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租赁合同知识交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资(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租赁建筑材料(设备)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租赁物

准确的“名称、质量、数量、规格”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租赁物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甲方应即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为止。实际租赁期限以起用与报停约定的签证为准,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办理结算。(租赁物需要安装、调试的,必须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起用)。

3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3.1租金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照下列标准计算:详见附表

时间为支付月的25日,支付金额为本次实际租金发生额的70 %,其余租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时支付(不计利息)。

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租金增值税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确认其收受租金的开户银行为:,户名为:,账号为:,甲方如需变更账号,需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3.3其他支付约定:/ 。

4 租赁物交付、运输、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4.1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一次性或分期分批交付租赁物,乙方自通知甲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点之日起,甲方应当在 10 日内按期交付租赁物。

4.2甲方应选择适合保护租赁物性能和适合租赁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损毁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3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送租赁物到乙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装卸及保险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归还租赁物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4.4租赁物运至乙方指定交付地点后,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该租赁物验收方为合格。

4.5租赁物为特种设备的,甲方须办理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测检验手续,向乙方提供该设备的《质量技术监督站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甲方应依国家TSQ--7015有关标准与地方强制性检验标准自检(包括时效与状态变更后的重新检测)和第三方检测。

若在验收(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应立即调换,并承担调换租赁物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6乙方指定的租赁物收货单据签收人为,如需变更,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

5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5.1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能够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均由甲方派人去现场进行,

维护、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2甲方维修责任范围及时间

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维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现场响应,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租赁物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5.3租赁物维护、维修的时限每月应不超过三天,否则乙方有权退租或扣除超时部分的租金。

6 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

归还租赁物时,双方共同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等,双方应签字确认损坏数量,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 。租赁物在租赁使用期间的正常磨损,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对租赁物损坏赔偿的处理不影响租赁物正常归还,自甲方收到乙方归还通知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租金,甲方可随时收回租赁物。

7 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7.1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归还租赁物,甲方自收到乙方报停与归还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回租赁物。若甲方延期运回的,则所延长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

7.2因工程需要,乙方如需延长租赁该机械设备,应于租期届满前15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约,双方协商一致,签字认可后,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应自行按约定回收租赁物。

8 违约责任

8.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租金总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 15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8.2甲方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乙方偿付合同租金总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

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8.3甲方不按期派人协助乙方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向乙方偿付合同租金总额的 1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8.4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欠付租金总值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租金的 5 %。

8.5租赁物使用期间,因法律规定或计划发生变化,或受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本合同需变更或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解除,不视为违约。

9 设备租赁自带司驾人员的特殊规定

9.1甲方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2司驾人员工资 / 元/月,已包含在租金内。甲方自行解决食宿。

9.3甲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看守和停放安全。

9.4甲方司驾人员要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安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乙方工程部门签认和统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司驾人员,并承担违约责任。

9.5若因甲方配备的司驾人员技术不熟练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司驾人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6甲方保证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设备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亡和机械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10 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