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操作手册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操作手册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上报工具操作手册一.上报系统注册账号1.注册账号1.1没有账号,点击按钮进行注册,如图所示:1.2进入账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点击“四库校验”,同时填写其他企业注册信息,点击按钮即可注册,如图所示: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框,用该账户登录系统,前往“企业基本信息维护”模块补充企业其他信息。

注:登陆名默认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补充企业信息。

登录之后,点击按钮,进入企业基本信息维护页面。

在企业信息维护页面,填企业信息,填写完后保存并发起审查。

发起审查后弹出提示框,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点击按钮可以查看审查进度。

企业基本信息维护还可以进行人员信息维护,可以对人员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如图所示:1.4用户管理用户管理中可以对密码及联系方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按钮即可,如图所示:2.找账号登录回密码2.1若忘记密码,可以点击按钮找回密码,如图所示:二.登录上报系统1.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2.进入主页面,如图所示:三.设计单位项目送审1.设计单位选择需要补充上报的项目1.1主体设计单位点击按钮,如下图所示:(注:主体设计单位点击“设计单位项目送审”按钮,勘察设计单位点击“勘察单位项目送审”按钮,“勘察单位项目送审”。

)1.2选择项目所在地市,选好后点击按钮,如下图所示:1.3点击查询按钮,有“待送审项目”中选择需要补充一审信息的项目,如下图所示:“在审或修改中项目”是正在审查或需要修改的项目,页面如图所示:“审查合格项目”,是已经审查合格的项目,页面如下图所示:2.业务办理2.1补充一审项目信息需要在“待送审项目”页面进行,在需要补充项目信息的项目前面,点击“业务办理”,如下图所示:补充在审项目在“在审或修改项目”页面进行,如图所示:3. 项目基本信息进入补充项目信息页面,默认进入“项目基本信息”页面,填写如下相关信息,如图所示:注:必须要等所有内容填写好后再点击按钮,注:点击上报按钮后系统会通知图审机构进行受理,图审机构受理后不可再修改相关送审材料。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联合办理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联合办理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联合办理办事指南一、联办事项1、建设工程规费缴纳;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3、建筑工程安全报监;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承诺书签订。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到市城乡建设委施工许可联办窗口申报施工许可联办,办理建设工程规费缴纳手续,提交基础申请资料;第二步:申请单位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外网申报;第三步:申请单位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窗口提交补充资料;第四步:审批部门现场勘查;第五步:申请单位到市城乡建设委施工许可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审批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一)基础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原件查验后退回);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查验后退回);4、施工中标书原件三份及与单体数相符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数;5、监理中标书原件三份及与单体数相符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数;6、施工合同原件及前三页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7、监理合同原件一份;8、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原件两份及与单体数相符份数的复印件。

(二)补充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及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3)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的开发计划原件(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住宅项目);(4)审图办出具的住房结构比例核算意见书原件(住宅项目);(5)建设项目施工图行政联合审查意见书;(6)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书面证明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前应把全套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地质勘察报告原件报送建管局质监站办公室,并提交下列资料:按照单体工程申报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一份;3、建筑工程安全报监(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并下载);(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并下载);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外运责任保证书》一份;(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一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4)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5)深基坑工程应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复核证明、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须知

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须知

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须知
1、填写联审申报表(8份)由济南建设网址/下载;
2、发改部门审批、备案的当年度建设计划批文(复印件2份);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验原件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方案图(一本)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通知单(复印件3份);
5、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审批中心二楼消防窗口电话:86561843);
6、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1套)
7、《济南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项目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项目);外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济承接业务单项工程备案表(复印件1份);
8、建设项目排水工程(雨、污水)设计总平面图(表明管径、管材、埋深、坡度、周边地形地貌等数据);
9、月均用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需提交节水设施设计图;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人口在3万以上或每日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需提交中水设施设计图(包括:工艺流程图、平面图);
10、持上述材料办理施工图联审受理通知书(审批中心二楼建委4号窗口电话:86561873);
以下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行报送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机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计算表、结构计算书、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专项审查意见等。

济南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
受理编号:号。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服务指引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服务指引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服务指南一、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

二、受理条件1、申请建设项目先期联合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完成了规划实测;(2)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出具了消防验收报告;(3)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并完成了人防实测。

2、申请建设项目后期联合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建设项目供水、排水、节水、中水、电力、燃气、供热、通信设施已完工,且竣工档案已完备。

三、办理事项(一)先期联合验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后期联合验收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工程验收、中水设施工程验收、电力工程竣工验收、燃气设施竣工验收、供热设施竣工验收、通信基础设施验收、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四、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其中先期联合验收7个工作日内,后期联合验收5个工作日内。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先期联合验收和后期联合验收合并进行,时限为7 个工作日;其中,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J03、J04联合验收窗口(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咨询电话:68967435. 68967400。

六、申请材料(一)先期联合验收(二)后期联合验收建设工程先期联合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承诺: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战时或遇重大紧急情况时,无条件服从政府决定,无偿移交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2、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进行日常保养,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负总责。

自觉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3、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平时设计用途使用。

因经营等原因需对人防工程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工程主体结构,不得损坏防护设备设施,不得进行降低防护能力和影响其防空效能的施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13•【字号】济政办字〔2019〕56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质资格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四章成果质量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行政审批和测绘中介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和《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济政发〔2019〕1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多测合一”是指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等行政审批所需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实现“多项测绘、成果共享”。

“多测合一”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供的地形图测量、地籍测绘(土地勘测定界)等测绘服务;后一阶段包括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提供的规划验线测量、竣工勘验测绘、房产测绘(商品房产预测绘、房产实测绘)、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人防工程竣工测量等测绘服务。

两个阶段的测绘服务可由一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或两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分别提供。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人防、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负责“多测合一”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制定相关测绘标准,指导业务工作,监督落实情况,同时负责本部门审批业务管理有关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

但以下社会投资项目除外:(一)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二)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审批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审查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和专业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以上三个事项合并为一口申请、合并审批和网上统一发证。

三、申请应具备条件(一)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免于设计方案审批项目,项目信息已自行按“相关下载”的《项目信息报送填写说明》填写完成;(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编制;(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四)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已取得;(五)材料清单中应当提交的电子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六)监理、施工企业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上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建各方盖章后扫描上传)。

五、办理流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施工许可”专栏,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按要求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注记图。

设计单位完成上传后,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通知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分离的意见》(国发〔2004〕52号)和《济南市行政审批事项听证会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24〕14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合法合规,提高审批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相关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审查评估,两者通过联合审批,实现协同工作。

第五条属于重大、特殊项目的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门的联合审批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实行电子审批,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电子审批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业。

第二章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应当包括项目申报、审查、评估、联合审批会议、裁决和公示环节。

第八条项目申报环节包括项目申请书的编制和提交。

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项目的环保、安全、用地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第九条审查环节主要是对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内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查通过后进入评估环节。

第十条评估环节是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的经济、技术、环境等方面的评估和论证。

第十一条联合审批会议是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召开的会议,主要目的是就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审批决策。

第十二条联合审批会议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成员包括项目申请单位的负责人、审查评估专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

第十三条联合审批会议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授权、询问、调解等的环节,并根据审查评估意见作出审批决策。

第十四条联合审批会议的决议应当通过多数表决方式进行,决议内容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五条联合审批决定后,应当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操作指南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操作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规划条件15个工作日 区规划分局
编制出让方案 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土地挂牌前公告、土地挂牌、摘牌、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20天,挂牌10个工作日) 土地交易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第二阶段:项目备案及用地许可阶段 (由区审批局牵头)
建设单位持项目核准报告和现势地形图等相关申请材料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进入 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规划条件15个工作日 区规划分局
编制出让方案 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土地挂牌前公告、土地挂牌、摘牌、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20天,挂牌10个工作日) 土地交易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第二阶段:项目备案及用地许可阶段 (由区审批局牵头)
建设单位持现势地形图等相关申请材料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进入审批程序
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可在项目报建备案后立即 同步开展,时间不计入阶段整体时限

质量监督登记(1个工作日 区建委)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1个工作日 区建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天即办件 区审批局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推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 单位同步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给水、排水、通信等小配套手续。
社会投资核准类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阶段 (区国土房管部门组织) 本阶段属前期工作,不涉及建设单位,不计入 联审时限。
土地整理机构征收土地前期工作
土地整理机构委托 完成核定用地图
土地整理机构委托完成现 势地形图
土地整理期间,涉及到的有关事项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受让方取得土地时, 有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条件的前期手续应全部完成,其中依法确需履行审 批后续的,由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依法办理。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报批)程序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报批)程序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报批)程序
最近有单位反映:个别建设单位仍对我市施工图审查程序不太了解,尤其是“联审办”的办公地址变更后,对施工图报审有些什么样的调整。

为此,特告知如下:
说明:
一、施工图审查分为:“技术性审查”和“行政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审图机构”进行;“行政性审查”由建设单位报“联审办”进行。

以上两种审查,分别报送、同步进行。

审图机构接到图纸后,先对面积进行核算,报市建委开具《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联系单》。

二、审图机构为中介服务性机构,收费。

建设单位可任选一家审图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指派和干预。

目前我市具备资格的审查机构有:
1、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建筑专业一类、市政专业一类
办公地点:济南市经二路131号电话:81778250、81778205
2、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施工图审查中心建筑专业一类
办公地点: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2层(66770030,66770036)66770026、66770033
3、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审图中心建筑专业一类
办公地点:经五路小纬四路省设计院院内电话:87913026
4、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图中心市政专业一类
办公地点: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
5、章丘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限章丘市范围内工程)建筑专业二类
三、联审办由市建委、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卫生局、公用事业局(节水办)、气象局等7部门组成,负责政府行政性审查,不收费。

联审办地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办事流程

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办事流程

建设项目“一窗受理”一条龙审批流程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流程由联合指导、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组成。

根据项目类型,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流程内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共计64/51个工作日(不包括咨询、评审、评估、检验、上报市政府审批等时限)。

一、联合指导阶段(不计入时限)(一)投资项目业主携带项目简介(工业项目说明生产工艺)到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咨询。

(二)综合窗口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窗口单位召开联合指导咨询会。

(三)相关窗口单位了解项目情况,综合窗口统一向投资业主发放投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投资业主明确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

(四)规划部门开展项目前期指导服务,办理投资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或出让地规划条件。

二、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时限:23/10个工作日)投资项目业主填写《××市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审批申请表》,按《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向综合窗口统一提交本阶段全部申报材料。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2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除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外,一般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实行审批制决策的项目,其策划与决策的程序如下:具体审批流程如下:1.发改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选址初步意见(定点联系单)及其他有关附件资料批复项目建议书。

(时限5个工作日)2.规划部门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下达选址意见书。

(时限18个工作日)3.有关部门同步办理以下审批事项: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出具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时限15个工作日,须转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预审或备案确认的投资项目用地预审报件资料,在15个工作日内报出)市发改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节能评估审查。

(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时限分别为10/5/1个工作日)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在AA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了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受理条件(一)建设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已组织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合格。

(二)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完成建设,达到《AA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清府办函〔2019〕122号)的要求。

(三)建设工程已按消防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消防设施和功能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取得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和参建单位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四)人防建设工程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

(五)档案验收实行容缺办理。

建设单位向档案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承诺,并取得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意见。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与各专项验收(备案)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各部门开展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专项验收受理范围及分工1.规划条件核实(自然资源部门)受理范围:(1)清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高新区,广清产业园)市政府投资项目、跨区域建设项目(含建筑、市政)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其余建设项目由清城分局负责;(2)清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清新分局负责;高新区约110平方公里范围内(地块一约12平方公里,位于百嘉科技园,四至范围为广清高速以东、规划湖城大道以南、广清大道以西、大燕河以北;(3)地块二约9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广清高速以东、佛清从高速以南、京广铁路以西南、武广高铁以西地块以及嘉福工业园。

具体以备案红线范围为准)的建设项目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建设行政部门)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AA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二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项目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抽查由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验收范围:一、设有下列人员密集场所之一的建设工程: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提高审图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联审)相关工作。

第三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施工图联审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简称审图办)日常管理事务。

审图办应当建立和完善施工图联审机制,保证施工图联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园林局、市安监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应指派专人,依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施工图联审工作。

第五条施工图联审应当坚持严格审查与优质高效服务相结合,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申请人应持《总受理窗口编号通知单》和申报材料,向审图办窗口(总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下载。

第七条审图办工作人员收到申报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

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个别错字、材料顺序颠倒等),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九条申请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审图办提交补正材料。

审图办工作人员收到补正材料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要求再行受理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三章图纸审查第十条施工图联审的主要内容:(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出具城市综合配套费缴费联络单(市城乡建设委)(二)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审查备案(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园林局实施)(市规划局)(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市公安消防支队)(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许可(市人防办)(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和中水设施、排水设施审核,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审查(市市政公用局)(六)办理建筑垃圾处臵许可手续(房地产项目环卫设施审查)(市城管局)(七)防雷装臵设计审核(市气象局)(八)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市水利局)(九)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查(市国家安全局)(十)工业生产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含矿山建设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由卫生局实施)(市安监局)(十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查(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预防性卫生审查)(市卫生局)(十二)电气工程设计审查(供电公司)第十一条施工图联审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济南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

济南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

济南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一、审批部门及审批依据1、建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为工程建筑招投标核算建筑面积2、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3、人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4、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5、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6、园林局:《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关于贯彻鲁政发[2001]67 号文件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01]64号)、《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递交施工图联合审查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取得计划部门的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2、已取得土地权属证明。

3、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需进行房屋拆迁的,应当已经申领《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验收证明。

4、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相关附件)三、申请人需要递交的审查材料1、已填写的审查申报表(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原件8份)2、计划部门批准、备案的当年度建设计划批文(复印件2份)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4、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定点红线图(复印件7份)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及方案图(复印件1份)5、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图、绿化规划说明书(原件各3份)6、施工图全套设计图纸四套(均需装订成册)7、《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单体超过1万平方米,复印件1份)、勘察报告(原件2份)8、施工图联审所需的其他材料(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表原件2份;外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济承接业务单项工程注册证复印件1份;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原件1份;带自动消防设施建筑,提供设计图纸光盘1套)四、联审程序1、申请人到审批中心审图办窗口,咨询联审有关事宜,领取审查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携带齐备的审查材料到审图办窗口提交施工图审查申请。

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一、立项用地规划阶段L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L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三、施工许可规划阶段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四、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2.建设用地检查核验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4.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5.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8.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0.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详细内容见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34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施工图规划备案指南

施工图规划备案指南

类别与内容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组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通过济南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联审后,申请人应向市规划局相应直属分局申请备案,并领取施工图规划备案证明。

申报条件与材料(1)施工图规划备案申请表(申请函);(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3)通过联审的施工图。

办理依据、程序及时限(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5.《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6.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和专业规划;7.《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8.《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9.《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二)程序1.申请与受理市规划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总服务窗口,高新区分局、直属第三分局(历城)和第四分局(长清)分别在辖区内设服务分窗口。

总服务窗口受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和济南市行政区域测绘管理等事项;服务分窗口负责受理其辖区内规划管理事项。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施工图规划备案、规划验线事项可直接到直属第一、第二分局办公地点提出申请。

2.审查、审批承办处室(分局)根据《济南市规划局业务项目分类与分级规定》确定的工作流程研究办理。

3.核发证件或函复意见申请人凭行政审批事项收件受理通知单领取审批结果,发件窗口确认后发出。

(三)时限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函)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分别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办事机构:审图办窗口(总受理窗口)申报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各联审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办理所需证件:(一)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1份(加盖单位印章)(二)《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2份)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报告(三)《建筑项目施工图建筑面积审核表》(复印件1份)(四)建设项目施工图全套精装图纸(3套、存储光盘CAD、JPG格式各1套),并提供建筑总平面图及各层平面图(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A4或A3纸)(五)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六)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1份)(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规划部门盖章的方案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九)《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各1份。

(十)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十一)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十二)消防设计文件包括{(1)建筑防火设计专篇,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A4纸打印)(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大型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的影剧院、展览馆、商场、歌舞厅等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场所)(2)设计单位对建筑、水、电、设备四部分的消防设计审查组审核文件,审查组负责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A4纸打印)(3)两张7寸照片,拍摄工地现场全貌(从远处或高处拍),显示拍摄日期}(十三)设计人防工程的项目需提供:《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防空地下室报建表;人防工程施工图纸精装2套、平战转换预案2套(审图机构盖章)及光盘1盘。

未设计人防工程的项目需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通知书》(单个区域内拟建人防工程超过10000平方米,以及指挥通信、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工程,需提交人防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盒人防主管部门方案审查意见。

济南市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

济南市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

济南市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建设单位将图纸送审图机构;
第二步:建设单位持审图机构开具的面积核算表到市建委设计处开具《济南市建设项目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缴费联系单》后,办理缴费或押支票;
第三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到市建委设计处备案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办理施工招标和开工手续。

备注:
一、审图机构属有偿服务性中介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承担审查质量责任。

审图机构应提高效率,强化服务,不得有恶性竞争和吃拿卡要行为。

审图机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

监督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举报电话:6、
二、济南市审图机构(共6家)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建筑一类、市政一类)7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施工图审查中心(建筑一类)8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审图中心(建筑一类)6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院(集团)审图中心(市政一类)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审图中心(市政一类)3、
章丘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建筑二类,仅限章丘市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

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

济南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本申报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2.填写时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文字简练,字迹清晰。

3.申报期间如遇变更建设目的或增减建设内容,申报人应及时向市施工图
联合审查办公室通报。

4.申报人申报施工图审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取得计划部门的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二)已取得土地权属证明。

(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相关图件)。

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
受理编号: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
一、审批部门及审批依据
1、建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为工程建筑招投标核算建筑面积
2、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4、消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5、卫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6、园林局: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关于贯彻鲁政发[2001]67 号文件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01]64号)、《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递交施工图联合审查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取得计划部门的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2、已取得土地权属证明。

3、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需进行房屋拆迁的,应当已经申领
《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验收证明。

4、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相关附件)
三、申请人需要递交的审查材料
1、已填写的审查申报表(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原件8份)
2、计划部门批准、备案的当年度建设计划批文(复印件2份)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定点红线图(复印件7份)
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及方案图(复印件1份)5、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图、绿化规划说明书(原件各3份)
6、施工图全套设计图纸四套(均需装订成册)
7、《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单体超过1万平方米,复印件1份)、勘察报告(原件2份)
8、施工图联审所需的其他材料(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表原件2份;外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济承接业务单项工程注册证复印件1份;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原件1份;带自动消防设施建筑,提供设计图纸光盘1套)
四、联审程序
1、申请人到审批中心审图办窗口,咨询联审有关事宜,领取审查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携带齐备的审查材料到审图办窗口提交施工图审查申请。

2、审图办窗口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出具《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必须于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当日,将联审所需图纸等材料送交审图办,不按时递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查申请。

3、申请人应严格遵守联审程序,按照审图办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修改,提交答复意见。

4、施工图通过联审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交费数额,到审批中心建委窗口和人防窗口,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

5、申请人缴费后,持缴费凭证到审批中心规划局窗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五、联审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
1、城市建设项目综合配套费246元/平方米(原则规定)
2、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30元/平方米、小高层楼房第一层3000元/平方米(未建设或未建设足够面积人防工程的缴纳)
3、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