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排污许可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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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制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核心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

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许可管控,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

二、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配合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完善排污许可法律法规体系。

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超标判定方法。

推动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制订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名录,完善土壤、海洋、工业固体废—2—物和工业噪声等管理需要。

发布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技术规范,制修订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善重点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研究,健全排污许可技术体系。

(二)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

推动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海洋工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探索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畜禽养殖氨排放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路径。

优化排污许可证格式及管理内容,实施新版排污许可证。

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流程,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

建立排污许可管理标杆指标体系,打造一批排污许可管理的标杆地区、行业和企业。

(三)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

建立部门联审联查、共管共用工作机制,组织按照水、大气、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噪声以及自行监测等环境管理要求分工审查,对首次申请或者因涉及改(扩)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去向变化、排放口数量增加而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视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现场核查。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放管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染源的排放行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环境质量和公共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稳定、良好,本条例依法设立排污许可制度。

第二条排污许可制度适用于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单位。

排污许可制度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源的排放规模、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

第三条排污许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排污许可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污染源的排放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涉及到排污许可的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排污许可管理机构授权,让其承担一定的排污许可管理任务。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门应加强对排污设施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对新设、改扩建排污设施进行技术审查。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节约资源、减少排放、循环利用等环保措施。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涉及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质量标准,使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总量和危害程度,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第九条排污单位必须申请排污许可,经过环保部门审核和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排污活动。

第十条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期满需要重新申请审批。

排污许可证持有人不得转让、借用、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移。

第十一条排污许可证的持有人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按期进行排污活动,并将排放情况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定环保负责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

第十三条环保部门有权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行为和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处理,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排污许可制度的概念和作用1.1 概念排污许可制度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用于规范和管理企业、机构等单位的排污行为。

通过向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书,明确规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标准、限额和要求,以实现对排污活动的有效监管。

1.2 作用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首先,排污许可制度可以促使企业主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必须提交详细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证明自身具备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能力。

其次,排污许可制度可以强化监管,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检查和执法力度。

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违反排污许可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罚,并有权吊销排污许可证。

最后,排污许可制度可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增加信息透明度。

公众有权了解企业的排污情况,并对不符合排污标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二、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情况自我国环境保护法于1979年颁布实施以来,排污许可制度逐渐得到重视并广泛应用。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大量的排污单位获得了排污许可证。

2.1 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基础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有污染排放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定,向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排污许可证。

对那些可能引起严重污染排放的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事先进行审查。

”该条例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一定标准的必须申请排污许可证,否则将面临处罚。

2.2 实施情况在实践中,环保部门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并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

各地环保部门通过制定详细的排污许可条件和要求,对排污单位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许可、备案和监管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首先,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日益突出,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从简单的审批制向许可制转变,强调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排污单位需要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提交详细的排放计划、排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依法对排污单位进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确保其排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建立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制度,排污单位的许可信息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评制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许可制度等的衔接机制,形成环境管理的连续性。

再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经过近20年的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降低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程度,减少环境风险。

另一方面,该制度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同时,该制度的公开透明性,也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它在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加强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公众参与的机制等,以进一步提高其实施效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1月10日正式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

该办法编制的总体原则为:第一,依法依规制定。

《办法》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框架下,依法规定排污许可的管理对象,对排污单位承诺制、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等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二,落实改革要求。

《办法》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各项要求,体现在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并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等方面。

第三,政策平稳延续。

该《办法》对已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暂行规定》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同时根据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第四,突出各方责任。

该《办法》注重强化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通过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主记录和申报,环保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二、核心内容《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核心内容如下:(1)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

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撤销、注销、遗失补办等各情形的相关程序、所需资料等内容。

同时规定了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分级许可的思路,明确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

(2)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

规定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以排放口为单元,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许可排放浓度;按照行业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计算许可排放量,并明确许可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和环评批复的排放总量要求之间的衔接关系。

通过排污许可证,政府可以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从企业细化深入到管每个具体排放口,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从以污染物浓度管控为主转向污染物浓度与排污总量双管控,特别针对当前雾霾防治,在排污许可证中增设重污染天气期间等特殊时段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管控要求,从而不仅推动了对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监管,同时将排污许可更好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密切挂钩,推动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许可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管,以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对空气、水资源和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不断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可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的落实,减少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由于许可证制度要求企业在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取得许可证,若企业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限值,将会受到惩罚和罚款,从而形成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戒机制,进一步促使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排污行为。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许可条件的规定、监督检查和惩罚措施等。

1.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指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判定企业是否符合排污要求,进而决定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是指各地环保部门对已经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和监控,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许可条件的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基于企业对环境治理和监管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估的,并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和污染源特性,制定相应的排污许可条件。

许可条件通常包括排放限值、污染治理设施的配置和运行要求、监测报告的提交要求等。

企业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实现环境保护的要求。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大全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大全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大全《条例》共51条,较2018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的87条有大幅精简,没有保留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基本原则、排污交易制度、适用我国海域排污许可管理等内容。

本文简要评析《条例》有关主要内容。

一、《条例》出台背景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提供了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上位法依据。

虽然各省市都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的相关工作,但直到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改革才算进入实施阶段。

此后,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0日生效、2019年修正)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已失效)和2019年版),我国的排污许可基本制度框架得以搭建,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监督和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并初见成效。

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全面完成《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不过,从总体来看,排污许可制度未在法律法规层面理顺明确,按证监管执法体系尚未建立,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现象普遍存在2,有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还存在着重发证、轻监管的问题,这些制约因素亟需通过制定法规予以完善。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也表明排污许可制度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彰显。

在上述背景下,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开始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历时两年打磨,《条例》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停产整顿
• 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吊销
排污许可证。
刑事责任
• 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排污许可证的检查和处罚措施
检查措施
• 环保部门可以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查。
• 检查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等方面。
处罚措施
加强监督管理
• 加强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 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
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 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管理。
•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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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领的条件与材料
申领条件
• 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 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能够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
申领材料
• 企业需要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环保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 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排污许可证审批的程序与时间
审批程序
生产成本的增加
• 企业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用于申领、维护排污许可证。
• 企业需要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以满足排污许可证
的要求。
环保意识的提高
•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的实施促使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管理。
• 企业需要关注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02
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与审批流程

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排污问题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随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我国开始加强对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推进了环境保护的进程。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许可,要求其排污达标,不得超标排污的一种制度。

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各类排污单位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排放行为,保护周围环境,降低环境污染。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排污许可证制度推动企业治污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为了获得排污许可证,企业需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企业的环保标准和技术水平。

企业为了达到排放标准,会积极引进和使用更加先进的治污设备和技术,以减少排污量或降低排污浓度。

这样一来,企业治污技术将得到切实推动和应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水平。

排污许可证制度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企业为了获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做好排放达标控制和污染治理措施,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清洁生产不仅能够减少污染排放,还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清洁生产,可以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提高工业的整体环保水平。

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了环保意识的提高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对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关的环保计划和措施。

这样一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更加注重环保意识的培养和推广,提高环保自觉性和主动性。

这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环保义务,关注社会环境和公众健康。

随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推进,我国加强了对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环境保护的水平。

排污许可证制度不仅推动企业治污技术的创新和推广,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还加强了对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促进了环保意识的提高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环保法律法规解读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环保法律法规解读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环保法律法规解读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环保问题一直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环境保护。

为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许多国家纷纷推出了环保法律法规,并实施了企业排污许可制度。

例如,在中国,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实施细则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的要求和意义。

一、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许可和管理的制度。

它的出现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目标,通过对企业排污行为的准入和监管,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可以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共分为七章,分别从排污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处罚与奖励、信息公开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

1. 排污许可申请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前,需提供详细的企业概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等信息,并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有关排污许可的标准。

2. 审批程序《实施细则》中明确了排污许可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和发证等环节。

审批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向申请人发放排污许可证。

3. 许可证管理企业一旦取得排污许可证,就需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和限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同时,还要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接受监督检查。

4.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的关键环节。

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 处罚与奖励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污染物或超过许可限值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

而对于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达到排污标准甚至超过要求的企业,可以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制度的建立时间1994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城〔1994〕330号);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保留“城市排水许可”。

2004年10月,国家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135号令)规定了城镇排水许可核发条件。

2006年12月国家建设部颁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设施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再次强调,要严格设施接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避免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2013年10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

2015年1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1号令)颁布实施。

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必要性不良排水行为造成排水与污水处理事故频发;规范排水户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保障污水、污泥资源再生利用;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

三、“排水许可”与“排污许可”有什么不同许可的对象范围不同(排水许可的对象为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包括工业、企业、事业、学校、医院、宾馆、招待所、旅店、基建、洗浴、洗车、美容美发、餐饮、娱乐、室内游泳馆等单位和场所);排污许可的对象为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所列名录,重点以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个体用户。

许可目的和作用不同。

排水许可制度是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什么污染物、许可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是一项具有法律含义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对排污者排污的定量化,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的定量化管理手段。

排污许可制度的措施及效果评价

排污许可制度的措施及效果评价

排污许可制度的措施及效果评价一、概述排污许可制度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初衷在于控制企业的排污行为,加强环境保护。

本文将从制度的措施以及效果评价两个方面来对排污许可制度进行分析。

二、措施(一)许可和备案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大多数排污企业必须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以获得排污许可证。

小部分涉及到的排污企业可以进行备案。

许可和备案的含义如下:许可:指环保部门依法对排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为。

备案:指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污的情况进行登记,以便监测和管理。

通过许可和备案,环保部门可以对企业的排放行为进行监管,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二)排污标准排污许可制度的另一个措施是排污标准的制定。

排污许可制度是建立在排污标准基础上的,企业必须依照排污标准,控制自己的排放行为。

排污标准的制定必须考虑到环境中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和累积效应等因素。

而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也督促企业遵守排污标准,通过合理的排放控制,有效地降低了环境的污染。

(三)监测和执法为了保证排污许可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进行监测和执法,查处违反排污许可的企业,并加强处罚力度,以给企业树立强烈的警示。

在监测和执法中,环保部门可以采用现场抽样检测、远程监测等方式,确保企业的排放行为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同时,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可以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三、效果评价1.对环境保护的促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一年以来,促进了环境保护的显著效果,企业的排放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发放排污许可证4.7万张,其中符合排污标准的企业数量达到了95%以上。

2.对环保投入的提高在政策的推动下,企业积极响应环保号召,加大了环保投入。

涉及到环保设施的投资额是过去的10年的3倍以上。

据统计,2018年全国环保投资额达到了680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7.9%,多数行业企业的环保预算也同比上涨了20%以上。

概论排污许可证制度

概论排污许可证制度

概论排污许可证制度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这就是说,新环保法再次明确了相关企业的义务,确立了排污许可证的法律地位。

作为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大量工作实践和业务学习中,按照职责权限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遇到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以应对排污许可证管理中难以界定的技术层面问题。

1、排污许可管理政策现状排污许可证经过试点试行之后,新《环境保护法》以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规定明确提升了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给现有重污染企业造成一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调整污染企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一定引导和刺激作用。

但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题。

国家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暂行办法》均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具备地方立法资格的省市已对此作出了专门的立法,但是还不足以指导基层环保部门监管排污许可证工作实践。

2、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2、1废水不外排企业是否属于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范畴在某辖区某采选金矿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是这些单位环评批复验收文件中,工业废水不外排(尾矿经压滤废水澄清回用),尾矿干渣压滤堆存处置,废气中有少量重金属排放量(通过排气筒排放)。

该企业咨询该辖区环境保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结果却无法办理。

2.2 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象如何界定排污单位分为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

哪些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各地排污许可证分级分批实施管理的规定,目前依法要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必须一是重点排污单位,二在重点排污名录,三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四是排放污染物,也就是所说的重点排污单位。

而排放污染物数量少、对环境影响轻微的生活源可以免除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义务。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一、为何已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却还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因为前者没有身份是为了确立排污许可证的法律地位,给它足够的身份和地位。

《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因此,生态环境部没有资格制定一项“许可制度”。

有些人一定要抬杠,说人家生态环境部是丫鬟,怎么人家还编制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且执行的好好的呀。

确实如此,但从法律渊源上,它是兜圈子才实现让《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这个规范性文件长了几个虎牙的:比如你不办理排污许可证但你排放污水,环保局就可以用《水污染防治法》的处罚项来处罚排污单位,但处罚的名义不是人家“没证”,而是人家“没证排污”。

但《条例》直接可以处罚“没证”的(国务院条例有资格设立许可制度),不管你是否排污。

如果你觉得“效果上没区别”也是对的,但从法律上来说,区别是黑白之分。

我国2014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等先后明确提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如下: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现行《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11.03
•【文号】环环评〔2024〕79号
•【施行日期】2024.11.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环评〔202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我部组织制定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1月3日。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1月10日正式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

该办法编制的总体原则为:第一,依法依规制定。

《办法》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框架下,依法规定排污许可的管理对象,对排污单位承诺制、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等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二,落实改革要求。

《办法》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各项要求,体现在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并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等方面。

第三,政策平稳延续。

该《办法》对已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暂行规定》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同时根据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第四,突出各方责任。

该《办法》注重强化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通过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主记录和申报,环保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二、核心内容《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核心内容如下:(1)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

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撤销、注销、遗失补办等各情形的相关程序、所需资料等内容。

同时规定了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分级许可的思路,明确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

(2)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

规定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以排放口为单元,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许可排放浓度;按照行业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计算许可排放量,并明确许可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和环评批复的排放总量要求之间的衔接关系。

通过排污许可证,政府可以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从企业细化深入到管每个具体排放口,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从以污染物浓度管控为主转向污染物浓度与排污总量双管控,特别针对当前雾霾防治,在排污许可证中增设重污染天气期间等特殊时段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管控要求,从而不仅推动了对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监管,同时将排污许可更好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密切挂钩,推动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

排污许可证详解

排污许可证详解

排污许可证详解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排污问题日益突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环保法规和政策。

在中国,排污许可证作为一项重要的环保管理制度,起到了重要的监管和调控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排污许可证的定义、申请程序、审批标准以及对企业和环境的意义。

一、排污许可证的定义排污许可证是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生产、经营单位,准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排放标准和要求,进行特定范围和限额的污染物排放的许可证。

其目的是在合理控制排放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 登记备案:企业首先需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排污许可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环保主管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登记备案。

2. 阶段性评价: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过程中,需进行阶段性评价。

这一评价过程包括对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企业排放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3. 现场核查:环保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是对企业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确保企业有能力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4. 审批公示:环保主管部门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发放排污许可证:经过以上程序的审核和评估,环保主管部门最终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并告知企业需要遵守的排放标准和限额。

三、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标准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废气排放标准: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污染物,制定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废气排放的浓度、排放时间、排放方式等。

2. 废水排放标准:对于废水排放,同样需要依据行业和污染物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3. 固体废物处置标准: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企业需要在排放前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分类,确保固体废物符合相关处置标准。

2021版本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

2021版本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

2021版本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日前,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实施有何重要意义?在排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做出了哪些规定?围绕《条例》相关问题,请小编为您一一解读。

1.《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

《条例》强化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化排污者责任的一个具体体现,核心是排污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改变以往政府“包办式”“保姆式”管理的做法,理清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边界。

《条例》规范了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明确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审批期限,以及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规定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排污行为必须与排污许可证相符,要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实提交执行报告及公开排放信息;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证监管。

同时,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提出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规定。

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依法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省厅将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善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污染防治工作的衔接;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质量“回头看”,严格排查“应办证未办证”“应登记未登记”情况;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延续、换证工作,确保发证和登记“全覆盖”。

此外,还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系列政策、技术培训,提高排污单位和监管部门对《条例》的认识。

开展针对排污单位的帮扶,指导企业依证管理、守法排污。

2.排污单位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简而言之,就是对号入座、明确管理类别。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百度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百度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百度一、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概念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生产、排放和释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排污管理的一种制度。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了企业排污的准入准出机制,通过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审批、监管和管理,控制排污企业的排放标准和限值,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促进企业的环保生产和发展。

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排污许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控制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量、质量和排放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2.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投入,改善环保技术设施,提高污染物减排效果。

3.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监管企业的排污行为,推动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包括排污许可申请、审批、核准、执法监管、责任追究等环节。

下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排污许可申请。

企业申请排污许可,需向环保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书,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排污物种和排放标准等相关资料,并提交环保设施验收证明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2. 排污许可审批。

环保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对企业的环保设施、生产工艺、排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对申请排污许可的企业进行评估和甄别,确定是否符合排污许可的条件和标准。

3. 排污许可核准。

经过排污许可审批的企业,环保部门核准颁发排污许可证书,明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质量和排放标准等内容,规定企业的排污行为和要求,要求企业进行环保投入和技术改造。

4. 执法监管。

环保部门对排污许可核准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排污许可的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保障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口的数量,各排污口的编号、名称、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速率、方式、去向以及时段、季节要求; 国家鼓励排污者采取可行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削减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浓度和总量。
《农药登记规定》 排污许可证分《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和非集约化养殖业排放污染物、居民日常生活非集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
排污许可证制度
概述 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
排污许可证实施程序
排污许可证概述
排污许可证制度指任何单位欲向环境
中排放污染物,应向有关机关(一般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所排放污 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排放地点和 排放方式等,经审查同意,发给许可证 后方可排放。
适用范围
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 排污许可证: 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 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 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
排污申报的主要内容: 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 生产工艺、产品和材料消耗情况 污染排放情况(排放种类、去向、强度)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平面示意图
②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
确定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范围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值 分配排污总量负荷
③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
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包括: 排污量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排污口位置 排污时间
《文物保护法》 空器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因停产、转产或其他原因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产生污染物的主要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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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环保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 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 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 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废水、污水的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历史设施的 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 、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证和违规排污 。第二十二--二十四条对排污口设置、自行监测和企业主体责任做了详细明确。
--2017年4月,原环保部成立了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办公室,将总量 控制、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三项职能归到该处室,为固定污染源 基础制度的制度融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简介
7、2018年1月原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 令第48号),延续和细化《暂行规定》部分要求,并对核发权限 等进行了调整。
国家排污许可制政策解读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二O一九年四月
1 第一部分 改革背景 2 第二部分 改革目的
第三部分 顶层设计 第四部分 企业责任与监管执法 第五部分 时间进度要求 第六部分 排污许可管
排污许可制度不是一个新的制度,不是“空穴来风”,是现行的固定污染源管理 制度。各省(区、市)从上世纪开始试点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如《广东省排放污 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粤府函〔2001〕286号)、《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 (粤环〔2009〕74号)、《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9 号,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制为广东省固定污染源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为推进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现行的《广东省排污许可 证管理办法》与环保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在适用范围及类别、 申领条件及程序、许可证类别及期限、持证人义务、载明事项、管理要求等内容上都 有不同。
3、2017年推进核发火电、造纸,以及钢铁、水泥等15个重污染行 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简介
4、建立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5、组织制定一系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及行业
的)、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技术规范以及自行监测指南、污 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 6、2017年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部令第45号),明确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等管理要求。
改革背景-环保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 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 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简介
1、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将排污许可制建 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 法、社会监督的依据。2020年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2、2016年11月,原环保部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 水体〔2016〕186号)--启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第十九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 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 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改革背景-深化改革的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 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 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2015年9月11日由中央政治局会 议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 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建立统一公平、 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过程管控。
改革背景-迫切性
迫切需要明确排污许可制度 改革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改革途径、进度安排、组织
实施等重大问题。
迫切需要整合衔接各项 制度、统一管理对象和 内容、划分中央和地方 事权、明确各方责任。
迫切需要完善法律 法规、制定配套政 策、组织宣传培训

迫切需要制定排污许可制实施的顶层设计方案及配套文件,统 筹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存在的不足:一是基础核心地位不突出,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并行、交叉、重复, 未能有效衔接。二是证照空乏,重证轻管,许可内容单一,只对纳入总量控制的主要 污染物进行许可,未能涵盖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因子,难以直接与改善环境质量挂钩 。三是对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强调不够,企业缺乏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主动性,污染 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监管薄弱,处罚力度不够。四是缺乏统一规定,不同地区 发证对象、许可要求、有效期等不同,难以实现统一公平。
8、广东省2018年推进淀粉等6个行业以及广州、深圳的水处理行 业核发工作。
9、按照国家部署,广东省2019年要完成畜牧等15个大类行业(含 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核发,其中包括畜禽养殖等19个中类以及 锅炉、配套电镀和水处理等3个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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