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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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与流程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与流程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与流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并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施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才能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证件。

想要顺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了解以下要点与流程。

一、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1. 资质要求:首先,申请者应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

根据工程项目的综合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并满足相关条件。

2. 相关文件准备: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明等。

3. 工程概况说明:在申请书中,需要详细说明所要承建工程的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用地规模、业主单位、规划设计方案等。

4. 技术人员要求:申请者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

这些人员需要拥有符合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施工方案: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计划等。

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流程1. 填写申请表格:首先,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

2. 审查材料: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齐全。

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补充或修改。

3. 现场核查:一般情况下,主管部门会组织对申请工程的现场进行查看,以核实相关资料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 技术审查: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方案、技术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

5. 批准发布:经过以上步骤的审查,如果符合相关要求,主管部门将批准发放施工许可证,并正式授权申请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

6. 监督检查:一旦取得施工许可证,申请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gz141100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gz141100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类:gz141100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在线办理常见问题业务咨询办案查询业务数据在线投诉一、办理对象本市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市区工程管理权限分工,市本级负责监管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以及跨区的市政工程;其余项目由属地区、县级市负责监管)。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穗府[2014]27号),由市本级负责审批发证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办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所需材料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可同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等事项,按相应的办事指南要求,同步提交资料.表11.建设工程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后,建设单位按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申请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取得《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不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需出具书面说明或有关批准文件.2.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http:///“合同备案"系统中办理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备案,从网上打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告知书(试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告知书(试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告知书(试行)编号:工程名称:中南民族大学16号教学实验楼建设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促进辖区建筑市场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以下称建管站)特制定本告知书(试行)。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辖区新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检查。

(一)凡东湖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1、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网上登录东湖开发区政务网—建设管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2、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管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和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下达《建设行政执法违法工程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一个月时间内将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3、建管站对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对其参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登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下列文件资料信息提交本站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查验和填写《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登记表》:建设单位:1、勘察报告(含勘察单位全称、资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2、设计文件(含设计单位全称、资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6、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7、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8、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及施工合同9、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1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证明11、深基坑工程咨询审查专家委员会文件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12、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13、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3、项目部“五大员”的上岗证件4、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5、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及开工勘验单6、施工分包合同备案书7、专业分包合同(桩基、基坑支护、渣土运输等)、劳务分包合同8、专业承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9、劳务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脚手架搭设通知10、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证件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高新区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高新区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一、工程报建(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T(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3)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5)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图审窗口,电话:(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1、提交报建号2、提供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图资料(只看原件,复印件图审机构需要)3、受理:①符合受理要求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受理窗口将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送审人〈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一次性告知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一)受理地点:1、房屋建筑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4017室,电话:67880070);2、市政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电话4028室,电话:67880532)(二)办理流程:受理→核查→施工现场踏勘→登记(三)申报资料1、填写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幕墙工程填写《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备注:按单体工程填写,一个单体工程一式4份,附: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手续复印件。

省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市、区公开招标项目提供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项目提供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其他项目提供建管手续联系单。

2、提交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2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被受权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3、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原件)4、现场踏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原件)注:1、2项提交至受理部门,3、4项现场踏勘时提交审查,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办理时限:与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同时办理;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2个工作日办理登记。

一次性告知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工程报建号:工程报监号:次到现场核查后,加盖公章生效。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工程报建号:工程报监号:幕墙设计审查单位建设单位(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盖章年月日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登记时间:盖章年月日需提交资料范例: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2、其他:勘察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总监资格证勘察单位负责人资格证设计单位负责人资格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一、工程项目报建(一)报建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二)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4.房屋建筑工程的层数、高度、跨度、深基坑地下室的层数及深度;5.工业项目核准文件(工业项目)。

(三)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并联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设计审查(工业项目)。

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踏勘;(5)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6)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4.其他告知事项(1)市民防办人防工程审查;(2)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3)市园林局配套绿地审核;(4)市房管局新建房屋白蚁预防;(5)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办理流程1.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2.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填写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并网上提交。

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4.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确定市区分工;5.按照告知的事项分别办理施工图并联审查及其他事项,发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通知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流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流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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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办理指南(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建设管理局811 室,电话:67880070(二)办理流程:受理T核查T施工现场踏勘T登记(三)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申请表)》(一式 6 份,需提交查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自查表》(一式 5 份,拟留原件 2 份)3、施工单位(总、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拟留原件1 份)5、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拟留原件各1 份)6、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监理规划注:1、2、3、4、5 项提交至受理部门,6、7 项现场踏勘时提交审查(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5个工作日与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同时办理。

一次性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申请表)工程报建号: 工程报监号: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自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邻近的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外输电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的城市主要通道在工作半径范围内通过的现 场 自 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建设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项目负责人: 总监: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月 日年 月日注:1该表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本工程开工前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及现场部分自行审查检查 后据实填写。

填报内容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对本工程未涉及的内容,做缺项处理。

2、 参建各方应当签署明确自查意见并盖章。

报建流程(东湖高新)

报建流程(东湖高新)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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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申办对象资格 审批依据 土地交易 编号 2 东湖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6 楼(武昌珞瑜路 546 号) 67880304 周一至周五 15 个工作日 原土地使用者或申请使用土地者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1、土地出让 ⑴ 用地单位申请 ⑵ 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⑶ 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 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套(含用地红线图) ⑸ 地籍调查表、指界委托书、地籍测量资料、宗地图 12 份 ⑹ 相关主管部门批文 (供地审批表、意想性协议原件) (7)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2、土地转让 (1)转让方、受让方申请(书面申请和表格) (2)转让合同 (3)土地来源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证原件 (4)出让合同、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契税)发票 (5)规划部门审批意见(规划用地许可证) 申办应提交材料 (6)转让地块的开发投资证明(评估部门) (7)地上附着物证明(房产证) (8)转让、受让方营业执照、代码证 (9)法人代表证明和委托书 (10)土地资产评估报告 (11)地籍调查资料(地籍调查表、指界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12)地籍测量相应资料 (13)原划拨用地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3、土地资产处理项目(对企业划拨土地办理保留划拨/出让/租赁/ 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等手续) ⑴ 用地申请表; ⑵相关主管部门批文: 上市企业:上级部门向中国证监委推荐的函,中国证监委关于发 行股票额度的通知; 债转股企业:国家外经贸委批文,企业主管部门批文; 授权经营企业:国务院部门批文;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表 5、指界委托书 6、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一、受理 1、申请人须提交申办材料交窗口;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二、审查 1、窗口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交土地办; 2、经办人核验收取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依法提出初审意 见后交分管局长审核。 三、核准 1、分管局长复核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初审结果是否正确,依法提 出审查意见后,上报局长及管委会分管主任核准,最后由窗口发放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背景介绍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武汉市东北部。

随着科技快速发展,该区域的经济和人口迅速增长,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这就需要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许可管理。

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的需要所制定的管理制度。

施工许可是建设工程全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区分合法、合规施工和非法、非法施工的依据。

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许可项目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范围包括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修建的工程项目,以及建筑物或其附属设施的安装、拆卸、改造、维修、保养及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

在进行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先获得施工许可。

许可条件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拥有必要的经济条件和管理体制,能够保证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履行;•具备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能预见并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危险。

许可程序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程序如下:1.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武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递交施工许可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2.受理:已受理申请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3.审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评估、审查、监测和公示。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进行许可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书。

4.批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申请进行批准,并颁发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资格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资格如下:•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甲级资质或者乙级资质;•具备合法企业法人身份;•具备完善的企业资信卡和安全生产资金。

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和附件报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许可审批中心。

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武建建管字[2002]159号

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武建建管字[2002]159号

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武建建管字[2002]159号)各区建设局、建管站,武汉经济技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市政质监站,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为了依法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中心城区(含东湖新技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城郊各区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中心城区工程投资额在30-5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300-1000平方米内的建筑工程,仍按原规定申请办理《小型建筑工程(维修)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必须依法纳入后续的建筑管理。

三、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91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建[1999]67号)规定,从2002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参考表格模板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参考表格模板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
参考表格模板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10.0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参考表
格模板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部门:
按照《武汉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的申请要件、承诺事项、变更程序等内容,现将调整后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施工许可告知事项承诺书及施工许可变更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的模板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
1.市级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2022年版)
2武汉市施工许可告知事项承诺书(2022年版)
3.武汉市建筑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保证书(2022年版)
4.施工许可变更申请表
5.已完工工程内容认定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质量监督注册及安全备案办理指南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日期:安监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地点:最高层高:米最大单跨:米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注:此表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安全员:附表A1:附表A2平湖市建筑(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编号: 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含人防工程)监督注册号:备注:此表一式三份附件二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本公司建设的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为保证工程顺利和谐实施,本公司郑重承诺截至本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之日,本公司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同时保证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及时认真履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不拖欠施工单位应得工程款。

特此承诺!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一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确认书经现场踏勘,由(建设单位全称)开发建设的项目,截至年月日前,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和人员进场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

特此证明!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Z3勘察单位情况登记表注:1、此表一份;2、外省、市勘察单位附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

设计单位情况登记表注:1、此表一份;2、外省、市设计单位附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

监理单位情况登记表注:1、此表一份;2、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3、附监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

附表Z1施工单位情况登记表注:1、此表一份;2、外省、市企业单位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3、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

平湖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本人承诺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按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

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

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会根据当时的政策和法规有所不同。

一、前期准备1.市场调研: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2.土地调查:对项目所在土地的产权、用地性质、规划条件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3.财务分析:制定项目的财务计划,包括预算、投资回报分析等。

二、项目立项1.项目方案设计:招聘设计院或设计机构进行项目方案的设计,包括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

2.政府审批:向相关部门递交项目方案并获得审批通过,包括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审批。

三、土地出让和购置1.土地出让:通过市场化交易或拍卖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2.土地购置:与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土地购置合同的签订和土地款的支付。

四、准备施工1.设计扩初和施工图设计:对项目方案进行扩初设计和详细设计,完成项目的施工图纸。

2.工程施工许可:向建设部门递交施工图纸并获得施工许可。

五、开工建设1.施工准备: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施工材料,准备施工设备和人员等。

2.项目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六、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施工完成后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2.规划竣工:向城市规划部门递交规划竣工申请并获得批准。

七、销售和交付1.开发商销售:根据项目销售计划进行销售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售楼处设立、购房合同签订等。

2.房屋交付:协调施工方进行房屋交付,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和验收工作。

以上是大致的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时的政策和法规有所不同,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武城建〔2017〕210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厅字[2017]559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施工许可制度是监督建设工程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强化施工许可制度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市、区建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加强施工许可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以下简称无证施工),坚决消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健全完善无证施工的处置机制(一)未报建的工程。

各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发现无证施工行为后,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在2个工作日内函告辖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依法查处参与违法建设中的无施工资质和违反施工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责令现场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区建管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如建设单位已报建,明确为市管工程的,要及时移交给市稽查站处置,市稽查站在接到报告后将相关信息同步传递至市安全站、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及施工许可办证窗口。

(二)已报建,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

市报建窗口将建设单位的报建信息在“武汉建设网”的“查询中心”实时公开,市安全站、市建筑质监站、市市政工程质监站、市稽查站和各区建管部门保持及时跟踪查询。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武汉市)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武汉市)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含商品混凝土、墙改及建筑节能、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发布时间:2011-04-13 来源:建设管理局阅读次数:1531 【字体:大中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一、申请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由项目参建双方到东湖高新区建筑市场管理站、高新区质量监督站办理。

二、基本流程:1、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管站提交《综合竣工验收申请表》,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

2、建管站批复申请后,下发验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成员。

3、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会议,建管站验收小组对项目实行综合竣工验收,并一次性告知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要求及需要报送的资料。

4、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建设、施工单位,将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建管站,建管站在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

5、验收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项目,验收小组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收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整改一次性告知书》,参建单位应抓紧整改,并提供整改书面情况,补充竣工资料。

6、整改资料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需提交的资料:(一)商品混凝土使用验收需提交:1、《商品混凝土核准单》;2、买卖合同3、使用商品砂浆的买卖合同及发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理。

联系人:王万连办公电话:67880752 手机:139********(二)墙改、节能验收备案程序:1、使用新墙材验收程序:(1)墙体隐蔽和粉刷之前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武汉市墙体验收单》(一式三份);(2)管理部门受理登记、约定验收时间并回告建设单位;(3)监督员现场检查禁止使用红砖情况;(4)监督员现场核查新墙材使用情况并取证;(5)符合按省政府281号令、《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件规定者,现场填写墙改验收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一、工程报建(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29(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3)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5)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图审窗口,电话:67880729(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1、提交报建号2、提供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图资料(只看原件,复印件图审机构需要)3、受理:①符合受理要求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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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一、工程报建(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3)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5)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图审窗口,电话:(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1、提交报建号2、提供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图资料(只看原件,复印件图审机构需要)3、受理:①符合受理要求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受理窗口将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送审人〈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一次性告知单〉。

(三)需提交的资料:1、勘察文件审查(时限:3—7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和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道路工程、桥隧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总平面图1份。

(3)已登记的勘察合同原件1份。

(4)勘察技术要求和任务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签字)。

(5)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

(6)勘察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7)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5—15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不含临时建筑、抢险救灾工程、军事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1)民用建筑(包括一般公共建筑;住宅、宿舍;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特殊公共建筑);(2)工业建筑;(3)构筑物。

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已登记的设计合同原件1份。

(4)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1份。

(5)勘察文件审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规划、抗震、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7)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8)各类计算书1份(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

(9)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10)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

(11)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5—15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遂道工程、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已登记的设计合同原件1份。

(4)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6)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

(7)各类计算书1份。

(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8)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9)工程规划许可证。

4、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3—10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玻璃幕墙、金属、石材、组合、采光屋顶。

需提交的资料:(1)审查合格的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1套。

(2)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签盖齐全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4)计算书1份。

(5)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对幕墙荷截的复核鉴定证明原件1份。

(6)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7)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五)收费标准审查咨询费按省物价局【2006】273号标准收取,工业项目按该标准的50%收取。

收费标准如下:(六)施工图审图公司信息一览表7三、招标投标(一)一般项目办理招标投标备案手续。

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工程交易中心,电话:建设工程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程序91011(二)工业项目办理招标投标手续1、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工程交易中心,电话:2、办理程序(1)招标登记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提交:①项目招标文件②《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③项目资金证明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办理:①核定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或业主自行招标)②核定招标方式(进场招标或不进场招标)③核发《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④交易中心签发《招标文件审核备案表》(若需招标代理,须办理招标登记合同备案)时限:1个工作日注:不进场招标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武汉建设信息网上(网址:)填报《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经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打印并随其他资料一起提交至交易中心。

(2)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提交:①《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办理:①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②审核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

时限:1日。

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3个工作日。

(4)开标评标及公示①交易中心提供场所并监管②审核并发布中标公示。

时限:2个工作日。

(5)招投标情况备案提交:①《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②完整的项目招投标资料③项目施工合同④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办理:审核签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时限:1个工作日注:不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资料清单:1)、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2)、立项批文;3)、资金证明;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5)、图审合格通知书;6)、招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7)、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8)、项目造价计价监管通知书;9)、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0)、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资料四、施工合同备案(一)受理地点:1、房屋建筑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2、市政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建设科窗口,电话:(二)申报资料:1、填写完整的《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东湖开发区政务网上下载、填写、打印);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3、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价款履约管理手册》(全部内容装订成册,需填写封面及基本情况登记表)5、实行担保的工程,双方的担保保函复制件(核原件);委托代理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直接发包项目不需要提交第3项资料,但须提交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数据。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1个工作日。

五、质量监督注册登记(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二)办理流程:1、填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2、提交五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现场踏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

4、签署踏勘意见。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1个工作日。

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含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二)办理流程:1、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自查表》、《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登记表》2、现场踏勘开工条件及安全措施审查。

3、签署踏勘意见。

(三)办理时限: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填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勘察意见单》七、墙体节能手续:提交《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承诺书》(时限:1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八、散装水泥手续:提交《散装水泥使用告知承诺书》(时限:1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九、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公安消防大队窗口(联系方式:)十、施工许可(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二)办理流程: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施工许可证办理”,点击“网上办理”链接,输入申请工程项目报建时的登录号及密码,在网上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后打印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三)申报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拟留);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拟留);3、银行资金保函或证明(工期1年以内不少于合同造价50%,1年以上不少于合同造价30%,半年内有效)(拟留原件);4、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拟留原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拟留原件);6、消防技术审查意见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拟留);7、人防工程审查受理证明文件(复印件拟留);8、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在省招标的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拟留原件);9、施工合同备案表;10、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1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含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工业项目不需进行现场条件踏勘,但需提交现场开工条件承诺书);12、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承诺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入国库凭证(工业项目提交承诺书)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四)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填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勘察意见单》;资料齐全后施工许可办理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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