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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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睢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林地保护规划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落实规划编制的工作措施
为保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以落实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责任“四到位”为重点,积极而有序地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赵李同志为组长,县林牧渔业局党委书记邵其美同志任副组长,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和各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邵其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推进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技术服务组,县林牧渔业局副局长林化京(分管林政资源)为组长的项目小组,抽调了大批的林业技术人员参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为科学合理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
时提供了大量详实的基础资料;县林牧渔业局在春季植树造林、森林防火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能够确定专门人员、拔出专项经费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夯实技术力量和经费保障。同时,为强力推进林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与各镇、园区签订了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责任状,明确了时间、任务、标准、目标和奖惩,强化了责任落实、健全了问责机制。
二、全面培训,提高规划编制的技术水平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影响深远。我县自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多次带领技术人员到宿迁、徐州等地参加培训并赴周边县、市交流经验,邀请省、市领导和专家就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技术细则、框架要求、软件功能应用、林地落界规程、数据处理流程等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近200余人(次)。同时,又不失时机地进行了镇级参加林地编制规划工作的人员再培训、再提高,全体技术人员工学结合,以学促干,用很短的时间理清了工作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掌握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工作方法和质量要求。通过层层抓培训,人人抓学习,为我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引进强援,确保规划编制的工作进度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针对县级林业部门技术力量普遍薄弱、林业勘测设计人员有限的现状,我
县采取引进强援的办法,由有资质、技术力量强的徐州市浩森农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通过业务承包、技术指导等形式承担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进度。事实证明,采取合作办法对全县林地落界、小班属性修正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大力开展外、内业调查整理,使规划更趋合理性
1、外业调查
按照工作方案安排,从2010年8月—2012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利用我县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和1︰1万地形图对森林资源(林地资源)进行了补充调查,尤其是对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生态建设、旅游开发、征占用林地等进行重点调查,更新整理了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
2、内业整理分析
1、根据对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生态建设、旅游开发、征占用林地等进行外业补充调查数据更新分析整理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中森林资源数据,以此作为规划本底数据。
2、通过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分析,确定了我县用于生态建设的风景林区、防护林、城市建设绿化等林种结构状况。
3、根据我县2010—2020年开展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明确了全县林地林权现状,确立了林地林权的管理目标。
4、针对全县林地利用现状、发展潜力和林种结构、布局等问题,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就全县林地开发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的战略目标,确保到2020年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 29.81%(不含桑果面积)。
五、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成果
1、规划期内至2020年我县林地总面积将由2009年的24117.15公顷,增加到25266.51公顷;
2、本规划编制描述了睢宁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需求分析、林地保护利用等级划分与区域布局等具有指导性意见。
3、规划方案已经征求了县发改委、国土局、环境保护局、交通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等多个部门意见,按照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12年7月形成评审稿。
4、2012年8月27日,召开了《规划》评审会。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睢宁县国土局、睢宁县林牧渔业局等单位专家和领导参加了评审会。评审组专家在认真审查有关资料,听取项目组关于《规划》的详细介绍后,经过认真讨论评议,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认为本规划可以作为开展全县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总体性、框架性文件,是睢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编制林地保护利用和其他专项规划及进行各项工程建设的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规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订
《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由睢宁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组织编制、颁布实施,并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应当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以后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必须在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批准。严禁通过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降低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和林地生产率。
2、健全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强化服务,提高农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加大对林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等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高效高产林分,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
加强林地确权工作,对在规划范围内已发放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林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要认真组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