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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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资料提交时请带原件进行核对,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联合验收

一、前置资料

1、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原件)

2、工程场地区位图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4、初步设计批复及审查盖章的总图(复印件)

5、《长沙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意见书》(复印件)

6、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现场查阅)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节能审查备案表》(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1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13、《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等有关批复文件

1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15、经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复印件

16、《供用水合同》(复印件)

17、区市政管理局出具的排水并入市政管网的证明材料和排水许可证

18、《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19、与运营商签订的有线电话网络服务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0、小区、各组团主要景观轴线、各建筑单体主要立面的照片

2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检查内部审核表》、《竣工测量成果核实意见书》

22、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23、国土证、红线图、出让合同(出让地提供原件备查)、规划许可证(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土测绘院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原件备查)

24、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发票(现场查阅)

选备资料:

1、设计、施工变更图纸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等资料

2、环境保护设施的监测报告(复印件)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4、人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5、电气检测报告(新建、扩建、改建的重点工程建筑项目;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大、中型物资仓库)

※6、室内装修工程防火材料燃烧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建筑内部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

※7、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8、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以及消防设计、施工变更图纸及相关资料

9、压力容器(锅炉等)、管制设备、特种设备(电梯等)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燃气供气合同》(复印件)

11、与运营商签订的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复印件)或通邮证明

13、其它

二、审批流程

窗口接卷-处长分卷-经办人初审(2天)-处长审查(1天)-安排会议和开会(2天)-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和审批(2天)

总时限:7天

先建联验[201 ] 号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表

建设单位:(公章)项目名称:

受理日期: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部

一、必备条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2、无违章建(构)筑物和临时设施、施工机具、残余构件、建筑渣土

3、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满足使用需要

4、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必备资料:

1、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

2、工程场地区位图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4、初步设计批复及审查盖章的总图(复印件)

5、《长沙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意见书》(复印件)

6、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现场查阅)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节能审查备案表》(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1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13、《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等有关批复文件

※1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各种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16、消防产品质量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

※17、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按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其他人员)

※18、建筑工程施工监督记录表、消防验收备案表

※19、建筑工程竣工图

20、《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21、经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复印件

22、《供用水合同》(复印件)

23、区市政管理局出具的排水并入市政管网的证明材料

24、《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25、与运营商签订的有线电话网络服务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6、小区、各组团主要景观轴线、各建筑单体主要立面的照片

27、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检查内部审核表》、《竣工测量成果核实意见书》

28、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29、国土证、红线图、出让合同(出让地提供原件备查)、规划许可证(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土测绘院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原件备查)

30、排水许可证

三、选备资料:

1、设计、施工变更图纸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等资料

2、环境保护设施的监测报告(复印件)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4、人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5、电气检测报告(新建、扩建、改建的重点工程建筑项目;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大、中型物资仓库)

※6、室内装修工程防火材料燃烧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建筑内部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

※7、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8、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以及消防设计、施工变更图纸及相关资料

9、压力容器(锅炉等)、管制设备、特种设备(电梯等)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燃气供气合同》(复印件)

11、与运营商签订的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复印件)或通邮证明

13、其它

四、有关要求:

1、报审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分别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2、申报表应填写完整、规范,报审资料应真实、有效。

3、所有报审资料、审批文书均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呈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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