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及程序
药品遴选制度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化用药结构,促进药品管理及临床合理应用,结合临床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1.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内收录的品种,原则上选用《陕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2.遴选药品以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为原则。
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3.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规定(含儿科规格时,可适当放宽)。
4.本院未常规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或因不良事件等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管理。
5.不予引进品种范围:(1)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的药品。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明确的药品。
(3)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二、遴选方法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讨论决定,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遴选原则,药剂科应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品种方可采购。
三、遴选程序1.临床科室应充分考虑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品不良反应及学科特点等,经科室讨论后,填写《新药申购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2.药剂科对申请表整理汇总,进行初步遴选,遴选合格的药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3.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申请科室介绍药品基本信息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通过的药品由药剂科汇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
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
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1、非中标品种;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1、非中标品种;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
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药品遴选管理办法
药品遴选管理办法
为确保我院药品遴选有序、合理进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品遴选办法。
一、鉴于我院现有药品种类基本满足临床需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只受理我院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按通用名称)的药品申请。
二、专科用药需由相应的专科申请,本专科不能跨学科申请其他专科用药。
三、遴选原则
(一)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一品两规的管理要求,若超过国家对三级医院药品品规数的规定,我院在药品遴选时,如增加一个品种,则淘汰一个品种(500-800张床位,西药品规总数≤1000个品规数,中成药品规﹤200个品规数)。
(二)优先考虑各种医疗保险用药、国家一类新药和专利期内的原研药品。
(三)严格控制的品种:
1.维生素类辅助治疗药品;
2.已录入我院用药目录,且药理作用相同的药品;
3.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广,疗效不确切的中药提取物注射液。
(四)不予受理的品种:
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厂商的品种;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的、有些中西药组方缺乏安全性依据的品种;
3.曾经或极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以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及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较多、临床毒副作用大的品种;
4.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禁用的品种。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为保证医院药品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遴选结果科学、合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结构合理,满足临床需要,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遴选的原则和方法基本药物理应包括预防,诊断和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各类药物可分为一线药和二线药等,我们遴选基本药物的总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2.治疗某病的首选药。
3.同类药物中只选药效最好者。
4.虽属同类但适应证不同的药物分别保留其代表药物,如头孢菌素类可同时保留第一、二、三代的代表药。
5.同类但药效近似者优选价格低廉者。
6.同种但剂型不同,药效近似时则限制使用昂贵剂型。
(1)作用原理不同的药物均可保留以适应不同情形下使用。
(2)在任何时候都应有合适的数量以保证供应。
(3)在评价药品价格时,必须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而不限于只考虑药品本身的单价。
(4)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宜的包装,适用于不同层次(规模)的医院使用以方便医患双方,同时还须有运输和储存便利的考虑。
(5)当两个或更多的药品都符合以上要求时,科学评价它们之间相对的有效性,安全性,价格,质量稳定性和可获得性。
(6)少数西药(在我国还包括中成药)基本药物应以单一化合物处方,如遴选固定构成比的复方制剂仅限于在疗效、安全性或依从性上优越于各单方分别用药时或当某复方中的每一单方的剂量均能满足一个限定人群的需要时。
7.基本药物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并非一成不变,它与一定时期内的药品生产和使用紧密相联,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如某新药确有优点,可增补入我院基本药物中,并可淘汰那些优势已不明显的基本药物。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一、目的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二、适用范围适用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三、内容(一)遴选原则1. 入选药品应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的药品采购目录中所列药品品种。
2. 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 优先选择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品种和使用金额均大于50%。
4. 保证各科药品品种齐全,结合辖区村卫生室用药情况,基本满足临床需求。
5. 入选药品必须兼顾医保、农合报销范围的药品。
(二)补充药品遴选范围1. 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 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 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 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5. 配合双向转诊所需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1. 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征求临床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采购目录,药库采购人员具体承办。
2. 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3. 属于补充药品的,由临床科室提出品种目录,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4. 属于老药淘汰的,由医管科根据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具体要求1. 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 药事委员会全面负责药品采购目录的制定和审核。
3. 药库采购人员应按照本院制定的药品采购目录编制采购计划,禁止私自采购目录外药品。
4. 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2篇)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
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
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
2024年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文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加强药品采购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1、引进药品必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安全、有效、质优为原则;引进药品品种应是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招标的品种,药品质量必须符合药典规定。
2、药品引进的两个途径:一是由各临床科室推荐;二是由药剂科根据新药信息,推荐各临床科室征集意见;药剂科根据药品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列表,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填写药品引进审批表。
3、简易采购程序:国家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目录药物新品种、新剂型,在不违反“一品双规”的原则下,药剂科可以根据临床需求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购进;超过“一品双规”规定的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再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购进。
4、临时用药、特殊情况用药:由药剂科临时采购,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同意。
转为长期用药的,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
药品引进指新品种、新剂型,我院首次使用的药品;因国家政策、招标、供应企业等原因更改剂型、规格、厂家,不属于该规定范围,由药剂科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办理,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
药品退出: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举行至少四次专门会议,讨论本院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并提出药品品规淘汰意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停止该药品在我院的临床使用。
1、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疗效不确切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2、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
3、该药品连续三个月无销售或销售极少,特殊情况的除外。
4、该药品经营企业已告知不再准备继续销售的。
5、有其他行为不适宜在本院临床继续使用的药品。
2024年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文(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药品遴选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2024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药品遴选管理制度,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药品遴选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品和临床用药安全,制定本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遴选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二、遴选工作组成员及职责1. 药学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药品遴选工作,成立遴选工作组,并确定遴选组成员,包括临床部门医生、药剂科医师、护士及病房管理人员等。
2. 遴选工作组负责收集、筛选、评价和推荐药品,并编制药品遴选报告。
3. 医务部门负责审核遴选工作组推荐的药品,做出最终决策并通知遴选工作组和药品供应商。
4. 遴选工作组成员应按照职责履行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
三、遴选工作流程1. 收集医疗机构内外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使用需求、药品注册、监管要求等。
2. 根据收集到的药品信息,制定药品遴选计划,明确遴选的范围和目标。
3. 对候选药品进行筛选,删除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4. 对筛选后的药品进行评价,包括药物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方面的评估。
5. 编制药品遴选报告,将评价结果和推荐意见提交给医务部门。
6. 医务部门审核遴选报告,做出最终决策,通知遴选工作组和药品供应商。
四、药品遴选标准1. 安全性:药品的主要不良反应、禁忌症、相互作用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疗效性:药品的治疗效果是否与临床需要相符合。
3. 经济性:药品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本单位的需求。
4. 药品质量:药品的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合格证书,是否符合相关药品质量标准。
五、药品遴选结果的使用1. 遴选工作组应及时将药品遴选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医务部门根据药品遴选结果,制定药品使用计划,并向医疗机构内部的相关人员进行说明和培训。
3. 药品供应商根据医务部门的通知,提供遴选的药品,并进行合同签订。
六、药品遴选结果的评估和调整1. 建立药品遴选结果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
2. 根据评估结果,对药品遴选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遴选的药品能够满足临床需求。
医院新药遴选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新药遴选采购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新药遴选、采购、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新药遴选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新药遴选第四条新药遴选工作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新药遴选应考虑以下因素:1. 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2. 药品与现有药品的对比,包括疗效、安全性、适应症、价格等;3. 药品是否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相关规定;4. 药品是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5. 药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
第六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新药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六个维度,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投票,引进新药的投票数必须超过2/3。
第三章新药采购第七条新药采购由药剂科负责,按照药品招标采购要求进行。
第八条药剂科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采购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相关规定的新药;2. 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3.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合同,确保药品质量;4. 定期对供货单位进行质量评估,淘汰不合格的供货单位。
第九条药剂科在采购新品种药品时,必须向所用临床科室征求意见,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第四章药品使用第十条临床科室在用药目录内选择药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对患者进行选择用药。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在使用新药时,应严格遵守药品说明书,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新药遴选、采购、使用、监督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XXX医院新药遴选办法
XXXX医院新药遴选办法一、为严格贯彻《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新药遴选有序、合理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制定XX医院新药遴选办法。
二、新药:指初次申请进入我院的药品(医保目录内、目录外药品)。
申请进入我院的新药须符合以下条件:1、近年批准的国家级新药(通用名)2、近年批准的进口新药(通用名);3、先进剂型的品种;4、我院已有类似品种,但在安全性、适宜性、经济性等方面有显著特点。
三、我院引进的药品都必须能够经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外)。
如欲引进中标目录外的药品,必须由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获得院领导同意签字并上报市卫生局纪委备案后,方可交签订药品采购合同。
四、以下申请材料不予受理:1、上次申请未通过的药品(隔年可以申请);2、同一品种已申请两次未获得通过的品种;3、已被XX医院淘汰的品种4、近年来发生过药品销售违规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生产企业的产品。
五、所有新药必须经院药事委员会根据“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药品采购合同。
六、临床科室递交新药引进申请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全的新药申请不予受理:1、新药申请表;2、药品说明书,必须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正式说明书(销售包装内说明书和药监局批件复印件均可,但产品宣传彩页不予受理);3、文献证据(指南推荐、系统评价、随机对照试验等)。
七、新引进药品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严格按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并在省交易平台公布的价格执行。
八、新药引进流程图(附后):附:新药引进流程图注:○1新药引进申请表中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规格、包装规格、产地、适应症、零售价格及引进的理由。
○2药品采购部收集整理资料时,应检查新药申请表的内容,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全的申请表不得提交院药事委员会。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1、非中标品种;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
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2024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____年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及地方政府、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各类参与药品遴选及采购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遴选及采购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选择优质、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第四条药品遴选应以医学和药学专业意见为依据,确保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以质量为第一考虑因素,同时兼顾价格和供应能力。
第六条药品遴选及采购应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遴选和采购效率。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药品遴选及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全面贯彻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遴选第八条药品遴选程序包括初步评价、技术审核、专家评审、综合评审等环节。
第九条药品遴选应委托专业药学机构进行初步评价,评估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提供初步评价报告。
第十条初步评价合格的药品,应进行技术审核。
技术审核包括检验、验收、试验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技术审核合格的药品,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临床和药学经验。
第十二条专家评审应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对药品的质量、疗效、适应症、药物相互作用等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综合评审应综合考虑初步评价、技术审核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药品最终遴选结果。
第十四条药品遴选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十五条药品采购应依据药品遴选结果,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数量、时间和价格等。
第十七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和采购档案,确保过程可追溯、可审计。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应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药品采购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防范药品采购和供应中的不利因素。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遴选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有关药品遴选管理工作的部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遴选,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自身特性,经过科学评价和程序化操作,确定是否有必要、合适使用该药品的过程。
第四条药品遴选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确保临床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药品遴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明确药品遴选的程序、责任和要求,提高药品使用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遴选程序第六条药品遴选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药品临床试验、药品市场情况和疾病流行情况等因素,科学确定遴选的范围和目标。
第七条药品遴选工作应当由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必要时可以借助相关专家和机构的专业意见参考。
第八条药品遴选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收集和整理有关药品的临床试验结果、药品说明书、市场价格等资料;(二)对已收集的药品资料进行评价和分析,确定是否具有遴选价值;(三)制定药品遴选的方案和时间表,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四)举办药品遴选会议,就药品的临床价值、安全性和经济性等问题进行评议和讨论,并形成药品遴选的意见和建议;(五)对药品遴选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批准;(六)按照批准的药品遴选意见和建议,编制药品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药品遴选结果应当以文件形式保存在机要档案中,做到真实、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条药品遴选结果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宣传,向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解释和介绍。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药品遴选工作是综合性工作,应当由医务人员、药学人员、质管人员等多个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
第十二条药品遴选委员会是药品遴选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药品遴选工作的方案和计划,组织并推进药品遴选工作的实施,审查和批准药品遴选结果,并对药品遴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负总责。
第十三条药品遴选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质管部门负责秘书工作。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2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药品的过程中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遴选的程序、要求和责任分工,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并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二、遴选程序1. 药品需求评估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疾病谱及人群特点等因素,制定药品的需求评估计划,确保所遴选的药品符合实际需求。
2. 药品信息收集医疗机构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国内外药品信息,包括品种、药效、适应症、剂型、生产厂家等方面的信息,形成资料库,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 药品评价与筛选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的临床价值、安全性、适应症、药物经济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药物评价指标,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药品进行筛选,确定可选药品清单。
4. 药品供应商评价与筛选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评价的制度和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供应商的信誉、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及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选取到合格的供应商。
5. 药品谈判与合同签订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以取得更有利的价格和采购条件,并在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6. 药品遴选结果公示医疗机构应将药品遴选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选中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价格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内外部人员的监督和参考。
三、遴选要求1. 药品安全性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遴选时,应优先考虑药品的安全性,避免选择具有严重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的药品。
2. 药物临床价值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药品的临床价值,选择具有较好药效和疗效-经济性比值的药品。
3. 药品质量要求医疗机构在遴选药品时,应重点关注药品的质量问题,选择具有良好质量控制体系的生产厂家的产品,确保药品质量可控。
4. 药品经济性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遴选时,应考虑药品的价格、用药方案比较和后续用药成本等因素,以达到经济合理的用药目的。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一、遴选原则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表现二级医院医治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医治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医治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意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XXX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
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三级甲等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在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监督下,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纪委、监察在医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委,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5、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6、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品种,向院长办公会报告批准后,交医院纪委监察室备案后方可采购。
某医院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
某医院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为保证合理规范采购新药和淘汰药品,特制定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
药品遴选遵循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结合我院诊疗科目、用药特点、现有品种等因素合理确定。
一、基本原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药品遴选的讨论、决定,每年审核、批准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药学部负责对申请的新药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汇总信息,提交药事委员会审议。
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等。
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在我院停止使用的药品如需恢复使用,也按新药管理。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品规应做到品种齐全、剂型合理、比例恰当,总数应符合规定,即西药不超过 1200 品种,中成药不超过 300 品种。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 种,处方组成雷同的复方制剂 1-2 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它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有关政策规范制定。
二、新药引进新药引进以临床需求申请为主,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新药必须是符合规范,医院未曾购进且该药的引进能提升医院临床用药水平,切实满足临床需要。
原则上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新药引进流程:临床科室填写《新药采购申请表》(见附件)→药学部作相关性评价→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进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药学部采购,发布新药信息→临床科室使用。
三、药品淘汰药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从《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淘汰:1、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或药品虽然有效但毒副反应大,患者获益低于危害;2、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3、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医疗安全的药品;4、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高的抗菌药物品种;5、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论证,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药品,或应当淘汰的药品;6、除市场紧缺药品、抢救药品、特殊治疗药品需备用外,连续六个月内临床使用量较少的药品;7、新药引进后 3 个月内未使用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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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二级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5、如需调整药品目录,增补、替换、淘汰药品品种,应由单位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决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半数以上参会委员以实名方式投票赞成方可实施。
调整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新药遴选原则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参考国家药监总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
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2、药剂科科长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合法性;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网上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与在用同类药品相比有无优势或替换必要;药品费别、价格情况等),对未指定规格、生产企业的药品提出若干推荐产品备选。
3、报送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药品引进理由,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等进行再次复查,通过复查的由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4、原则上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对申请新药引进的药品逐品种讨论,表决。
对表决通过品种即日起纳入肿瘤医院相应的药品目录。
药品采购交药剂科按常规采购流程进行。
5、为方便临床用药,可在前三步完成后,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直接进入常规采购流程。
然后在下一次药事会议上对之前所有新药引进品种再次集中讨论、表决。
临时用药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部分患者能够及时使用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根据临床实际情况,患者所需药品为我院《药品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或我院从未使用过的新药。
2、对于下列特殊急用情况,临床科室可提出临时采购药品申请,说明理由并注明用药数量,经药剂科长审核及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药剂科负责组织购进,以保证临床急需或特殊需求:
①临床特殊患者需要;
②特殊病情需要;
③临床某类药品短缺,急需补充;
④临床急于用新上市药品确定新的治疗方案等。
3、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二、审批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病人情况按照表格内容要求负责填写?临时采购药品申请单?,如果所需药品有规格和生产厂家要求,请务必注明。
2、报药剂科科长审核。
3、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字。
4、交药剂科办公室采购。
5、如临床急需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采购,但用药后必须补办上述程序。
6、临时申购药品由申请医生负责用完;特殊情况下(发生不良反应、患者转院或死亡等)不能用完的药品需及时反馈,便于药剂科及时处理。
XX市XX医院
XX年XX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