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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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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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一、前言二、设计原则1.安全原则:保障公路桥涵的使用安全,包括承载能力、抗震能力、抗洪能力等。

2.经济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设计最经济,最节约。

3.可靠原则:保障公路桥涵的使用寿命,确保长期可靠运行。

三、设计基本要求1.承载能力:根据设计荷载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公路桥涵的承载能力,确保可以承受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

2.抗震能力:根据地震区域和公路桥涵的重要等级,确定抗震设防水平。

3.抗洪能力:根据设计洪水位和流量,确定公路桥涵的抗洪能力,确保顺利通行。

4.排水能力:合理设置桥涵底部的槽顶高程,确保桥涵的排水能力,避免积水造成损坏。

5.自由伸缩能力:对于大体积、高墩高梁的桥涵,需要考虑自由伸缩能力,避免因温度变化引起的伸缩变形。

四、设计方法1.结构计算:根据公路桥涵的类型和设计要求,进行结构计算,确保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荷载计算:根据设计荷载标准,计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作用效果。

3.抗震设计:根据地震工程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计算和设计。

4.洪水计算:根据设计洪水位和流量,进行洪水计算,确保抗洪能力。

5.排水设计:根据桥涵的结构形式和地理条件,合理设计桥涵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五、施工要求1.施工组织: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材料选用: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优质的桥涵建设材料,确保桥涵的使用寿命。

3.施工质量:检测桥涵施工质量,确保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4.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验收标准1.结构安全:桥涵的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在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方面符合规定标准。

2.材料质量:桥涵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质量可靠。

3.施工质量:桥涵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4.使用寿命:桥涵的设计寿命应符合规定标准,能够满足公路运输的需要。

总结: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障公路桥涵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提高公路桥涵的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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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一、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路桥涵的设计。

### 1.2 依据设计要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TG D60—2013)、《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常见桥梁构件设计手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 1.3 地震设防对路面桥梁,设计地震防震要求按照县级路干线 6.0级设防;县级乡村级路干线按照设计路等或发生地区最大抗震设防烈度设防;其他小路,由桥涵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来决定。

### 1.4 设计结构体系根据桥涵设计要求,选择结构体系,结构体系由以下几类共同构成:(1)桥墩体系:组成桥涵路面结构的基底。

(2)支座体系:从地基承受桥涵荷载的结构,主要由支承矩形箱、单肋拱、穹肋拱、护坡拱及其它礏连接构件构成。

(4)结合部体系:主要由拱墩、拱腹梁等组成,将各种结构体系连接起来,并使之形成三维桥涵结构系统。

(5)护坡体系:主要由重力坡面及坡护组成,其任务是防止路基空陷和护坡坡面滑动(6)护栏体系:主要由护栏支撑构件和有形护栏构成,防止车辆被路外物体及人员撞击。

## 二、桥墩体系### 2.1 桥墩基础桥墩基础应满足地基应力要求,满足同桥梁荷载要求,并具备适应桥涵结构体系变形的配合性、足够的可靠度和耐久性。

桥墩基础可采用单肩拱形、穹腔拱形、框架形、矩形及其他形状,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工况选取相应形式,从而得出原型。

### 2.2 桥墩体系桥墩体系的选择是满足桥涵结构的承载要求,降低使用工况变形和损坏的风险。

桥墩体系选用的形式有砌体桥墩砖混凝土桥墩、框架桥墩钢结构桥墩等,视桥涵路面养护、加固要求,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工况选取相应形式,从而得出原型。

## 三、支座体系### 3.1 支座体系支座体系主要由支承矩形箱、单肋拱、穹肋拱、护坡拱及其它辅助结构构件组成,是桥涵结构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针对不同施工条件,应选用适当形式的支座,以保证桥涵结构足够的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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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本规范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1085号文《关于下达1996年度公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等编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公路桥涵设计通 用规范》(JTJ 021--89)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会同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和重庆交通学院等单位进行了有关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国内其他单位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借鉴了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与国内相关规范作了比较和协调。

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对规范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试设计,经反复修改,最后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修订,结合10余年来我国公路桥梁的发展和要求,对原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进。

主要的修订内容有:1.明确了公路桥涵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并引人了结构设计的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和偶然状况三个设计状况;2.修改了公路桥涵结构设计的作用效应的组合方式及其组合系数,引入了作用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并提出了各种可变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时的频遇值系数和长期效应组合时的准永久值系数;3.引入了公路桥涵设计的安全等级及其重要性系数,以桥涵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重要性系数,使结构的设计更趋合理;4.开展了“公路桥涵分类标准”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适当调整了公路桥涵的分类标准;5.进行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桥涵设计洪水频率标准”专题研究,分析比较了原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比较分析了设计洪水的计算分析方法,经综合分析比较,认为可维持原规范的规定;6.取消了原标准汽车荷载等级,改为采用公路一I级和公路一II级标准汽车荷载;取消了挂车和履带车验算荷载,将验算荷载的影响间接反映在汽车荷载中;7.将汽车冲击系数以跨径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改为以结构基频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8.局部调整了人群荷载的标准值;9.调整了风荷载的计算公式及各影响系数,给出了全国基本风速图及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风速和风压值表;10.补充了冰压力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11.改善了温度作用的规定,完善了体系温度的规定,调整了温度梯度曲线的规定;12.增加了汽车撞击荷载的计算和设计要求;13.补充了通航海轮船舶撞击作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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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设计规范篇一:dJTG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表及疑问探讨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表及疑问探讨1.0.4、设计使用年限(新增)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

1..0.6、增加抗风、抗震、抗撞设计要求。

3.1.2、公路桥涵线形设计:(引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3.1.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从偶然状况中剥离)。

3.1.5、公路桥梁钢结构部分应根据需要进行抗疲劳设计(通用规范新增内容,对应的钢结构设计新规范执行)。

3.1.6、风险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实行风险评估制度(新增,对应交公路发(2010) 175号)。

3.2.3、增加斜交桥梁桥墩斜交正做时,墩台边缘净距的计算简式。

13.2.7、新增跨线桥桥墩设置及防护要求。

3.4.1、紧急停车带的设计长度要求修改。

3.4.2、人行道设置宽度修改。

最小宽度有原来0.75或1米,修改为1米。

增加路缘石高度设置的进一步说明。

3.5.1、增加易结冰、积雪的桥梁纵坡不宜大于3%的要求。

3.5.3、第四条,增加逆风、冰冻、漂流物的影响下,提高铺砌高度。

3.5.5、详细补充桥台搭板设置长度、宽度、搭接以及厚度要求。

3.6.6、增加桥梁栏杆与桥面板的连接方式描述。

3.6.8、条纹中补充了盆式支座、球钢支座等支座。

3.6.9、简化伸缩缝的要求,删除了数模式伸缩缝中钢梁高度的要求。

3.7.6、增加桥面排水、桥台排水、支挡构造物排水的要求,详见《公路排水设计规范》3.8.2、新增永久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特大桥、大桥)3.8.4、修改防雷设计要求。

(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高速公路设施防雷设计规范》)3.8.6、新增结构监测设施设置要求(技术复杂的大型桥梁)。

3.8.7、新增跨线桥设置防抛网要求。

4.1.5、基本组合中将汽车荷载按照车辆荷载的加载时,车2辆荷载分项系数调整为1.8。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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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公路桥涵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设计载荷:公路桥涵应能承受预定的设计载荷,包括静载荷、动载荷和温度变形等。

设计载荷应参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确定。

2. 结构形式:公路桥涵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工程要求和当地条件进行选择,可以是箱涵、斜桶涵、拱形涵等。

结构形式应具有良好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并能满足公路水流的要求。

3. 涵洞尺寸:涵洞的尺寸应根据道路通行和水流情况进行设计,包括涵洞的宽度、高度和长度等。

涵洞的尺寸应满足交通需求,并能保证良好的水流通畅。

4. 施工材料:公路桥涵的施工材料应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材料,包括混凝土、钢筋等。

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到结构的强度、耐久性和抗腐蚀性等因素。

5. 施工方法:公路桥涵的施工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施工顺序、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等。

施工方法应确保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并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6. 混凝土结构:公路桥涵的混凝土结构应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配筋率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

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7. 排水系统:公路桥涵应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包括桥涵的排水管道、排水孔和排水设施等。

排水系统应能有效地排除雨水和地下水,保证桥涵的稳定和使用寿命。

8. 防水措施:公路桥涵应设置防水层,以防止水的渗漏和结构的损坏。

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桥涵的防水效果和使用寿命。

9. 安全设施:公路桥涵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护栏、标线和照明设施等。

安全设施应满足相关标准,并能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10. 监测与维护:公路桥涵应设置监测设施,对结构的变形和损坏进行监测。

同时,定期进行维护和修复,保证桥涵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以上是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设计人员在进行公路桥涵设计时应参照这些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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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章节副标题
水环境保护要求
桥涵设计应充分考虑水环境保护,确保桥涵建设对河流生态的干扰最小化。
桥涵设计应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
桥涵设计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避免因桥涵建设导致水体污染。 桥涵设计应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确保河流洪水排泄畅通,减少洪水对河 流水环境的破坏。
桥涵的抗洪能力要求
桥涵应能承受50 年一遇的洪水冲 刷
桥涵结构应满足 防洪要求,不得 影响行洪
桥涵应设置必要 的防护设施,提 高抗洪能力
桥涵设计时应充 分考虑地形、地 质条件,合理布 置排水系统
桥涵设计的计算方法
章节副标题
结构分析方法
有限元法:将结构离 散化,通过有限个单 元的组合来逼近真实 结构,适用于各种复 杂结构分析。
章节副标题
安全性原则
桥涵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桥涵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 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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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桥涵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 交通事故等意外因素,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
桥涵设计应注重人性化,保证行 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经济性原则
桥涵设计应考虑工程成本,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选用合适的材料和施工方 法来降低造价。
定义:可变荷载是指在结构设计使用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 忽略的荷载
分类:车辆、人群、温度和风等
计算方法:根据规范要求,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系数进行计算
桥涵设计时需考虑可变荷载的影响,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偶然荷载
添加 标题
定义:偶然荷载是指在设计基准期内可能 发生,但其出现概率很小且一旦发生后对 结构物产生不可忽略影响的荷载。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标准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标准

与梁肋整体连接的板,在计算支点截面和跨中截面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取梁肋之间的距离。

由于板厚与肋高之比小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5M〔当大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7M〕M为简支梁求得的跨中弯矩。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一、总那么1、安全等级;2、特大、大、中、小桥与涵洞分类;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线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线长度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为准。

重要是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与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的桥梁。

二、术语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的组合;2、作用长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的组合;三、设计要求1、桥涵布置:公路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2、桥涵孔径3、桥涵净空:净空高度,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5米,三、四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4.5米。

4、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以下规定;5、车行或人行天桥的宽度;6、桥上线形与桥头引道;7、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8、养护与其他附属设施。

四、作用1.1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可变荷载不同时组合表:汽车制动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支座摩阻力;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表;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1.4;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

在作用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的其他的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1.4,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1;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0.8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7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三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60;尚有四种与多于四种的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0.5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整体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2可靠度degree of relia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ility
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2.1.3设计基准期design reference period
在进行结构可靠性分析时,考虑持久设计状况下各项基本变量与时间关系所采用的基准时间参数。
——承台计算中撑杆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混凝土弹性模量;
——混凝土剪变模量;
、——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有关符号
——弯矩组合设计值;
、——按作用短期效应组合、长期效应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弯矩组合标准值;
——受弯构件正截面的开裂弯矩值;
——组合式受弯构件第一阶段结构自重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1.0.12按本规范进行设计时,有关作用(或荷载)及其组合应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规定;材料和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极限状态limitstates
2.1.17作用短期效应组合combinationforshort-termactioneffects
结构或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的组合。
2.1.18作用长期效应组合combinationforlong-termactioneffects
结构或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的组合。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1.0.3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4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1.0.4的规定。

1.0.5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规定见表1.0.5。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1.0.6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1.0.7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1.0.8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设计基准期designreference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3极限状态limitstates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ultimate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2.1.5正常使用极限状态serviceability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1. 引言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是为了保障公路桥涵的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统一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标准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和建造公路桥梁和涵洞等工程,旨在提高公路桥涵的使用寿命、增强结构的稳定性、确保施工质量和保障交通安全。

2. 设计基础2.1 设计依据公路桥涵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设计人员在进行公路桥涵设计时,应参照以下规范:•《公路桥梁设计规范》•《公路钢筋混凝土桥梁设计细则》•《公路涵洞设计规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公路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2 设计要求公路桥涵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结构安全可靠、满足使用功能•耐久性好,使用寿命长•施工工艺合理,易于施工•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问题•满足交通运输相关的要求3. 设计内容3.1 桥涵选择根据公路工程的地质、水文及交通条件等特点,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和环境等因素,选择桥涵类型,包括:•简支梁桥•连续梁桥•斜拉桥•悬索桥•桁架桥•钢框架桥•管状涵洞•桥管式涵洞3.2 结构设计根据桥涵类型、跨度和荷载等条件,进行结构设计,包括:•桥墩和桥台的设计•桥梁主体结构的设计•桥梁的抗风设计•防震设计3.3 施工工艺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施工工艺和工程进度,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包括:•桥梁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人员的操作规范•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选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3.4 桥涵维护保养为保证公路桥涵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需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桥梁结构的巡检和维护•桥梁伸缩缝的检查和维护•桥梁防水系统的保养•桥梁表面的清洁和修复4. 设计审查为了确保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标准要求,设计单位应通过设计审查,包括:•技术审查:检查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质量审查:检查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安全审查:检查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要求5. 总结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1总则1.0.1本次修订对公路桥涵设计原则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近些年的桥梁安全事故,使桥梁工程设计者和管理者认识到结构物的安全、耐久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保证安全和耐久的前提下,桥涵设计要优先考虑满足功能需求,即要满足“适用”的要求,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环保、经济和美观的要求。

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须给予高度重视。

1.0.3桥梁上的可变作用是随时间变化的,所以它的统计分析要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来描述。

随机过程所选择的时间域即为基准期。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的规定,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取100年。

1.0.4设计使用年限是体现桥涵结构耐久性的重要指标,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日本等多国的桥梁设计规范对桥梁设计使用年限均有明确的规定。

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修订时综合考虑了国标的规定、公路功能、技术等级和桥涵重要性等因素,规定了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设计使用年限的最低值。

本条规定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保持一致。

1.0.5本条中的桥涵分类标准采用了两个指标:一个是单孔跨径LK,用以反映桥涵的技术复杂程度;另一个是多孔跨径总长L,用以反映扶植规模。

本条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保持一致。

在肯定桥涵分类时,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归类,存在差异时,可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在计算桥梁长度时,曲线桥宜按弧长计,斜桥宜按斜长计。

1.0.7可持续开展已成为国内外工程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当前环境、资源对公路桥涵扶植的约束不竭强化,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扶植已成为行业转型开展的重要途径,为此,交通运输部合时地提出了“绿色交通”的开展战略,旨在将可持续开展的理念贯穿落实到交通运输开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增长本条规定一方面是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要求,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提高设计人员对环境和资源的重视。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3.3.5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5m或7.0m;其汽车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0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3.3.6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立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

严禁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运用公路桥梁跨越河流。

天然气输送管道离开特大、大、中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离开小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高压线跨河搭架的轴线与桥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一倍塔高。

高压线与公路桥涵的交叉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3.4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3.4.1桥上及桥头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布设互相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规定。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

3.4.2在洪水泛滥区域以内,特大、大、中桥桥头引道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爬高、河弯超高、河床淤积等影响0.5m以上。

小桥涵引道的路肩高程,宜高出桥涵前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5m以上。

3.4.3桥头锥体及引道应符合以下规定:1桥头锥体及桥台台后5~10m长度内的引道,可用砂性土等材料填筑。

在非严寒地区当无透水性土时,可就地取土经解决后填筑。

2锥坡与桥台两侧正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沿下的第一个8m高度内不宜陡于1:1;在8~12m高度内不宜陡于1:1.25;高出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拟定,但不应陡于1:1.5,变坡处台前宜设宽0.5~2.0m的锥坡平台;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经常受水淹没部分的边坡坡度不应陡于1:2。

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排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对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是指对于公路桥梁和涵洞的设计,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其结构安全、经济合理、施工便利和维护方便。

1. 桥涵的基本参数(1)跨度:桥涵跨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最小跨度为准,保证通过河流的水量和水流能力。

(2)净高:桥涵净高应根据所要通过的交通工具和通行要求确定,保证交通流畅和行车安全。

(3)桥涵的截面形式:常用的桥涵形式有梁式桥涵、拱式桥涵、板式箱涵、钢筋混凝土钢涵管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桥涵形式。

(4)桥涵的抗震设防烈度:根据地震烈度和桥涵的重要程度确定桥涵的抗震设防烈度。

2. 桥涵的材料和结构(1)材料选择:桥涵的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钢结构等,材料的选择应根据桥涵的跨度、荷载、使用寿命等要求来确定。

(2)结构形式:桥涵的结构形式可以选择常规的梁、拱结构,也可以选择现代化的斜拉桥、悬索桥等。

(3)桥涵的荷载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荷载标准,确定桥涵的荷载参数,包括静荷载、动荷载等。

3. 桥涵的施工和维护(1)施工工艺:根据桥涵的结构形式和材料特点,确定适合的施工工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2)施工安全: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桥涵的结构,包括检查基础、墩台的稳定性,桥面的平整度和防水等。

4. 桥涵的环境影响和生态保护(1)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桥涵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和评估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减缓和修复。

(2)生态保护:根据桥涵建设项目的特点,设计合适的生态保护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和岸线生态环境。

以上是关于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的一些内容,这些规范旨在保证公路桥梁和涵洞的结构安全可靠,提高公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通行效率。

同时,也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标准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标准

3.3.5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5m或7.0m;其汽车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0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3.3.6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置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

严禁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利用公路桥梁跨越河流。

天然气输送管道离开特大、大、中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离开小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高压线跨河搭架的轴线与桥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一倍塔高。

高压线与公路桥涵的交叉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3.4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3.4.1桥上及桥头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布设相互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规定。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

3.4.2在洪水泛滥区域以内,特大、大、中桥桥头引道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爬高、河弯超高、河床淤积等影响0.5m以上。

小桥涵引道的路肩高程,宜高出桥涵前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5m以上。

3.4.3桥头锥体及引道应符合以下要求:1桥头锥体及桥台台后5~10m长度内的引道,可用砂性土等材料填筑。

在非严寒地区当无透水性土时,可就地取土经处理后填筑。

2锥坡与桥台两侧正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缘下的第一个8m高度内不宜陡于1:1;在8~12m高度内不宜陡于1:1.25;高出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陡于1:1.5,变坡处台前宜设宽0.5~2.0m的锥坡平台;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经常受水淹没部分的边坡坡度不应陡于1:2。

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排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对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表1. O. 5 桥梁洒洞分类
桥涵分类 特大桥 大桥 中桥 小桥
多孔跨径总长 L (m) L>1000
100 运 L 运 1000
30<L<100
8 运 L 运 30
单孔跨径 LK (m)
LK > 150
40 运 L K 运 150 20~LK <40 5 三三 L K <20
涵洞
LK <5
注: 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 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 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擅长度。 3. 管涵反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 标准跨径:梁式桥、饭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汩l 洞以净跨 径为准。
附录 A 全国气候分区图……........…………………………..........………………… 38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39 附件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15) 条文说明 ........................ 41
2.1 术语
2. 1. 1 设计基准期 design reference period
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lservice li岛 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
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作用的主要代表值,可根据对观测数据的统计、作用的自然界限或工程经验 确定。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1.4
1.5
1.6
1.6
2.0
2.2
—口
2/3
1.3
1.4
1.5
1.6
1.8
2.0
2.2
—口11.2来自1.31.41.5
1.6
1.8
2.0
3/2
1.0
1.1
1.2
1.3
1.4
1.5
1.7
~^口
2
0.8
0.9
1.0
1.1
1.2
1.3
1.4
-1 1
3
0.8
0.8
0.8
0.9
0.9
1.0
1.2
―1
^4
0.8
设计安全等级
桥涵结构
-级
特大桥、重要大桥
二级
大桥、中桥、重要小桥
三级
小桥、涵洞
注:本表所列特大、大、中桥等系按本规范表1.0.11中的单孔跨径确定,对多跨不等跨桥梁,以其中最大跨径为准;
本表冠以“重要”的大桥和小桥,系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及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的桥梁。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公路桥涵结构,其设计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同一桥涵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体结构相同,有特殊要求时可作部分调整,但调 整后的级差不得超过一级。
总则
1总则
1.1.1为统一公路桥涵设计技术标准,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公路技术政策,使公路桥 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1.2本规范依据《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8/750283)规定的原则和 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600的有关规定制订。
(之)对于带有圆弧角的短形桥墩,其风载阻力系数应从表中查得卜值后,再乘以折减系数(丨-丨』"^)或0.5,取 其二者之较大值,在此『为圆弧角的半径;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3)偶然状况 在桥涵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状况 。这种状况出现的概率极小,且持续的时间极短。
概率极限设计表达式 代表值及其取值
作用的定义:
长期以来,我们一般习惯地称所有引起结构反应的 原因为“荷载”,这种叫法实际并不科学和确切。 引起结构反应的原因可以按其作用的性质分为截然 不同的两类,一类是施加于结构上的外力,如车辆 、人群、结构自重等,它们是直接施于结构上的, 可用“荷载”这一术语来概括。另一类不是以外力 形式施加于结构,它们产生的效应与结构本身的特 性、结构所处环境等有关,如地震、基础变位、混 凝土收缩和徐变、温度变化等,它们是间接作用于 结构的,如果也称“荷载”,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 。因此,目前国际上普遍地将所有引起结构反应的 原因统称为“作用”, 而“荷载”仅限于表达施加 于结构上的直接作用。
10.补充了冰压力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11.改善了温度作用的规定,完善了体系温度 的规定,调整了温度梯度曲线的规定; 12.增加了汽车撞击荷载的计算和设计要求; 13.补充了通航海轮船舶撞击作用的规定。
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的基本概念
工程结构设计方法: 1 容许应力法(定值设计法) 2 破坏阶段计算方法(考虑钢筋混凝土塑性性能) 3 半经验、半概率的“三系数”极限状态设计法 4 以结构可靠性理论为基础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4)在偶然荷载(如地震、强风)作用下或偶然 事件(如爆炸)发生时和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整体 稳定性,不发生倒塌。
上述要求中,第(1)、(4)两项通常是指结构的 强度、稳定,关系到人身安全,称为结构的安全性 ;第(2)项指结构的适用性;第(3)项指结构的 耐久性。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这三者总 称为结构的可靠性。可靠性的数量描述一般用可靠 度,安全性的数量描述则用安全度。由此可见,结 构可靠度是结构可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度量, 它是建立在统计数学的基础上经计算分析确定,从 而给结构的可靠性一个定量的描述。因此,可靠度 比安全度的含义更广泛,更能反映结构的可靠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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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5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5m或7。

0m;其汽车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

3.1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0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

5条的规定.3。

3。

6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置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严禁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利用公路桥梁跨越河流。

天然气输送管道离开特大、大、中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离开小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高压线跨河搭架的轴线与桥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一倍塔高。

高压线与公路桥涵的交叉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3.4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3。

4.1桥上及桥头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布设相互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规定。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3。

4。

2在洪水泛滥区域以内,特大、大、中桥桥头引道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爬高、河弯超高、河床淤积等影响0.5m以上。

小桥涵引道的路肩高程,宜高出桥涵前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

5m以上.3。

4.3桥头锥体及引道应符合以下要求:1桥头锥体及桥台台后5~10m长度内的引道,可用砂性土等材料填筑。

在非严寒地区当无透水性土时,可就地取土经处理后填筑。

2锥坡与桥台两侧正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缘下的第一个8m高度内不宜陡于1:1;在8~12m高度内不宜陡于1:1.25;高出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陡于1:1。

5,变坡处台前宜设宽0.5~2。

0m的锥坡平台;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可采用不陡于1:1。

25的坡度;经常受水淹没部分的边坡坡度不应陡于1:2.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排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对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

3洪水泛滥范围以内的锥坡和引道的边坡坡面,应根据设计流速设置铺砌层。

铺砌层的高度应为:特大、大、中桥应高出计算水位0.5m以上;小桥涵应高出设计水位加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25m以上。

3.4.4桥台侧墙后端和悬臂端梁桥深入桥头锥坡顶点以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0。

75m(按路基和锥坡沉实后计)。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桥头宜设置搭板.搭板厚度不宜小于0。

25m。

,长度不宜小于5m。

3。

5构造要求3。

5.1桥涵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结构在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2结构的附加应力、局部应力应尽量减小。

3结构型式和构造应便于制造、施工和养护。

4结构物所用材料的品质及其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3。

5.2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选用适宜的结构型式和建筑材料,进行适当的耐久性设计,必要时尚应增加防护措施。

3.5.3桥涵的上、下部构造应视需要设置变形缝或伸缩缝,以减小温度变化、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地基不均匀沉降以及其他外力所产生的影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的多孔梁(板)桥宜采用连续桥面筒支结构,或采用整体连续结构。

3。

5.4小桥涵可在进、出口和桥涵所在范围内将河床整治和加固,必要时在进、出口处设置减冲、防冲设施。

3。

5。

5漫水桥应尽量减少桥面和桥墩的阻水面积,其上部构造与墩台的连接必须可靠,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基础不被冲毁。

3.5。

6桥涵应有必要的通风、排水和防护措施及维修工作空间.3。

5。

7需设置栏杆的桥梁,其栏杆的设计,除应满足受力要求外,尚应注意美观,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m。

3.5。

8安装板式橡胶支座时,应保证其上下表面与梁底面及墩台支承垫石顶面平整密贴、传力均匀,不得有脱空的橡胶支座。

当板式橡胶支座设置于大于某一规定坡度上时,应在支座表面与梁底之间采取措施,使支座上、下传力面保持水平。

弯、坡、斜、宽桥梁宜选用圆形板式橡胶支座。

公路桥涵不宜使用带球冠的板式橡胶支座或坡形的板式橡胶支座。

墩台构造应满足更换支座的要求。

3.6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3。

6.1桥面铺装的结构型式宜与所在位置的公路路面相协调.桥面铺装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排水系统。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特大桥、大桥的桥面铺装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3.6。

2桥面铺装应设防水层。

圬工桥台背面及拱桥拱圈与填料间应设置防水层,并设盲沟排水。

3.6。

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桥梁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桥梁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

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尚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

6。

4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面层(不含整平层和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内应配置钢筋网。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100mm。

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尚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的有关规定。

3.6。

5正交异性板钢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结构应根据桥梁纵面线形、桥梁结构受力状态、桥面系的实际情况、当地气象与环境条件、铺装材料的性能等综合研究选用。

3.6。

6桥面伸缩装置应保证能自由伸缩,并使车辆平稳通过。

伸缩装置应具有良好的密水性和排水性,并应便于检查和清除沟槽的污物。

特大桥和大桥宜使用模数式伸缩装置,其钢梁高度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70mm,并应具有强力的锚固系统。

3。

6.7桥面应设排水设施。

跨越公路、铁路、通航河流的桥梁,桥面排水宜通过设在桥梁墩台处的竖向排水管排入地面排水设施中。

3.7养护及其他附属设施3。

7.1特大、大桥上部构造宜设置检查平台、通道、扶梯、箱内照明、入口井盖等专门供检查和养护用的设施,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安全。

条件许可时,特大、大桥应设置检修通道。

特大桥和大桥的墩台宜根据需要设置测量标志,测量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7。

2跨越河流或海湾的特大、大、中桥宜设置水尺或标志,较高墩台宜设围栏、扶梯等. 3。

7。

3斜拉桥和悬索桥的桥塔必须设置避雷设施。

3.7。

4特大、大、中桥视需要设防火、照明和导航设备以及养护工房、库房和守卫房等,必要时可设置紧急电话。

4 作用4.1作用分类、代表值和作用效应组合4。

1。

1公路桥涵设计采用的作用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三类,规定于表4。

1。

1。

表4.1。

1作用分类4.1.2公路桥涵设计时,对不同的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及按弹性阶段计算结构强度时应采用标准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

3偶然作用取其标准值作为代表值.4.1.3作用的代表值按下列规定取用:1永久作用的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包括结构附加重力),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的重力密度计算确定.2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中的规定采用。

可变作用频遇值为可变作用标准值乘以频遇值系数。

可变作用准永久值为可变作用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3偶然作用应根据调查、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经验确定其标准值.4.1.4作用的设计值规定为作用的标准值乘以相应的作用分项系数.4。

1.5公路桥涵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作用效应组合,取其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1只有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才进行其效应的组合.当结构或结构构件需做不同受力方向的验算时,则应以不同方向的最不利的作用效应进行组合。

2当可变作用的出现对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有利影响时,该作用不应参与组合。

实际不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或同时参与组合概率很小的作用,按表4。

1。

5规定不考虑其作用效应的组合。

表4.1.5 可变作用不同时组合表3施工阶段作用效应的组合,应按计算需要及结构所处条件而定,结构上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均应作为临时荷载加以考虑。

组合式桥梁,当把底梁作为施工支撑时,作用效应宜分两个阶段组合,底梁受荷为第一个阶段,组合梁受荷为第二个阶段。

4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公路桥涵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效应组合:1基本组合.永久作用的设计值效应与可变作用设计值效应相结合,其效应组合表达式为:(4。

1.6-1)或(4。

1.6-2)式中 S ud—-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组合设计值。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本规范表1。

0。

9规定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采用,对应于设计安全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取1.1、1。

0和0.9;——第i个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应按表4.1.6的规定采用;—-第i个永久效应的标准值和设计值;—-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r Q1=1。

4。

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效应时,则该作用取代汽车荷载,其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也与汽车荷载取同值。

S Q1k、S Q1d--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的其他第j个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R Qj=1。

4,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1;S Qjk、S QJD--在作用效应组合中出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第J个可变作用效应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0.8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

70;尚有三种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60;尚有四种及多于四种的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0.50。

设计弯桥时,当离心力与制动力同时参与组合时,制动力标准值或设计值按70%取用.2偶然组合。

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某种代表值效应、一种偶然作用标准值效应相组合。

偶然作用的效应分项系数取1。

0;与偶然作用同时出现的可变作用,可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取用适当的代表值。

地震作用标准值及其表达式按现行《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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