学经义的范围,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的人;②是最高掌权者诱导,控制读书人的手段;③从事科技研究的人才薄弱。
知识点二 隋唐时期的经济1、农业的发展:(1)江南进一步开发:①水稻产量提高,圩(wei)田;②烧山、围湖造田—破坏生态;③江淮、江南产粮区;④安史之乱后,经济重心开始南移。
(2)水利发展和农具改进:①隋大运河;②唐水利专职官员;大兴水利;③筒车,曲辕犁(3)农产品商品化:①茶叶成为生活必需品,市场广泛;②唐中期开征茶税。
(4)土地制度:均田制—(封建土地国有制)------北魏到唐前期含义: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而不触及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而地主无此负担。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发展特点简析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发展特点简析黄曾慧在中国历史当中,官吏制度几乎贯穿了一整部中国古代封建史。
从夏商周伊始到清,权力至尊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与主导思想。
在今天,我们常言所谓的“官”乃人民公仆,但实际上在为数不少的人心里,对于政府官员仍然具有天然的敬畏,官本位思想深入人心。
此种现状产生的最大的原因我认为便是受中国千年历史中职官制度的影响,受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等级森严思想的影响。
1 总体上,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再到一省六部制,权力逐渐由贵族分享到君权专制集中。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
至少从商朝起,就已经有关于职官的确切记载。
职官出现最初始的原因便是帮助当时的最高统治者管理国家或封地的各项事务。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也是古代官制的最本质特征。
然而,在漫长的职官制度发展过程中,官的权利也在不断被削弱,在最初某些贵族官员的权力甚至大于君权。
三公九卿制从秦开始,这是个划时代的朝代,这是个有太多太多秘密的短暂朝代,而这之中就有一个官的权力大于君权的典例。
秦时设三公,乃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其中丞相又设左、中、右相。
在秦始皇登基早期,有一个著名秦丞相便是“奇货可居”的吕不韦,他被尊称为相国,也被秦始皇嬴政尊为亚父。
这位著名的吕相国,权倾朝野,巅峰时期其手中所握之权甚于君主嬴政。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意志政治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也是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
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为侍中。
尚书省的长官称为尚书令,但比较有趣的是,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过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位轻易不授。
唯安史之乱之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
高频考点解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大一统的发展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大一统的发展考点热度 ★★★★★内容索引核心考点1 魏晋隋唐政治制度变革 核心考点2魏晋隋唐时期的经济重心南移 核心考点3 魏晋隋唐时期的文学艺术 解密高考2021年高考涉及知识点分布考情考向分析(1)结合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不同的社会背景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创设学习情境和简单情境,考查这一时期制度变化的背景及其所要解决的问题,突出考查唯物史观和历史理解。
(2)联系中央集权制度、地方行政制度、选官制度、军事制度、疆域治理等方面的变化,从时空观念和历史解释角度考查制度变革的特点及作用。
(3)结合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创设学习情境和复考点由高考知核心知识点魏晋隋唐政治制度变革(2021 福建卷 03)三国时期的年号与巩固统治(2021 北京卷 02)三省六部制的运行机制(2021 湖南卷 04)唐朝后期地方势力膨胀在经济上的反映 (2021 天津卷 03)唐朝政治制度的顺承前制魏晋隋唐时期的经济(2021 北京卷 03)经济重心南移影响税场设置 (2021 山东卷 03)经济重心南移影响主要粮食产区 魏晋隋唐时期的文化(2021年 辽宁卷 03)官方语言推动文化交流(2021 天津卷 02)魏晋时期书法的发展 (2021 浙江卷6月 05)唐朝的书法魏晋隋唐时期的教化(2021 湖北卷 03)儒家思想的教化杂情境,考查这一时期经济变化的表现,运用唯物史观分析这一时期经济变化的原因及作用。
(4)结合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思想文化发展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创设学习情境和简单情境,考查这一时期思想文化发展的特点,突出考查唯物史观和时空观念。
对点解密核心考点一魏晋隋唐政治制度变革一、中央官制的变革——三省六部制的建立1、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1)汉武帝设立中朝,到东汉时期逐渐形成了尚书台,取代了三公的权力。
(2)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又设立了中书省和门下省,但各自的职掌和权力分配尚未定型,也尚未正式构成中枢权力机构的组成部分。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高一历史新教材考前知识必背
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必背清单】一、选官制度1.九品中正制(1)创立:曹魏时创立。
(2)方式: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标准:从初创时期的家世、道德和才能并重,发展到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4)影响: ①将选官权收归中央,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后期以家世为主要品评标准,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2.科举制(1)发展演变:(2)影响:①科举制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加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
②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③加强了中央集权。
④推动了民间重学风气形成。
二、三省六部制1.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2.隋唐时期:(1)确立: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2)发展: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称中书门下,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3)职责: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4)特点: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
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
(5)影响: ①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
对此后历朝产生深远影响。
②分割相权,一定程度上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③三省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三、赋税制度1.魏晋时期: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2.北魏: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的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3.唐初:租庸调制(1)内容: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
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2)影响: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为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4.唐中后期:两税法(1)原因: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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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 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 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 制。 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 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 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 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 (《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 三品”等。 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 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 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 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 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 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 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
六部: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 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 中书侍郎。 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 之。 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但由于唐太宗在 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 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乱 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另 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 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 等官,掌规谏。 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实 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 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3、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 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 的开端。 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 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曹丕以尚书诸 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 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 中书监为长官。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 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 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 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 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 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 门下、内史三省。 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 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 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 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 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 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 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 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 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 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 执行。 ,
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 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 阁、紫微省,旋复旧称。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 省等,旋复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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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宋: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 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 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 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 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 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按《宋会要· 职官》“中书令,侍 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 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 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 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 人或三相并置的。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 学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 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 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 中书省长官。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 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 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 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孝宗干道八年,改 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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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 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 外)。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 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 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 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 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 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 唐玄宗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 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
三省六部制与近代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异同
相似性:如都是通过分权实现权力之间的监督与牵 制; 实质不同: 三权分立的目的在于限制君主专制, 三省六部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加强皇权专 制。,
三省六部制的发展:
1、秦朝:
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2、汉朝:
汉武帝: 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 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 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 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 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 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7、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 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 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8、明: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 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 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 省彻底废止。 9、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 王大臣会议、上书房、军机处。 ,
三省六部制示意图:
三省: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 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 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 令交由尚书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