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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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验收标准

砂验收标准

第二章砂验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智造公司PC构件生产用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民筑友区域智造公司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3 类别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其细度模数μf分别为:粗:3.7~3.1;中:3.0~2.3;细:2.2~1.6;特细:1.5~0.7砂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4 技术要求4.1颗粒级配砂筛应采用方孔筛。

砂的公称粒径、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1的规定。

除特细沙外,砂的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质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5.00mm和630μ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各区域智造公司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中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当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级配要求时,宜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可允许使用。

4.2其他技术指标4.2.1 天然砂的其他技术指标情况如表2所示。

各区域配制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选用砂的含泥量应≤2.0%,泥块含量应≤0.5%。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

4.2.2 机制砂的其他技术指标情况如表3所示。

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不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4.2.3 有害物质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氯化物等,其限量应符合表5。

砂和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砂和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1. 砂和砂石地基主控项目质量检验 (1)检查地基承载力的方法较多,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合适砂和 砂土地基地基承载力检测的方法进行。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 设计要求。 (2)砂、石料配合比的检查,以拌合时砂、石各自的重量或体 积之比求得。 (3)压实系数的测定,现场可采用灌砂法、灌水法等进行。设 计已明确检查方法的,按设计要求现场实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学校学生宿舍 E 幢 地基与基础分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基础 ××× ××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QB/T010302 砂和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控 项 目 分 包 项 目 1 2 3 1 2 3 4 5 地基承载力 配合比 压实系数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 砂石料含泥量(%) 石料粒径(mm)
四、验收记录表的填写
1.检验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等,应符合 规定。 2.主控项目在完成检查后填写评定结论;一般项目在完成实 测后填写检查情况。 3.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签名确认检查结果。 4.砂和砂石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见表 2.2红色文字部分。
表2.2 砂和砂石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砂和砂石地基的施工要求
1.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 搅拌均匀。 2.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 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铺设砂、石层前应将基底表面浮土、淤泥、杂物清除干 净,两侧应设一定坡度,防止振捣时塌方。 5.砂、石层底面标高不同时,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 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 6.人工级配的砂砾石,应先将砂、卵石拌合均匀后,再铺 夯压实。

混凝土沙子检验标准

混凝土沙子检验标准

混凝土沙子检验标准
混凝土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一种建筑材料,而混凝土中的沙子作为其主要原料
之一,对混凝土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混凝土中的沙子进行严格的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混凝土沙子检验的标准和方法,以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中能够更好地控制混凝土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首先,混凝土沙子的检验标准主要包括外观质量、颗粒形状、粒径分布、含泥量、含水量等方面。

其中,外观质量是指沙子表面是否有杂质、裂缝、粘结物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颗粒形状是指沙子颗粒的形状是否均匀,是否存在过于尖锐或过于圆滑的颗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粒径分布是指沙子中各种颗粒大小的分布情况,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含泥量是指沙子中泥土颗粒的含量,含水量是指沙子中水分的含量,这两项指标对混凝土的质量也有很大的影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其次,混凝土沙子的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法、筛分法、含泥量和含水量的测定等。

目视法是最简单的检验方法,通过肉眼观察沙子的外观质量,可以初步判断沙子是否符合要求。

筛分法是通过筛网将沙子进行筛分,然后根据筛网上的颗粒大小进行分类统计,得出沙子的粒径分布情况。

含泥量和含水量的测定可以通过实验室的化验方法进行,得出沙子中泥土颗粒和水分的含量。

总之,混凝土沙子的检验是确保混凝土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国家相
关标准进行检验,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才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希望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能够加强对混凝土沙子检验标准和方法的学习和实践,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水包砂验收标准

水包砂验收标准

水包砂验收标准
水包砂验收标准如下:
1.外观验收。

地面表面不得出现凹凸不平、裂缝、鼓包等缺陷,并保持基本的水平度和垂直度要求。

水包砂地面的表面光洁度应符合施工要求,不存在明显的砂眼、麻面、裂纹、疏散、变色及其他较明显的缺陷。

2.尺寸验收。

水包砂地面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厚度公差不大于±2mm。

水包砂地面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整体偏差不大于3mm/3m。

3.抗压强度验收。

水包砂地面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标准值不得小于28MPa。

水包砂地面抗压强度测试以样品的平均值作为验收标准,每组样品不少于6块,每组样品测试时间间隔不得小于28d。

4.吸水率验收。

水包砂地面以每平方米为单位,每次试验至少取三个位置的样品测试其吸水率,并确保吸水率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过5%。

砂石验收检验

砂石验收检验

建材厂砂石进厂验收检验方法1. 目的制定建材厂砂石进厂验收检验方法,以保证进厂原材料的质量2. 适用范围本文规定的检验流程和方法适用于建材厂砂石原材料的验收检验,建材厂砂石原材料必须通过本文规定的方法进行验收检验3. 操作方法3.1. 检验批次3.1.1. 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3.1.2. 按进料批次作为检验批次,当某个批次的进料量较大时,以200t为一验收批。

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500t为一验收批。

3.1.3.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同一厂家的原材料含泥量及泥块含量连续10批次检验合格,之后对该厂家含泥量、泥块含量可以免检),但平常应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对其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3.1.4. 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为依据。

3.1.5. 砂或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颗粒离析和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砂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3.2.取样与缩分3.2.1. 取样3.2.1.1.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a)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石子为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b)从汽车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c)样品处理: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分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3.2.1.2. 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进行复验。

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3.2.1.3. 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所载的砂、石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怀疑的每车分别取样和验收。

3.3.砂及石粉3.3.1.颗粒级配:(颗粒级配最少取样数量4.4kg)3.3.1.1.仪器设备3.3.1.1.1.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C;3.3.1.1.2.台秤:称量10kg,感量1g;3.3.1.1.3.方孔筛:以下孔公称直径(或边长)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mm);3.3.1.1.4.振筛机;3.3.1.1.5.搪瓷盘,毛刷等。

砂石料数量验收方法

砂石料数量验收方法

砂石料数量验收方法砂石料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其质量的验收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种砂石料数量验收的方法,以确保所使用的砂石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1. 验收前准备在进行砂石料数量验收之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称重器具、容器、样品袋等。

同时,还需准备验收记录表,用于记录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数据。

2. 验收标准砂石料的验收标准通常由工程设计或相关规范文件进行规定,包括砂石料的种类、规格、含水率、颗粒形状等指标。

验收过程中需要根据这些标准进行判断和比对。

3. 验收样品的获取从待验收的砂石料中随机抽取样品,并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样品的获取过程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如在不同地点、不同深度进行采样,以保证样品的全面性。

4. 样品的称重将获取的样品放入容器中,并使用称重器具进行称重。

为了确保称重的准确性,应在称重前进行校准,并将容器的重量进行零点校正。

每个样品的称重过程应重复多次,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 验收结果的判断根据验收标准,将样品的称重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

若符合规定要求,则该批砂石料合格;若不符合,则为不合格。

同时,还需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进一步分析,找出不合格的原因。

6. 验收结果的记录将每个样品的称重结果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中,并注明样品的来源、时间等信息。

同时,还需记录不合格样品的具体情况,如不合格的指标、原因等。

7. 验收结果的分析对于不合格的样品,需要进行进一步分析,找出其不合格的原因。

可能的原因包括砂石料的质量问题、运输、存储等环节中的问题。

通过分析,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进和纠正问题,以确保后续的砂石料质量。

8. 验收合格的处理对于验收合格的砂石料,可继续投入工程使用。

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对其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其质量的稳定性。

同时,还需将验收记录进行归档,以备将来查阅和参考。

总结起来,砂石料数量验收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质量控制方法。

通过合理的准备工作、严格的操作流程和准确的记录,可以确保所使用的砂石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原材料进厂验收标准

原材料进厂验收标准

原材料进厂验收标准1、机制砂:实测含水率超过8%时,以该车重量计,按超过比例部分双倍扣吨。

(目测状态:间断滴水为10%左右,连续滴水为14%左右,下雨天为16%左右)公司现在执行以实测为准。

2、黄砂、尾矿砂、混合砂:实测含水率超过8%时,以该车重量计,按超过比例部分双倍扣吨;(目测状态:间断滴水为10左右,连续滴水为14左右)。

公司现在执行以实测为准。

3、0-5石屑(俗称石粉)石屑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颜色发白发青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4.75mm筛孔的通过率不小于90%),含水率超过5%,按超过值的实测值扣除。

4、5-10玄武岩粒径不超过10mm,不含杂质,针片状超过15%(目测状态)为不合格品,退回;在10%-15%之间,按3%扣吨,石粉过多按6%扣吨(山皮、石粉过多的不合格品退回),含水量按实测值扣。

含泥量不能大于1.0%,泥块含量不能大于0.5%。

其中1-3碎石超过31.5mm的颗粒不能大于3%,小于5mm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2.0%。

粒径大小不均匀的按1%—3%扣,严重者退回,压碎值指标小于等于12%。

5、10-15玄武岩粒径不超过15mm,不含杂质,针片状超过15%(目测状态)为不合格品,退回;在10%-15%之间,按3%扣吨,石粉过多按6%扣吨(山皮、石粉过多的不合格品退回),含水量按实测值扣。

含泥量不能大于1.0%,泥块含量不能大于0.5%。

其中1-3碎石超过31.5mm的颗粒不能大于3%,小于5mm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2.0%。

粒径大小不均匀的按1%—3%扣,严重者退回,压碎值指标小于等于16%。

6、10-20mm石灰岩(1-2碎石)针片状超过15%(目测状态)为不合格品,退回;在10%-15%之间,按3%扣吨,石粉过多按6%扣吨(山皮、石粉过多的不合格品退回),含水量按实测值扣。

含泥量不能大于1.0%,泥块含量不能大于0.5%。

其中1-3碎石超过31.5mm的颗粒不能大于3%,小于5mm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2.0%。

搅拌站对砂、石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搅拌站对砂、石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各公司对砂、石质量要求1、砂子质量要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I类标准指标要求。

砂子:细度模数2.3-3.0、含泥量≤2%、泥块含量≤0.5%、MB值≤1、超径颗粒含量≤10%、通过0.315的颗粒含量10%-20%。

2、石子质量要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I类标准指标要求。

卵石:外观质量、最大粒径进行验收应在5-25颗粒级配范围且级配良好。

含泥量≤0.5%、泥块含量≤0.2%、针片状颗粒含量≤8%、压碎指标≤12%碎石:外观质量(粒型和石粉量)、验收应在0.5-1、1-2、2-3颗粒级配范围。

含泥量≤0.5%,MB值≤1、泥块含量≤0.2%、针片状颗粒含量≤8%、压碎指标≤12%砂子MB值验收及检测方法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400g,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不允许炒干,试验结果不准确)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2.50mm的颗粒备用。

称取试样200g,精确至0.1g。

将试样倒入盛有(500±5)ml水中的烧杯中,直至试验结束。

向悬浮液中加入5ml亚甲蓝溶液,用玻璃棒搅拌,并沾取一滴悬浮液滴于滤纸,若沉淀物周围未出现色晕,再加入5ml亚甲蓝溶液,继续搅拌1min,再用玻璃棒沾取一滴悬浮液滴于滤纸上,若沉淀物周围扔未出现色晕。

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沉淀物周围出现约1mm的稳定浅蓝色色晕。

此时,应继续搅拌,不加亚甲蓝溶液,每1min进行一次沾染试验。

若色晕在4min内消失,再加入5ml亚甲蓝溶液:若色晕在第5min消失,再加入2ml亚甲蓝溶液。

两种情况下,均应继续进行搅拌和沾染试验,直至色晕可持续5min。

记录色晕持续5min 时所加入的亚甲蓝溶液总体积,精确至1ml。

MB值的计算: MB=V÷G×10MB——亚甲蓝值,单位为克每千克,表示每千克0~2.50mm粒级试样所消耗的亚甲蓝质量:G—试样质量,单位为克V—所加入每千克试样消耗的亚甲蓝溶液体积换算成亚甲蓝质量。

砂石验收标准

砂石验收标准

砂石验收标准金砼课程中的砂石验收标准是为了确保各站点进货的砂石原材料质量,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生产成本。

以下是砂石料进货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的规定:1.河砂和江砂的细度应控制在2.3-3.0之间,高于3.2的将被拒绝收货。

2.河砂和江砂的含泥量应≤3%,含泥量超标不足0.5%的将扣除总数量的0.5%。

含泥量超过5%、或夹有杂物、有害物质(如石灰、机油)的将被拒绝收货。

3.特细砂的细度应≥0.6,细度<0.6的将被拒绝收货。

4.镍砂和机制砂的细度应控制在3.1-3.5,泥粉含量应≤3%。

含泥量超标不足0.5%的将扣除总数量的0.5%。

泥粉含量≥5%、细度>3.6的将被拒绝收货。

石粉含量大于5%的,每超过0.5%,总数加扣500Kg。

5.砂中4.75mm以上颗粒含量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超过10%的部分应进行砂、石吨位折算。

具体的折算办法详见相应规定。

6.河砂、江砂、镍砂、机制砂的含水率应≤6%。

超过6%的部分将按照实测数据扣除吨位。

具体的折算办法详见相应规定。

7.5-31.5或5-25碎石应属连续粒径级配。

高标号专用石子,≥C40混凝土所用压碎指标≤12%属正常验收范围。

一般标号混凝土石子,≤C35混凝土所用压碎指标≤16%属正常验收范围。

大批量石子与样品不一致,按照超标额折扣。

8.石子的含泥和石粉含量应严格控制。

含泥含量≤2%的属正常验收范围,含泥量超标不足0.5%的将扣除总数量的0.5%。

含泥含量超出3%、夹有泥块、有害物质(如石灰、机油)等杂物的将被拒绝收货。

石粉含量超过4%的,每超过0.5%,总数加扣500Kg。

9.5-31.5碎石10mm以下颗粒含量超过20%的将被拒绝收货。

10.石子的含水率超过2%时,将按照实测数据扣除吨位。

具体的折算办法详见相应规定。

11.砂石材料中目测到大石块、泥块、建筑垃圾超过三块的,将留照片,并整体扣除一吨。

砂验收标准

砂验收标准

砂验收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第二章砂验收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智造公司PC构件生产用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民筑友区域智造公司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14684-2011建设用砂3类别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其细度模数μf分别为:粗:3.7~3.1;中:3.0~2.3;细:2.2~1.6;特细:1.5~0.7砂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4技术要求4.1颗粒级配砂筛应采用方孔筛。

砂的公称粒径、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1的规定。

除特细沙外,砂的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质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5.00mm和630μm 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表1颗粒级配各区域智造公司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中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当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级配要求时,宜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可允许使用。

4.2其他技术指标4.2.1天然砂的其他技术指标情况如表2所示。

表2天然砂技术指标各区域配制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选用砂的含泥量应≤2.0%,泥块含量应≤0.5%。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

4.2.2机制砂的其他技术指标情况如表3所示。

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不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建筑用砂验收方法

建筑用砂验收方法

注意验收指标的符合性
全面检测各项指标
建筑用砂的验收应全面检测其各项指标,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等。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关注特殊要求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用砂,如高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或特殊用途的建筑材料,应关注其对应的特殊指标,如碱活 性、放射性等。确保这些特殊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以保证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05
建筑用砂验收的注意事 项
注意验收程序和标准
验收程序
建筑用砂的验收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包括取样、检测、 记录和评估等步骤。确保每个步骤都按照相关规定和标 准进行,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验收标准
建筑用砂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如《建 筑用砂》GB/T 14684-2011等。这些标准规定了建筑用 砂的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合格指标,是验收的重要依 据。
建筑用砂的分类
根据来源,建筑用砂可分为天然砂和 人工砂。天然砂是指自然形成的砂粒 ,而人工砂则是由岩石破碎、筛分制 成的砂粒。
根据粒径大小,建筑用砂可分为粗砂 、中砂和细砂。不同粒径的砂粒适用 于不同的工程需求。
建筑用砂的质量标准
建筑用砂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硫化 物及硫酸盐含量、坚固性、碱活性等指标。
注意检测方法的准确性
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根据建筑用砂的特性和验收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 法。确保所选方法能够准确反映砂的真实性能和质量 状况。
定期校准和维护检测设备
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 准和维护。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备检定 或校准,以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砂浆验收规范及标准最新

砂浆验收规范及标准最新

砂浆验收规范及标准最新砂浆作为建筑结构中的重要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因此,制定严格的砂浆验收规范和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

以下是最新的砂浆验收规范及标准:一、原材料检验1. 骨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细骨料和粗骨料,确保其粒径、级配和含泥量等指标符合要求。

2. 水泥: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

3. 掺合料:如粉煤灰、矿渣粉等,应符合相关标准,且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外加剂:应根据砂浆性能要求选用合适的外加剂,并严格控制掺量。

二、砂浆制备1. 配比:根据设计要求和试验确定的最优配比进行砂浆制备。

2. 搅拌:使用机械搅拌,确保砂浆搅拌均匀,搅拌时间应不少于2分钟。

3. 存放:制备好的砂浆应在2小时内使用完毕,超过时间未使用的砂浆不得再次使用。

三、施工过程控制1. 施工温度:砂浆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至30℃之间。

2. 施工湿度:环境湿度不宜超过80%,以保证砂浆的凝结和硬化。

3. 施工方法:应采用分层施工,每层厚度不宜超过20mm,且应在前一层砂浆凝结前完成下一层施工。

四、验收标准1. 强度:砂浆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且不低于相应等级标准。

2. 粘结性:砂浆与基材的粘结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耐久性:砂浆应具有良好的抗渗、抗冻性能,以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

五、检验方法1. 取样:在施工过程中随机取样,每个取样点应取足够数量的样品。

2. 试验:对取样的砂浆进行抗压强度、粘结强度等试验。

3. 记录:详细记录试验结果,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六、不合格处理1. 对于不合格的砂浆,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2. 整改后的砂浆应重新进行试验,直至满足验收标准。

七、记录和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砂浆的制备、施工和验收过程。

2. 验收完成后,应编制砂浆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所有试验数据和结论。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范和标准,可以确保砂浆的质量满足工程要求,从而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耐久性。

金刚砂材料验收标准

金刚砂材料验收标准

金刚砂材料验收标准
本验收标准适用于所有金刚砂材料的验收。

根据本标准,验收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颜色、硬度、磨损度、含水率以及杂质和缺陷。

1. 颜色
颜色应符合供应商提供的标准色或客户要求的颜色。

对于彩色的金刚砂,应考虑整体颜色的均匀性和一致性。

对于白色的金刚砂,应避免出现黄变或其他颜色变化。

2. 硬度
金刚砂的硬度应符合或超过合同中规定的要求。

硬度测试应使用标准的硬度计进行,测试结果应记录并由双方确认。

3. 磨损度
金刚砂的磨损度应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过磨损试验测定金刚砂的磨损量,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客户的要求。

4. 含水率
金刚砂的含水率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要求。

应使用标准的湿度计进行测量,并记录结果以供双方确认。

如果含水率超过标准,应进行适当的处理或退货。

5. 杂质和缺陷
金刚砂中不应含有明显的杂质或缺陷,如石头、泥土、金属颗粒等。

如有发现,应进行筛选或处理,以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

同时,表面的缺陷如裂纹、起皮等也应避免。

所有这些都将影响材料的最终使用效果和客户满意度。

总结
本验收标准提供了对金刚砂材料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其满足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在验收过程中,所有这些因素都应被仔细考虑和评估。

只有符合所有这些标准的金刚砂材料才能被接受和使用。

《普通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一、总则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适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然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碎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含泥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的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的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的含量。

表观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紧密密度: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坚固性:骨料在气候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压碎指标:人工砂、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的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

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例:5~10的石子:计算:5+10=15/2=7.5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1、砂的细度模数μ2、砂的颗粒级配区:注:1、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的某一区。

2、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中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0.630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直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不大于5%。

3、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工程现场砂石到达之后的防护程序和标准

工程现场砂石到达之后的防护程序和标准

工程现场砂石到达之后的防护程序和标准1. 引言为确保工程现场砂石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防护程序和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现场砂石的到达、检验、储存、使用等环节的防护管理。

2. 砂石检验2.1 检验时间砂石到达现场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检验。

2.2 检验方法1. 外观检验:检查砂石颜色、粒径、形状等是否符合要求。

2. 物理性能检验:检测砂石的密度、硬度、含泥量、含沙量等指标。

3. 化学成分检验:检测砂石中硫酸盐、硫化物、有机物等含量。

2.3 检验标准1. 外观检验:砂石应无明显杂质,颜色、粒径、形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物理性能检验:密度、硬度、含泥量、含沙量等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化学成分检验:硫酸盐、硫化物、有机物等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砂石储存3.1 储存环境砂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3.2 储存要求1. 砂石堆放时应分层堆放,每层厚度不宜超过50cm。

2. 砂石堆放区域应设置排水设施,防止雨水浸泡。

3. 砂石应做好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

4. 砂石使用4.1 使用前检验砂石在使用前应重新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4.2 使用要求1. 砂石应按照设计比例掺入混凝土、砂浆等施工材料中。

2. 砂石掺入施工材料后,应搅拌均匀,确保砂石分布均匀。

3. 砂石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5. 防护措施5.1 人员培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砂石质量管理和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意识和技能。

5.2 质量监控建立砂石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砂石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5.3 应急预案针对砂石质量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6. 附则本程序和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现场砂石到达之后的防护程序和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提问。

喷砂机用砂材的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

喷砂机用砂材的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

喷砂机用砂材的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喷砂机是一种常见的表面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金属加工、建筑装饰、船舶维修等行业。

在喷砂作业中,砂材的质量对于工作效果和产品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喷砂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合理的砂材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砂材质量验收标准是根据喷砂机作业的具体要求而制定的。

一般来说,砂材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砂材粒度:砂材粒度的选择应根据喷砂机的型号和作业要求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砂材的粒度应符合制造商的要求,并且需要进行粒度分析和筛网检验,确保砂材粒度的均匀性和合适性。

2. 砂材硬度:砂材的硬度直接影响到喷砂作业的效果。

在验收过程中,可以通过硬度测试仪对砂材进行硬度测试,确保砂材的硬度符合要求。

3. 砂材清洁度:砂材清洁度是指砂材中的杂质和粉尘含量。

在验收过程中,可以通过目测和质量检测仪器对砂材进行检验,确保砂材的清洁度符合要求。

如果砂材含有过多的杂质和粉尘,会对喷砂作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损坏设备。

4. 砂材湿度:砂材的湿度对喷砂作业有较大影响。

一般来说,砂材的湿度应符合制造商的要求,通常在验收过程中,可以通过湿度计对砂材进行湿度测试,确保砂材的湿度在合理范围内。

在确定了砂材质量验收标准之后,还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验收程序来确保砂材质量的合格性。

以下是一种常用的砂材质量验收程序:1. 取样:从供应商提供的砂材中,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比例进行取样。

取样时应使用干净的容器,避免杂质和污染的混入。

2. 应用检测工具:根据砂材质量验收标准,使用相应的检测工具对取样的砂材进行检测。

例如,使用粒度分析仪、硬度测试仪、质量检测仪器等进行砂材的粒度、硬度、清洁度等方面的测试。

3. 检测结果分析: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砂材的合格性。

如果砂材不符合要求,需要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调整或更换。

4. 记录和报告:将检测结果记录在质量验收报告中,并及时上报给相关人员。

同时,在砂材进入喷砂机作业前,应确保所有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结果都有相应的记录,以备查验。

机制砂质量验收标准

机制砂质量验收标准

铸造明天 质量为本 江苏铸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机制砂质量、产量验收标准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机制砂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指标:
1、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细度模数为(粗砂:3.7~3.1; 中砂:3.0~2.3; 细砂:2.2~1.6);
3、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指 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1 亚甲蓝试验
MB 值<1.40 或合格 石粉含量% <3.0 <5.0 <7.0 2 泥块含量% 0 <1.0 <2.0 3 MB 值≥1.40 或不合格
石粉含量% <1.0 <3.0 <5.0 4
泥块含量%
<1.0
<2.0
4、单级最大压碎指标(Ⅰ类:<20%;Ⅱ类: <25%;Ⅲ类: <30%);
5、表观密度应大于2500kg/m 3;
6、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1350kg/m 3;
7、空隙率应小于47%。

注:公司按Ⅱ类1区或2区中砂(细度模数2.8±0.2;石粉含量放宽到Ⅲ类,甚至于8±2%左右)的技术要求,产量不低于100t/h 对该机制砂生产线进行验收。

1 2 3
9.50mm 0 0 0 4.75mm 10~0 10~0 10~0 2.36mm 35~5 25~0 15~0 1.18mm 65~35 50~10 25~0 600μm 85~71 70~41 40~16 300μm 95~80 92~70 85~55 150μm
100~85
100~80
100~75







%


筛。

机制砂质量验收标准

机制砂质量验收标准

机制砂质量验收标准___致力于铸造高质量的建筑材料,其中机制砂是我们主要的产品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2001的规定,我们对机制砂的质量和产量进行严格的验收。

机制砂的颗粒级配是一个重要的指标,我们要求其符合下表的规定:筛孔大小(mm) | 累计筛余方孔筛% | 级配区间 |9.50 | 10~0 |。

|4.75 | 35~5 |。

|2.36 | 65~35 |。

|1.18 | 85~71 |。

|600μm | 95~80 |。

|300μm | 100~85 |。

|150μm | 100~75 |。

|此外,我们还要求机制砂的细度模数符合以下规定:砂的类型 | 细度模数 |粗砂 | 3.7~3.1 |中砂 | 3.0~2.3 |细砂 | 2.2~1.6 |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也是机制砂质量的重要指标,我们要求其符合下表的规定:项目 | 指标 |亚甲蓝试验 | MB值<1.40或合格;MB值≥1.40或不合格|石粉含量% | Ⅰ类<3.0;Ⅱ类<5.0;Ⅲ类<7.0 |泥块含量% | Ⅰ类<1.0;Ⅱ类<1.0;Ⅲ类<2.0 |此外,我们还要求机制砂的单级最大压碎指标符合以下规定:砂的类型 |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Ⅰ类 | <20% |Ⅱ类 | <25% |Ⅲ类 | <30% |最后,我们要求机制砂的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kg/m3,空隙率小于47%。

这些严格的验收标准,保证了我们生产的机制砂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砂石原材料验收标准

砂石原材料验收标准

砂石原材料验收标准
砂石原材料验收标准是指在对砂石等原材料进行验收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质量要求和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并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砂石原材料验收标准。

1.规格要求:砂石的原材料应符合规定的规格要求,包括粒径、级配、含泥量、含水量等。

2.物理性能:砂石应具有适当的物理性能,如密度、孔隙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

3.化学成分:砂石的原材料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以确保其成分符合要求,不含有害物质。

4.含泥量:砂石中的含泥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以免影响混凝土的性能。

5.含水量:砂石的含水量应适当,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6.级配:砂石的级配应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混凝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7.外观质量:砂石应具有良好外观,无明显裂缝、夹杂物、剥落层等缺陷。

8.检测方法:砂石的验收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包括目测、手感、筛分、含泥量试验、含水量试验等。

9.检测频率:砂石的验收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

10.记录和报告:砂石的验收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砂石原材料验收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实施时,应参考当地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此外,砂石原材料的验收还应结合具体工程的需求和特点,制定合适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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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砂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智造公司PC构件生产用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民筑友区域智造公司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
3 类别
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其细度模数μf分别为:
粗:3.7~3.1;中:3.0~2.3;细:2.2~1.6;特细:1.5~0.7
砂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4 技术要求
4.1颗粒级配
砂筛应采用方孔筛。

砂的公称粒径、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1的规定。

除特细沙外,砂的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质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5.00mm和630μ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各区域智造公司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中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当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级配要求时,宜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可允许使用。

4.2其他技术指标
4.2.1 天然砂的其他技术指标情况如表2所示。

各区域配制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选用砂的含泥量应≤2.0%,泥块含量应≤0.5%。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

4.2.2 机制砂的其他技术指标情况如表3所示。

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不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4.2.3 有害物质
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氯化物等,其限量应符合表5。

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5 抽检项目及试验方法
5.1颗粒级配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进行试验。

5.2含泥量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8进行试验。

5.3泥块含量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0进行试验。

5.4表观密度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2进行试验。

5.5堆积密度及空隙率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5进行试验。

5.6含水率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7进行试验。

5.7石粉含量(机制砂)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1进行试验。

5.8压碎指标(机制砂)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2进行试验。

5.9有害物资指标
其他砂的有害物质检测方案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3-6.19进行试验。

6 验收取样要求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砂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数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如表6所示。

表6验收取样要求
7 判定规则
1)各区域智造公司组织砂入场检测时,必须按组批原则按批次检测砂的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颗粒级配、石粉含量(机制砂)。

根据情况选做砂的表观密度、
空隙率等指标。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4中规定的判定为合格品。

2)检验结果不符合4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规定时,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异常项),当复检结果仍不符合4中对应项的技术要求规定时判定为不合格品。

8 标识、贮存要求
8.1 供应商初次供应砂或提供新产源的砂时,供货商需按本标准第4部分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提供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

8.2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和运输。

卸载时检查砂质,外观不得发黑,不得掺有特细砂、不得有树枝、软颗粒、炉碴、砖块等杂物。

第三章石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智造公司PC构件生产用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智造公司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3 类别
石按产源分为碎石、卵石两类。

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各区域智造公司宜采用Ⅱ类碎石或卵石生产PC构件用混凝土。

4 技术要求
4.1颗粒级配
混凝土用石应采用连续粒级,碎石或鹅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要求。

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

当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1的要求时,需采取措施并经试配证实能确保混凝土工作质量后,方可允许使用。

4.2其他技术指标
碎石或卵石的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 抽检项目及试验方法
5.1颗粒级配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1进行试验。

5.2含泥量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7进行试验。

5.3泥块含量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8进行试验。

5.4表观密度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2进行试验。

5.5堆积密度及空隙率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6进行试验。

5.6含水率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4进行试验。

5.7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9进行试验。

5.8压碎值指标
按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13进行试验。

6 验收取样要求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碎石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从汽车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石子的最少取样质量(kg)如表3所示。

7 判定规则
1)各区域智造公司组织石子入场检测时,必须按组批原则按批次检测石子的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根据情况选做石子的表观密度、空隙率等指标。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4中规定的判定为合格品。

2)检验结果不符合4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规定时,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异常项),当复检结果仍不符合4中对应项的技术要求规定时判定为不合格品。

8 标识、贮存要求
8.1 供应商初次供应石子或提供新产源的石子时,供货商需按本标准第4部分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必要时根据建设方需求,各区域智造公司需向石子供应商索取石材取芯的抗压强度报告。

8.2石子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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