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图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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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图操作须知
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19〕6号)、《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指引》(佛府办函〔2019〕148号)文件要求,我市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申办流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操作须知如下:
1.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集中由综合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并出具综合审图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等部门不再承担相应技术审查或审批。
2.综合审图机构名录请参阅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1
3.12.85/cxpt/公布的已在我市办理诚信登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3.使用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的项目,适用《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建设单位将建筑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委托由一家综合审图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由综合审图机构出具综合审图意见书和
审查合格书,通过信息系统分别报送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不再进行备案或审批。
对于目前处于过渡期的项目(即已经完成部分但未全部完成建筑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的项目),为提高审查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建议这些项目全部使用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审查工作。
4.使用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综合审查合格书,统一采用省住建厅印发的《广东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范本,审查机构将在审查合格书审查专业栏目对应增加消防、人防专业,并要求对应审查人员签名。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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