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分税制结构下地方税收立法权法律问题研究
1 从纵 向来看 , . 税收 立法 权 的划分 高度 集 中于 中央, 过于 忽 金 等 方式 解 决财政 问题 。这些 法外 收费行 为 的存在 , 重破坏 了 严
视地方 利 益
国家 法制 的统 一, 了 中央立法 的权威, 削弱 一定 意义上 也为腐 败现
目前 ,我 国几 乎所有 的税收 立法 权 都 归中央 所有 。税 收 法 象 的滋生 和 蔓延提 供 了土壤 。0 解决 这一 问题 ,必须 从根 本入 要
19 94年 1月 1日起实行 分税 制的 财政 管理 体制 以来 ,中央 财政 例 , 国务 院逐 渐 成为 我 国税 收法律 法规 的制 定 主体 , 收立 法大 税 在 中央一 地方 关系 中保 持强 了劲 的支配 能力 , 得 国家财政 收入 多属 于 行政 法规 的 范畴 。同 时, 使 即便在 这些 行政 立法 中 , 许多实 能够 随着 工业 化和 企业 繁荣 的挺进 而 不断增 长 。 但 是对 于 地方 施 细则 和大 量 的部 门规 章还 都是 由国务 院相关 部委 来 做具 体规 0 财 力不均 、 地方政 府 的财 政 困难等 问题 , 税制 非但没 能解 决 , 分 反 定 , 一 步 降低 了我国税 收立法 的层次 , 进 削弱 了税法 的权威 , 在一 而进 一 步导 致 了更加严 重 的状 况— —使 得 地方 政府 债务 的 不断 定程 度 上也 影 响 了中央与 地方税 权 的合理 划分 。 增 加 , 地纷纷 变相 开征 各种 名 目的收 费来增 加 收入 , 各 从而 侵蚀 了税 基 , 一步 缩减 了地 方财税 收 入规 模 。上述一 系列 问题 , 进 表 面看来 是 由地方政 府财力 不足所 引起 的 , 是财 力的 强弱往 往是 但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同时也不利于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重复、交叉,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散,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
部分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税收秩序的混乱。
3. 征管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信息化水平不高、征管手段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地区为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务融资。
这导致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和调控功能。
(2)简化税制结构,合并重复、交叉的税种,降低征管成本。
(3)完善地方主体税种,强化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避免地区间的恶性竞争。
(2)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逐步减少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向更加普惠性的税收政策。
3. 提高征管能力(1)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2)引进先进征管手段和设备,提高征管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科学发展观与地方税制改革研究
科 信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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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研究
王 长青
(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东 济南 2 00 ) 山 5 0 0
摘 要: 税收是国 家政治经济稳定与发展 的重要 因素 , 经济活动决定税收活动 , 税收活动对社会经济具有反作 用和 能动作 用。 目 前我 国现行 的 地方税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科学发展观作 为全局性 、 战略性指导思想 , 对税制选择提 出了新的要求 , 也为税制改革明确了方 向。
关键词 : 科学发展 现 ; 税收 ; 税制改革 另一方面亦可规范地方税权 , l我国现行地方税制以及偏离科学发展观的 之 , 西部及欠发达地区 较高。 西部欠发达地区达到 央政府的宏观调控 ; 使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 1%  ̄ , 0 2 中部地区大约 708 即使是东部沿海 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 *-%, / 地区也达到 4 5 %- %。据有关调查 , 有些地方的税 运用税收政策调节本地的社会经济, 合理配置当 1 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 . 1 提供符合本地居民 需要的 公共产品。 19 94年我国实行 了分税制 , 在中央和地方之 收征管成本还远远高于上述比例。远远高于西方 地资源, 一般都在 1 %左右) 。因 2 3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间划分了中央税 、 地方税和共享税 , 真正属于地方 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成本( () 1加快“ 费改税” 步伐, 推行清费立税。目前 , 税性质的税种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城市 此 , 分税制的关键并不是机构的分设 , 分税才是它 预算外资金管理失控 , 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 经济 房地产税 、 车船税、 耕地占用税 、 契税 、 土地增值税 的基础 。 等零星、 分散的小税种。 通观世界各国的地方税也 2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 科学发展观下优化 问题 。 要解决好这一问题 , 必须从资金所有权上着 手实行费改税,利用税收手段解决预算外资金问 多由一些零星、 分散的小税种构成, 这并不能构成 地方税制的原则及思路 我国地方税设置的主要弊端。 但问题在于: 地方税 21 .优化地方税制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题 。对于—些金额较大、 影响较大 、 普遍收费的项 可以改费为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 统一上缴 的主体税种不明确。目 占 前 地方税收入前三位的 () 1稳定原则, 是指税收收 ^直当能保持稳定 目, 营业税 、个 ^所得 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均 不是 纯粹 的 增长,不能因经济周期等的变化而出现大幅度波 财政金库。这样做既可以解决当前收费标准不统 、 地方税 , 而是 卣 共享税性质的税种。0 5年房产 动。这就要求地方税体系中要包括一些不易受经 20 收费项 目杂乱 , 乱收费乱摊派严重 的问题 , 又 统—分配 , 保证专项 税收入占 地方税收人的比重仅为 4 %, 5 土地使用 济波动影响的税种 ,并且征收这部分税种所得的 可 以接受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增加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税、 契税等税种收入累计占地方税收人的比重也 税收收入占地方总税收收入的比例应较大 ,才能 资金专项使用 , () 2建立和完善政府问转移支付制度 。 当前建 很低, 仅有 7 %左右。 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 不利于 保证 在经济发生变动时维持一定量的地方税收 立政府转移支付制度 的思路是在省 内确定省 、 县 调动地方政府理财 、 聚财的积极性 , 不利于为地方 入。这样的税种主要是对财产征收的直接税。 原因在于目前各级政府中县级财 政府提供稳定可靠的收 入来源 ,也不利于地方经 () 2弹性原则 , 是指税收要能对经济起一定的 两级主体框架 , 调节作用 。在经济发生波动时, 可以起到“ 自动稳 政的支 出缺口最大,重要的公共服务都要 由较低 济稳定健康地发展。 定器” 的作用: 在经济过热时 , 自动增大纳税人 级次的政府来承担 ,想减轻压在农民头上的过重 会 反之 , 在经济萧条时 , 自动减轻纳 的财政负担就必须强化县级财政 , 会 使其有充分的 我国的地方税税权高度集 中在中央政府, 实 的税收负担; 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 。地方只具有少数税 税人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地方税体系中要包括 收入以保证它所承担的支出责任的完成。省际之 种的开征和停征的权力、税率的选择权以及征收 些可以对经济波动有 良好调节作用 的税种 , 如 间的转移支付由中央财政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的 管理权及制定—些具体的征税办法和补充措施 的 营业税、 人所得税。 个 原则, 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 , 通过中央预算组织实 权限。虽然在我国税权划分缺乏制度保障的条件 () 3适度原则, 是指税收收 入应能满足地方政 施 , 采取—般性转移支付和特殊性转移支付的方 既不过度征收导致税源枯竭 , 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解决不同地区间财政收 下, 下放地方税权可能会引发税权的滥用 , 但是这 府公共支出的需要 , 种高度集 中的体制也不利于各地方政府运用税收 也不能征收过少 , 使地方政府公共支出财力不足, 入能力与基本财政支出需要之间的不平衡和各地 区之问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均衡 ,这部分财力来源 政策杠杆因地制宜地调节地方经济,发挥税收调 导 致政 府职 能缺 位 。 节经济的职能。目前 , 我国尚无统领整个税收体系 2 在税制统一的前提下 , I 2 下放一部分立法权 应包括现行体制中的地方财政收入 、 税收返还 、 体 的“ 税收基本法” 和统领地方税体系的“ 地方税通 目前 , 国税权高度集中、 我 地方缺乏必要税权 制上解或补助等部分。特殊性转移支付主要解决 则” 。难以从法律的高度对我国地方税的性质、 作 而在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日益突出的情况下 ,税收 县市政府在农业开发、 医疗卫生、 交通运输、 通讯、 教育、 科技等方面的发展 , 对社会事业等特 用、 立法原则 、 管理体制、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客体 立法的下放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税权的划分既 能源 、 及主客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的税收 要体现全局利益的统—性 ,又要在统—指导下兼 定项 目进行的补助, 重大 自然灾害事故的支出 , 这 专 立法权和解释权、 各级税务机关职责等问题 , 作出 顾地方的局部利益 ,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运用税收 部分资金主要为现行体制中的各项专项补助、 科学、 明确的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权划 调控经济的需要。具体设想如下: 项 结算 补 助等 。 () 3对事权与财权重新定位, 明确划分各级政 分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约束 。因而, 税权下放与否 () 1对涉及全局的税种 , 开征、 停征 、 目税率 税 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焦点应该是如何尽快建 调整权继续集中在中央, 经过全国人大立法, 提升 府的财政与支出职责。中央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划 分应包括中央 、 、 ( 、 四级, 省 地 市)县 界定各级政府 立中央与地方之间税权划分 的约束机制 ,以确保 法律层次。 中央与地方之间在行使各 自权力时, 有法可依。 () 2地方税中在全国统一实施 的, 关系国家宏 财政支 出范围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缩小中央和省 1 3国、地税的机构分设导致征收效率不高, 观调控能力和公众切身利益的税种 ,应由中央统 级财政的支出范围, 省一级财政将主要支出职责 成 本增加 制定。但在税目、 税率的 十匕 可设置一些弹性 下放给市财政 ,主要负责对全省有影响的项 目承 19 年的分税制改革 , 94 设立了国家税务局和 区间, 允许地方在区间内确定执行标准 , 如个 ^所 担主要经济服务性支出,市级财政将承担大部分 、 地方税务局( 以下简称“ 国地税”。国税局负责征 得税、 ) 营业税等。 地生活服务性支 出, 在县乡级农村地区提供教育 、 收中央税和共享税 , 地税局负责征收地方税。 国地 () 3 影响范围只在地方本级管辖区域内的地 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服务的财政支出应该由省 税的分设 , 调动了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积极性 , 方税税种,立法权归省一级地方政府或地方税务 级财政来负担 , 而不是层层划分。因此 , 在重新 堵塞了税收流失的漏洞,但是我们也看到国地税 局 , 地方决定其税基 、 由 税率、 减免、 开停征及征收 定位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范围之前要减少地方政府 的分设加大了税收征管成本,增加了纳税人的税 管理等项事宜。但其征收方案需报中央
对优化我国现行税制一些问题的研究
对优化我国现行税制一些问题的研究工商税制改革后,经过共同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达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预期目标,为此得到了国内外广泛的肯定。
经过多年的运行实践,新税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也已越来越清晰,对此理论界和实际部门也基本上没有异议,因而各种优化完善方案纷纷出台。
本报告并不想对目前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赘述,也不准备提出整套的优化完善方案,而只打算对与税制优化完善有关的几个问题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优化税制的目标与原则(一)优化理论与我国的实际随着优化税制理论的代表人物米尔利斯(J.Mirrlees)和维克里(C.Wickley获得1996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税收优化成为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
优化税制理论成熟于七十年代,它从政府运用“扭曲性”税收工具的不可避免性和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出发,提出了税收可使市场效率损失达到最小的条件和假定,指出税制的改革和优化必须从现实基础出发,而不是从纯粹的理想状态出发。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西方税制改革理论出现新动向,其中之一便是不片面强调税制的最优化,而通过对各种特定的约束条件(包括信息的不充分、不对称和管理的限制等)的研究,寻求次优状态的税制。
优化税制理论已经和正在对中国税收的理论和实践产生影响。
不仅理论界,而且许多实际部门的同志也开始按照优化模式设计现行税制的完善方案。
但是有些方案过于理想化,例如在完善增值税的讨论中,就有不少主张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观点。
我们不否认该类型增值税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是离中国的现实恐怕还很遥远。
我们认为,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真正建立尚需时日,因而市场的失效不仅经常而且普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追求最优税制恐怕是很难行得通的。
相比之下,从次优目标出发,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巩固税基,简化税制,改善征管,可能更符合我国的实际。
(二)公平原则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是公平竞争,而公平竞争的要素之一是公平税负。
对我国地方税制改革问题的探讨
对我 国地 方税制 改革 问题 的探讨
( 、 尔滨金 融 高等 专 科 学 校 , 龙 江 哈 尔滨 10 3 2 中国煤 炭 国 际经 济技 术合 作 总公 司 . 龙 江 哈 尔滨 10 0 ) 1哈 黑 506 、 黑 50 1
摘 要 : 方 税 制 进行 改 革是 我 国建 立规 范 的 分税 制 财 税 体 制 的 必然 要 求 和 核 心 问 题 。 地 分析 了我 国地 方 税 制 存 在 的 问题 , 述 了 完善 我 国地 方 论 税制的思路 , 出了应逐步改革我国地 方税种 , 提 并采取 各项配套措施来完善我 国地方税制。 关键 词 : 方 税 制 ; 制 改 革 ; 移 支付 制 度 地 税 转 19 9 4年启 动 的税 制 创新 及 时 适应 了市 场经 济发展的要求 , 在保证财政收入, 促进经济发展等 方面都取得 了显著成效 ,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 发展变化 ,现行税制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 问题 又突 现 出来 ,对 税 制 又提 出 了新 的 挑 战和要 求, 迫切要求进行新一轮税制创新 , 以便解决税制 方面存在的诸多深层次问题 ,进一步释放税收制 度方面的能量, | 促i : 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1我国地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税权高度集中的状况尚未打破。 . 1 实行分税 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要求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 划分税种 , 还要求适度划分税权, 这既是分税制财 政管理体制对税收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 ,也是正 确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分配关系所不可回避 的 问题 。但 从 当前 的现 实 看 , 虽然 中央 税 、 方税 地 划分已大致 明确,但税收立法权仍高度集中于中
央。
1 2尚未形成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在我国目前 的地方税体系中, 地方税税种数量 少 , 但是除了 营业 税 、 业所得 税 、 人所得 税 和城 市 维 护建设 企 个 税 以外 , 一些 税 源 分 散 、 收 难度 大 、 源很 多是 征 税 不稳定, 且收入规模也偏小收人不稳定 的小税种, 难以形成规模收入, 没有当家的主体税种。并且随 着增值税的逐步完善,营业税与增值税相交叉的 部分 ( 如交通运输、 建筑安装等 ) 也将被增值税所 代替。由于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性影响且长 期稳定的主体税种 ,导致地方过于依赖于中央的 无条件转移支付。 1 3地方税制建设缺乏法律依据、 立法级次较 低。目前 , 我国尚无统领地方税体系的《 地方税通 则》 。在我 国地方税的税种 中, 除了个人所得税是 全 国人大通 过 的税 法 ,农业 税 条例 是全 国人 大 常 委会通过发布的以外,其余税种都是行政法规的 暂行条例 ,没有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 立法 公布 。我国地 方税 立法 级次 低 , 不利 于 树立依法征税的权威陛和严肃 ,致使地方税体 系建设缺乏依据和规范。 1 4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明显滞 后。 分税制改革强化了中央财力的集中, 但同时也 削弱了地方的财权 ,中央与地方 的税收关系中的 存在的问题 , 也正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核 问题。 如 何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 ,为鼓励地方政府发 展经济,如何正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 ,如何 “ 规范” 地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等等 , 都是进一 步完善分税制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2解决地方税制存在问题 的对策研究 21 .解决税权过于集中的问题。 根据当前的现 状及 国 际经验 , 整 和完 善我 国 的税权 划 分 , 总 调 从 体思路上需要把握以 F 两个要点 : 首先, 要摒弃传 统税权过度集 中的模式 , 走适度分权的道路 , 高度 分权的模式行不通。 其次, 要在适当分散税权的同 时, 整顿规范地方的收费权。 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
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研究
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研究【摘要】税收是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但依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总结出目前我国税收体制的问题,并提出如何深化我国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的建议。
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税收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
本文对税收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并对税收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展望。
【关键词】税收体制改革研究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
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一)规范化转移支付存在漏洞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
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财政平衡。
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
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呈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
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贪污腐败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财务问题由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失衡现象及改革问题研究
民的整体消费水平 。 ( 三) 难 以形 成地 方稳定 性税 源
四 、结 论
我 国的 间接 税 中, 除营业税属地 方税种 外 , 其他税 大都 属于 从 目前 召开 的两会 看 , 税制改 革仍然将 作为重头戏 , 其 大体 中央税 或中央与地 方的共享税 , 地方需要有稳定可靠 的税 源。 由 态 势是 积极 稳 妥 的构 建符 合社 会 乃至 全球 经 济发 展 的现代 税 于 目前的税 种结构 已经 固化 了中央与地方 的税 收分配关系 , 即便 制 。通 过资源税 和环境税改革 的推进 , 在促进资源节约 、节能减 间接税数量有较大的提高 , 本级财政可 以分享的税收也很有限。 排和环境保 护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 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的改革则
公共 管理 l P u b l i c R d mi n i s L F a t o n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失衡现象及改革问题研究
李 芳 兰 州 商 学 院 7 3 0 0 2 0
摘要 : 近年 来 , 我 国实行 了一 系列 以减税 为主要 内容 的税制 改革 , 以进 一 步优化税 制结 构 , 刺激 经济增 长。然 而 , 我
国现 行税制 结构还 存在一 些失衡现 象, 需要 改革 与完善 。本文从 分析我 国税制结构 失衡 的现 象入 手, 提 出了改革和 调整 现行税制 结构 的建 议 。 关键 词 : 税制结 构 ;减税 ;调 整
一
引 言
政府 、特 别是地 方政 府一 味追求 生产总值 , 而不 是提高经 济效
改革与完善 。
二 、我 国现行 税 制结构 失衡 的具 体表 现
( 一) 间接税 比重 偏高 。 直 接税 比重偏 低 这样 的税种结构对保 障税 源稳定性有重要作用 , 但却形成 间 接税与直接税 的失衡。 由于 间接税转嫁 的可能性 比较大 , 间接税 与直接税 的失衡 , 会对税收 的调节机制 产生扭 曲, 从 而影响税 收 应有的调节作用。 ( 二) 税 制结构 不合 理 , 对居 民消 费倾 向产生 负作 用 我 国的间接税包含在消费 品价格 中, 间接 税直接构成产 品价 格的一部 分 , 由消费者 和厂商 根据各 自的需求弹性进 行分担 , 消 费需求弹性较低 时 , 需求方会承担大 部分税 负。而我 国间接税所 课 征 的商 品和劳 务大 多数 与居 民生活 需求密 切相 关 , 需求 弹性 低, 税负 易于 转嫁 给居 民部 门, 使 得居 民可支配收入减少 , 消费需 求受 到抑制。另一方面 , 消费支 出占消费者收入总额 的 比例随收 入 的增 长而呈递减趋 势 , 对需 求弹性低 的商 品课税 , 使得 流转税
财政学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
财政学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财政学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1、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税费复杂交叉,税费混乱,费挤税现象严重。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费体系中租、税、费混杂现象严重,具体表现在:(1)以税代租。
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的一项措施,税项中含有租的因素,征税混淆了税收与地租的界限。
(2)以费代税。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内资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资企业免征此税,但外资企业须缴纳土地使用费(场地占有费),造成以费代税,致使内外资企业间税费并存。
(3)以费挤税。
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名目繁多,且费项总数远多于税项总数。
仅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上看,有的地方各种收费(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等)多达50多项。
从收费比例上看,各项收费占销售收入的35%左右,相当于经营成本及费用的70%.收费过多,造成了多方面的消极影响:一是导致房地产的高成本和高价格,严重扭曲了房地产商品的真实价值,直接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二是使房地产开发者和消费者都对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房地产开发规模和房地产市场繁荣;三是抑制了真正意义上税收的培育和成长,“费大于税”的状况使得国家税收政策难以发挥其作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四是收费权力属于基层部门,较为分散,且缺少约束,容易形成一种竞争收费的态势,直接扭曲了收费的性质,变成了部门创收,更容易孳生腐败。
据调查,我国城市涉及城建和房地产业的收费有几十项,其中有经过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合规收费,也有一些不合规收费。
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所筹集的税收收入过少,而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入的重要性对于地方政府是不言而喻的,房地产收入的不足必然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而由于税收管理权限的过于集中,地方政府通过调整税收制度来增加收入几乎没有可能;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基金、收费等形式筹集收入又是被允许的。
税制改革热点分析(1)
正抓紧准备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方案 出台“能 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出台案。
营业税是分税制留下的“尾巴”“营改增”倒逼 财税改革
“营改增”提速财税改革
楼继伟:正在研究如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全部
税(3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 税(4种) 3、地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 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7种) ▲需要区分的概念:地方税与地方税收(中央税收)
现行税收制度简况:征管部门
▲海关:关税和船舶吨税(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 ▲国税部门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部分
会议要求,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 时采取应对措施。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 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 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 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
“营改增”提速财税改革
2013年4月16日,新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共同接受中央媒体采访。
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多次调 整,例如:自2010年1月1日开始,调整住 房营业税政策。
完善出口退税制度。自2010年7月15日起, 将取消钢铁等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
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2008年1月1日起 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
未完成的税改内容:历史回顾
“八五”计划纲要(1991-1995): 按照统一税政、集中税权、公平税负的原
税制改革调整的力度、推进的速度与征纳 双方的可承受程度相结合。
王岐山:中国现代化转型不会那么顺利。 我们受的苦也许还不够多,或者付出的代 价还不够大。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种设置不够科学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中税种设置不够科学,部分税种存在重复征收、交叉征收等问题,导致税收效率低下。
同时,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缺乏,无法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需求。
2. 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严格、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收不公、不透明,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3. 地方财政自主权不足在现行税制下,地方财政自主权相对不足,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空间有限。
这不利于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也影响了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种设置针对税种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应优化税种设置,完善地方税体系。
在保留现有税种的基础上,增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如房产税、环境税等。
同时,应避免税种之间的重复和交叉,提高税收效率。
2. 加强税收征管为加强税收征管,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其次,推进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
3. 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为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应适当下放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权力给地方政府。
这样,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提高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应建立健全地方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四、结论通过优化税种设置、加强税收征管和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地方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研究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研究财政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在实际工作中,财政税收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深化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税收政策等方面,对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深化改革建议。
一、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到位当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征管成本高昂,影响纳税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需要在税收征管体制上进行深化改革,明确各级税务部门的职责界限,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不够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较低,存在着数据孤岛、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导致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高。
应当加大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二、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执法部门执法成本高昂目前,税收执法部门执法成本高昂,存在着执法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导致税收执法工作缺乏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应当通过推进税收执法部门职能转变、优化执法流程等方式,有效降低税收执法成本,提高税收执法效率。
(二)税收执法执法手段单一目前,税收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主要以传统的检查核对为主,缺乏现代化的执法手段,难以有效应对新型违法行为。
应当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推动税收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发展。
三、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政策结构不合理我国税收政策结构存在着税种繁杂、税率不合理等问题,导致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给纳税人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应当通过深化税制改革,简化税种、合理调整税率,优化税收政策结构,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二)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执行存在着政策法规不清晰、执行措施不力等问题,导致税收政策效果难以发挥。
税收分税制改革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及作用研究
税收分税制改革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及作用研究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税收制度的健全与运营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税收分税制改革则是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自足能力的一个重要举措。
本文将重点探讨税收分税制改革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及作用。
一、税收分税制改革介绍在中国的税收制度中,税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由于中央财政占据主导位置,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为此,中国政府于1994年开始进行了税收分税制改革,将原来由中央征收的一部分税种及税负留成地方税,使地方财政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经过多年的改革,中国的税收分税制已经基本完成,地方政府拥有全额或部分权利来征收土地出让金、资源税、烟叶税等一些关键的税种。
二、税收分税制改革的影响1.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税收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有了更多自主权,并且能够通过征税从中央政府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这使得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2.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税收分税制改革的一个显著影响是有效提高了地方财政的支出。
由于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财政自主权,可以通过征收适当的税款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出合理的税收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3.增加企业投资动力税收分税制改革对于企业投资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地方政府开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其他计划一般来说都是要付出巨额的投资,企业的加入不仅能让基建项目更快的进展,并且回报率也会相对更高,这样也就能增加企业的投资动力。
三、税收分税制改革的作用1.提高地方经济的竞争力税收分税制改革能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并且能够提高地方政府对于本地区发展的控制力。
这样的情形促使每个地方都对经济发展进行了更为强烈的竞争,进而提高整个地方经济的竞争力。
2.挖掘财政资金潜力税收分税制改革有利于挖掘地方财政资金的潜力。
由于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在征收税款时,能够更好地满足该地区的税收需求,使得该地区财政收入得到极大的增强。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路径与方向研究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路径与方向研究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迅速,但税收制度却面临很多问题。
由于税收制度不完善,导致税收收入难以增加、纳税人高负担等问题,急需改革。
本文将探讨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方向。
一、中国税收制度的问题中国税收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一)税种过多。
国家税种多达26种,从而导致税收管理机构繁多、税务程序繁琐,为企业和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负担。
(二)税率偏高。
部分税种的税率过高,导致企业税收成本过高,企业缺乏竞争力,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税制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中国的税收制度长期以来都缺乏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划,导致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失调。
(四)税收征管不规范。
由于税收征管的不规范,存在大量灰色收入和非法逃税现象,严重影响税收征收。
(五)公平性不足。
中国的税制公平性较差,纳税人之间的负担不同,因此有失公平。
二、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路径(一)税制整合。
针对目前税种过多、税制不完善的问题,应该对税收制度进行整合,达到统一纳税、一次性缴纳的目的。
可以将所有税种分为直接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两大类,尽量简化企业申报流程。
(二)简化税制。
针对税种多的问题,可以将税种进一步简化,尽可能使得税制更加简单。
(三)改革税率。
稳步降低部分税种税率,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而降低纳税人税收压力。
(四)完善税收管理机制。
加强对税收征管的规范化管理,取消不必要的税收管理流程,提高税收公平性。
(五)建立税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划。
税制改革需要结合国家经济发展进行严密规划,以实现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目的。
三、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一)加强税收透明度。
税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加强税收的透明度,提高税收公开度,给纳税人提供更为严谨、更为公正的税收征收机制。
(二)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量。
个人所得税是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开支,推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规模的增加,缩小税制中不公的空间。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引言我国税制体系中,地方税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税体系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
主要税种过于集中,而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发展不足,导致地方政府在税收征收和使用上存在困难。
此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过于繁琐,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效率。
2.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征管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收稽查力度不够等方面。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流失和税收不公现象时有发生。
3. 地方债务问题严重随着地方债务规模的扩大,地方政府在债务压力下往往采取一些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通过非正规渠道筹集资金等。
这些问题不仅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也影响了地方税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制结构为解决税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逐步调整主要税种的比重,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
同时,简化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公平和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为地方税体系的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关键。
应加大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投入,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同时,加强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公平和合法。
3.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非正规渠道筹集资金。
此外,还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 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积极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
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
第2期(总第387期) 2016年2月财经问题研究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Number2(General Serial No.387)February,2016㊃财政与税收㊃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刘建徽1,周志波1,2(1.西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重庆 401121)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全面深化税制改革指明了方向㊂随着营改增等改革的推进,完善地方税体系显得更为迫切㊂本文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基于公共财政理论分析了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政策背景和现时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㊂笔者认为,应坚持收入中性㊁严格分税㊁统筹兼顾和税收法定的原则,暂缓营改增,建立以营业税㊁企业所得税㊁消费税和车船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循序渐进推进房地产税㊁环保税等改革,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㊂研究结论对于破解当前营改增困境,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税制体制具有借鉴参考意义㊂关键词:公共财政;地方税体系;税制改革;地方债务;营改增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6)02⁃0054⁃08一㊁文献综述关于地方税体系的研究,始于部分发达省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建设对财政资金的迫切需求㊂徐日清等[1]最早研究了地方税体系,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也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例如在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除了调动市的积极性之外,还要充分发挥市所属的区㊁县和乡的积极性,把事权与财政统一起来,并提出实行 统一领导㊁分级财政”的建议㊂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开始研究并启动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此期间很多学者围绕建立分税制财税体制对地方税体系展开了讨论,其重点在于论述建立并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提出构架地方税体系的思路和方向㊂边曦[2]基于分税制财政理论提出了中央税㊁地方税体系的建设思路,即以能够基本满足中央和地方各自正常的支出为原则,把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对国计民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便于就地征收㊁易于管理而又节省成本的税种划归地方㊂许建国[3]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和行政行为是否规范与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以科学的地方税体系为基础,建立起适合国情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重构地方税收稿日期:2015⁃12⁃13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不同市场结构下我国环境税效应研究”(13BJY149);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 环境税 双重红利’效应研究”(2013PYYJ1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项目 中国环境税改革路径研究基于OECD国家经验”(SWU1409126)作者简介:刘建徽(1973-),女,重庆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等方面的研究㊂E⁃mail:ljh1006@ 周志波(1985-),男,四川荣县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㊂E⁃mail:xmuzzb@体系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将地方税收职能同地方政府职能的转换结合起来,正确处理转换过程中经济分权与行政分权的关系,在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和地方税收比重的同时,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㊂地方税体系应具有三大功能,即收入具有弹性,能够从基本财力上保障地方政府职能的需要;合理引导地方政府行为,使之致力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退出生产性㊁盈利性投资领域;将税收征管与地方利益挂钩,调动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㊂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税权中的很大一部分被中央剥夺,有效解决了中央财政不足的问题,但地方政府面对巨大的经济建设财政资金需求,不得不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 开口子”,造成非税收入㊁预算外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居高不下,由此引发了学术界对税费界限的讨论,有关清费立税㊁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呼声也日渐高涨㊂这一时期的相关研究一般认为,必须按照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其理论逻辑在于:经济政治全球化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市场运作效率,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按照现代公共财政制度规范政府财政筹资渠道,特别是要明确划分税费的界限,规范政府收费制度,大力开展清费立税工作,适当提高地方税收分成比例,进而提高整个税收制度体系的效率㊂李齐云等[4]指出,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涉及行使政府职能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及来源渠道的改进和规范问题,因而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㊁规范地方政府收费,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同时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㊂吴俊培[5]指出,建立地方税体系是出于提高效率的考虑,并从为什么要建立地方税体系㊁怎样建立地方税体系㊁地方税体系的环境要求是什么等三个方面研究了这个问题㊂杨志勇[6]也指出,构建地方税体系是地方政府相对独立性的客观要求,能够起到激励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作用,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分权的需要,而且只要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不但不会妨碍税制的统一和税收体系的完整,反而可以促进政府整体效率的提高㊂高世星和靳东升[7]认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权划分不清㊁主体税种不明确㊁税种老化㊁内外税制不统一,并提出税收合理分权㊁设立11个地方税种㊁培养主体税种㊁统一征管机构和完善征管手段的初步设想㊂白景明[8]认为,这些研究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逻辑起点在于增强地方政府财政的收入能力㊁增加地方税体系的骨干税种和提高地方财政对税收的分成比例㊂但杨斌[9]却持相反观点,他指出,理论界流行的几种关于地方税体系存在依据的观点,如 福利改进说”㊁ 国际借鉴说”㊁ 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权说”和 地方无税权导致收费泛滥说”等均不能有力说明我国目前地方税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㊂他认为,调动地方积极性是解释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惟一有说服力的依据,我国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非对称型分税制,即中央税占全部税收总额的大多数㊁地方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大多数㊂这样的分税制既能保证中央有较强的宏观控制能力,又能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㊂相应的地方税体系应以多元多层㊁地区差别为特征,并且以县(市)㊁乡(镇)村,而不是以省为主要设置平台㊂尽管理论界大多倾向于以保障地方税收需求㊁提高地方财政自给率为中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但实际运行情况却是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地方财政自给率处于较低水平,这种结果与杨斌的观点是一致的㊂当前,学术界关于地方税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践操作层面㊂这些研究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营改增后不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通过消费税㊁资源税㊁环保税和房地产税等改革,将其设置为地方主体税种,让地方培育税收增长点㊂如刘建徽等[10]从包容性发展理论入手,分析了中国经济社会包容发展对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并建议营改增后将消费税㊁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都作为地方税㊂二是营改增以后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并提高地方政府在税收中的分配份额㊂实际上,当前有关地方税体系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否要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中央政府希望继续保持中央财政的稳定性,但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具有更大更迫切的需求㊂二是在营改增的背景下,重构地方税体系是否要调整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如果不调整分成比例,构建地方主体税种,如果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应如何确定这一比例㊂三是当前的税制改革是否要坚持收入中性原则㊁确保宏观税负稳定㊂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对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宏观情境㊁现时困境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㊂55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65财经问题研究 2016年第2期 总第387期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宏观情境1.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市场机制发挥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定性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前所未有地突出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和支配作用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关键在于实现竞争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推动政府角色的理性回归㊂刘建徽等[10]认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直接导致了政府 GDP锦标赛”发展模式的形成,各级地方政府以做大 GDP蛋糕”为目标,在市场经济中演变为竞争性主体,导致了地方政府对市场机制的不恰当干预,形成了对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最大威胁㊂地方政府的竞争性主体地位,在长期内会给市场经济埋下巨大的隐患并造成风险,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而言无异于 饮鸩止渴”㊂市场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市场机制也是逐利的㊂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须有两个前提:一是政府角色定位正确,财权与事权相对应㊂二是有比较稳定并且宽裕的财源,保证政府安守其道,不再作为竞争性主体插足市场事务㊂而实现这两大前提的制度基石就是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形成对地方政府规范化的制度约束㊂2.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此次改革以建立分税制财税体制为核心,形成了我国现代财税制度的框架㊂但是,当时为了顺利地推进改革,中央对地方政府进行了妥协,考量了地方政府的部分利益,进而造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㊂经过20年来的 小修小补”,部分问题得到解决,但仍有一些比较关键的问题悬而未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地方税体系,造成地方财政自给率持续走低,并由此导致了诸如 土地财政”㊁ 地产税收”和 地方债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㊂但是,这些均是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是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必须依靠发展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㊂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㊁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㊂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财政制度上升到国家治理基石的高度,赋予了财税体制改革更为深刻的意义,明确提出要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和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㊂可见,无论选取何种路径,改革将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必然选择,完善地方税体系已成为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 重头戏”㊂3.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营改增背景下地方财政包容性发展的重要保障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但在流转税领域人为地将货物和劳务割裂开来,对货物和部分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多数劳务征收营业税㊂而现代增值税制度要求对货物和劳务一视同仁,均对增值额征税,以确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完整㊂赖勤学和林文生[11]指出,分设增值税和营业税成为我国流转税制度的一个 硬伤”,虽然要求营改增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进展却十分缓慢㊂直到2012年1月1日,增值税改革才有了实质性进展,上海率先试水,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在2012年底以前,北京等8个省市区也加入营改增行业试点的行列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向全国铺开,标志着营改增由地区试点跨入行业试点阶段㊂2014年初,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电信业则在2014年6月进入改革试点范畴㊂按照中央关于税制改革的部署,金融㊁房地产㊁建筑安装㊁餐饮住宿㊁居民服务和科学研究等行业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相继实施营改增㊂随着营改增的深入实施,尤其是在金融㊁房地产和建筑安装等三大营业税支柱产业实现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将彻底失去营业税这个主体税种,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之间的不对称性将更加凸显,其必然影响地方财政的包容性发展能力,使分税制改革面临新的考验㊂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的目的是健全分税制财税体制,而不是使财权与事权的矛盾更为尖锐,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㊁完善地方税体系可以保障地方财政沿着包容㊁可持续的道路发展㊂4.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解决规模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途径1994年,我国建立了分税制财税体制,但并没有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所有涉及税种开征㊁停征的权力均集中于中央㊂贾康[12]认为,这实际上加强了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刚性,地方政府很难在税收方面 开口子”㊂然而,由于预算制度建设滞后,财政制度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 开口子”实现收入和支出方面的意图㊂分税制改革在压缩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同时,并未同时缩小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减少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相反,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级政府财政自给率持续处于低位运行并有继续下行的趋势,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不断扩大,特别是近年来高速公路㊁机场码头和供水供电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往往通过融资平台㊁国有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举借债务,导致地方财政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㊂国家审计署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超过10万亿元,另有或有债务7万亿元左右,如表1所示㊂表12013年6月底地方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表单位:亿元政府层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或有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省 级17780.1415627.5818531.33市 级48434.617424.1317043.70县 级39573.603488.047357.54乡镇级3070.12116.02461.15合 计108859.0726655.7743393.72 资料来源:国家审计署‘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年)“㊂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目前地方性债务仍然处于可控范围内,但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上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地方政府的债务 雪球”会越滚越大㊂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应当从控制增量和化解存量两个方面入手㊂控制增量,即通过严格控制新增地方债务规模,让处于高速行驶的 债务列车”上的地方政府平稳地 刹车”;化解存量,即通过加快地方债务偿还进度,逐渐降低政府 债务池”水位㊂不论是控制增量还是化解存量,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之道在于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权,提高地方财政的自给率,而完善地方税体系无疑是众多可选项中的最优选择㊂三、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现时困境1.当前地方税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地方税种数量多规模小,难以筹集稳定足额的税收收入㊂根据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制度安排,消费税㊁车辆购置税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属于中央税;国内增值税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营业税㊁资源税㊁城市维护建设税㊁房产税㊁印花税㊁城镇土地使用税㊁车船税㊁土地增值税㊁耕地占用税㊁烟叶税和契税等属于地方税㊂除营业税外,其他10个地方税种(统称财产行为税)的收入规模与营业税收入规模整体相当,并且财产行为税的收入规模容易受外界冲击,波动幅度较大,难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㊂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亟须寻找新的地方主体税种㊂但原有的地方性税种,即便经过改革都难以达到营业税支撑地方税收收入的水平㊂第二,地方税种行业依存度持续走高,面临较大的系统性风险㊂分税制改革的最大成功之处莫过于最近10来年全国税收(包括海关代征税收)收入以年均16.5%的速度增长,而全国地方税收收入则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最近10年年均增幅在20%左右㊂但是,近年来地税部门征收税收尤其是地方税种收入的高速增长,其主要动力来源于房地产㊁金融和建筑安装等行业的快速膨胀,这些行业实际上都与房地产业高度相关㊂以重庆为例,2013年,重庆地方税收收入1024亿元,而房地产业㊁金融业和建筑安装业的地税收入分别为395亿元㊁118亿元和159亿元,三大行业对地税收入的贡献率达到65.6%㊂很多省份地方税收对房地产相关产业的依赖度高于重庆,地产税收的特征更加明显㊂但税收收入过度依存于个别行业,会大大增加地方财政的系统性风险,影响地方税源和财政的包容性㊁可持续发展性㊂第三,地方税种收入经历长期高增长后,进入低增长的 新常态”㊂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映经75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研究85财经问题研究 2016年第2期 总第387期济㊂经济会随着市场的调整经历 繁荣 稳定 下行 复苏”的周期性波动,税收也会随着经济的运行情况而发生变化,不可能持续不断地增长下去㊂在经历长时间快速增长后,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进程的加快,地方税种的收入增长逐步回归理性,呈现一种低增长的 新常态”㊂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地方税收的增长开始进入下行通道,部分省市的部分税种收入甚至出现分税制改革以来的首次负增长㊂在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地方税收将充分反映市场机制的运行结果,其增长空间正在逐步收窄,地方财政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㊂2.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带来多重不利影响第一,地方税收不足催生土地财政模式㊂分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但其未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地方可支配财力与事权范围严重不匹配,这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地方财政缺口需要中央转移支付补助,但转移支付一般仅限于经常性支出项目,而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常性支出项目仍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13]㊂二是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需求推动地方政府从公共预算之外开辟财源,其中最典型的手段就是通过出让土地获取收入,形成了以卖地为核心的中国式土地财政模式㊂在土地财政模式下,政府融资行为扭曲了正常的市场关系, 土地价格 房产价格 税收收入”进入螺旋式上升通道,导致了国家多轮房地产价格调控失败㊂通过出让土地获取财政收入无可厚非,但土地价格被政府融资行为人为推高超越了实体经济的承受范围,给未来地方政府财政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时也让政府的公信力面临民生问题的考验㊂第二,土地财政模式必然引发地产税收问题㊂在地方税种多为财产行为税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模式必然带来地产税收问题,即地方税收收入与房地产开发高度相关㊂在GDP政绩考核模式下,地方政府官员被牢牢地绑在 GDP战车”上,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恰好切合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㊂房地产的蓬勃发展和政府的推波助澜直接导致 房价会继续上涨”的社会预期,在众多主体博弈的过程中,房地产投机行为应运而生,进一步推高房价,持续上涨的房价又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㊁为政府带来更多的税收㊂可以说,近10年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地产税收模式不断强化㊁地方税收对房地产行业依赖度不断上升的时期㊂这种地产税收模式蕴藏着极大的财政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下行,地方税收必然出现较大波动㊂在房地产市场崩盘的极端情境下,地方财政可能面临破产风险㊂但进入2014年以后,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开始进入下行通道,多个省市地方税收尤其是房地产相关行业税收出现持续负增长现象,这种局势在短期内不可能逆转㊂第三,地方缺乏税权导致财政领域的违规操作频发㊂理论上,分税制财政体制应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分税种”,并且各自对其管理的税种拥有比较灵活的调整支配权㊂但我国的分税制并不彻底,地方政府缺乏税权,无法对地方税收做出合意的调整㊂因此,地方政府在涉及财税收支的问题上,往往绕开具有制度刚性的税收,而从比较灵活的财政收支方面入手㊂在财政收入方面,地方政府往往通过 跑部钱进”的方式,尽可能向中央争取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㊂但是,这些收入通过财政绕一圈之后再重新分配给地方政府,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㊂在财政支出方面,地方政府在采取鼓励性措施招商引资㊁引进人才时,一般不采用违规减免税的方式,而是通过财政这个 口子”实现政策意图,通常采用给予专项资金奖励㊁购房补贴㊁提供住房或其他利益的方式实施,这实质上等同于税收返还㊂毫无疑问,地方政府的这些做法,属于不规范竞争的行为,但同时,地方政府的这些不规范操作也是由于地方税体系不完善㊁地方税权无法得到保障的必然结果㊂3.地方主体税种的多数选项面临严重缺陷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政府和学界都对完善地方税体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在地方主体税种的选项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㊂当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应按照国务院原定的方案实行彻底的营改增,待营改增完成以后,在不改变原有的增值税分成比例的前提下,将资源税㊁环保税㊁房产税和城建税等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同时还考虑将车辆购置税㊁消费税划归地方税㊂但实际上,以上这些税种都无法承担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无力支撑地方财政的大局,下面将对这些税种一一进行分析㊂第一,资源税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㊂自1984年我国将资源税确立为一个独立的税种以来,资源税一直定位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㊂周志波和张卫国[14]指出,资源级。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问题研究
果 这种公 共产 品 由中央按 Q 的数量 统一供 给 , 于 , 对 A地 区来 说 中央所提供 的公 共产 品超过 了该 地 区的 最优 数量 , Q > 。 时 A地 区福 利损 失为 三角形 即 ,p, 此 AC E的 面积 。而对 于 B地 区来 说 , 中央所 提供 的公 共 产 品有 发 生数量 不 足 的情 形 , Q> ,此时 B地 即 p ; 区福利损 失 为三 角形 B F的面积 。可 见 , C 由中央政 府 统一 提供 公共 产 品往 往会 造 成资 源配 置 的扭 曲 , 从 而带 来社 会 福利 的损 失 。 因此 , 应按 照公 共 产 品 的受 益范 围对财 政进行 分工 。如果 由各个地 区 自行
解本 地 居 民 的偏好 , 其所 提 供 的公 共 产 品 的质 和 量
往 往 会 更 符 合 当 地 居 民 的 需 要 。 理 想 状 态 下 , 地 在 A
整个税 收 体 系建设 缺乏 依据 和规 范 。 9 4年 的分税 19 制改革 , 主要考虑 的是 增强 中央的宏 观调 控能 力 、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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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 9 3 2 ( 0 80 — 0 4 0 10 — 7 92 0 )3 0 6 — 4
完善我 国地 方税制体 系问题研究
李 静
( 昌学院 经济与管理 学院,河南 许 昌 4 10 ) 许 60 0
[ 摘
要】 着 19 年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的确立 , 国建 立了相应 的 中央税收体 系和地 方税 收体 系。 随 94 我
税 种 的划 分 , 管 明确 了归 属 于 中央 、 方 的税 种 , 尽 地 但 除 了屠 宰 税 和筵 席 税外 , 其他 地 方税 种 的税 收立 法 权 、 释 权 、 率 调 整权 和 减 免税 权 等 都没 有 下 解 税
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探究
制设 计既要 对现有 的缺 陷进行 根本性 变革 , 是也不 能偏废 其 但 中一方 , 以免 未来 又会 出现 类似 的不 良后 果 。 目前 的主要 问题 在于税 收体 系的公 平性不 足 , 公平 包括 不同 区域 之 间、不 同人 群 之 间、不 同产业之 间 、不 同所 有制之 间等众 多维度 的考 虑 , 这 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和难 点所 在。 . ( ) 部 和 整体 的结 合 二 局 税 制改革 也要 进行 结构调 整 , 须处理 好局 部和 整体 的关 必 系 , 能 出 于局 部 利 益 考 虑 进 行 设 计 , 而牺 牲 了全 局 和 整 体 利 不 从 益 。税 制 设 计 必 须 坚 持 系 统 论 思 想 , 整 体 出发 来 改 革 局 部 , 从 这 样才 能实现 最后 的协 同效应 , 到静态 和动态 的最优 。我们 要 达 牢记税 制改 革不 单单是税 收 的事 情 , 需要和宏 观经 济 、社 会 还 税 制 改 革应 遵循 的原则 管理 、财政 体制等诸多领 域进行结合 , 统筹 考虑各类税 收改革 , ( ) 平 和效 率 的结 合 一 公 国内国外都要认真考虑 , 定要有全局 的视野。 一 税制 改革 要 兼顾 公平 与效率 , 无论 以损 害效 率为 代价还 是 ( ) 期与 长期 的结 合 三 短 以损 害公平 为代 价 , 这样 的税 制肯 定也是 不可持 续 的。所 以税 税 制结构调 整要充分 考虑 当前 的国 内外 经济形势 和社会矛 经报废的配件 起死回生 , 成为能够继续使 用的 良好配件 。
6 组 织科 技 攻关 实现 节 约节 支
对 于有 些 成本 支 出 , 单纯靠 交 旧换新 修 旧利废 是实 现不 了 的 , 时需 要及 时查 找原 因 , 此 寻找对 策 。和谐机 车投入 运用 后 , 供 电 电网 发生 重 大 变化 , 网压 偏 高 、谐 波 分 量 多等 因素导 致 S3 S B、S 4 K等机车吸收过量 电压的阻容保护 装置 电阻、电 S 、6 容过 热损 坏 , 车临修 增多 、成本 支 出增加 。针对这 种实 际情 机 况 , 修车 间组 织了专 项普查 整治 活动 , 检 降低 了损 坏 比例 , 时 同 针对6 K机车 日本 原装辅助 回路 阻容 保护 电阻功率偏小 的实 际情 况, 组织 技术 攻 关 , 发 出大功率 无感 绕线 电阻 , 开 且价 格远 低于 原 装配件 , 提高 了配件 的性价 比, 减少 了成本费用 的支 出。 7 强 化经 济 活动 分析 利用财务 科 、物资科 、统计信 息 中心 、检修车 问等部 门密 切 配合研 制成 功 的 “ 单车检 修成本 核算 系统 ” , 提高 单车成 本 核 算 管 理 水 平 , 现 检 修 过 程 的 数 据 化 管 理 , 利 用 程 序 数 据 实 并 对检 修 流程 、检修 效果 、检修 用料 来源质 量等 进行详 细分 析 , 提高机 车检修 成本控 制的针对性 。坚持对各 班组成 本支 出情 况 进行 全面 检查 , 将各 项生产 指标 完成进 度与各 班组 成本 支 出进 度相对 照 , 查找班组 日常管理 中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 , 制定切实 可 行的措施 进行 整改 。通 过对每月材 料配件 支出情 况进 行统计分 析 , 发现 了一些 阶段性 机车 质量 问题 。例如2 会 月份 , 在对 材料 配 件 支 出情 况进 行统 计分 析时 , 发现柴 油机高压 油 管 的支 出数 量 比平常 高 出了近 1 , 倍 经了解是 因为高压油 管泄漏导 致更换量 剧 增 。车 间及 时向专业技术 人员进行 了反馈 , 通过详 细调查 , 确 定 为高压 油 管本 身质量 问题 。在 更换 了高压 油管 生产厂 家后 , 高压 油 管 的泄漏 问题逐 步得 到解决 。 同时 , 根据 每年2 , 、3q份 柴 油机 高压 油管 支 出量 比其 他月份 剧增 的情 况 , 经过 专业 技术 人 员的研究 , 定为季节 性原 因, 而要 求地勤人 员每年2 E 确 进 、3 l
完善分税制要加强地方税制研究
地 方 税 制 体 系 。在 保 证 强 化 和 发 挥 中央
政 府 的 宏 观 调 控 能 力 的前 提 下 ,调 动 中 央 与 地 方 的 两 个 积 极 性 ,坚持 财 权 与 事 权 统 一 , 要 保 证 中 央 能 集 中 主要 财 力 , 既
系 。 地 方 税 是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收 入 的重 要
益对 象 是 全 省 范 围 的 居 民 , 事 权 归 省 , 则
生 和体 育 事 业 经 费 等 。 至 于 不 具 有 管 理
由省 政 府 负 责 支 出 ,若 政 府 活 动 或 公 共
工 程的规模 小 、 度小 、 术要 求低 , 难 技 收 益 对 象 是 市 、 、 范 围 的 居 民 , 事 权 县 乡 则 归市 、 、 , 市 、 、 政府负 责支出 。 县 乡 由 县 乡 要 注意增 强省 级政府 的 中观调控 能 力 , 注 意 发 展 中心 城 市 的功 能 和作 用 。
调 地 区 内部 的关 系 。 地 方 政 府 主要 负 责 要 规 范 。 逐 步 地 将 现 行 的 基 数 法 改 为 因 地 方 权 力 机 关 、行 政 机 关 、司 法 检 察 机 素 法 , 计 出一 套 科 学 的计 算 公 式 , 为 设 作 关 、 党 派 和 人 民团 体 的经 费 ; 方 性 社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的 拨 付依 据 ,以 提 高 透 明 各 地 会 治安 经 费 ; 方 外 事 活 动经 费 等 。 地 3 地 方 政 府 事 业 管 理 权 限 有 : 中 、 在 央 统 一 政 策 下 制 定 地 方 事 业 发 展 的 制 划 , 对 地 方 性 事 业 发 展 的 规 模 、 构’ 并 结 、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 地 方 政 府 主 要 负 责 地 方 级 艺 术 团体 、 物 馆 、 览 馆 、 化 馆 、 博 展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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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将资源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变为地方税,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资源状况对资源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逐步扩大征收范围。逐步把水资源、森林、草原、海洋、地热、名贵中药材等资源均纳入征税范围,以促进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第三,将现行对资源征收的各项费用并入资源征收范围,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在现行资源税税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资源税税率,以增加落后地区的税收收入。总的说来,应当扩大地方对资源税收的管理权。
1.7 地方税收入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地方公共财政的基本需要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支配的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共享税中分成的部分(包括固定分成和超额分成),二是由地方税种提供的收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低。由于地方税收入的不足致使一些地方的公共事业支出资金短缺,影响了地方各项事业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政府收费行为的发生。
总之,地方税制要朝着改革的方向前进,但要注意阶段性,这是因为地方税制具有从属性。在国家的财税体制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地方税制是不可能超前发展的,并且很难“定型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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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崇春.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税制的改革趋势[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6)
3 结语
我国地方税制的确立与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应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这样才能沿着稳定、规范的方向发展。
(1)法律、法规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准绳。根据“依法治税”的大政方针,地方税制的建设,要求加强地方税制自身关于法律法规、制度、机构等方面的建设;另外应加强相关体制、制度的建设,如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建设。
(2)政府机构效率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保证。要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这样才能为各级政府间税权的合理划分铺平道路。
(3)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是关键。根据公共产品收益范围的层次性作为划分各级政府职能的基础。凡是一级政府可以有效提供、有效管理的公共产品及事务,原则上就应该赋予该级政府相应的职能,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基础。
2.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
当前我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一种附加,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且规模也不大,根本满足不了我国正在大规模进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的需要。因此,对城建税的改革势在必行。首先,应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地征收城建税;同时应改变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三税附加”的从属地位,而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依据,使之成为独立的税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费改税的要求,在对名目繁多的各种城建收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把准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税,并尽量并入城建税,不断扩大城建税的征收范围。
1 我国地方税制的现存问题
1.1地方税制建设缺乏法律依据、立法级次较低
目前,我国尚无统领地方税体系的《地方税通则》。在我国地方税的税种中,除了个人所得税是全国人大通过的税法,农业税条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的以外,其余税种都是行政法规的暂行条例,没有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公布。我国地方税立法级次低,不利于树立依法征税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致使地方税体系建设缺乏依据和规范。
2.4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首先,扩大税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可将一些新的个人收入纳入课税范围,如福利费。其次,规范费用扣除标准。费用的扣除应综合考虑个人赡养人口状况,并建立扣除标准随物价上涨而变动的调整机制。其三,分步骤建立个人综合所得税制。可先建立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对易控管项目如工薪所得、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所得可由个人申报,综合扣除费用,按超额累进税率综合征收;对偶然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继续实行分类代扣代缴,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过渡到综合个人所得税。第四,调整税率,公平税负。对目前个人所得税率表进行整合,各项综合所得税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课征,级距以6级为宜,最高税率不要超过40%。对分类所得部分,可继续采用目前的比例税率。
1.3税种划分欠科学
我国在划分地方税与中央税时,“既按税种划分又按企业级次划分;既按企业级次划分又按行业划分;既按税种划分又按行业划分”。对收入职能考虑得较多,对调节职能考虑得较少,功能配置不科学,不利于各级政府职能的实现。
1.4地方税的管理权限过于集中
我国分税制改革虽然赋予地方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总的来看,地方税收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税目税率调整权以及减免税收等都集中于中央,削弱了地方因地制宜配置本地资源、调控地方经济、组织地方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2营业税的改革
对营业税的改革,一方面,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划出营业税范围而改征增值税,完善增值税的链条机制。另一方面,适应提高营业税税率,并根据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扩大营业税的范围,逐步完善征管手段,则营业税应仍保持相当水平的收入规模。
2.3企业所得税的改革
从整体上说,应当建立完整、严密的企业所得税体系。首先,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同时要彻底改变按行政隶属关系“条块分割”模式划分收入的做法,而是按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可适当降低所得税率,刺激经济增长。其次,要调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由地区优惠转向产业优惠,鼓励对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的投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通过加速折旧,抵免所得税,提供税收信贷,建立投资准备金等优惠方式引导投资方向。
1.6 现行地方税制内外有别,税负不均
现行内外两套地方税税制差别较大,不利于地方税制的统一,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公平税负和平等竞争。例如,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只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不征。这不仅影响了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税负和平等竞争,而且影响了地方财政增长。这是因为:一是由于涉外企业的税收政策比国内企业税收政策优惠,致使假“三资”企业越来越多,地方税收流失越来越严重;二是真正与外商合资成立“三资”企业的内地企业,大部分是国内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由于企业性质的变更,享受所得税优惠,使地方税收大量减少而萎缩,地方财力更趋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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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周国良. 规范政府职能优化中央与地方税收结构[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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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熊英.地方税制产生的规律和发展趋势[j].新视野,2003(1)
2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路
2.1财产税的改革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有形、或无形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将财产税作为地方税的骨干税种是可行的。对于财产税的改革,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统一内外财产税制,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同时取消目前土地管理方面的收费;二是调整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由房地产原值改为评估市值,应由当地独立的房地产评估中心根据原值折旧、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财产市值。
1.5尚未形成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在我国目前的地方税体系中,地方税税种数量不少,但是除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外,多是一些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税源很不稳定,且收入规模也偏小收入不稳定的小税种,难以形成规模收入,没有当家的主体税种。并且随着增值税的逐步完善,营业税与增值税相交叉的部分(如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也将被增值税所代替。由于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性影响且长期稳定的主体税种,导致地方过于依赖于中央的无条件转移支付。
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地方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2008-12-20 15:15:35
摘 要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税制在运行实践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可以说,对地方税制进行改革是我国建立规范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必然要求和核心问题。分析了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论述了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路,提出了应逐步改革我国地方税种,并采取各项配套措施来完善我国地方税制。
1.2地方税制改革进程长期滞后,导致税制整体结构不合理
现行地方税制十分陈旧,有的是20世纪50年代颁发的条例,有的是20世纪80年代颁布的条例。“应改的未改,应立的未立,应废的未废,不能适应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由于缺少地方税制改革的配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农业税等税种的改革可能引起的财政减收缺少相应的弥补,中央地方利益格局的调整也缺乏回旋余地,反过来又影响我国税制改革的整体进程。
关键词 地方税制 改革
1994年我国开始全面推行分税制改革,有利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保证中央财政收入,有利于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确立了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税制在运行实践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可以说,地方税制改革是我国建立规范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必然要求和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