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老保险新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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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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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的一、过渡性养老金的对象2.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居民;3.工伤、病残等特殊人群。

二、过渡性养老金的核算标准1.基础部分基础部分是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本金额,根据政策规定,其标准根据居民所在地的城乡位势进行划定。

广州市区和非市区的划分标准为城区、镇街和村级行政单位。

广州市区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部分标准如下:-城区:月发放标准为400元;-镇街:月发放标准为370元;-村级行政单位:月发放标准为340元。

非市区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部分标准如下:-城区:月发放标准为380元;-镇街:月发放标准为350元;-村级行政单位:月发放标准为320元。

2.个人因素部分个人因素部分是指根据居民的个人情况进行核算的部分。

个人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户口、配偶身份、子女情况等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的不同,个人因素部分的金额也有所差异。

三、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举例为了更好地理解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下面通过几个具体的例子进行说明。

基础部分:400元(城区)个人因素部分:无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结果:400元/月例2:一位60周岁以上的广州市非市区常住居民,享受低保待遇。

基础部分:380元(城区)个人因素部分:享受低保待遇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结果:380元/月+享受低保待遇的金额例3:一位60周岁以上的广州市城区常住居民,有三个子女且居民户口。

基础部分:400元(城区)个人因素部分:家庭户口、子女情况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结果:400元/月+个人因素部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过渡性养老金的标准会根据政策的调整进行相应的变动,且计算过程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

总之,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基础部分和个人因素部分进行核算,以确保有需要的人员能够获得合适的补贴。

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按照政策要求申请过渡性养老金。

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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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的首先,基础养老金是按照广州市政府规定的养老金标准计算得出的。

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局的规定,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月)=个人缴费月数×缴费基数×养老金月发放比例其中,个人缴费月数是指参保人员在该城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月数,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每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工资基数,养老金月发放比例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的。

其次,过渡性养老金还包括个人养老积累账户的计算。

个人养老积累账户是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情况计算得出的,主要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

个人缴费账户是指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积累起来的账户。

个人每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将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缴费账户,这个比例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的。

政府补贴账户是指广州市政府为过渡期间退休人员提供的政府补贴额度。

政府补贴账户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总额和个人缴费账户金额之比确定的。

最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结果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养老积累账户的金额。

这两部分的金额根据相关的计算公式和规定进行累加得出。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对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根据市政府的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和变化。

以上提供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基于目前的规定,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广州市社会保险局的最新政策和通知。

总的来说,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依据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积累账户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月数、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发放比例计算得出的。

个人养老积累账户则包括个人缴费账户和政府补贴账户,分别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和政府的补贴额度计算得出。

最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结果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养老积累账户的金额。

以上是对广州市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简要介绍,具体计算公式和细节还需要参考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024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2024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2024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2024年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已经出台,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在新政策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政府将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养老金将根据物价指数和工资水平适当调整,确保老年人的养老金不断增加,以满足生活成本的提高需求。

此外,政府还将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其次,政府将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政府将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进行整改或者关闭。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再次,政府将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养老保险基金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保障,政府将建立起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营。

同时,政府将逐步建立起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平台,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最后,政府将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包括通过媒体、宣传册等形式,让广大民众充分了解养老保险的政策内容和权益保障范围,提高大家的参保意识和权益保障意识。

综上所述,2024年养老保险最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让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险待遇,过上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7.11•【字号】•【施行日期】1995.09.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1994年9月15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制定1995年7月1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理流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保险制度通过依法设立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三条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外的下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一)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境外员工愿意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中订明。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社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负担,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广州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人事、民政、卫生、工商、财政、计划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尽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制订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集比例、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提取的各项管理费比例、社会保险基金积累比例、每年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三)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四)指导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五)做好本市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

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

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广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枢纽和人口密集区,为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积极实施退休地方补贴政策。

该政策为广州市退休人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在经济、医疗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补贴。

下面将具体介绍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的相关细则和福利待遇。

一、经济补贴广州市退休地方补贴政策中,对于退休人员的经济补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根据退休人员的不同情况和实际需求,广州市根据居住年限和缴纳社保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

一般而言,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得到适当的提高。

此外,广州市还为退休人员提供一次性过渡补贴,以缓解退休后生活的经济压力。

二、医疗补贴在医疗方面,广州市退休地方补贴政策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广州市建立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支付,以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广州市还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的补贴,覆盖了一定的医疗费用,从而减轻了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

三、社会福利补贴广州市退休地方补贴政策中,对于退休人员的社会福利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保障。

广州市鼓励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为其提供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活动的机会。

退休人员可以参加养老俱乐部、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丰富自己的退休生活,增进社交和交流。

此外,广州市还为退休人员提供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方面的优惠,提升了其生活质量。

四、其他补贴待遇除了经济、医疗和社会福利方面的补贴外,广州市还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其他一些特殊的补贴待遇。

其中包括疗养费、护理费等,针对有特殊需求的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此外,广州市还为享受福利的退休人员提供了一系列的便利政策,例如办理证件、享受交通优惠等,方便退休人员的生活。

综上所述,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具体包括经济补贴、医疗补贴、社会福利补贴和其他特殊待遇等方面。

这些政策旨在为广州市的退休人员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支持,改善其生活质量,增强其社会参与能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4.02•【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施行日期】1998.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业经1998年3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林树森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从业人员,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下称用人单位)的业主和雇工。

第三条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业人员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必须按本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已享受法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业主以不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雇工以月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业主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缴费基数的19%缴纳,其中8%划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11%记入个人帐户。

雇工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缴费基数的19%缴纳,其中由用人单位负担11%,雇工本人负担8%。

雇工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为其缴费基数的11%,包括本人缴费的全部和从单位缴费中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

广州养老退休政策

广州养老退休政策

广州养老退休政策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广州市民的老年生活质量,广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养老退休政策。

本文将重点介绍广州养老退休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申请流程。

一、广州养老保险政策广州市实施的养老保险政策旨在为广州市民提供经济安全保障。

根据政策规定,广州市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广州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即广州市内正式就业的职工和居民个体劳动者均可参加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每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保险费,退休后可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二、广州退休年龄政策广州市根据劳动力供需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了退休年龄政策,以确保养老金支付的可持续性。

根据最新政策,广州市实行渐进式退休年龄,即逐步延长退休年龄。

目前,广州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

个体劳动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周岁左右。

三、广州养老金发放政策广州养老金发放政策对退休人员提供了经济支持。

根据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将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退休年龄确定养老金的发放金额。

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退休人员应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金福利。

四、广州社保卡使用政策广州市推行社保卡使用政策,旨在方便广州市民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广州市民可以凭借社保卡在指定的银行或社区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包括养老保险缴费、查询个人养老金、申请退休等。

社保卡的推行使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更加便捷高效。

五、广州养老照料服务政策广州市政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退休老人提供更多的养老照料服务。

政府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提供老年照料、心理慰藉、康复等服务。

此外,广州市还推广“互助养老”模式,鼓励邻里间互相帮助、关心和照料,以减轻老年人的生活负担。

六、广州养老退休政策的申请流程1. 参加养老保险:广州市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18•【字号】粤办函〔2023〕271号•【施行日期】2023.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27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18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要求,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有关工作部署,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全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人民群众进行长期养老规划;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结合全省居民年龄、收入特点,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提升第三支柱养老金融服务供给水平;严格监督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个人养老金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支持各地因地施策,积极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准备工作,为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营造良好氛围,助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主要措施(一)全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1999]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1999]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1999〕2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粤府〔1998〕21号)精神,深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适合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干部和工勤人员以及个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

三、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原则。

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国发〔1997〕26号、省政府粤府〔1998〕21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从1998年7月至1999年6月,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的23%、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养老保险费;今后,单位缴费比例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职工缴费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单位的缴费比例降至20%、职工缴费比例提到8%。

广州市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广州市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广州市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特殊工种退休规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州市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权益,最新的退休规定于近期出台。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州市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的内容和相关政策。

一、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调整根据新规定,广州市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将会有所调整。

具体来说,退休年龄将根据不同的特殊工种进行分类统筹,确保各个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待遇。

1.高温作业工种对于高温作业工种,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退休年龄将相对较低。

根据最新规定,高温作业工种的退休年龄将设定在55岁,以确保工人在身体机能逐渐下降时能够及时享受养老金。

2.危险工种对于危险工种,职业风险较高,因此退休年龄也将有所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危险工种的退休年龄将设定在60岁,以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特殊技能工种对于特殊技能工种,退休年龄将视具体技能要求而定。

根据最新规定,特殊技能工种的退休年龄将根据相关专业的年纪限制和技能要求进行具体调整。

二、特殊工种退休待遇的优化除了退休年龄的调整,广州市特殊工种的退休待遇也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

旨在充分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

1.养老金的增加广州市特殊工种的养老金将会得到相应的增加。

根据最新规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养老金将根据多重因素进行计算,包括工作年限、工作条件等。

以此来提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确保他们的养老生活质量。

2.健康保障的完善广州市将进一步完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措施。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将享受到更全面、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政策,包括定期体检、医疗费用报销等。

三、特殊工种退休申请流程的规范化为了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广州市还规范了特殊工种退休申请流程。

下文将详细介绍特殊工种退休申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1.退休申请流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退休申请。

单位将根据最新规定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相应的核实和确认。

养老新政策2023年最新消息和养老新政

养老新政策2023年最新消息和养老新政

2023年国家养老新政策有哪些一、国家养老新政策政府加强托低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低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并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置,建立起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提升老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政府制定完善长照补贴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长照对象评估标准、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监督。

二、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

大力推进运营体制,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三、积极回应社会养老需求,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主要发展方向。

按就近方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要求,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加大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体娱乐、衣食餐饮等设施配套力度,为社区居家养老创造必要条件。

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增强护理功能;依托农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日间照料机构、托老所、老年活动站。

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

202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我国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首先目前同时满足按规定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满15年,但是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两个条件的年满60周岁老人,可以每个月领取160元起的基础养老金。

如果2023年已经达60周岁,但是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缴,但是2023年之后就不能补交了。

居民养老保险费也是要累计缴费15年才可以。

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距65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65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广东养老保险新政策及最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广东养老保险新政策及最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广东养老保险新政策广东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19年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9〕105号)印发,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那么,2020年广东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何时可领?参保人死亡怎么办?一、缴费标准是多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何时可领?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相关待遇。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3、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5、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

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

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退休人群对于医保政策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广州市作为中国的大城市之一,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近期出台了一项新的退休医保政策。

一、政策背景与重要性退休医保是指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和报销的社会福利制度。

随着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许多退休人员面临医药费用过高的问题,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因此,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州市退休人员的医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政策亮点与改变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1. 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新政策,广州市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得到提高。

具体的报销比例将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医疗需求。

2. 扩大医保范围: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将扩大退休人员的医保范围,包括扩大对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提供更全面的医疗服务。

3. 引入定点医院制度: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将引入定点医院制度,退休人员在就医时必须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以便更好地监管医疗服务质量。

4. 加强医保管理:新政策中,将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医保资金滥用和浪费。

三、影响和前景展望广州市退休医保新政策的实施将对退休人员和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将得到有效控制,降低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新政策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最后,退休医保新政策将为广州市的医保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为其他城市制定类似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展望未来,广州市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退休医保制度,包括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等方面。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推动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整体医疗水平。

广州市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广州市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广州市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广州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2.20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1.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

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社保退休新政策

广州市社保退休新政策

广州市社保退休新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退休养老保障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州市退休人员的需求,广州市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社保退休政策,以确保老年人的福利和生活质量。

该政策的内容及影响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介绍。

一、退休年龄上调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广州市社保退休新政策将正式上调退休年龄。

根据新政策,男性退休年龄将从现行的60周岁调整至62周岁,女性则由55周岁调整至60周岁。

这意味着广州市的劳动者将需要更长时间才能享受退休生活。

二、社保待遇提升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广州市将逐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社保待遇。

首先,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根据工作年限和个人缴纳比例的不同而有所提高。

其他社会福利补贴,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也将同步提高,以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健康和生活需求。

三、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新政策还引入了一套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以确保其与通货膨胀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

根据新机制,养老金将定期进行调整,以最大程度地保护退休人员的购买力。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可靠的养老金保障。

四、社保服务优化广州市社保退休新政策还将进一步优化社保服务,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流程。

通过数字化支付、在线查询和一站式服务等手段,广州市将努力提升退休人员的服务体验,让他们更便利地享受社保福利。

五、个人私人养老金计划为鼓励个人养老金储备,广州市新政策鼓励退休人员参与私人养老保险计划。

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产品,并享受相应的纳税优惠政策。

这一措施将有效增加退休金来源,提升退休生活的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广州市社保退休新政策在提高退休年龄、提升社保待遇、调整养老金机制、优化服务以及鼓励个人养老金计划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改变和创新。

这些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退休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广州市退休人员的福利和生活质量。

期待新政策的有效实施,让广州市的退休人员过上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条例之《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全文

条例之《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全文

条例之《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全文为了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制定了《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维护社会安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被保险人):(一)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和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条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保险和单位补充保险等多层次的保险. 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位为被保险人建立补充保险.第四条社会保险部门主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实行系统管理.第五条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方式, 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 养老保险待遇同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 并建立合理调节机制, 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第六条人民政府必须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待遇的给付.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收益、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第二章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第七条社会养老保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被保险人唯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第八条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单位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二)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三)基金收益;(四)滞纳金;(五)地方财政拨款;(六)社会捐赠;(七)其他收入.第九条单位和被保险人必须按规定的标准逐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部分计入个人帐户, 其余计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全体被保险人共同所有.第十条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帐户积累的情况决定. 单位按所属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测定, 经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分, 不计征养老保险费, 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 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第十一条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按财税法规规定列支.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扣缴.第十二条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由开户银行凭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托收单向单位扣缴, 任何单位不得拒付. 被保险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第十三条欠缴养老保险费、又没有能力补缴的单位, 可用固定资产或实物变现抵缴.第十四条单位破产、终止或因其他原因中止经营清产核资时, 清算人、单位必须分别通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 养老保险费应按工资同等顺序清偿.分立、合并(兼并)单位要承担原单位的养老保险责任.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按月领取养老金, 直到死亡:(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 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第十六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 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份累计计算.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 被保险人己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 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 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 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 下同)除以120.基础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帐户养老金从个人帐户中支付. 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 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第十八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被保险人,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标准、养老金的调整以及来源按前条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计发办法由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九条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 不得领取基础养老金, 只能一次领取其个人帐户储存额, 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 不得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只能一次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和一次性老年津贴, 同时, 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一次性老年津贴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其标准由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条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已经离退休的被保险人, 保持原养老金水平, 统一按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调整.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退休前出境定居, 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 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被保险人退休后出境定居, 由社会保险部门继续支付养老金.被保险人死亡, 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 无法定继承人的, 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由社会保险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第四章养老保险管理第二十三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期利率计息, 利息全部转入养老保险基金.第二十四条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的三十日内, 必须向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申报手续;单位变更、终止或人员增减、变动时, 必须在十五日内向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变更、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部门必须为单位和被保险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档案. 被保险人跨统筹范围变换工作单位时, 必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第二十六条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实行全额征收、全额拨付, 任何单位不得挪用、截留.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第二十七条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一核算.在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一核算前, 各市(地级及地级以上的市, 下同)、县(含县级市、区, 下同)按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省、市社会保险部门上缴调剂金, 用于对养老金发放困难地区和企业进行调剂. 各地应上缴的调剂金, 由省或市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开户银行扣缴, 各地不得拒付.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组织, 由人民政府代表、单位代表、被保险人代表三方等额组成, 依法对养老保险行政执法与基金管理、使用进行社会监督.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活动方式由章程规定, 其章程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九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各级社会保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和会计、统计及内部审计制度.第三十条社会保险部门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向单位和被保险人公布养老金发放情况, 提供个人帐户有关信息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咨询、查询服务.第三十一条单位必须向被保险人如实公布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被保险人和工会组织有权监督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监督社会保险部门按规定发放养老金.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部门有权对单位和被保险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及养老金发放等有关情况进行稽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社会保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 情节严重的, 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 未将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全部存入养老保险基金帐户或未按规定向被保险人计发养老金的;(二)擅自更改被保险人养老保险档案,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三)挪用、贪污养老保险基金的;(四)违反基金管理规定, 造成基金损失的;(五)擅自增加或减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拖欠被保险人养老金的, 应将拖欠期间的利息连同本金一起补发.第三十四条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挪用、截留养老保险基金的, 应责令其改正, 并由其上级机关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 对单位法定代表人, 可由社会保险部门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应缴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被保险人或其供养直系亲属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变更或者失去领取条件时, 应立即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告. 被保险人或其亲属以非法手段获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应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 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三倍罚款;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单位与被保险人之间因社会养老保险事项发生争议, 依照劳动争议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被保险人对社会保险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 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请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或者被保险人逾期不申请复议, 不提起诉讼, 又不履行义务的, 社会保险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 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由省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 可委托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第四十条省、市、县补充养老保险办法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制订. 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办法由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制订. 本条例除特指补充保险的条款外均为法定基本养老保险条款.第四十一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全文。

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

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

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广州是中国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座现代化城市,拥有众多退休人员。

为了保障广州市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广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退休地方补贴政策。

本文将介绍这些政策并分析其对广州退休人员的影响。

一、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的背景和目的广州市政府制定退休地方补贴政策的背景是为了保障广州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它的目的是通过发放经济补贴来弥补退休人员因退休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减少他们的负担,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二、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金补贴广州市政府每月向退休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退休金补贴。

这一数额是根据退休人员的个人工资和贡献年限来确定的,旨在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医疗补贴广州市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

广州市政府通过这一政策,帮助退休人员减轻医疗费用压力,保障他们的健康。

3.居住补贴广州市政府为退休人员提供居住补贴,帮助他们支付房租或生活费。

这一补贴金额根据退休人员的居住情况和实际需求来确定。

4.文体活动补贴广州市政府鼓励退休人员参与文体活动,并为其提供一定的活动补贴。

这既有助于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又有利于他们保持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心态。

三、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广州退休地方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它为广州退休人员提供了经济支持,帮助他们过上了相对稳定、舒适的生活。

这一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广州市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和社会融入感。

首先,退休金补贴使广州的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

这有助于他们养老金的有效运用,改善了他们的物质生活。

其次,医疗补贴政策使广州的退休人员在面临疾病时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护理。

这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健康。

此外,居住补贴政策和文体活动补贴政策为广州的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广泛的生活保障和活动支持。

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

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

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退休金政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期,广州市政府出台了一项退休金减半政策,针对广州市退休教师。

这项政策引发了广大教师的关注和热议。

本文将就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进行深入分析。

一、政策背景退休金是为了保障退休者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过去,广州市政府一直按照一定比例提供退休金给退休教师。

然而,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养老金缺口的不断扩大,广州市政府不得不作出调整,以应对养老金支付的压力。

二、政策内容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公告,自即日起,广州退休教师的退休金将减半发放。

具体而言,每个月的退休金数额将降低50%。

此举旨在减轻政府的负担,提高退休金的可持续性。

三、政策影响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的实施无疑对广大退休教师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退休教师的收入将大幅降低,生活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其次,此举可能影响到教师的离退休意愿,导致有志于从教一辈子的教师因收入问题而提前离开岗位。

四、政策评价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有人认为,这种政策对于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非常必要,有助于保障更多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然而,也有人质疑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是否考虑到了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付出,认为政府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五、政策建议鉴于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对退休教师的重大影响,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政府应该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到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付出,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其次,政府可以探索其他方式来解决养老金缺口的问题,如增加财政投入或引入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模式。

六、总结广州退休教师退休金减半政策的实施无疑对广大退休教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府需要认真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并积极研究和改进政策,以确保退休教师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全社会也应该关注退休教师的福利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怀和支持。

[2021年广州退休新政策]广州退休金2021新政策

[2021年广州退休新政策]广州退休金2021新政策

[2021年广州退休新政策]广州退休金2021新政策退休的政策有哪些,广州退休的新政策有哪些值得关乎,退休的年龄是多少。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1年广州退休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21年广州退休新政策何时开始?——报告建议从2021年开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话题再度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面对延迟退休引发的热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应时指出,人社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过程中,会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报告建议延迟退休可分“两步走”:2021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从2021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至2021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

据了解,按照中国目前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何时开始如何推行有何影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1:近期,官方多次就延迟退休政策发声,一些智库也公开提出建议。

昨日在北京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建议,从2021年开始延迟退休,到2021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

2021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广州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那么广州养老金上调标准是多少呢?日前,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在发布会现场就社会保险待遇、为企业降负担、“14人才”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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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取的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 SF048)一式二份; (2)个人养老缴费历史明细表的纸质资料复印件一 式一份; (3)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5)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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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工商户(无雇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 老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内容: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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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户籍地申请一次性缴 纳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1、广州市户籍; 2、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3、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最早 不可早于2006年7月)至2016年5月(粤人社规〔 2016〕4号文实施之月)存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时段。 办理:先去户籍所在区基金中心审核,再到对应区 地税局缴费。缴费时效: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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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
A.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B.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C.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累计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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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缴费基数、费率不变 基数上限: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300% ; 基数下限: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 权平均值的60%。 费率: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 入个人账户)
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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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省非本市户籍/外省户籍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 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 本项目是依申请的外部业务流程,办理期限:当天 (1) 受理 (2)审核办理 (3)办结 业务受理岗录入登记数据保存成功后,打印核定通 知书一式二份,加盖业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和 日期。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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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方说:帮我设计一个花瓶。 小A设计师直接去做花瓶去了。 小B多问了几句:多大的?什么材质的?什么时候要?预算 是多少? 小C则问:你要花瓶做什么的?是放鲜花还是做室内装饰用 的? 小A肯定做出了花瓶,但是未必是顾客想要的。小B也做了 花瓶,顾客也买单了,已经合格了。但是小C则有可能让顾 客惊喜。 •工作方法分享,小故事的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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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完 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 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 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 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尚未 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金;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三、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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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5月1日起按照粤人社发〔2011〕37号文、 粤人社函〔2012〕1579号文规定可一次性趸缴不 足年限的人员,在申请时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申 报趸缴的本人月缴费工资,并按年递增5%; 2、2016年5月1日起,早期下海、早期下乡、237号 文企业未参保人员、193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离 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五类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 ,缴费时效为60个工作日。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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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户籍:可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本省非本市户籍: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 A.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
我省户籍人员); B.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C.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累计满5年。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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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本省户籍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属于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 保范围? • 答案:属于 ● 实际缴费累计年限是否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异 地转入缴费历史? • 答案: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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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体工商户(无雇工) 1、本市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参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2、本省非本市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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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 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延缴养老保险政 策的变化—— 4号文和96号文的异同?
《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本省非本市 户籍的,必须最后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 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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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养老保险 业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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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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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完 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 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 关于印发<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宣传提纲> 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67号) 开始实施时间:2016年5月1日
OGO 广东地税
需收取的资料 缴费人办理单位缴费登记申请,如同时办理税务登记 则按税务登记收取资料,缴费登记不需额外收取,如已办 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登记)的按以下收取资料: (1)《社保费缴费登记综合业务申报表》(SF055)一 式二份 (2)执业证照(事业单位设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5)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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