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鉴定 - 法律文书
司法鉴定主要包括哪些类别
司法鉴定主要包括哪些类别司法鉴定的类别主要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类鉴定和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法院确定的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因为大多数的情况下,司法鉴定的结论都是要作为诉讼活动当中所参考的最重要的证据的,但司法鉴定并不是免费的。
▲一、司法鉴定主要包括哪些类别?1、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2、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4、其他,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
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
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司法鉴定的内容范围包含哪些
Use ideals to achieve life, don't waste the year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司法鉴定的内容范围包含哪些导读:内容范围包含:一、文书、印章类鉴定;二、亲子鉴定;三、法医临床鉴定;四、法医物证学鉴定;五、法医病理学鉴定;六、法医毒物学鉴定;七、微量物证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内容范围包含:一、文书、印章类鉴定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二、亲子鉴定三、法医临床鉴定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司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司规〔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已经2020年5月9日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2019年5月14日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法医学各专业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法医类司法鉴定依据所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
第二章法医病理鉴定第四条法医病理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法律问题有关的人身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以及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等。
第五条死亡原因鉴定。
依据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等相关标准,基于具体案件鉴定中的检材情况、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死者的民族习惯等,按照所采用的检查方法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分析。
死亡原因鉴定通常有以下类型: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通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颅腔、胸腔、腹腔等);提取病理检材,对各器官进行大体检验和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提取尸体相关体液或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或者其他实验室检验(必要时)。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法医毒物分析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法医毒物分析XXXX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XXXX司鉴中心[20XX] 毒检号第20XXXX号XXXX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委托单位:XXXX委托日期:20XX年XX月XX日委托事项:对送检材料做乙醇含量分析。
送检材料:1.样品1,血液约5mL(含1%NaF),胶塞玻璃管密封。
2.样品2,血液约5mL(含1%NaF),胶塞玻璃管密封。
3.样品3,血液约5mL(含1%NaF),胶塞玻璃管密封。
检验日期:20XX年XX月XX日检验地点:XXXX司法鉴定中心一、检验过程1.取100μL样品1,添加内标。
检液采用顶空采样,经Varian CP-3800气相色谱仪CP-wax 52CB毛细管色谱柱程序升温分离、FID检测,检出与标样乙醇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经内标法定量其含量为0.90mg/mL。
2.取100μL样品2,添加内标。
检液采用顶空采样,经Varian CP-3800气相色谱仪CP-wax 52CB毛细管色谱柱程序升温分离、FID检测,检出与标样乙醇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经内标法定量其含量为0.31mg/mL。
3.取100μL样品3,添加内标。
检液采用顶空采样,经Varian CP-3800气相色谱仪CP-wax 52CB毛细管色谱柱程序升温分离、FID检测,检出与标样乙醇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经内标法定量其含量为1.94mg/mL。
二、检验结果1.样品1中检出乙醇,含量为0.90mg/mL。
2.样品2中检出乙醇,含量为0.31mg/mL。
3.样品3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4mg/mL。
鉴定人:副主任法医师:XXX主任法医师:XXX复核人:XXX签发人:XXXXXX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章二〇XX年XX月XX日(以下空白)。
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
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六、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毒物分析1.如何理解毒物的概念是相对的许多事物对于某些疾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药物在过量的情况下也能对人体产生一定伤害,甚至导致死亡,反之有些剧毒物质在使用恰当时也可以治疗一些顽疾重症的良药,由于药物和毒物之间的辨证关系,所以常常把药物和毒物统称为“药毒物”,所以食物、药物与毒物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2了解事件发生前后的情况对诊断及判定中毒的意义何在了解事件发生的前后和经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毒者有无吸毒或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或自杀倾向等情况,从而帮助我们推断有无某些药毒物中毒的可能,如果出现典型中毒症状或尸体解剖症状也对诊断和判定中毒有重要意义3中毒症状在中毒法医学鉴定有何意义中毒症状能为中毒鉴定提供有用信息,同时也能给检验工作提供可能的毒物范围,使检验工作更有针对性,能节约筛查药毒物的时间、人力和物力4正确理解毒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及排泄规律的意义何在理解毒物再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有利于我们在采集、送检和检测时选择合适的检材种类,也有利于选择合适的前处理和检测方法。
同时,如果需要检测多个毒物时,我们应该先检测代谢和排泄较快的毒物,再检测代谢和排泄慢的毒物。
1简述体内检材的定义、来源、特点及其检验结果对法医学鉴定的意义。
体内检材主要指取自生物活体或尸体的检验材料。
体内检材中的代谢物和结合物的含量一般很低,化学成分复杂。
从体内检材得出的检验结果可作为法医鉴定的直接证据2某案发现场桌面上发现约5ml液体,请考虑如何收集这类检材。
将检材收集到干净的玻璃器皿中,并密封好,液体上方经量不留多余的空间,避免挥发性物质。
冷藏保存,并及时送检。
3.某贩毒案件收缴了10包共计1000粒药片,请设计抽样方法先随机抽取3至4包并将药片倒出混匀后平铺呈正方形,画出两条对角线,随机选择两个对角,再次混匀平铺成正方形,继续取对角的操作,如此反复直至剩下10-20片作为检材使用,其余留样。
2.一氧化碳中毒分析应取何种检材?HbCO饱和度的定义和意义是什么?血液是测定HbCO饱和度的首选检材,尸体一般抽取心血,中毒抢救者则抽取外周静脉血。
第五章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
第五章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法医学概论全国高等学校教材供法医学类专业用法医学概论第5版主编丁梅第五章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一、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二、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分类三、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要求四、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内容五、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书例一、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是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医学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文书(documents) :文字含义法律文书(judicialdocuments):法律概念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案件的一般信息、案情介绍、检验内容、分析说明、鉴定意见、签名盖章及附带资料等部分内容一、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司法鉴定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尤其是法医学司法鉴定书具有重要的证(依)据作用,广泛运用于涉及人身伤害、死亡、侵权、纠纷等相关案件的侦查、诉讼、调解、仲裁等过程之中具体来说,以法医学司法鉴定书为证据,既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也能为侦查提供线索,为相关案件的立案工作指明方向法医学鉴定文书也是鉴定人水平高低的标志之一二、法医学司法鉴定文书的分类【两者的区别】鉴定意见书:包含了司法鉴定人主观判断的内容鉴定检验报告:仅是检验结果的客观直接反映(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性质分类1.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2.法医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分类1.司法鉴定书2.补充鉴定书3.重新鉴定书(三)其他分类方法【两者的区别】补充鉴定:委托原鉴定机构的原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委托其他鉴定机构就同一鉴定事项再次鉴定三、法医学司法鉴定书的制作要求制作主体的特定性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合法司法鉴定机构内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鉴定文书无效1.鉴定内容超过司法鉴定机构注册范围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类别;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不符合国家及科学、专业标准的;3.无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或者鉴定机构未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的制作程序的合法性司法鉴定文书的产生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与司法鉴定程序等有关的规定。
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司法鉴定相应⼤家都有些熟悉了,⼀些民事案件必须要进⾏司法鉴定的,鉴定的结果更加具有可信度,否则难以服众,司法鉴定在鉴定完毕之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报告。
那么,相应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的实施第⼀节初次鉴定第⼆⼗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或者由委托⼈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条同⼀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进⾏。
第⼀司法鉴定⼈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承担次要责任。
第⼆⼗⼆条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复核。
复核⼈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司法鉴定⽂书由本机构内主管业务的负责⼈或者由其指定代⾏其签发的⼈员签发。
第⼆⼗四条司法鉴定从受理之⽇起⼀般应当在15⽇内出具司法鉴定⽂书。
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说明理由,可延长⾄30⽇。
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批准,并征得委托⼈同意,可再适当延长。
延长期不得超过60⽇。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般应在受理之⽇起60⽇内完成。
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鉴定时限。
第⼆⼗五条作妇科检查时,须由⼥性司法鉴定⼈进⾏。
⽆⼥性司法鉴定⼈时,须有⼥性⼯作⼈员在场。
对未成年⼈的检查,应有监护⼈在场。
第⼆⼗六条现场勘验、⼫体解剖时,应通知委托⼈到场,并在勘验、解剖记录上签名。
如委托⼈不到场,不影响现场勘验和⼫体解剖的进⾏。
第⼆⼗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或者对鉴定结论有重⼤分歧意见时,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主管业务负责⼈主持会鉴,或者在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再作出结论,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第⼆⼗⼋条对涉及多学科知识和技术⼿段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鉴定。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三、有机磷类中毒
来源 有机磷制剂种类很多,广泛用于农业、林业、
畜牧业,公共卫生等行业灭虫。城市农村,大人 小孩都可以得到 作用
主要作用于一些神经及中枢神经,抑制乙酰胆 碱脂酶的活力,致乙酰胆碱积聚,致有关神经过 度兴奋,功能障碍,且很快转入抑制,因呼吸、 心跳中枢麻痹而死
致死量
敌敌畏高毒类25%液体致死量10~14克,50 ~70%mg/kg各种有机磷制剂致死量差异很大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三、有机磷类中毒
尸体征象
尸斑暗紫红色,尸僵强,口唇、指甲青紫。瞳孔缩小 、口鼻孔常有泡沫样液体流痕或泡沫堆积成蕈状。呼吸道 有泡沫液体,肺水肿,淤血,间质出血,浆膜点状出血, 心肌灶性出血,右心室扩大。大肌束常有痉缩现象,腓肠 肌痉缩如板。口服有机磷者,胃内容有似大蒜的气味,胃 粘膜充血水肿,腐蚀现象,呈暗褐色。
血、出血小点,粘膜水肿 氢氰酸气体中毒者,有严重的肺水肿,气管支气管大量
泡沫,口鼻外孔也可有较多的泡沫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二、氰酸及氰化物中毒
检材
血、胃内容(口服)、肝
意义
氰化物中毒颇常见,无色无味,毒性剧,用途广,易 得,故多被凶犯使用于杀人。氰化物系挥发性毒物,在 尸体上易分解、挥发。有时检验不出
第十五章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一节
概述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一、毒物概念
凡一种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进入 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变化与作用,致 机体功能障碍,甚至死亡为中毒。这种物质 为毒物。
第十五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3)检材的保留:采得的样品应低温保留,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应绝快分析测定。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在这个过程之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我国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有着专门的程序,那么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医读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等,在法医鉴定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物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毒物,广泛地说还包括毒品,是指某些物质,其少量进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后,被体内消化产生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侵害机体的组织和器官,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碍、组织损伤,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物质。
二、法医毒物鉴定程序法医毒物检验鉴定流程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①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的样品量: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还可用无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鉴定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鉴定法医学是一门将医学知识与法律适用于法庭上的学科,其中法医毒物鉴定是法医学的重要分支之一。
法医毒物鉴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化学、物理、生物等科学手段来确定尸体或者活体中是否存在毒物,以及毒物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和致死原因。
本文将探讨法医毒物鉴定的定义、鉴定方法及其在法律中的应用。
一、法医毒物鉴定的定义法医毒物鉴定是通过对人体尸体或活体进行检验和分析,以确定毒物的存在、类型和致死原因的一门科学。
毒物可以是化学物质或生物制品,包括药物、杀虫剂、重金属、致癌物质等。
法医毒物鉴定可应用于各类毒物中毒事件、涉毒刑事案件和工伤事故等。
二、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实验室检验和现场勘验两种。
实验室检验是指法医毒物鉴定专家在实验室中对尸体或者活体取样进行毒物检验的过程。
首先,鉴定工作人员会对样本进行标本管理和准备工作,确保得到可靠的检验结果。
然后,根据不同的检验要求,可以使用色谱法、质谱法、生化法等多种技术手段来分离和鉴定毒物。
最后,通过对样本的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毒物的存在与否、浓度以及与死亡原因的关联性。
现场勘验是指法医毒物鉴定专家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和采集有关证据的过程。
在现场勘验中,他们会收集到一些与毒物相关的物品,例如药物瓶、身体组织、血液样本等,并标记和包装好以备进一步分析。
现场勘验是鉴定工作的第一步,其准确性和细致性对于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具有决定性影响。
三、法医毒物鉴定在法律中的应用法医毒物鉴定在法律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对于查明案件的真相和维护法律的公正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中,法医毒物鉴定可以帮助警方和法庭确定被告人是否使用或暴露于某种毒物,并分析其对人体的影响。
同时,法医毒物鉴定还可以揭示不同毒物引起的症状和病变,从而帮助判定死因和定性罪行的性质。
此外,法医毒物鉴定还可以对人体尸检和排泄物等进行检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在工伤事故中,法医毒物鉴定可以确定工作环境中是否存在毒害物质,并判定其对工人健康的危害程度。
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有哪些种类?
To endure the pain that others can't bear and eat the bitterness that others can't bear, then you can reap whatothers can't ge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有哪些种类?1、法医病理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3、法医精神病鉴定4、法医物证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6、司法会计鉴定7、文书司法鉴定8、痕迹司法鉴定9、微量物证鉴定 10、计算机司法鉴定 1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12、声像资料司法鉴定 13、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14、一般司法鉴定。
在世界的司法系统中,司法鉴定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
因为在法医类鉴定中,会运用多种科学知识,比如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
而在诉讼的过程中,很多证据都是要通过运用这些知识来证明。
在我国,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是同样重要,因此,我国司法鉴定的种类程序繁多,法医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种,也有很多种类。
一、司法鉴定法医类概念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
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正如同国家的法制制度分为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一样,相应地法医鉴定也正在逐步走向司法鉴定、立法鉴定、行政鉴定三大领域。
二、分类(一)法医临床鉴定1、简介“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
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一、法医类司法鉴定的概念和作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专门从事法医学研究和应用的专业人士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法律案件中涉及的尸体、伤害、病理等相关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的工作。
法医类司法鉴定是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一环,其结果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二、法医类司法鉴定的执业分类根据法医类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和对象,可以将其执业分类如下:1. 尸体鉴定尸体鉴定是法医类司法鉴定中最常见的一类,主要涉及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鉴定和评估。
尸体鉴定的目的是确定死因、死亡时间、伤害程度等,为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2. 伤害鉴定伤害鉴定是针对人体受伤情况进行的鉴定工作,包括对伤情的评估、伤害的成因以及伤害的程度和后果等方面的鉴定。
伤害鉴定的结果可以帮助法庭确定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从而判定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刑事责任。
3. 病理鉴定病理鉴定是对尸体组织和细胞进行检查和鉴定,以确定病变的性质、范围和原因。
病理鉴定对于判断人体是否存在疾病、疾病的性质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在刑事案件中能够判断被告人是否有患病的情况。
4. 遗传鉴定遗传鉴定是通过对DNA等遗传物质的检验和比对,确定个体的亲子关系、血缘关系等问题。
遗传鉴定在刑事案件中常被用于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以及亲子关系纠纷的解决。
5. 麻醉鉴定麻醉鉴定是针对涉及麻醉药物的刑事案件进行的鉴定工作,包括麻醉药物的检测、鉴定和药理学评估等方面。
麻醉鉴定的结果能够帮助法庭确定被告人是否使用了麻醉药物,以及药物使用的性质和目的。
6. 毒物鉴定毒物鉴定是对涉及毒物的刑事案件进行的鉴定工作,包括毒物的检测、鉴定和毒理学评估等方面。
毒物鉴定的结果能够帮助法庭确定被告人是否使用了毒物,以及毒物对人体的影响和危害程度。
7. 精神鉴定精神鉴定是对涉及精神疾病的刑事案件进行的鉴定工作,包括对被告人精神状态的评估、疾病诊断和病情评估等方面的鉴定。
精神鉴定的结果能够帮助法庭确定被告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以及疾病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和责任程度。
法医毒物分析
1.如何理解毒物的概念是相对的许多事物对于某些疾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药物在过量的情况下也能对人体产生一定伤害,甚至导致死亡,反之有些剧毒物质在使用恰当时也可以治疗一些顽疾重症的良药,由于药物和毒物之间的辨证关系,所以常常把药物和毒物统称为“药毒物”,所以食物、药物与毒物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2了解事件发生前后的情况对诊断及判定中毒的意义何在了解事件发生的前后和经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毒者有无吸毒或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或自杀倾向等情况,从而帮助我们推断有无某些药毒物中毒的可能,如果出现典型中毒症状或尸体解剖症状也对诊断和判定中毒有重要意义3中毒症状在中毒法医学鉴定有何意义中毒症状能为中毒鉴定提供有用信息,同时也能给检验工作提供可能的毒物范围,使检验工作更有针对性,能节约筛查药毒物的时间、人力和物力4正确理解毒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及排泄规律的意义何在理解毒物再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有利于我们在采集、送检和检测时选择合适的检材种类,也有利于选择合适的前处理和检测方法。
同时,如果需要检测多个毒物时,我们应该先检测代谢和排泄较快的毒物,再检测代谢和排泄慢的毒物。
1简述体内检材的定义、来源、特点及其检验结果对法医学鉴定的意义。
体内检材主要指取自生物活体或尸体的检验材料。
体内检材中的代谢物和结合物的含量一般很低,化学成分复杂。
从体内检材得出的检验结果可作为法医鉴定的直接证据2某案发现场桌面上发现约5ml液体,请考虑如何收集这类检材。
将检材收集到干净的玻璃器皿中,并密封好,液体上方经量不留多余的空间,避免挥发性物质。
冷藏保存,并及时送检。
3.某贩毒案件收缴了10包共计1000粒药片,请设计抽样方法先随机抽取3至4包并将药片倒出混匀后平铺呈正方形,画出两条对角线,随机选择两个对角,再次混匀平铺成正方形,继续取对角的操作,如此反复直至剩下10-20片作为检材使用,其余留样。
2.一氧化碳中毒分析应取何种检材?HbCO饱和度的定义和意义是什么?血液是测定HbCO饱和度的首选检材,尸体一般抽取心血,中毒抢救者则抽取外周静脉血。
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第一节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概述一、毒物和中毒的概念(一) 毒物人类对毒物的认识,是在认识自然和科技进步的过程中不断演变和深化的,毒物的概念是发发展的相对的。
一般认为,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通过化学或物理作用,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导致死亡的化学物质。
毒物发生毒作用的大小受到使用剂量、作用对象以及作用方式的影响。
(如蜈蚣的毒性主要是腺体作用于血液,但对消化吸收却没有毒性)毒物和药物没有明确的界限。
(例如安眠药正常剂量使用无害,但大剂量使用却会导致中毒死亡;砷对人体是剧毒,微量使用即可导致死亡,但却能用于白血病的治疗。
)在法医学领域涉及的常见毒物主要有:1、气体毒物。
如CO、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等。
(2003年重庆开县中石油井喷事件)2、挥发性毒物。
如乙醇、甲醇、氰化物、苯类衍生物等。
3、水溶性毒物。
如亚硝酸盐、强酸、强碱等。
4、金属毒物。
如砷、汞、钡、铊等。
(清华才女朱令铊中毒)5、医用药毒物。
如苯二氮卓类、吩噻嗪类、巴比妥类等安眠镇静药物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等。
6、毒品。
如阿片类、苯丙胺类、大麻类、可卡因等。
7、杀虫剂。
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
8、杀鼠剂。
如氟乙酰胺、毒鼠强、磷化锌等。
9、有毒植物。
如乌头、马钱子碱、莨菪碱等。
10、有毒动物。
如河豚、班蝥、毒蜂等。
(二) 中毒中毒是指机体受到毒物作用而发生的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状态。
因中毒而导致死亡则称为中毒死。
中毒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一次使用大剂量的毒物,短时间内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的为急性中毒,其特点是发病急、病情重、症状明显、转归快。
急性中毒多见于他杀、自杀和灾害性事故,是法医毒物鉴定的重点。
小剂量反复使用毒物,使机体长时间遭致机能损害,逐渐产生中毒症状的为慢性中毒,特点是症状不明显、病程长、难痊愈。
慢性中毒多见于环境污染、职业中毒以及毒品滥用。
司法鉴定分类
司法鉴定分类司法鉴定分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以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____、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中:(一)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好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展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此外根据诉讼活动的需要,诉讼中涉及到的其它鉴定业务还有:计算机司法鉴定、环境监测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税务司法鉴定、农业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等。
上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统一登记管理事项在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____、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将统一纳入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范围。
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以下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损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以及其别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四、行政案件按照以下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五、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鉴中心毒检字第×号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委托单位:××县公安局委托日期:20××年××月××日委托事项:对送检的江×检材作毒物分析送检材料:1?(开棺取出的)胃组织及胃内容物若干;2?(附于布片上的)呕吐物若干;3?纸片1张。
检验日期:20××年××月××日检验地点:××司法鉴定中心一、检验过程(1)胃组织、胃内容物和呕吐物毒物化学检验:分别取适量胃组织、胃内容物和呕吐物,经有机溶剂提取、净化后,作常规GC/MS分析,均未出现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等安眠镇静药物、常见麻醉剂、违禁毒品、有机磷农药以及杀虫剂等有毒成分的特征色谱峰和特征碎片离子。
另取适量胃组织和胃内容物进行雷因希氏反应分析,结果呈阴性。
(2)纸片毒物化学检验:取适量纸片,经有机容剂提取、净化后,作常规GC/MS分析,出现阿斯匹林、2—羟基苯甲酸、咖啡因及尼可刹米成分的特征色谱峰和特征碎片离子;未出现其它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等安眠镇静药物、常见麻醉剂、违禁毒品、有机磷农药以及杀虫剂等有毒成分的特征色谱峰和特征碎片离子。
二、检验结果1?从送检纸片中检出阿斯匹林、2—羟基苯甲酸、咖啡因及尼可刹米成分。
2?从送检的纸片、胃组织、胃内容物和胃呕吐物中均未检出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等安眠镇静药物、常见麻醉剂、违禁毒品、有机磷农药、杀虫剂以及砷化物等有毒成分。
检验报告人:主任法医师:×××(签名)主检法医师:×××(签名)××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章二×××年×月×日××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鉴中心临证字第×号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委托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日期:20××年×月×日委托事项:对孙×的伤情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送审材料:1?委托书壹份;2?公安局预审卷宗壹册,检察院卷宗贰册,法院卷宗叁册;3?X片贰拾张,CT片伍张,MRI片捌张。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报告撰写与文书鉴定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报告撰写与文书鉴定法医学是一门应用科学,旨在通过对医学和法律的交叉研究,为法庭提供科学的证据和鉴定结论。
在司法实践中,法医学报告的撰写和文书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法医学报告的基本要素以及文书鉴定的过程。
一、法医学报告撰写1. 报告格式法医学报告应采用规范的格式,包括标题、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与讨论、结论等部分。
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描述鉴定对象和目的。
引言部分应包括鉴定的由来和目的,明确问题需要解答的方向。
材料与方法部分应详细描述鉴定所使用的材料和方法,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可靠性。
结果与讨论部分应客观地陈述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进行逻辑分析和科学解释。
结论部分应明确回答鉴定问题,突出主要结论。
2. 内容要点在撰写法医学报告时,需要关注以下要点:被鉴定对象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鉴定问题,即需要回答的法律问题;材料和方法,包括对鉴定对象的检验、检查和分析方法;结论,明确回答鉴定问题的科学结论;建议,对鉴定结果提出的专业化建议。
同时,法医学报告还需要附上鉴定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和签名。
二、文书鉴定的流程1. 鉴定程序文书鉴定是法医学的核心工作之一,依法进行的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受理、审查、鉴定、报告和阐释等步骤。
受理阶段是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确保申请符合鉴定范围。
审查阶段是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包括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鉴定阶段是对具体问题进行实际鉴定,采集样本并进行分析和测试。
报告阶段是编写鉴定报告,并呈交给委托方或法院。
阐释阶段是对鉴定结果进行解读,回答委托方或法院提出的后续问题。
2. 鉴定规范文书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首先,鉴定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法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职业资质证书。
其次,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此外,鉴定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职权范围进行鉴定。
最后,鉴定结果应在鉴定报告中清晰明确地表达,以备法庭审理和司法决策之用。
法医毒物鉴定书范本
法医毒物鉴定书范本法医毒物鉴定书"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物中毒的鉴定。
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
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化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毒物,广泛地说还包括毒品,是指某些物质,其少量进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后,被体内消化产生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侵害机体的组织和器官,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碍、组织损伤,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那些物质。
根据毒理学原理,毒物可分为腐蚀性毒物,如硫酸、盐酸、硝酸、苯酚、氢氧化钠、氨及氢氧化氨等;毁坏性毒物,能引起生物体器质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钡、铅、铬、镁、其他重金属盐类等;障碍功能的毒物,如阿托品、可卡因、甲醇、安定药、苯丙胺、氰化物、亚硝酸盐和一氧化碳;农药,如有机磷、有机氮、百菌清、百草枯、溴甲烷等;杀鼠剂,如磷化锌、敌鼠强、杀鼠灵等;有毒植物,如乌头、钩吻、曼陀罗、夹竹桃等;有毒动物,如蛇毒、河豚、蟾蜍、蜂毒等;细菌及霉菌性毒素,如沙门菌、肉毒、葡萄球菌、黄曲霉素、黑斑病甘薯等。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一般在投毒、自杀、意外中毒、走私、吸毒、贩毒、种毒等案件中,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
毒物鉴定首先要详细了解中毒经过、临床症状、尸体解剖所见、检材的种类和数量等,通过对毒物分析,来判定是否中毒、是否是中毒死亡、是何种毒物、通过何种途径、何时进入体内引起中毒的。
法医毒物鉴定书由纯真网提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医毒物鉴定-法律文书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
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化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毒物,广泛地说还包括毒品,是指某些物质,其少量进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后,被体内消化产生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侵害机体的组织和器官,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碍、组织损伤,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那些物质。
根据毒理学原理,毒物可分为腐蚀性毒物,如硫酸、盐酸、硝酸、苯酚、氢氧化钠、氨及氢氧化氨等;毁坏性毒物,能引起生物体器质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钡、铅、铬、镁、其他重金属盐类等;障碍功能的毒物,如阿托品、可卡因、甲醇、安定药、苯丙胺、氰化物、亚硝酸盐和一氧化碳;农药,如有机磷、有机氮、百菌清、百草枯、溴甲烷等;杀鼠剂,如磷化锌、敌鼠强、杀鼠灵等;有毒植物,如乌头、钩吻、曼陀罗、夹竹桃等;有毒动物,如蛇毒、河豚、蟾蜍、蜂毒等;细菌及霉菌性毒素,如沙门菌、肉毒、葡萄球菌、黄曲霉素、黑斑病甘薯等。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一般在投毒、自杀、意外中毒、走私、吸毒、贩毒、种毒等案件中,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
毒物鉴定首先要详细了解中毒经过、临床症状、尸体解剖所见、检材的种类和数量等,通过对毒物分析,来判定是否中毒、是否是中毒死亡、是何种毒物、通过何种途径、何时进入体内引起中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