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开户及交易的具体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投资开户的具体流程:
投资者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证券账户卡。分别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卡和上海证券账户卡。(一)办理深圳、上海证券账户卡
深圳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账户卡则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办理,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个账户;机构500元/每个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开户费用:个人纸卡40元,个人磁卡本地40元/每个账户,异地70元/每个账户;
(二)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选择交易方式,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例如: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炒股、银证转账等。
(三)银证通开户
开通“银证通”需要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开户步骤如下:
1.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同名储蓄存折(如无,可当场开立)及深沪股东代码卡到已开通“银证通”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填写表格:填写《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和《银券委托协议书》。
3.设置密码:表格经过校验无误后,当场输入交易密码,并领取协议书客户联。即可查询和委托交易。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步骤。开户的具体步骤上面已经有具体说明交易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开户
二、委托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除了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自营业务外,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
入证券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职能一般由证券公司行使)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从各国(地区)情况看,一般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现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限期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经纪商要将投资者委托指令的内容传送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这一过程称为委托的执行,也称为申报或报盘。
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采用口头报价方式时,经纪商的场内交易员接到交易指令后,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台前
或者指定的区域,用口头方式喊出自己的买价或者卖价,同时辅以手势,直至成交。在书面报价情况下,交易员将证券买卖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然后按规定的竞价交易原则
撮合成交。电脑报价则是指经纪商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申报。其做法是经纪商将买卖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并通过计算机系统传给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交易系统接收
后即进行配对处理。若买卖双方有合适的价格和数量,交易系统便自动撮合成交。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三、成交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受申报后,要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符合成交条件的予以成交,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继续等待成交,超过了委托时效的订单失败。
在成交价格确定方面,一种情况是通过买卖双方直接竞价形式交易价格;另一种情况是
交易价格由交易商报出,投资者接受交易商的报价后即可与交易商进行证券买卖。
在订单匹配原则方面,根据各国(地区)证券市场的实践,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客户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和经纪商优先原则等。其中,各证券交易所普遍以价格优先原则为第一优先原则。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四、结算
证券交易成交后,首先需要对买方在资金方面的应付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收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同时也要对买卖方在资金方面的应收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付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这一过程属于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清算结束后,需要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转移和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转移。这一过程属于交收。清算和交收是证券结算的两个方面。
五、对于记名证券而言,完成了清算和交收,还有一个等级过户的环节。完成了登记过户,证券交易过程才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