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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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布部门】河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1.11.08
【实施日期】2011.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26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河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2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批复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5%以上目标的基本保障,是优化我省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实现林地科学管理的基本手段,是考核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执行情况等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有效解决我省林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加快中原经济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县级规划的编制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认真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