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全椒县)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
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的测算方式
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的测算方式
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的测算方式涉及到多个因素,如建筑设计、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公共区域面积等。
一般来说,销售面积包括私人使用的室内面积和共用的公共设施面积。
首先,计算土地面积,通常采用准确测量的方法,测算出建筑物可以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算。
其次,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室内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
室内面积指的是净面积,即房间内可供居住或办公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分。
而公共设施面积则包括走廊、楼梯、电梯、大厅等区域,这些区域是由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
最后,计算销售面积,即将建筑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相加,再减去共用部分的比例,得出最终的销售面积。
其中,公共设施面积的比例一般由房屋所在地的规划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房地产销售面积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参考当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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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
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由建设部制定和管理,旨在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并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进行详细解析。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规则:1.销售面积定义: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指房屋建筑面积中,售卖给购房者的实际使用面积,包括住宅、商业和办公等用途的房间。
2.计价面积:商品房的计价面积是指计算房价和收取按揭贷款利息的基础面积,一般以住宅房屋扣除墙体厚度和檐口后的面积为准。
3.公摊面积: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是指为购房者提供公共设施或服务而规划设置的面积,包括走廊、大堂、电梯间、楼梯间等公共空间。
4.地下室面积:地下室是不得计入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部分,但可以计入公共建筑面积中。
5.附属设施面积:附属设施面积包括购房者专用的车库、储藏间等,并不计入商品房销售面积。
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1.公用建筑面积定义:公用建筑面积是指为购房者提供公共设施或服务而规划设置的面积,包括公共走廊、大堂、电梯间、楼梯间、消防通道等。
2.公摊比例:公用建筑面积按照房屋实际面积小数点后一位及以下四舍五入后计算,一般不超过房屋实际面积的10%。
3.公摊面积分摊方式:公摊面积按照不同用途进行分摊,包括住宅、商业和办公等。
分摊方式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购房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4.公摊费用分摊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摊费用是由购房者共同承担的,一般按照公摊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摊,并纳入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中。
5.公摊面积示范图: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时应提供公摊面积示范图,清楚标明公共设施或服务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结: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旨在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运作。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需注意销售面积和计价面积的差异,了解公摊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费用分摊方式,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留意相关条款。
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近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在不断调整与完善。
为了更好地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提升房屋的使用价值,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被制定出台。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规则的内容和计算方式。
一、总体原则:1.透明公开:开发商应在销售广告、合同和宣传资料中明确标注房屋的建筑面积,并向购房者提供详细的面积计算数据。
2.精确细致:新版规则要求建筑面积计算尽可能详细,细化到每个功能空间和局部构件的。
3.确保计算公正:建筑面积计算应准确、公正、合理,避免任何形式的误导、虚报和欺诈。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素:1.建筑总面积(Building Gross Floor Area,简称BGF):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外墙壁、立面、天棚、天井等。
这是确定建筑物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其他计算要素的基础。
2.建筑净面积(Building Net Floor Area,简称BNF):即建筑物在各层扣除共用部分后的净面积。
共用部分包括楼梯间、电梯间、通道等,但不包括公共设施和设备间。
3.使用面积(Usable Floor Area,简称UFA):指购房者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这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面积,用于确定房间、厨房、卫生间、储藏间等实际的使用空间。
4.公摊面积(Apportioned Area,简称AA):指建筑物非销售部分的面积,包括公共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设施和设备间等。
公摊面积在销售时不计入购房者的实际使用面积,但需要明确标注在销售合同、宣传资料中。
三、具体计算规则:1. BGF计算:BGF=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其中,建筑面积按照测绘单位勘测计算,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BNF计算:BNF=BGF-共用部分面积。
共用部分面积通过实测获取,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UFA计算:UFA=BNF-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通过设计方案确定,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最新版】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1995年9月8日,建设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间的纠纷,特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签订的商品房屋购销合同,除合同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约定有明显违法或计算错误的外,应维持合同约定的面积。
若买卖双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测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附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
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及关系
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及关系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关系1、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所谓的建筑面积。
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单位应当为平方米。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完全属于买房人个人私有;与套内使用面积相比,更能完事地反映买房人个人私有部分的产权。
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3.套内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间、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只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4、.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
商品房的套内境况体分为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法为:(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封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5、.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设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建房[1995]5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间的纠纷,特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签订的商品房屋购销合同,除合同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约定有明显违法或计算错误的外,应维持合同约定的面积。
若买卖双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测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附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建房[1995]年517号)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房地产面积计算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
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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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
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由建设部制定的一项规定,旨在统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该规则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详细说明其内容和实施细则。
首先,该规则规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所附外墙面积。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墙面内的面积,不包括阳台、阳台外墙、梯间、电梯等部分;所附外墙面积是指房屋外墙包围的面积,包括阳台、阳台外墙等部分。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根据规定的计算方法,了解清楚实际的销售面积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购房决策。
其次,该规则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共有部分面积和共用部分面积。
共有部分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各业主共有的部分,如楼道、电梯等;共用部分面积是指供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如花园、游泳池等。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应根据规定的办法进行,确保每个业主按照房屋面积的比例分担公用部分的使用权和维护费用。
此外,规则还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管理。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公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保证信息的透明性和真实性,不得虚假宣传或隐瞒信息。
同时,购房者也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信息和解释,确保购房过程的合法和公正。
最后,规则还强调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
建设部及其所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保证规则的严格实施和执行效果。
综上所述,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对于统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购房者可以通过该规则了解到实际的销售面积情况,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和公正。
同时,规则也对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保障了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购房者的利益保障。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最新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最新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间的纠纷,特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签订的商品房屋购销合同,除合同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约定有明显违法或计算错误的外,应维持合同约定的面积。
若买卖双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测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章名】附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
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标准步骤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标准步骤
淄博宏辉张文学
1、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各户的轴线内包面积(即
各户户内净面积)。
然后汇总,得整栋商品楼的户内净面积汇总。
2、计算各层公摊面积,然后汇总得整栋楼的公摊面积。
3、求解商品房各户每㎡应分摊公摊面积的公摊系数,
公摊系数a=
整栋楼公摊面积整栋楼户内净面积
4、求解各户应分摊的公摊面积:
各户应分摊公摊面积=各户户内净面积×公摊系数a 5、列表计算每户的销售面积:
每户的销售面积
= 各户户内净面积+各户应分摊公摊面积
6、计算结果核对这个步骤很重要。
计算各层总销售面积,汇总整栋楼销售面积;
然后将第5条各户销售面积汇总后与以上结果进行核对,看是否结果吻合。
注:一般公摊部分,楼梯间,电梯间,公共厅,门厅,建筑物外墙轴线以外墙体和保温层部分。
房屋销售面积计算方案
一、概述房屋销售面积计算是购房者了解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的重要依据,也是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定。
为规范房屋销售面积计算,确保购房者权益,本方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如下:二、计算原则1. 建筑面积:房屋销售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内使用面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本套独用墙体面积和套与套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及外墙(包括山墙)的一半面积。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套内有多个阳台的,全部计算。
3. 共有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2)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三、计算方法1.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2. 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共有建筑面积 = 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50% +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建筑面积之和3. 销售面积计算公式:销售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共有建筑面积四、注意事项1. 计算房屋销售面积时,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 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应向购房者提供详细的房屋销售面积计算依据,让购房者充分了解房屋实际使用面积。
3. 购房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房屋销售面积计算依据,并对计算结果提出质疑。
4. 如遇争议,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鉴定。
五、总结本方案旨在规范房屋销售面积计算,保障购房者权益。
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共同遵守,确保房屋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规则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规定在我国商品房销售中,销售面积的计算是受到严格规定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指商品房建筑面积和附属面积之和。
其中,商品房建筑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包括商品房各单元内房屋建筑面积、公用建筑内房屋建筑面积等,但不包括公用建筑面积。
1. 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在计算商品房建筑面积时,一般是按照《建筑工程计量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商品房建筑面积应包括房屋各层面积和附属面积。
房屋各层面积是指房屋各层的建筑面积之和,包括房间、厨房、卫生间等使用面积,但通常不包括阳台、楼梯等空间面积。
附属面积包括所属车库、储藏间等附属空间的建筑面积。
根据这些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销售面积的计算,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相关政策规定除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外,我国国家相关政策也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进行了规范。
最近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品房销售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二、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规则在商品房建筑中,公用建筑面积的公摊也是十分重要的。
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规则旨在合理确定购房者共同使用公共设施和设备所需负担的费用,确保各业主的公摊面积合理、公平。
1. 公用建筑面积的确定公用建筑面积是指商品房建筑中用于共同使用的设施和设备的建筑面积。
一般来说,公用建筑面积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间、楼梯间、门厅、管理用房、地下室等。
这些面积是供各业主共同使用的,因此需要进行公摊,确定每个业主需要负担的公用建筑面积费用。
2. 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费用的确定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费用的确定是按照相关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的。
在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一般会委托专业的测绘单位对公用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根据测绘结果计算出每个业主应该负担的公用建筑面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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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有什么规则?
(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层高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已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 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和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
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 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增计算建筑面积。
16) 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19)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其超过1.8米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算)。
20)原始设计为假层(含顶层阁)屋面全部翻高后,前后墙沿口到楼板高度超过1.8米的,按实际计算建筑面积。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角、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9)岗亭、警亭、书报亭等。
10)里弄房屋后天井内的天棚。
11)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
12)阁楼。
13)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
(3)其他:
在计算建筑物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有什么规则?
(1)分摊原则:
1)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
公用建筑面积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3)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
4)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 计算方法:
1)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b.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B.套内墙体面积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C.阳台建筑面积
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c.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d.半挑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C.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3.房间中心距面积和房间内净面积为什么有差异?
在购买期房时,由于房屋未竣工,无法实际测量房间内净面积。
因此消费者只能从开发商提供的设计平面图中的尺寸,计算房间面积。
由于图纸中的每间尺寸距离是由墙的中心距起算至彼墙的中心距,因此计算房间内净尺寸,应将图纸所标尺寸减去两墙厚度之和的一半再减去两内墙粉刷层厚度。
上海地区多层建筑的承重墙、围护墙一般都采用一砖(约24公分),户内分割墙一般采用一砖或半砖,一面墙的粉刷层厚度约一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