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犯罪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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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犯罪解读

犯罪学期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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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2009级

院系:法学院

学号:

浅析网络犯罪

摘要:犯罪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个人行为。它不是孤立的,是随着政治、经济的变革而变化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如任何事物都是有正反两面的,互联网的应用给予人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它并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现实社会的法律同样也适用网络社会,人们在网络社会中行事同样要遵守现实社会的法律。网络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使得各种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方法和犯罪手段都呈现出复杂性特征,相较而言,网络犯罪的立法则明显滞后,对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显现不力。本文将从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及犯罪动机等基本点进行剖析,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犯罪预防的建议,以便更好的应对网络犯罪。

关键词:网络犯罪犯罪构成犯罪动机防治

当今社会,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如同任何技术一样,网络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网络犯罪为甚。因此,正确认识网络犯罪,并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很有必要。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现状探析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各国或地区的定义形式均有不同。如真实界定、理论界定等研究方法。日本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与网络相反的反社会行为;德国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所有与电子资料有关的犯罪行为;台湾蔡美智教授认为,网络犯罪是指利用网络作为犯罪场所或以网络作为犯罪客体(攻击目标)的犯罪行为等[1]。我国学者认为,所谓网络犯罪,它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犯罪对象和以互联网作为犯罪中介而实施的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害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2]。

从1966年美国查处的第一起网络犯罪案算起,世界范围内的网络犯罪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例如,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平均每起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高

[1] 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第445页。

达45万美元,而传统的银行欺诈与侵占案平均损失只有1. 9万美元,银行抢劫案的平均损失不过4900美元,一般抢劫案的平均损失仅370美元。与财产损失相比,也许利用网络进行恐怖活动等犯罪更为可怕,正如美国Inter—Pact公司的通讯顾问温?施瓦图所警告的:“当恐怖主义者向我们发起进攻时,……他们轻敲一下键盘,恐怖就可能降临到数以百万计的人们身上”,“一场电子战的珍珠港事件时时都有可能发生。”故此,对网络犯罪及其防治予以高度重视,已成西方各国不争事实,“无庸置疑,网络犯罪是今天一个值得注意的重大问题。将来,这个问题还会更大、更加值得注意。”[1]

我国自1986年首次发现网络犯罪以来,每年网络犯罪都呈快速上升趋势,据统计,仅2006年我国公安机关处理的网络安全犯罪近3万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另据2011年度诺顿网络犯罪调查报告显示,全球每天有100万人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全球因网络犯罪造成的直接损失每年达 1140 亿美元。因处理网络犯罪问题而浪费的时间价值是2740 亿。因此,网络犯罪导致的损失约为3880 亿美元,远远超过了大麻、可卡因和海洛因全球黑市的交易总额(2880 亿美元)。从网络犯罪受害者人数来看,中国地区的网络犯罪相较于全球可能更加恶劣:去年,全球有 4.31 亿成人遭受过网络犯罪的侵害,这其中就有差不多一半的受害者(1.96亿人)来自中国。报告还进一步指出,超过三分之二的在线成人 (69%)曾遭遇过网络犯罪的侵害。每秒钟就有 14 个成人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2]。

鉴于上述问题,正确认识网络犯罪,防患于未然,对于维护安全的网络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及犯罪动机的剖析,更好的认清网络犯罪,对于完善我国网络安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二、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

网络犯罪的主体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能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目前对网络犯罪主体的认识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是特殊主体,有的认为是一般主体,还有的认为是两者兼有。我认为网络犯罪主体有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构

[1] https://www.360docs.net/doc/2d12644119.html,/117/12160617.shtml 2011/12/4浏览。

[2] 陈勇.刑法语境下的网络犯罪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成。

网络犯罪的一般主体,就是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计算机在网络犯罪中一方面是作为不可或缺的犯罪工具即利用计算机操作实施犯罪,另一方面,网络信息系统又成为罪犯的攻击对象,无论将网络信息系统(包括内存数据和程序)安全为攻击对象的犯罪还是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网络犯罪,犯罪主体并不都是特殊主体。因为大多网络犯罪离不开两种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即或是行为人直接把计算机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人有相当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故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或是行为人通过中间人利用计算机实施的侵害网络信息系统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可以是一般主体。同时,网络犯罪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具有不同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的特征,尤其是它明显的带有智能性。不可避免的,其犯罪主体有一部分是特殊主体。即“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管理、维修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将“掌握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作为认定网络犯罪的特殊主体,有利于刑法理论进一步完善。因此强调网络犯罪主体的复杂性很有必要。

网络犯罪的客体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又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网络犯罪的跨国性、广范围、犯罪结果的潜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都使得网络犯罪侵犯的客体变得复杂,社会危害性增大。网络犯罪的客体是指网络犯罪所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由于网络犯罪是以犯罪的手段和对象,不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为标准而划分的犯罪类型,因此网络犯罪侵害的客体具有多样性。虽然我国刑法将网络犯罪列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但其侵害的客体不限于社会管理秩序,也涉及公共安全、公私财产所有权、国防利益等。

网络犯罪主观方面刑法认为: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对其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极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主要有犯罪故意和过失之分,其他的比如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等也是较为重要的因素。

网络犯罪中的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对网络系统内部信息的危害破坏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他对此持希望或放任态度。网络犯罪中的过失则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会发生破坏系统数据的后果或其

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这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而导致系统数据的破坏。

网络犯罪客观方面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侵害的结果怎样,以及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网络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活动表现在外部的各种事实。其内容包括:犯罪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以及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在网络犯罪中,绝大多数危害行为都是作为,即行为通过完成一定的行为,从而使得危害后果发生。也有一部分是不作为,如行为人担负有排除网络系统危险的义务,但行为人拒不履行这种义务的行为至使危害结果发生的。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来看,网络犯罪是单一危害行为,即只要行为人进行了威胁或破坏网络系统内部的数据的行为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网络犯罪。与常规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在客观方面具有犯罪形式的极大隐蔽性、犯罪手段的多样性和危害结果的严重性特点。

三、网络犯罪的特点

与传统的刑事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从事网络犯罪的人,大多数是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专业人员,他们的犯罪行为,具有职业性特征。通过从事网络犯罪这种高智商的活动,他们获得巨大财富,同时也获得了对网络空间进行入侵和破坏所带来的成就感,在新型的网络空间里,他们的道德观念,不是现实社会里的传统道德观,而是技术至上。因此,网络犯罪问题,是法律问题,也是伦理和道德问题。

2、作案手段智能化、隐蔽性强大多数网络犯罪,都是行为人经过狡诈而周密的安排,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智力犯罪行为。进行这种犯罪行为时,犯罪分子只需要向计算机输入错误指令,篡改软件程序,作案时间短且对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载体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作案不留痕迹,使一般人很难觉察到计算机内部软件上发生的变化。另外,有些网络犯罪,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犯罪行为才能发生作用而达犯罪目的。也就是行为时与结果时是分离的,这对作案人起了一定的掩护作用,使网络犯罪手段更趋向于隐蔽。

[1]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犯罪构成部分。

3、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就国内已经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来看,作案人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因而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其中以金融、证券等部门尤为突出。

4、侦查取证困难,破案难度大网络犯罪黑数相当高。据统计,99%的网络犯罪不能被人们发现。另外,在受理的这类案件中,侦查工作和犯罪证据的采集相当困难。

5、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趋势。网络犯罪主体的低龄化,也是近年来显现出来的一个明显特征。网络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技术,对广大的青少年群体而言,已经不再陌生。他们的求知欲,好奇心。在网络空间里,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他们大多数没有商业动机和政治目的,更多是类似富有挑战的游戏,以取得满足感为目的。而据一项调查统计,网络犯罪年龄多数在18至46岁之间,平均年龄25岁,甚至有好多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6、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犯罪的危害性涉及了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道德等各个方面,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国民经济生活的日益紧密结合,金融系统、交通控制系统、民航指挥系统、电力电信系统、军事指挥系统等各个部门的关键设施都基本上有计算机网络系统控制。这种紧密结合性决定了网络犯罪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任何一个部门领域的网络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安全的漏洞或问题都会导致该部门以及相关领域出现秩序混乱、系统瘫痪,损失将是不可想象。

从目前我国所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普遍都是精通网络的青少年。究其犯罪动机,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不是出于恶意,而是抱着好玩或显示自身的计算机技术特长,把入侵别人的电脑系统当作是对自己的能力的一种挑战,入侵系统后并不实施破坏行动而退出,这称之为非恶意入侵者。二是行为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入侵电脑系统的目的是窃取商业情报、资料或国家秘密;或为显示自己的能力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导致系统瘫痪,这类称之为恶意入侵者。

四、网络犯罪的原因或动机

1、网络空间反主流亚文化思想的消极影响

20世纪末计算机进入普通人们的生活,使用计算机的社会群体越来越大,增长

速度越来越快,其中主要成员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一代年轻人。计算机、网络技术成为他们挑战限制、伸张个人主张的有力工具。这些人中一部分是受良性亚文化影响的群体,他们希望通过计算机、网络发展个人能力,增加社会交往,充分自由表达个人见解;另一部分人接受的则是恶性亚文化或称反主流亚文化,他们把网络空间视为绝对自由的天国,凭借锐利的技术工具,就可以蔑视他人的正当权利和法律的威严。凭借技术在网络空间获取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这种思想极具蛊惑力,特别是对20岁左右的青年网民具有极大的影响。随着21世纪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程度的提高,计算机信息技术队社会更具影响力,反主流亚文化影响不但不会消亡,反而会在更庞大的网民群体中存在和发展。如果网络亚文化得不到恰当的引导和治理,反主流亚文化将成为一股不可轻视的网域潜流,使一部分人形成根深蒂固的信仰和观念,并误导那些年少无知、初涉网域的年轻人,成为这些人违法犯罪的内因。[1]

2、思想教育效果不理想

在网络犯罪的人群中,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年轻技术人员居多,犯罪行为方式隐蔽,造成的危害难以为公众直接了解。而且,犯罪人落网后往往声称自己行为的目的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计算机网络技能。这些特点使公众难以将他们与现实中的刑事犯罪相比较。对于计算机网络相关犯罪,不少人都怀着羡慕的心情赞叹道:“干得真漂亮!”,甚至有人会这样想:“这计算机我拼命学还搞不懂,可他竟能用它来干‘坏事’,这家伙定非等闲之辈!倘若我也有干这一手的本事……”[2]公众这种反常的心理不仅没有给犯罪人应有的谴责,反而给其以心理上的褒奖,诱使一部分人加入犯罪的行列。

3、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落后

安全技术控制和管理是遏制网络犯罪直接的力量。如果这反面存在缺陷,将成为网络犯罪的直接原因和条件。目前防范网络相关犯罪的安全技术体系尚未完备,由于少数技术发达国家垄断重要技术、国家队信息安全措施缺乏可行性的强制管理等原因,许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都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抵御相关犯罪的侵袭。而且,即使是装备了强大的安全保护措施,也难以抵挡不断发

[1] 皮勇:《网络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8页。

[2] [日]西田修著:《浅谈电子计算机、网络相关犯罪》,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1、2页。

展的犯罪技术的攻击。同时,安全管理的疏漏也是内部人员成功作案的重要原因和条件。此外,有些单位为追求经营利益,牺牲信息系统安全,不为信息安全投入必要的、足够的人力物力,也造成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薄弱的状况[1]。

4、网络法制制度不完善

法律是遏制犯罪的重要力量。法律控制力量强,犯罪危害程度就会降到较低的水平;反之,犯罪的发案率必然上升,社会危害也将变大。任何世界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在网络世界里也是一样,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不能简单移植到网络社会中。目前国内在网络的运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例如司法实践中大量发生某些违法乃至于足以构成犯罪的计算机严重违法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条规定的不健全、不完善,现行《刑法》基本没有涉及到网络犯罪问题,只规定了两个计算机犯罪罪名,远不能涵盖现有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犯罪。由于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致使不少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虽然有些行政法规对计算机的违法行为做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的、应急性质的,条文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起来有难度。网络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新型犯罪,由于普法工作的滞后,很多违法犯罪行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禁止的,甚至有些低龄化犯罪分子缺少法律观念,在猎奇冲动之下,频频利用网络作案。

5、参与主体防范意识不强

网络用于商业活动的过程中,交易双方只注重可能带来的利润和方便,对安全保护措施关注不够。许多网民的上网防范意识不强,过于轻信网上信息的高科技外衣,对交易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性没有足够充分的认识,往往忽视被他人暗中操作的可能性,给犯罪人造成许多可乘之机,因而容易上当受骗。另外,有些受到攻击的对象为避免声誉受损或遭受报复,往往案发后隐而不报,这些都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阻碍。据统计,网络犯罪被发现的比率不足百分数十,侦破率更是极低,这种状况令人担忧[2]。

五、网络犯罪的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立法。

[1] 皮勇:《网络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页。

[2] 孙海峰:电子商务犯罪初论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5期。

对于网络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只有在第285、286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和破坏计算机系统的犯罪,面对日益蔓延的网络犯罪,这两条罪名很难将其囊括,而根据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以至许许多多网络犯罪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为更好地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络安全,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办法,制定一部专门法律,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治理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1]

(2)加强网络技术和新型网络产品的开发研制,增强系统自我保护能力。网络犯罪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技术问题。网络犯罪的防治,与网络犯罪产生的技术条件相适应,在成为法律问题的同时,也是一个技术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更新技术,研制新型产品,增强网络的自我防护能力,堵塞安全漏洞和提供安全的通信服务,加强关键保密技术如加密路由器技术、安全内核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网络地址转换技术、身份证认证制度、代理服务技术、防火墙、网络反病毒技术等重点项目的研制和改进,不给任何网络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虚拟社会。

(3)加强国际间合作。

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网络发展的全球化,很多网络犯罪案件不再仅仅与一个国家相关,而可能涉及到几个国家的执法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预防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一方面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预防经验,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合作,坚决打击跨国犯罪。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地球村的时候,没有国际合作交流,就不能取得打击网络犯罪的全面胜利。

(4)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是预防计算机犯罪的第一步。在狠抓“两个文明”建设的时,一定不要忘记网络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相比较而言,也许前者比后者更为艰巨。只有加强人文教育,用优秀的文化道德思想引导网络社会形成既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又合理合法的网络道德观。[2]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科学健康和谐的网络道德观,这才是真正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的重要措施。

[1] 陈结森.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完善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7 年第1期。

[2]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第471页。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科学立法、注重预防、严格执法、加强合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未雨绸缪”,积极主动的开展网络犯罪预防工作,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保证网络健康发展,使之更好的为人类的进步与发展服务。

结论:网络技术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进步的同时,也使得利用该技术犯罪的问题随之产生,并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以上通过对网络犯罪的分析和论述,目的在于减少和避免网络犯罪的发生,并惩罚和防治各种网络犯罪行为,推动网络犯罪相关法律的制定步伐,加快互联网的推广及应用,扫除我国网络发展过程中的犯罪障碍,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地发展。

总之,我们要更多的掌握网络的技术精髓,完善我国刑事立法,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制,有效的预防网络犯罪,打击网络犯罪,让网络技术真正的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 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

[2] 同上。

[3] https://www.360docs.net/doc/2d12644119.html,/117/12160617.shtml 2011/12/4浏览。

[4] 陈勇《刑法语境下的网络犯罪》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5]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犯罪构成部分。

[6] 皮勇:《网络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 [日]西田修著:《浅谈电子计算机、网络相关犯罪》,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8] 皮勇:《网络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 孙海峰:《电子商务犯罪初论》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5期。

[10] 陈结森.《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完善》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第1期。

[11] 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286条,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浅谈网络诈骗及防范对策

浅谈网络诈骗及防范对策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进步,网上银行、网上炒股、网上购物等网上商务活动日渐兴起,在人们沉醉于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诈骗也以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出现,且日益猖獗。网络诈骗不仅对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恶劣的负面影响。下面我将从网络诈骗行为及其特征出发,讨论网络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网络犯罪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或以计算机网络资产为对象,运用网络技术和知识而实施的犯罪。它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某一类犯罪的总称。与普通犯罪不同,网络犯罪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其作案目标、方法和工具一般都与计算机技术有密切联系,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或称高智能型犯罪。它具有许多崭新的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性。网络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取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社会作用,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网络化的程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其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也就越大。随着社会网络化的快速发展,许多重要的国家机关部门像国防、金融、航运等都将实行网络化管理,随着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如果这些重要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势必会给社会、国家带来极大的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分析人士认为21世纪,电脑入侵在美国国家安全中可能成为仅次于核武器、生化武器的第三大威胁。 2 网络犯罪的目标较集中。从国际上有关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来看,网络犯罪大多集中在国防、金融、电讯领域。就我国已经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来看,作案人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其中以金融、证券等部门尤甚。 3 网络犯罪大多经过缜密筹划。网络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行为人大多经过周密的策划,运用其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高智商犯罪行为,因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居多,并且犯罪意志坚决。有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心理。比如要侵入大型公司的信息系统,犯罪行为人要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做大量准备工作,实施过程中,大多要进行大量的入侵测试,最后才达到破解系统的犯罪目的。 4 网络犯罪有着极高的隐蔽性和很小风险小。计算机网络是通过相关协议而组建的一个虚拟空间,在这个虚拟社区中用以确定使用者身份的要素很少,不可能知道他来自哪里、是男是女、姓甚名谁、年龄身高……而且使用计算机网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犯罪后果的出现地可以是分离的,甚至可以相差十分遥远,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有目击者的可能性很少,即使有作案痕迹,也可被轻易销毁,发现和侦破的难度很大。因而,要确定犯罪主体的就很困难。 5 犯罪主体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网络犯罪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多是把网络犯罪看成类似富有挑战性的攻关游戏,以取得满足感为目的。由于对“攻关游戏”的痴迷,迫使他们钻研网络技术,加上他们头脑灵活,常常做出一些令人惊讶的犯罪活动。比如,美国国防部曾被黑客侵入,联邦调查局、司法部、航空航天署等很多有关部门会同国外警方经过很长时间的追踪,终于在以色列将黑客抓住。这名18岁的以色列少年,和两个美国加州的嫌疑人,曾数次进入美国防部的电脑系统,但没有进行实质性破坏。犯罪嫌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网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 内容提纲 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除了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三部分,分别论述了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其对策。 摘要: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关键词:网络高科技黑客信息病毒 - 、弓 | 国际互联网络是英文Internet的中文表示,它是由全球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并 实现网络的计算机之间数据传输。Internet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伟大的里 程碑,它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人类正由此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化 社会。人们用各种名称来称呼Internet,如国际互联网络、因特网、交互网络、 万维网等等,它正在向全世界各大洲延伸和扩散,不断增添吸收新的网络成员,已经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虽然Internet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如同 在现实中一样,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在其中蔓延开来,这便是本文要讨论的网络 犯罪。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 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 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原因 关于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可作多角度的分析。以下从黑客文化、网络技术局限、法制建设滞后、抗制条件薄弱和社会观念误区等方面作些探讨。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大学考核答题纸 (20 15 —20 16 学年第 2 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改卷教师: 学号:136230003 姓名:原豫星得分: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容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得以迅速的普及和发展,然而网络技术在带给我们方便和快捷的同时,网络犯罪也应运而生,且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不断发展,网络犯罪也走向越演越烈的趋势,研究和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形成机制便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即是基于此背景之下对于网络犯罪的心理特点及心理形成机制的分析。 【关键词】网络犯罪特征心理特点心理形成机制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全世界发展异常迅速,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带给我们的却并不仅仅只有便利和快捷,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网络犯罪的实现提供了平台基础,网络犯罪则即通过以互联网作为其犯罪的手段或工具来达到犯罪目的的新型犯罪行为。其作为现代高科技犯罪技术的一种,正在迅速发展,但对社会生活危害极大。因此,研究网络犯罪,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成因,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简言

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1其具有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1.智能性 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术性和专业化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若要具体实施网络犯罪,犯罪人要掌握相当的技术及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并擅长实用操作技术,才能逃避安全防系统的监控,掩盖犯罪行为。所以,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而网上犯罪作案的时间短,手段复杂隐蔽,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可在瞬间完成,且往往不留痕迹。 2.隐蔽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而犯罪人的专业技术更是为这种隐蔽提供了保障,使得很多案件难以被发现,甚至发现了也难以追查。 3.低龄化和部人员多 主体的低龄化是网络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和低龄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从时下发现的网络犯罪来看,犯罪分子大多年龄较低,熟知一定的网络专业技术。 4.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的犯罪或者一定围的不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意义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打 击违法犯罪活动意义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在蔓延。当虚拟的网络社会上演着真实的无硝烟的犯罪时,公 安干警也从现实社会跨入虚拟社会,网络警察应运而生。净化网络 环境,打击网络犯罪,是网络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互联网发展日新 月异的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 性更难的特点,如何防范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必须解决 的关键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出一些 粗浅的看法。 一、明晰网络违法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大体可归纳为三 种类型:一是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攻击网 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使用网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 活动。 二、把握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隐蔽化。违法人员的身份隐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一个虚假的名字置身网上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时间极 (二)违法人员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青少年接触网络的 机会最多,领悟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强,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 (三)法律意识淡薄化。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反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社会危害严重化。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或者是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而网络犯罪则有可能在 短时间内对网络延伸范围内的世界各地造成危害,甚至会严重危及 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思考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重在预防,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基础大普查”,摸清全区网吧、重点网站论坛、 提供上网非营利性的服务营业场所等的底数和情况,加大对网吧等 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网吧上网人员实名 制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网吧为了利益弄虚作假,仿冒别人身 份证刷卡上网。规范网站审批程序,避免网站未经审批及用于违法 犯罪当中。加大对网站巡查力度,辖区内网站要管得住、能查处、 天天登、时时巡,防范网站发布有害信息。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 开通网站“110”,通过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及时发现犯罪线 索循线侦查。 提高其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执法方面的能力。引进技术性人才充实公安网络监察队伍,另派人员到上级部门或购置设备地蹲点学习。加大投入,添置监控及侦察网上设备,不断更新网络技术,增强网 络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重在沟通,争取支持配合,进一步提升协作配合能力。加强与工商、文化、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 席会议、情报信息通报、联合查堵、协作办案、形成行之有效的多 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和管 理盲点,提升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浅析网络诈骗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

第1章引言 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身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使得公民的日常生活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它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甚至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方式,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网络犯罪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近几年呈上升的态势,严重威胁着公民的财产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 在我国网民规模及网络普及率保持如此快速增长的同时,相关网络法规和监管却尚不健全,因此在这种状况之下我国发生网络犯罪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网络诈骗犯罪的原因,分析其犯罪构成、管辖及刑事责任与形式,认真剖析网络诈骗犯罪其产生的根源,认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防控对策,而这些对于研究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 因此为了应对当前趋势下日益猖獗的网络网络诈骗犯罪,我们必须分析当前形势下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表现,探寻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原因,并寻找预防和最终控制该类犯罪的方法,大力打击该犯罪现象,以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的网络世界的目的。 第2章网络诈骗的概念及特点 2.1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根据这种诈骗形式的实际内容来看,它主要指那些具备非法意图,充分利用网络公共平台,在对方不了解实情之下诓骗其财产、或者是侵犯其他相应财产的不耻行为。从现实生活来看,诈骗方式当中像是发布虚假中奖信息、以及传播病毒网站等这些比较普遍。 总体而言,我们可以从广义跟狭义两个层面来对网络诈骗犯罪进行认真分析,从广义层面来看,通常说的是凭借因特网以及电信网、还有就是广播电视网这些途径来实施各种违法诈骗行为。狭义层面一般说的

是单纯的通过因特网来实施有关犯罪行为,笔者在下文中决定先围绕狭义层面来针对网络诈骗犯罪展开探讨,今后有机会肯定还会站在广义层面来继续进行认真分析。 2.2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2.2.1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目前网络诈骗的方式来看,跟之前固有的一些诈骗犯罪形式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犯罪团伙与受害者之间是属于非接触性的,因为它主要是充分利用信息、电话以及互联网等这些手段来实施诈骗行为,只要罪犯得手后,他们就会迅速撤离,受害人在意识到受骗后不能提供罪犯的有效信息,通常只能提供罪犯电话号码、汇款的银行账户等这些难以发挥效用的信息,因为犯罪分子通常会选择没有实名制的电话卡、银行卡,或者是大量收购的普通民工的身份所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这些信息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能够追踪到线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诈骗犯因风险低而屡屡得手,比一般常见的诈骗方式要更加厉害。尤其是现在的诈骗方式由以前的通过短信、电话、以及网络来传播诈骗信息转变到现在直接变成了蔓延到网上银行,因此受害者需要对自己的网上银行信息加以保护,防止泄露出去,否则犯罪分子很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受害者的资金转移出去。最初的诈骗是发布虚假信息,例如:中奖,消费以及电话欠费等方式,同时冒充相关公司和国家机构人员加强信服度,对受害人说其账户有某些问题,需要接受审查,让受害人把资金转移到他们所说的“安全账户”,然后犯罪分子再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比如法律追究责任等话术,让受害人感到害怕,从而实现诈骗。而这些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之多,次数频繁,让受害者几乎没有办法去加以防范。 2.2.2犯罪黑数大 根据犯罪黑数内容来看,它通常说的是那些真实发生过、可最终却并未呈现于犯罪统计表里面的一个犯罪数,说明这些行为人成功躲过了司法机关的制裁。甚至该特点在经济犯罪活动中同样存在,只不过在网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在蔓延。当虚拟的网络社会上演着真实的无硝烟的犯罪时,公安干警也从现实社会跨入虚拟社会,网络警察应运而生。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是网络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如何防范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明晰网络违法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大体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攻击网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使用网 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 二、把握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隐蔽化。违法人员的身份隐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一个虚假的名字置身网上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时间极短,不易捕捉,违法人员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意控制。犯罪行为不留痕迹,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没有特定的客观表现形态,只有一些由符号组成的数据,不易被发现和提取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

(二)违法人员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机会最多,领悟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强,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 (三)法律意识淡薄化。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反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社会危害严重化。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或者是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而网络犯罪则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网络延伸范围内的世界各地造成危害,甚至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思考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重在预防,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基础大普查”,摸清全区网吧、重点网站论坛、提供上网非营利性的服务营业场所等的底数和情况,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网吧上网人员实名制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网吧为了利益弄虚作假,仿冒别人身份证刷卡上网。规范网站审批程序,避免网站未经审批及用于违法犯罪当中。加大对网站巡查力度,辖区内网站要管得住、能查处、天天登、时时巡,防范网站发布有害信息。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开通网站“110”,通过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循线侦查。 (二)重在学习,实施科技强警。加强对网络监察民警的业务培训,定期补充、更新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技能,

当前网络犯罪的形势分析

当前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对策 发布日期:2004-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犯罪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据公安部的统计数字,1999年立案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为400余起,2000年剧增为2700余起,2001年又涨到4500余起,去年共受理各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633起,比上年增长45.9.上述统计数字表明,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网络犯罪不但是各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迫切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计算机技术领域、法学及犯罪学研究领域中最引人关注的课题。本文拟就当前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及防控对策进行粗略的探讨。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犯罪主体的年轻化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年轻人占较大的比例及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和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据国内外已发现的网络犯罪案件统计,当今网络犯罪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的占80,平均年龄只有23岁。 2. 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3.犯罪对象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络犯罪的对象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信用卡密码到军事机密,无所不包。 4. 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诸如窃取秘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剽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入侵网络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5.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增加了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浅析网络犯罪解读

犯罪学期末论文 浅 析 网 络 犯 罪 姓名: 年级:2009级 院系:法学院 学号:

浅析网络犯罪 摘要:犯罪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个人行为。它不是孤立的,是随着政治、经济的变革而变化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如任何事物都是有正反两面的,互联网的应用给予人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它并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现实社会的法律同样也适用网络社会,人们在网络社会中行事同样要遵守现实社会的法律。网络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使得各种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方法和犯罪手段都呈现出复杂性特征,相较而言,网络犯罪的立法则明显滞后,对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显现不力。本文将从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及犯罪动机等基本点进行剖析,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犯罪预防的建议,以便更好的应对网络犯罪。 关键词:网络犯罪犯罪构成犯罪动机防治 当今社会,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如同任何技术一样,网络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网络犯罪为甚。因此,正确认识网络犯罪,并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很有必要。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现状探析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各国或地区的定义形式均有不同。如真实界定、理论界定等研究方法。日本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与网络相反的反社会行为;德国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所有与电子资料有关的犯罪行为;台湾蔡美智教授认为,网络犯罪是指利用网络作为犯罪场所或以网络作为犯罪客体(攻击目标)的犯罪行为等[1]。我国学者认为,所谓网络犯罪,它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犯罪对象和以互联网作为犯罪中介而实施的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害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2]。 从1966年美国查处的第一起网络犯罪案算起,世界范围内的网络犯罪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例如,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平均每起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高 [1] 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第445页。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篇一】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在审判实践中,网络新型犯罪呈现多发和上升趋势,为了有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经过对我院近两年来涉网络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网络犯罪的相关条款,网络犯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即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涉及到的刑法条文有第二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随着信息网络在社会各领域中广泛应用,有些犯罪分子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这种类型涉及的犯罪罪名比较广泛,有诈骗罪、盗窃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等。我院近两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没有涉及第一类网络犯罪的情形,涉及到第二类网络犯罪的共有18案,包括盗窃罪1件、诈骗罪3件、强奸

罪3件、宣扬恐怖主义罪1件、贩卖毒品罪4件、出售假币罪及伪造货币罪各1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1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诽谤罪2件,其中审结15件、移送2件、1件未审结。 二、主要做法: 网络犯罪相比现实犯罪而言,社会危害性大,隐蔽性更强,涉及的犯罪方法种类繁多,花样日新月异,这对我们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及时有效的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我院在刑事审判庭专门设立了审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审判长由刑庭副庭长担任,合议庭成员由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对我院受理的涉网络犯罪案件,统一由该合议庭进行审理。 2、依法履行职责,从重从快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传播快、危害人群众多、危害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受害人既有年轻人,也有中老年人;有国家工作人员,也有企业工作人员;有知识分子,也有一般民众。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危害巨大。我院始终坚持对该类犯罪依法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已审结的15件案件中,我院平均结案时间为1个月,最快的在10天内结案。对审结的15案中的涉案人员21人,判处10年以上刑期的2人,3年以上刑期的9人。 3、精学深研,精准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犯罪隐蔽性和专业化相对其他案件都较强。我院从三方面入手强化审判人员的知识更新,以

网络犯罪侦查

武汉纺织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题目:网络犯罪侦查 姓名:陈稳 学号:0904681079 专业:网络091 指导教师:孔维广 日期:2012年5月10日

网络犯罪侦查 摘要: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计算机为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①“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网络空间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每年都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速度增长,其所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现实空间的犯罪......”②按照《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的推测,2000年以后,全球使用因特网的人数将以更加惊人的速度发展,预计至2005年全球因特网用户将达7.65亿。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跨国性、专业化程度高、隐蔽性强、取证困难,而且犯罪主体年轻化,犯罪分子常常连续作案,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对网络犯罪侦查的研究,目前在中国大陆基本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实际部门办理此类案件尚无理论指导,因此,对网络犯罪侦查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总体上说,侦查网络犯罪一方面应借鉴侦查传统犯罪的方法,另一方面应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寻找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字:网络安全,犯罪,侦查 一、网络犯罪案源的获取 网络犯罪跨跃物理与虚拟两大空间。网络犯罪与发生在物理空间里的犯罪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突出特点之一便是犯罪行为难以发现及被害人不愿举报。这一特点决定了要发现网络犯罪是相当困难的。鉴于此,则极有必要探寻获取网络犯罪案源的方法,否则,无案源,侦查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获取网络犯罪案源,除了采用传统的发现案源线索的方法外,还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方法: (一)建立网络系统发现犯罪。 即从各个要素入手,建立一个完善的获取犯罪信息的网络系统,通过此系统搜集案源线索。首先,从组织要素考虑,组建反网络犯罪机构。其次,从意识要素入手,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三,为系统的顺利运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第四,在满足有关要素的基础上,使系统运行起来,通过该系统搜集与网络犯罪有关的线索。如,国际刑警组织与美国的AtomTangerine公司合作,建立反计算机犯罪情报网络,该网络可以收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的情报,特别是犯罪分子即将攻击的目标和他们可能使用的手段。③我国可以参照国际刑警组织的做法,在国内建立同样的网络系统。 (二)通过科技手段监视获取。 即由控御主体利用各种现代技术建立跟踪或搜索系统实现对网 络犯罪的监视,通过监视发现案源。如,韩国警方于2000年7月份成立了“网络犯罪对应中心”。该中心利用实时跟踪和事件分析等先进搜查系统严密监视网上犯罪,并及时加以打击。中国大陆于2001年2月26日面向全国发行了全国首款互联网净化器软件“网络警察110”,通过这一技术手段可以截堵互联网上的邪教、色情、暴力等有关信息。美国斯坦福研究所旗下的AtomTangerine公司研制出一个名为“网络雷达 "的程序,可以监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④又如,美国联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思考解析

目录 引言..................................................................... 1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1)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1)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3) (三网络犯罪的危害 (4) 二、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分析 (5) 三、国外网络犯罪立法实践浅析 (6) 四、关于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制度体系的对策思考 (8) (一立法方面 (8) (二执法方面 (9) (三加快发展我国安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10) (四监管方面 (11) (五增强人们绿色上网 (12) (六加强以德治网...................................................... 12结语.................................................................. 13参考文献 (13)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思考 李丹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全球互联网以不可挡之势迅猛发展,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提供极端便捷的同时,网络犯罪率的飙升严重威胁着互联网的生存与发展,而如何预防及治理网络犯罪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文在分析研究网络

犯罪的概念、特点、危害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的分析,对比并结合国外立法实践经验力图为我国提出针对控制网络犯罪猖獗的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及相应对策。【关键词】网络犯罪立法监督对策 引言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许多好处,在人类的历史上,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事物像网络一样,在短短的几十年甚至十几年里给人类的生活方式带来如此多的改变。难怪有人说,如果你不能拥有网络,你至少失去了半个世界。这种新的技术,突飞猛进,在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很多法律问题。网络是高尚者的天堂,是卑鄙者的地狱,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应当属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的兴起不得不使我们对其进行高度的重视,由于计算机系统本身的缺陷性导致网络安全问题日渐严峻,尤其是有着巨大社会危害性的网络犯罪行为日益猖獗, 给社会、国家和个人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我国,因技术和法律制度滞后等诸因素,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尚显力不从心,刑法实践在此方面尚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很难适应当前的形势。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网络犯罪的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秩序,已迫在眉睫。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一什么是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 一般人认为网络犯罪的主要攻击对象是网络,这是由于对计算机网络原理不了解造成的错误观点,实际上并非如此。从技术角度说攻击计算机网络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向联网机器发送数据包,造成计算机数据运行缓慢或出现溢出而不能正常运行。无论是通过网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修改比如删除、增加文件或指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还是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其最终目的是造成联网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从而使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它们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网络犯罪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危机,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因特网是目前覆盖全球的最大网络,网络的开放性,多层性以及共享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对于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活动也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犯罪的不断发生,形势的日益严峻是我们探讨网络犯罪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 由于独立于主流社会的另一种价值追求“黑客文化”是网络犯罪 产生的精神根源,信息与财富的密切关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身缺陷,法律对于网络规制的不完善,犯罪分子对于网络技术的某种渴求,都是网络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分析原因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客观形势,法律的规制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引起这种动机产生的诱因。 对于网络犯罪,我们不能坐视不管,一个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我们就应该制定规范其合理性的对策,一种新型犯罪的产生,也为我们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从管理对策,法律对策,社会调控等综合方面的手段制定等方面的对策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社 会危害性。 总之,对于网络犯罪的治理,我们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各种力量的合作,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要求。本文拟在对网络犯罪的发展、含义进行阐述后,分析我国网络犯罪的存在的问

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以期待对我国遏制网络犯罪的立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网络犯罪虚拟空间开放性社会原因自身缺陷法律漏洞应对措施 当今的世界是信息的时代,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今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部分。自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计算机技术也在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给人类创造奇迹,它在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国民教育和现代社会管理方面也在不断发挥着主导作用。可以说,我们的时代在分享着高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计算机网络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在改变着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但是,在我们为高科技的神奇而感到由衷兴奋的同时,我们不可忽略了计算机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方面,即网络犯罪也在不断地向我们和平的世界宣战,在极大地破坏着我们安定的社会秩序,使人们更加感受到了不安全感。事实上,网络犯罪是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的犯罪现象,“与传统犯罪一样共同地受着某些社会及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也必然有着特殊的背景及诱发影响因素。”因此,面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类型,分析产生这一犯罪现象的原因,探讨我们的应对措施,是社会给法学家们提出的新的课题。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以利于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 一、网络犯罪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含义 1979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没有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直到1981年我国才着手制定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继而1994年2月18日,我国国务院令第147

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和对社会的影响

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和对社会的影响 【摘要】网络,这个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新的世纪不断被赋予新的生命力。它有效地缩短了地球村的距离,使人类的文明和文化在短时间内在全球各地迅速的传播。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享受着它带给我们生活的方便,快捷,舒适。体验着它给现代化的国家和社会带来的进步,同时它丰富着我们的视野和内心。但是,潜在的破坏幽灵给我们在使用它时带来了许多的困扰和不便,甚至是经济上的损失。网银账号被盗,聊天密码被盗,个人信息泄露,电脑中毒,重要资料失窃。这些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行为,使社会公众加大了对网络犯罪打击的呼声,和网络安全的监管和维护。 【关键词】网络犯罪;社会影响 1.网络犯罪的隐蔽化和普遍化 与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不同,网络犯罪常常很难直接接触到嫌疑人,而且只有在受害者遭受到不法侵害,产生一定的损失后,才有一定的察觉,进而采取防范和不久措施,可惜这时,已经不能很好的挽回受害者损失了。许多网络罪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盗取客户密码等行为,不但让客户本人有时难以察觉,而且组织系统也无法有效的识别。给客户造成了较大的损失。这种行为很难收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网络犯罪的普遍化。 2009年,陕西区一位“传奇”玩家气愤的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游戏账号被盗,花了很长时间升级得到的武器被别人转卖。警方声称,对此事无能为力。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大网络爱好者的注意。其实,在网络世界里,这类事件屡出不鲜,由于账号密码被盗损失金钱和个人资料的事件层出不穷。许多网络黑客乐此不彼,专以盗号为业,然后转卖给需要的下线。从某种意义上,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链。团伙作案趋势逐渐形成。这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研究,从而有效地防御和打击此类网络犯罪。 2.网络犯罪的复杂化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许多经济和金融部门都在网络上开办了与之相关的业务。这种新的模式有利于和客户方便联系和扩展新的客户群。这对相关部门提供了业务上的便利。但同时,也被许多犯罪集团利用。催生了一大批新生的犯罪手段。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各国执法部门研究和打击的重点之一。高智商的犯罪形式很大程度上与网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网络诈骗,网络赌球,网络色情,这些与传统犯罪形式与众不同的新的犯罪手段,使执法部门受到了严峻的考验。新型犯罪形式的复杂性和相关性,使犯罪活动常常难以得到有效彻底的打击。技术上的壁垒和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段使其和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分析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分析 :孙珅学号:211205268 专业班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班 摘要: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如何预防大学生网络犯罪,本文认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网络犯罪的关键即网络管理;二是大学生的自身建设。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原因、预防熊猫烧香 一、大学生网络犯罪的主要原因 导致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各种因素往往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只有对引起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全面正确的了解,并进行深入的研究,我们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1.网络自身的特点及存在的漏洞与缺陷,使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成为可能 一方面网络自身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为网络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如线间侵

入、背后侵入、暗门侵入以及制造逻辑炸弹、定时炸弹等破坏性程序,使网络失灵、数据遭受破坏,甚至造成网络崩溃瘫痪,这些是实施网络攻击、网络破坏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和电子技术的弱点,为大学生攻击网络提供了具有吸引力的违法犯罪目标。网络本身所具有的传输快捷、交互方式多样、高科技化程度高等特点对大学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也极易激发大学生的挑战欲望,加之网络信息具有易攻击性,电子技术存在脆弱性、环境依赖性、易受干扰性,以及计算机具有信息易泄漏的特性等,使计算机网络系统较易成为受大学生攻击的目标。此外,我国的网络使用者,普遍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重使用轻安全的现象。由于将网络安全放在次要的位置,也就导致了安全管理、技术培训严重落后于使用水平,安全技术装备投入极少,缺少必要的安全管理员,缺乏安全管理的技术防范,没有定期的安全测试与检查,没有安全监控[1]。这种网络安全防范技术落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管理存在漏洞的现状,是当前网络违法犯罪频频发生的重要因素。 2.网络立法不完善,网络监管不严,对网络犯罪打击缺乏力度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与普及,我国的网络犯罪案件逐年增多。为了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和加大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我国的网络立法工作也在逐步进行。先后颁布实施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文本,也有打击计算机犯罪、保护信息安全的条款[2]。这对于加强网络监管,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网络监管

【最新】网络诈骗犯罪浅析刑法论文(1)-实用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 网络诈骗犯罪浅析刑法论文(1) [内容提要]: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有用于刑法理论的研究,有用于司法实践。[关键字]:网络诈骗诈骗罪网络犯罪[正文]: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一. 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正是由于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网络诈骗犯罪。1. 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今日公布的《扫荡网络诈骗》报告中,调查数千宗网络投诉案件中,其中网上[拍卖名列榜首,占总数的78%之多。受害人大多中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2. 利用Modem 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 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而所谓“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这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3. 利用互联网骗取信用卡的诈骗犯罪有的网站允许你免费在线浏览成人图片,不过你必须提供信用卡号码以证明你已经满18岁。然而,当你打开它却有一大堆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套收费的。《环球时报》201X 年3月20日报道了美国新月出版社集团利用旗下的网站,以免费浏览做幌子,骗去网民1.88亿美元。而主要用的行为就是骗取网民的信用卡号进行诈骗。4. 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在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特许权时,有意隐瞒相关情况进行诈骗。通常以其中商业机会和特许产品展览做诱饵。譬如说,有的提出低价出售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地址名单,而有的则提供收信人的代理服务器号码,但实际中:提供代理服务器的号码是违反网络规定的,而所谓的电子邮件地址不是失效的就是错误的。 5. 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层次销售和传销的诈骗犯罪种类诈骗花样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利用网络电话兜售一些非法或欺骗性的投资产品;有的则把定价过高的为房地产提供保证底风险债券作为风险普通的一般债券来推销;也有的在网络上刊登启事要求应征者花大笔的钱买回某种生产资料,生产出商品后,公司负责回收,却又以“质量不达标”等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回收,从而使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而所谓的多层次销售一般宣称“你可以通过自己以及你所发展的下线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来赚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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