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上海行政管理学校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教师的休息和工作条件。
一、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原则:按照教师职务、工作需求、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 宿舍面积:每个教师的宿舍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 宿舍设施:每个宿舍应具备基本的床、衣柜、书桌、椅子、书架等必要设施。
二、宿舍使用1. 教师宿舍为个人住宿,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或让与他人。
2. 宿舍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物品等。
3. 宿舍内不得进行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 禁止在宿舍内养宠物,禁止吸烟、饮酒等不良习惯。
5. 教师要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定期打扫清理,并保护好宿舍内的设施设备。
三、宿舍安全1. 教师宿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维修保养。
2. 宿舍楼道、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阻碍疏散。
3. 加强宿舍安全防范,保障教师的财产安全,如备案登记贵重物品等。
4. 发现宿舍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理。
四、宿舍管理1. 学校应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的管理与协调。
2. 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 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处理教师的投诉和纠纷,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 学校应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明确宿舍的使用规定、维修责任等方面的细则。
5.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师,可以采取教育、警告、禁止使用宿舍等措施。
五、奖惩制度1. 学校应设立宿舍管理奖励制度,对守规矩、整洁卫生、积极参与宿舍活动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师,可以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对于宿舍内发生的争议、矛盾,应以和谐、解决的原则处理。
2. 宿舍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实施。
3. 教师有权利向学校反映宿舍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得到及时解决。
2023年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2023年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教师住宿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本《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应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党委/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管理委员会或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条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应注重教师的个人隐私保护,不得干涉教师的人身自由权益。
第六条教师集体宿舍的建设和维护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
第七条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加强与教师的沟通,了解教师的需求和建议,并及时改进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教师,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二章集体宿舍的分配和使用第九条集体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以教师工龄、居住难度、居住面积等因素为依据进行合理的分配。
第十条教师集体宿舍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则进行,不得非法、超时使用。
第十一条教师集体宿舍的内部布局、家具配置、设施设备等应符合基本的居住需求,且保持整洁、安全。
第十二条教师集体宿舍的改造或装修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集体宿舍的使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第十四条教师集体宿舍不得擅自转租、转借,不得将宿舍作为商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用途。
第三章宿舍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五条教师集体宿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物品管理制度等,明确教师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六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或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清洁、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第十七条教师集体宿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安全门禁系统等,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十八条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委员会或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团结。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生活质量,保障教师的起居安宁,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便应运而生。
本制度对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进行规范,旨在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促进教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
一、宿舍分配1.1 新入职教师由学校统一分配宿舍,具体分配标准由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和职务等级拟定。
1.2 教师集体宿舍按照职务等级和家庭情况划分不同的宿舍楼层或房间,保证各个宿舍的合理使用。
1.3 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相关因素干扰宿舍分配过程。
二、宿舍使用2.1 教师进入集体宿舍后,应当认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的卫生整洁,不得私自改造宿舍结构或擅自迁移宿舍用具等。
2.2 教师应当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私接电线等危险行为,确保宿舍的安全稳定。
2.3 教师应当尊重室友的生活习惯和个人隐私,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如有矛盾应及时调解解决。
2.4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滋扰他人或影响他人休息,保持宿舍环境的安静整洁。
2.5 宿舍内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维护宿舍和谐、和睦的氛围。
三、宿舍维护3.1 宿舍设施的维护应当由宿舍管理员或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故障或损坏,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3.2 教师应当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和家具,不得随意损坏或涂写宿舍墙面等,确保宿舍环境的整洁美观。
3.3 宿舍内应当遵守环保规定,垃圾应当分类投放,保持宿舍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4 宿舍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协助处理并保障自身安全。
四、宿舍管理4.1 宿舍管理员应当定期巡查宿舍区域,检查宿舍内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教师整改。
4.2 宿舍管理员应当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
4.3 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宿舍管理规章的修订和宿舍管理工作的协调,保障宿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内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教师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教师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师宿舍。
第三条教师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教师宿舍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新入职教师、调任教师、晋升教师等符合条件的教师,享有申请教师宿舍的权利。
第六条教师宿舍分配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教师的工作岗位、职称、工作年限;(二)家庭情况;(三)住房需求;(四)宿舍空余情况。
第七条教师宿舍分配后,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应向教师发放《教师宿舍入住通知书》,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八条教师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秩序,保持宿舍整洁、安全。
第九条教师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拆卸宿舍设备。
第十条教师应合理使用水电,节约资源,不得浪费。
第十一条教师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教师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宿舍自治管理,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第四章宿舍维修与维护第十六条教师宿舍维修与维护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教师宿舍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第十八条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维修与维护,确保宿舍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教师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与维护工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教师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警告;(二)罚款;(三)取消住宿资格;(四)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促进教师的良好居住环境和工作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是指供小学教师正常工作期间居住的集体住宿设施。
第三条教职工集体宿舍的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
第四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服务为先的原则,积极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宿舍分配管理第五条新进教师的宿舍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人员类型和居住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条宿舍分配工作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遵循程序规定,确保公正公开的结果。
第七条宿舍分配应考虑教师家庭成员的情况,儿童、老人、病患等特殊情况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宿舍的使用权属于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转让。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第九条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在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改动水、电、煤气设施。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大声喧闹及产生噪音的活动,保持宿舍内的安静和整洁。
第十二条宿舍内禁止吸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十三条宿舍内厨房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用完后及时清洗,避免滋生细菌。
第十四条宿舍内卫生管理应按时进行,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个人卫生应自觉保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宿舍要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宿舍楼道、电梯等通道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宿舍要加强对宿舍大门、窗户等出入口的安全管理,避免盗窃、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宿舍内如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第五章违规管理与制裁第十九条如发现有教师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宿舍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阻、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可以向学校纪委报告,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对故意破坏宿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行为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教职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服务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宿舍的整体卫生和安全,切实改善教职工的居住条件。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规定,并严格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五条宿舍分配由学校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
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以教职工的工作需求和家庭情况为依据,经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确定宿舍分配结果。
第六条有特殊需要的教职工可以提出自己的住房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尽量满足其要求,但不得脱离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批的权限。
第七条宿舍租金由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教职工的工资等级收取。
住宿费用将作为教职工个人工资的一部分进行扣除。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八条每个宿舍楼由一名宿舍楼长负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宿舍配有宿舍管理员,负责卫生清洁、维修报修等工作。
宿舍管理员由学校精心挑选,经过相关培训后上岗,定期接受考核。
第十条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宿舍楼长和宿舍管理员组成,负责制定宿舍管理相关制度、协调解决宿舍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宿舍活动等。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不得擅自改造宿舍,不得干扰他人工作、生活,不得乱丢垃圾等。
宿舍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和使用。
第十二条宿舍内禁止饲养大型电器,如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等,以免引发火灾。
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这些电器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委员会申请,并经其批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宿舍内禁止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违反者经教育不改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宿舍要保持整洁,个人物品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应爱护,不得占用他人空间和共同设备。
每周由宿舍管理员统一进行清洁卫生,教职工仍需自觉保持卫生,不得将垃圾乱放乱丢。
学校教师内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内宿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内宿教师。
三、入住条件1. 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后可申请内宿。
2. 教师入住内宿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教师入住内宿应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内宿管理1. 教师内宿实行统一管理,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
2. 教师入住内宿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内宿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保持内宿环境卫生,定期打扫,不得乱扔垃圾;(3)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资源;(4)保持内宿安静,不得在夜间喧哗、打闹;(5)遵守内宿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6)不得擅自改变内宿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7)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3. 教师内宿安全责任:(1)教师应确保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2)教师应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五、内宿调整与退宿1. 教师因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原因需要调整内宿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 教师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要退宿的,应在离校前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退宿手续。
3. 教师退宿时,应将内宿设施恢复原状,不得损坏。
六、奖惩1. 教师遵守内宿管理制度,表现良好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教师违反内宿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2024年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是指为小学教师提供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包括宿舍楼、宿舍房间、公共区域等。
第三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的目标是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行使,学校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应与教师的工作职责结合,注重教学与生活的有机衔接。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七条新进小学教师的宿舍分配由学校负责,原则上应当优先安排住宿条件较好的房间。
第八条宿舍分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不得搞特殊化、个人化。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分配制度,明确分配的标准和程序,并及时向教职工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宿舍有关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做到统一管理、规范使用。
第三章宿舍维护第十一条教师集体宿舍的维护应当由学校统一负责,学校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员应当协助学校做好宿舍的卫生、安全、保洁等工作,保障教师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教师在宿舍中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扰乱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爱护宿舍设施和公共区域,不得擅自拆卸、破坏、乱涂乱画等。
第十六条教师在宿舍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宿舍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第四章宿舍安全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对教师集体宿舍的消防设备、电器设施、通风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制定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防火、防盗、防震等基本措施。
第十九条教师在宿舍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使用电器、明火等。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做好宿舍门禁管理,确保非教职工无权进入教师集体宿舍。
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教师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集体宿舍,包括教师宿舍楼、宿舍小区等。
三、宿舍分配与管理1. 宿舍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教师职称、职务、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分配。
(2)优先保障单身教师和有特殊困难的教师。
(3)根据实际需要,对宿舍进行合理调整。
2. 宿舍分配程序(1)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教师宿舍申请表》。
(2)所在部门对申请教师进行审核,提出分配建议。
(3)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建议进行审批。
(4)分配结果公布,教师领取《教师宿舍入住通知单》。
3. 宿舍管理(1)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宿舍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从事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3)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4)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变结构,不得私自出租、转借或转租宿舍。
四、宿舍卫生与安全1. 宿舍卫生(1)教师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进行清洁。
(2)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应按照规定投放垃圾。
(3)宿舍内不得随意涂鸦、刻画,保持宿舍墙面整洁。
2. 宿舍安全(1)教师应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热水器等。
(3)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消防器材。
五、违规处理1. 违反宿舍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的,取消入住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停宿等处罚。
3.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教师宿舍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特制定《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本办法规定了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二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是指学校为教师提供的共同居住的宿舍。
第三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利。
第二章教师宿舍的分配和使用第四条教师宿舍的分配原则是按照教龄、家庭情况和工作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教师宿舍的使用是以提供居住为目的,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寄宿他人等行为。
第六条教师宿舍的保洁由学校统一负责,教师须按时打扫个人宿舍,并保持通道整洁。
第三章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教师宿舍应安装适当的防火设施,保障教师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八条教师宿舍应制定防火预案和应急逃生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九条学校应配备专职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教师宿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第四章教师宿舍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秩序第十条教师宿舍应配备基本的公共设施,包括卫生间、洗手间、厨房、电视室等,并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教师宿舍内严禁吸烟、酗酒、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教师宿舍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乱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行为。
第五章教师宿舍的责任和违规处理第十三条教师宿舍的使用人员有责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绩效工资等。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可采取停住宿舍、调整工作岗位等较严厉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不完善之处,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
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的安全、卫生和秩序,提高宿舍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行政人员宿舍。
三、宿舍管理规定
1. 宿舍分配:宿舍分配由学校统一安排,行政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入住指定的宿舍。
2. 宿舍安全:行政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宿舍卫生:行政人员应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4. 宿舍秩序:行政人员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宿
舍内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5. 宿舍设施:行政人员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及
时报告学校维修。
6. 宿舍检查:学校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秩序等方面的检查,对不符合要
求的宿舍进行整改。
四、奖惩措施
1. 对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表现良好的行政人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政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
应的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为行政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希望全体行政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宿舍的良好秩序。
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谐,提高宿舍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宿舍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宿舍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
第六条宿舍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宿舍管理业务;(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熟悉宿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宿舍安全管理是宿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二)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三)宿舍内严禁存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四)宿舍内严禁吸烟、饮酒;(五)宿舍管理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宿舍内发生意外事故,管理员应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并协助处理事故。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宿舍卫生管理是宿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宿舍内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二)宿舍内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三)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垃圾应分类投放;(四)宿舍管理员应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进行整改。
第五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条宿舍设施设备的管理是宿舍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宿舍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二)宿舍管理员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宿舍内不得私自拆装、改动设施设备。
第六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一条宿舍管理员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宿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宿舍管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对宿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行政学校宿舍物业管理制度
行政学校宿舍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行政学校宿舍的物业管理活动,确保宿舍环境的安全、整洁、有序。
2. 适用于行政学校内所有宿舍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学校设立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宿舍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2. 宿舍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和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维护宿舍公共设施和环境;- 处理宿舍内的安全、卫生等问题;- 协调解决宿舍内居民的合理诉求。
三、住宿管理1. 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住宿时间,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2. 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动宿舍结构或设施。
四、安全管理1. 宿舍区域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
2. 住宿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
五、卫生管理1. 宿舍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 住宿人员应妥善处理个人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六、公共设施管理1. 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洗衣房、厨房、卫生间等,由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
2. 住宿人员应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动。
七、维修与保养1. 宿舍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宿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住宿人员发现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办公室。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住宿人员,宿舍管理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公共设施损坏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宿舍管理办公室有权要求其搬离宿舍。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宿舍管理办公室提出,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
行政学校宿舍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学校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学校宿舍区内的所有宿舍、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
第三条宿舍物业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宿舍物业管理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宿舍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3. 监督、检查宿舍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4. 处理宿舍物业管理的投诉和纠纷;5.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五条宿舍管理员职责:1. 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包括门禁管理、卫生检查、设施设备维护等;2. 协助处理宿舍内发生的突发事件;3. 负责宿舍安全巡查,确保宿舍安全;4. 收集宿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映;5. 负责宿舍内的消防、防盗等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管理第六条宿舍入住:1. 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需签署《宿舍入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学生需缴纳住宿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宿舍退住:1. 学生因故需退住宿舍,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2. 学生退住时,需清理宿舍内的物品,并缴纳宿舍押金;3. 学生退住后,宿舍管理员应及时进行房间检查,如有损坏,按相关规定赔偿。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宿舍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门禁制度,确保宿舍安全;2. 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4. 加强防盗管理,防止盗窃事件发生;5.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宿舍卫生管理:1. 学生需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进行清洁;2. 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3. 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宿舍卫生达标;4.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环保意识。
学校行政管理教师宿舍管理的规定
学校行政管理教师宿舍管理的规定
一、住户不得私自改动或增加墙体,如需变动必须书面申请,经得设计部门同意,
学校批准方可施工,住房的装修和增加设施所需要费用自理。
二、为使宿舍划一美观,如需焊防盗网,必须按学校一规格方案施工,费用自理,
(外伸不超30CM)。
三、宿舍分配后,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因调职、调动或其它原因离
开本校,在调令或通知下达后一个朋内必须把宿舍交还学校并要由学校派人清点好宿舍内公物。
如有损坏(不含自然损坏)要按当时市价赔偿。
四、居住期间,宿舍内公物被损坏,由住户自费解决。
五、分配的宿舍不能出租或变相出租,不能私自更换,如发现出租或变相出租则
取消居住权并不再分配住房,由学校另作处理。
六、宿舍是分配给本校教职工居住,如需增加直属常住人员,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方可入住。
七、各住户负责该楼梯的清洁,梯间不准堆放杂物。
八、公用梯灯电费由各住户平均分担。
九、宿舍租金每月计租,新宿舍每平方米1元,租金在每月工资历中扣除。
租金
以后按实际作适当调整。
十、凡住套间宿舍的住户,必须在15天后开始计算屋租,退出的原住房锁匙必
须先交回学校,不得私下给其他老师。
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制度[1]
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制度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确保教师集体宿舍的秩序和安全,制定本《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包括住宿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生活秩序等方面。
适用对象为该企业的教师及相关人员。
2. 住宿管理2.1 教师集体宿舍的分配原则: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分配,由人事部门统一负责。
2.2 集体宿舍的入住办理:教师在公司岗位任职后,需提供相关入职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明等,由人事部门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和办理入住手续。
2.3 住宿登记:每位教师入住集体宿舍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员办理住宿登记,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2.4 个人物品登记:每位教师需将个人物品以清单形式交由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并获得相应的回执。
2.5 住宿期限与续约:教师根据个人工作情况,由人事部门负责续约的办理。
续约前需提前一个月向管理人员提交书面申请。
2.6 退宿办理:教师如需退宿,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退宿手续。
3. 公共设施的维护3.1 公共设施使用原则:教师应根据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并保护公共设施,禁止损坏、私自更改或搬迁公共设施。
3.2 共用厨房和卫生间的卫生管理:教师应保持厨房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垃圾。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卫生问题,需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3.3 公共区域的维护:教师应遵守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与安全。
如需更换或维修公共区域的设施,需提前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
3.4 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教师需注意公共场所的安全,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装公共通道与安全设备,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其他危险品。
4. 生活秩序管理4.1 宿舍内禁止吸烟:教师集体宿舍内禁止吸烟,违反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 宿舍内音量管理:教师需保持宿舍内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得喧哗、大声播放音乐或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前言教师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师资力量。
他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对于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学校的声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教师宿舍作为教师生活的重要场所,如何管理宿舍成为了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此,学校多年来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本文就对该制度进行全面的介绍。
一、宿舍分配和调整1. 教师宿舍管理委员会学校设置有教师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教师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该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及有关教师代表共同组成,其中学校领导任命主席一名,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2. 宿舍分配原则宿舍按教龄和家庭情况等因素分配。
教龄相同或相近的教师宿舍应尽可能相邻,并根据家庭情况综合考虑;婚配教师优先分配双人间;有需要的单身教师应当优先考虑分配双人间。
3. 宿舍调整原则宿舍调整原则以教师的具体情况为准,涉及婚姻或家庭情况的应得到本人同意。
调整时,应注意保持宿舍的平衡性,各种类型的教师宿舍应在全部宿舍内得到充分体现。
二、宿舍的规范使用1. 宿舍的保洁教师宿舍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安全。
每个宿舍每周至少被保洁人员打扫一次,宿舍内垃圾每天必须清扫。
2. 打扫宿舍的责任打扫宿舍是在教师的个人责任之内,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己宿舍的打扫工作,同时也要对公共区域的卫生、灯光等进行相应的管理。
3.禁止在宿舍中饮酒和吸烟教师宿舍是职工的居住场所,为保证整个宿舍的质量和保持职工的身体健康,禁止在宿舍中饮酒和吸烟。
4. 禁止在宿舍中养宠物出于整个宿舍生活的卫生问题以及宠物对其他居住在宿舍里的人员的生活影响,禁止在宿舍中养宠物。
5. 安静使用和保护公共设施教师宿舍是每个教师的公共场所,每个人要尊重其它教师的生活习惯,不可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放音乐等影响邻里关系。
同时,珍惜公共设施,保护好自己的一份宿舍。
三、宿舍的安全管理1.注意安全教师宿舍每个人都应注意自己的安全,电器使用要注意安全,每次出门都要认真锁好门窗。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1一、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二、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上午班主任在学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三、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四、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体宿舍的水电费应由住宿教师承担,原则上应由所住教师平均分摊。
九、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21、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2、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各位老师不迟于7:00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3、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4、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5、不得留客住宿。
6、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7、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教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1、室内外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无瓜皮纸屑,日光灯、电视机、面板等物品上无积尘;课桌凳排放整齐,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无杂物;小黑板、卫生洁具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班级牌无灰尘;窗帘干净完好。
2.教室内布置简洁大方,黑板上方悬挂一面国旗;板报做到常换常新,上方布置有班风;教室后面布设队角、图书角等;走廊阳台不得摆放盆花及其它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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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规范学校集体宿舍的管理,维护学校利益和宿舍居住人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生活与休息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租住对象
租住学校宿舍按照班主任优先、授课教师优先、夜间管理人员优先的原则,租住对象包括:
1、家住外地或配偶、子女均不在上海且上海无住房的在职单身教职工。
2、家住上海远郊且无公共交通直达的单身在职教职工。
3、因夜间管理工作需要,需经常留宿学校的教职工。
4、由西藏教育厅指派来我校任教的藏文老师。
原则上不受理家住市区教职工的住宿申请。
因特殊原因需要租住宿舍的教职工,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宿舍定员
1、高级职称教学人员、行政7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有工作特殊需要人员和藏文老师可安排一人一间。
2、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学人员,行政8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二人合住一间。
3、工勤人员四人合住一间。
根据新进和离职人员情况,学校每年暑期对教工集体宿舍进行调整。
三、租住收费
收费标准参照市价确定,并根据市场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学校适当给予补贴。
2013年度的月租金为每个床位200元。
电费按每间用量据实收取,两人合住一间的各扣50%,四人合住一间的各扣25%。
上述费用,由后保科查验上报、学校人事部门核算、学校财务部门从住宿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四、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长审核
人事部门核对意见分管后勤校长审核校长审核
校务会议讨论与后保科签订租住协议后保科安排房间
五、退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退房:
1、调离本单位后。
2、单身教师结婚后。
3、自己购房后。
4、租住学校宿舍满三年后。
5、严重违反租住管理规定者。
六、租住管理
1、教工集体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后保科负责安排、调整和日常事务的监管。
2、教职工入住时需与学校后保科签订入住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严禁不服从统一安排而强行入住。
3、教工集体宿舍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后保科安排专人负责,宿舍内卫生由租住人员自行负责。
4、严禁带异性学生进入宿舍。
严禁擅自更换门锁或锁芯。
5、宿舍床位只限租住本人使用,严禁擅自容留他人在宿舍过夜,严禁私自转借他人。
6、租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等有关规定。
严禁使用和存放电炉、热得快等一切易引起火灾的器具。
严禁私自改变室内配电线路。
7、宿舍内的设备如有损坏应报后保科维修或调换。
如属自然损坏,维修更换费用由学校承担;如属人为损坏,维修更换费用由租住人承担。
8、租住人员不再继续租住时,应书面申请退房,后保科相关人员与退房本人现场验收,确认房屋设备及家具完好情况,并结清电费,收回钥匙。
如宿舍设备或家具丢失、损坏,须据实赔偿。
9、每学年开学后一周之内,后保科将当年《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宿舍情况安排汇总表》报分管后保的校长和校长。
10、每学年结束后一周之内,后保科应作好当年租住工作总结并连同当年教职工租住宿舍的所有材料交办公室存档,包括总结、申请表、协议等。
七、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一: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学校宿舍管理协议
附件二: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学校宿舍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学校宿舍管理协议
(讨论稿)
协议编号:[2013] 号甲方: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签订如下住宿管理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拟安排乙方在学校集体第宿舍楼楼
室住宿。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本着服务于教职工的原则尽可能地给乙方以住宿便利,合理安排乙方的住宿,并为乙方提供房间配套设施,包括单人床、桌、椅、衣柜各一件。
对于由学校统一配置的物品,乙方不得自行调换和超配置占用。
2.甲方负责宿舍楼内各类维修和公共环境卫生,住房内公共设施损坏需维修的,乙方可到学校后保科报修,后保科将在24小时内做出反映,并及时安排维修。
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视情况收取维修工本费。
3.甲方根据管理需要会不定期对集体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乙方有义务进行配合。
4.乙方需按时向甲方交纳宿舍租金和用电费:租金200元/月/床位,电费据实结算(由学校财务部门从乙方当月奖金中代扣)。
5.乙方应承担由本人行为造成的房间设备资产损坏的赔偿责任,寝室人员不能说明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则该损失赔偿费由全室人员共同均摊。
6.乙方有责任保证室内、门前走道整洁,不准乱抛杂物、垃圾等。
为了自己和他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
7.乙方要遵守《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宿舍管理规定》。
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将收回宿舍租借权。
三、乙方住宿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待协议期满后若需继续居住者,需重新签订协议。
四、乙方住宿到期后,乙方到甲方后保科办理退宿手续。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后保科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教职工租住学校宿舍情况汇总表
填表说明:请按“租住房间号”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