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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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委托申请人为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2)委托申请人在我市范围内申请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支取(包括首次及以后支取)手续的。
(3)委托申请人贷款银行能按要求提供其贷款还款信息。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17-02-05 10:36 | #2楼
一、中山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需要购买、自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职工本人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3、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
4、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5、职工本人申请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的
6、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
二、中山市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人员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7-02-05 18:56 | #3楼
一次性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购买外市自住住房的,在房地产权证出证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原件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2)分期付款购房
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正本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3)申请住房贷款购房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以及组合住房贷款)购买自
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每180天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两个月后,可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分两次提取贷款前已付的购房款,但须相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贷部分),每隔180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
余额。下次前来办理提取的时间以审核后提取审核表上打印的“下一提取日”时间为准。在2015年12月13日前,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累计提取额达到贷款金额的1.1倍,则不可再提取。
(4)自建房
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
年内各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款.自建房提取额计算标准为1500元/平
方米。
(5)租房
在本市范围内,每月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总收入30%,可每3个月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
取额不能超出当期租金支出额;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
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3个月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6)大修自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鉴定结果为危房,提取金额不超过修缮发票总额,且提取限额为1500元/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书》签发日起一年内只提取一次。
(7)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8) 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
缴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个人享受住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住院补充医疗待遇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以每年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9)离退休
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
(12)死亡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