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xx公司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xx公司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xx公司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一、目的

1.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

2.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2006)。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46-2005)。

4.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四、职责

1. 安全管理部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

2.安全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车间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3. 相关部门及车间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五、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1. 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V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2. 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用电部门及车间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3.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4. 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5.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部门(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部门(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六、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

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2.5m,户外应大于4.5m,跨越道路应大于6m。

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5. 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m。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敷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1.5m。

6. 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7. 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

8. 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

七、考核

1.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2.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爆炸和火灾危害场所的单位均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3.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审批要求架设,对实施单位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八、附件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7、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及审批记录

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办[2018] 39号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电气临时线路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办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2生产部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3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3.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3.1临时用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3.2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到安全办办理《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生产部、安全办审批后方可施工。 3.3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应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拆除,需要延期使用的应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得超期使用。 3.4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到安全办办理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3.5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 4.1临时用电线路应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线,线径应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有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 4.3临时用电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不允许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4临时用电线路应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161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v 及以下者)等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3.1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电工检查,认为必要架设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查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其主要内容有: ⑴现场勘察地理情况; 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⑶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

⑷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⑸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2、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安全检测记录; ⑷电工维修记录资料。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1

野宝车料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固定本公司各部门和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需要架线的审批、登记、注销管理。 第三条电气临时线是指因生产、施工需要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15天以内的电气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公室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临时线的现场安全检查。 第五条工务组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查和敷设和撤除工作,会同安全主任对用电现场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外来施工单位需要架设电气临时线,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向主管单位申请或协助外来施工单位向主管单位申请。 第三章电气临时线的审批、登记和拆除注销第七条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由使用单位凭《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先到工务组申请,批准后再到安全办审批并登记,审批表留在安全办公室,待拆除后拆除人到安全办签名确认后整个程序完成。 第八条安全办公室认为有问题的,经和工务组主管协商后再作决定。 第九条电气临时线路使用单位或工务组负责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满足安全要求。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找工务组拆除,需要延期使用的必须重新申请,未经同意不得超期使用。 第十条临时线拆除后,必须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外来施工单位需要架设临时线的,由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审批等手续,并有义务告知和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审批和注销手

续。没有办理的,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电缆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可以移动的临时控制箱,箱内装有漏电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有与负载相匹配的漏电分开关。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等距离应大于0.3米。与广播线、电话线在同样的平面上架设,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1.5米。 第十七条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如确需在上述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爆炸和火灾危害场所的单位、工务组和安全办公室主管给予充分评估后再作处理。如都同意架设,需要商讨安全措施后并经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架设。 第十八条已经安装好的临时线,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或搭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依据安全奖惩制度、厂规或安全责任协议书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本制度公布之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附件一:《临时线路安装审批单》。附件二:《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见附页)

企业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企业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v及以下者)等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3.1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电工检查,认为必要架设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查批准后,由电工进行架设。 3.2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七天,期满后需继续使用,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3.3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可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由本人负责拆除。 3.4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 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3.5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3.6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

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3.7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3.8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假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 1.5米。 3.9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3.10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 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 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3.11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3.12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13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漏保。 3.14临时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3.15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库及相关作业方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二、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 在仓房重地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写出临时用电申请。 2. 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安全管理措施和作业范围,库内电力人员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用电危险性分析,符合作业条件后经负责人同意后。用电单位应落实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 3)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4) 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首末端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5) 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6)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有防雨措施。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的临时灯电压不超过12v。 9) 临时用电线路应尽量使用电缆线,架空高度不低于2. 5米。穿越机动车道架空高度不低于5米。 10) 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11) 开关箱应设置在1.5m左右的高度,照明灯具设置高度不低于2.5m。 12) 带电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不允许一人独立作业。 13) 作业场所应放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4) 各种高大临时用电设施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3. 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应排专人现场监护,由办公室进行监督。 4. 若涉及到动火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还应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动火及其他危险作业许可证一致。 三、附则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xx公司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xx公司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一、目的 1.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 2.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2006)。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46-2005)。 4.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四、职责 1. 安全管理部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 2.安全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车间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3. 相关部门及车间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五、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1. 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V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2. 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用电部门及车间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3.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4. 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5.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部门(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部门(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完整版

XXXXXX工业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与术语解释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 2.2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审批管理 3.1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作业部门负责人实施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经配电室负责人、安全环保办审批同意后,由配电室安排专职电工人员负责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3.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向配电室提出用电申请,经公司配电室负责人安排专业电工开始检查、安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毕由配电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签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作业。

3.3临时用电作业需要延时使用时,必须向安全环保办、配电室申请临时用电作业的延时使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责要求 4.1配电室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批或授权供电部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3)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4.3作业人员职责 (1)持经审批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3)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执行; (5)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4监护人职责 (1)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2)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 (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 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见附录 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 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 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 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 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正式 版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

2职责 2.1安技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2装备部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3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3.1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3.2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到安技部办理《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装备部、安技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3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126-13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v及以下者)等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3.1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电工检查,认为必要架设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查批准后,由电工进行架设。 3.2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七天,期满后需继续使用,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

不得超过一个月。 3.3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可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由本人负责拆除。 3.4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3.5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3.6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3.7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希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严格遵守此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 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并按其布置。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 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5、施工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6、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7、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8、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 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

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9、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 应设防雨措施。 10、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1、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24V 及以下的安全电压。24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4、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6、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 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了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公司厂区内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工作,并对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办公室负责对临时用电整个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 四、控制程序 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1 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经生产部审查、现场确认,由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明确使用期限。 1.2 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2、许可证使用要求: 2.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生产部存档,

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持证作业; 2.2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由供电作业单位签字后,由用电作业人交设备部注销存档; 2.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存档保存期为一年; 2.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3、临时用电要求: 3.1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一般场所使用不得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超过审批期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 3.2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 3.3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3.4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内不得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3.5 临时用电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3.6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470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规 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规定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程序以及 架设、使用和拆除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规 定。 2 引用文件 GBJ58-1983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 路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线路 是指用于建筑施工、大型装配以及临时用的电器设备和移动电动工具等未按电气安装规范敷设的电气线路。 4 临时用电线路的审批程序 4.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在供电公网上乱接线,凡因科研、生产、试验、改造等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必须由使用人填写《临时用电线路审批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管理部审批,并转安全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使用。 4.2 安全管理部应根据《临时用电线路审批表》的内容,严格审查,在线路设施负荷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批准使用,并核定使用期

现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维修制度: 1、电气维修工作应在停电或部分停电后的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装置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 3 次。 4 1 底。 2 整改前均须进行技术交底。 3、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4、做好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 三、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

1、检测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电阻值,每年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重复接地电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均应测试一次电阻。禁止在雷雨时及降雨后测试,操作时不得少于2人。 2、每年对漏电保护器时行一次主要参数的检测,不符合要求时应送厂修理。 3、对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机械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每年至少检测两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作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 表。 1 2 3 4 5 6 7、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施工和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维修。 8、从事临时用电施工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临电维修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停用

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10、各种电气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做出分线路标记及电路走向图。配电箱内不允许放任何杂物,并保持箱内清洁。 11、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另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拉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 13 14 1 2 3 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组织技术、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种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安全,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况。 4、电工的日常巡视检查必须按《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等到要求认真执行。 5、对各级人员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不准保留事故隐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 1. 目的 为使公司临时用电线路的使用安全可靠,杜绝临时用电不合规范、私拉乱接现象发生,防范 发生漏、触电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照国家电力安全规 程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室以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使用临时用电设备设施、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的审批及管理。 3. 职责 3.1各部室负责按要求办理归口管理范围内临时用电的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对临时线路的使用状况进行自查,报设备管理部审批、监督和管理。 3.2公司设备管理部对临时用电线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1-3个月临时用电线路 进行审批,备案与检查。 3.3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各部室临时用电线路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 管理要求 4.1架设临时线路的审批程序 4.1.1凡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使用单位填写《临时用电线路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申请、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2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指派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1.3电气作业人员在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前应按规定穿戴好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临时用电线路申请单》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有权不予架设。 4.1.4建筑、安装工程的临时线路,使用期限可按计划工期确定审批;一般场所临时电气线路有效期限规定为 15天到期必须拆除。如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期的,必须重新办理延期使用审批手续,但临时线路使用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用临时用电线路。 4.1.6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修所用电气线路,以及工作中利用插接方式用于移动式机电设备的电源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可不按临时用电线路办理申请审批 手续。但使用部门单位必须责成专人负责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安全使用监督,指定电气工作人员 负责电气线路的安装和管理。电气线路的安装符合有关电气安装规程要求,接线安全可靠,合理 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工作结束后或工作间断时立即拆除、收回。 4.1.7临时用电线路接岀处电源侧的安全管理设备管理部负责,负荷侧临时接线由使用部门负责。 4.1.8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对临时用电线路加强管理,要根据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和使用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4.1.9对违反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未经审批私自接用临时线路的单位及个人,设备管理部有权责令立即拆除、停止供电,并有权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事

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

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临时线路漏电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建筑施工、大型安装及生产现场因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而临时拉接的电源线路。 第二章临时线路范围 第三条凡未按电气规范敷设的线路均属临时线。 第四条为了建筑施工、设备调试及临时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而拉接的电源线属临时线路。 第五条易燃易爆及火灾危险场所内未达到其相应防火要求的电气线路。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申请表》的审批、用电安全监督、用能监督及申报负荷的定量审核。 第七条环境安全保障部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按工作职责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的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安装。 第八条使用单位负责办理能源使用的相关手续。 第四章临时线路的审批及施工

第九条全公司范围内所有临时线路的安装、敷设均由环境安全保障部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按工作职责具体实施,其它单位无权施工。 第十条凡在公司范围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必须按《临时用电线路申请表》的要求填写,并一式两份,报环境安全保障部办理安全审批手续,申请使用单位、环境安全保障部各留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外单位(相关方)在公司内从事工程施工时,需由项目发包单位协同填写《临时用电线路申请表》,交环境安全保障部批准后,由环境安全保障部或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组织实施安装。 第五章其它规定 第十二条临时线路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期限时,需到环境安全保障部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基建施工用临时线路的期限与基建施工工期一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经审查合格后可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第十四条危险区域内(油漆存放间、油料存放间、化危品库、喷漆作业场所等易燃易爆场所),一般不得架设临时线路。 第六章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敷设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一)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二)线路的架设,应选用电杆或者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4.5M,跨越公路时不得低于6M。临时线与支承物间、线与线间应有良好的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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