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备案表
农药登记资料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内农药产品生产前,境外农药产品进口前,必须在我国申请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后,才能在我国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申请农药登记必须提交必要的登记资料和农药样品。
为了帮助申请者了解我国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指导申请者办理农药登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延误时间,参考有关国际组织和部分国家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我国《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所称申请者一般是指取得法人资格的农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办登记手续,境外申请者要在我国设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申请新农药临时登记时,应同时提供纯品或标准品2克,原药1 0 0克,制剂2 5 0克;申请新制剂、新使用范围和方法等应提供制剂2 5 0克;申请相同产品登记也应提供相应的样品。
1 新农药登记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国内外农药原药及其制剂。
新农药在我国的登记按照下列3个阶段进行。
1.1 田间试验田间试验是指临时登记前的田间小区或相当于田间小区性质的试验,其中田间试验包括田间药效、残留和环境生态试验。
试验应按《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准则》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进行。
1.1.1 田间试验的资料要求1.1.1.1 田间试验申请表用中文填写,下同。
1.1.1.2 产品摘要资料A 产品化学如已有产品标准则提供产品标准,没有产品标准的,则提供下列资料:a 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化学文摘号(CA)、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CIPAC)数字代号、开发号、实验式、相对分子质量、结构式、化学名称等;b 原药:有效成分含量、主要杂质名称和含量,主要物化参数,如:外观、熔点、沸点、密度(堆积度)、旋光度、蒸气压、溶解度、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有效成分分析方法等;c 制剂:剂型、有效成分含量、其它成分及含量、主要物化参数、控制项目指标、类别(按用途)、有效成分分析方法等。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目录1总则1.1 为了确保农药登记工作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保证农药登记产品的质量、效果和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农药登记规定,制定本《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和境外进口农药产品的登记。
1.3 本《要求》中所称申请者一般是指取得法人资格的农药生产企业。
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农药产品的生产条件,境外申请者要在我国设有依法注册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1.5 农药登记分为田间试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三个阶段。
田间试验是指登记前的田间小区或相当于田间小区性质的试验,包括田间药效、残留和环境生态试验。
临时登记是指田间试验后,为需要进行示范试验(面积超过10公顷)、试销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而申请的登记。
正式登记是指为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产品所申请的登记。
1.6 农药登记分为新农药、新制剂、相同产品、扩大使用范围和方法、分装登记、续展登记、特殊需要登记等类别。
1.6.1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原药(母药)及其制剂。
含有的有效成分已取得登记且在保护期内的农药按新农药要求提供资料。
1.6.2 新制剂是指已过登记保护期的新农药改变剂型、有效成分含量或配比(包括添加渗透剂、增效剂和安全剂等)而制成的产品,包括新剂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剂和新药肥混配制剂。
1.6.3 相同产品是指产品中的有效成分、剂型、含量或配比(包括渗透剂、增效剂和安全剂等)等与已经登记的产品相同的产品,包括相同原药和相同制剂。
1.6.4 相同原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质量无明显差异,即其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杂质(0.1%以上以及0.1%以下有明显危害的)的组成和含量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优于登记的。
农药登记备案样板
蒙阴县农业投入品准予备案登记证明备案登记号:蒙农药(2013)备字0001号蒙阴县邮政物流蒙阴分公司:经蒙阴县农安办备案科评审,以下产品准予备案登记,特此证明。
各农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将《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随货发到各级经销商手中,以备检查。
备案编号登记证号登记名称生产厂家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37130013040134 PD20060156 代森锰锌司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37130013040135 PD20040694 高氯·吡虫啉司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37130013040133 PD20080065 炔螨特司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37130013040132 PD20082192 高氯·辛硫磷司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37130013040131 PD20097792 啶虫脒司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37130013040130 PD20091836 毒死蜱司37130013040129 PD20081382 多菌灵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40128 PD20080041 多·锰锌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40127 PD20100302 吗胍·乙酸铜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40126 PD20080720高效氯氟氰菊酯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50107 PD20092038 氟铃脲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50103 PD20101667 阿维菌素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50105 PD20083845 氰戊·马拉松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37130013050106 PD20081379 代森锌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2013 年 08月 10日(盖章)蒙阴县农业投入品准予备案登记证明备案登记号:蒙农药(2013)备字0002号蒙阴县高效农业服务中心:经蒙阴县农安办备案科评审,以下产品准予备案登记,特此证明。
农业农村部关于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等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等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4.09.11
•【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25号
•【施行日期】2024.09.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25号
关于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等7家单
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公告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等有关规定,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等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具体试验范围和有效期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
2024年9月11日。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在农药登记残留试验中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在农药登记残留试验中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口/朱光艳1,李富根1,付启明2(1.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湖南文谱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 GLP的起源与发展 GLP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新西兰首次将GLP作为法规,颁布了《实验室登记法》,丹麦于1973年也颁布了相似的法规。
对GLP规范的推行具有关键作用的是1976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的药品GLP规范草案,并于1978年正式实施。
这一法规源于20世纪60年代发生的由于服用“反应停”而出生大量“海豹肢畸形”的婴儿,促使人们对药物的毒副作用警觉,从而完善现代药物审批制度。
但随后在美国出现了大量化学品毒理研究室数据造假的情况,这类事件严重危害了美国公众的利益,引发社会的巨大震惊,随后美国将GLP规范纳入联邦法规。
1981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Development,OECD)制定了GLP原则。
80年代中期,日本、韩国、瑞士、瑞典、德国、加拿大、荷兰等国也先后实施了GLP规范,如今GLP规范已成为世界各国广泛认可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GLP工作起步相对较晚,1999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明确了药物领域中GLP体系的实施要求。
此后,GLP在我国各个领域均有应用。
目前我国实施GLP的领域有4个:(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及非临床安全评价,评审依据为《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标准》,截至2020年4月,先后有100多家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通过了药监局的GLP认证。
(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AS)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建立我国的GLP实验室管理体系,主要认证领域为化学品和农药领域,评审依据为《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评价程序》、OECD的GLP准则、GB/T 22275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等,目前国内通过CNAS GLP评审的实验室有20家。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内容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第一章总则1.1为科学评价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规农药登记申请资料,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1.2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
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1.3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
因安全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
本要求第三章至第七章明确了化学农药、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卫生用农药的登记试验资料要求。
1.4农药原药(母药)、制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登记变更和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等登记资料要求见附件1~6。
药效试验区域选择应当符合附件7的有关规定。
残留试验的作物分类和试验点数应当符合附件8和附件9的有关规定。
1.5申请人应提供1份纸质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资料分类和项目排序,编排目录和页码,中文字号不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字号不小于11号,用A4纸以单册或分册装订。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与纸质文件的容一致。
1.6申请新农药登记,应提供有效成分标准品2克,主要代物和相关杂质标准品0.5克,原药(母药)样品100克(毫升),制剂样品250克(毫升)。
1.7 申请相同农药登记应进行相同农药认定,相同农药认定规见附件10。
1.8农药名称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名或简化通用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新农药登记应当提供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命名依据。
农药名称命名原则见附件11。
1.9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方便质量检测和有效使用的原则。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药登记试验审批与备案、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登记试验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承担。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审批与备案第四条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应当向登记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信息包括备案人、产品概述、试验项目、试验地点、试验单位、试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
第五条开展新农药登记试验的,应当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表;(二)境内外研发及境外登记情况;(三)试验项目范围、试验地点(试验区域)及相关说明;(四)产品化学信息及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五)毒理学信息;(六)作物安全性信息;(七)环境安全信息;(八)试验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九)试验过程需要采取的安全性防范措施;(十)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第六条农业部自收到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符合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农业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试验,颁发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应当载明试验申请人、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含量、试验范围,试验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小编提供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五)试验场所、试验设施、实验室等证明材料以及仪器设备清单;(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七)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运行情况的说明,典型试验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现场检查综合评审意见表
残留
试验
□代谢试验:□动物代谢□植物代谢
□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
毒理学
试验
□急性毒性试验□重复染毒毒性试验
□特殊毒性试验□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微生物致病性试验□暴露量测试试验
环境影响试验
□生态毒理试验(□A类□B类□C类□D类)
□环境归趋试验(□A类□B类)
附件1-6
农药登记试验范围和项目表
试验范围
具体试验项目
产品化学试验
(全)组分分析试验
理化性质测定试验
产品质量检测试验/
储存稳定性试验
药效试验
农林用农药试验
卫生用农药试验
1.杀虫剂试验
2.杀菌剂试验
3.除草剂试验
4.植物生长调节剂试验
5.田间杀鼠剂试验
1.卫生杀虫剂试验
2.杀鼠剂试验
3.白蚁防治剂试验
3.亚慢(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4.慢性毒性试验
1.神经毒性试验(急性神经毒性、迟发性神经)
2.内分泌干扰作用试验
3.致突变性试验
4.生殖毒性试验
5.致畸性试验
6.致癌性试验
1.急性经口致病性试验
2.急性经呼吸道致病性试验
3.急性注射致病性试验
4.细胞培养试验
1.家用卫生杀虫剂暴露量测试试验
2.田间施药者暴露量测试试验
4.鱼类生物富集试验
5.蜜蜂幼虫发育毒性试验
6.家蚕慢性毒性试验
7.蚯蚓繁殖毒性试验
1.鱼类生命周期试验
2.水生生态模拟系统(中宇宙)试验
3.蜜蜂半田间试验
1.微生物农药鸟类毒性试验
2.微生物农药蜜蜂毒性试验
农药的登记管理制度
农药的登记管理制度农药的登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的注册、审批、监管、使用和销售等方面。
下面将从各个方面详细介绍农药的登记管理制度。
一、农药的注册农药在进行生产和销售之前,需要进行注册。
注册是指农药生产企业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一系列的试验、评估和审批程序,最终取得农药的合法生产和销售资格。
农药的注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交申请:农药生产企业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书,并提供农药的生产工艺、成分、作用对象、用途、使用方法、用量等相关资料。
2. 试验评估: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农药进行试验评估,包括农药的效果、毒性、残留量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3. 审批备案:经过试验评估合格的农药,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颁发注册证书。
4. 定期检查复审: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对已注册的农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复审,以保障农药品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监管与使用管理农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监管和管理。
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将建立监测体系,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管,确保农药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包括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推广农药使用的科学方法,减少农药的使用数量和频次,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
三、销售管理农药的销售也需要严格管理。
只有获得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的农药才能合法销售。
农药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报备农药的销售计划,并确保销售的农药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同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四、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农药登记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对于违规使用农药的农民,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文:----------------------------------------------------------------------------------------------------------------------------------------------------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2021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七)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对申请正...
黄瓜〔白粉病〕
草莓〔灰霉病〕
序
号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农药种类
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4
多粘类芽孢杆菌
细粒剂
杀菌剂
番茄〔青枯病〕
辣椒〔青枯病〕
茄子〔青枯病〕
烟草〔青枯病〕
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化工
同意正式登记。
5
乙酸铜
乙酸铜:95%
原药
杀菌剂
山东寿光双星农药
同意正式登记。
乙酸铜
乙酸铜:20%
代森锰锌:60%
可湿性粉剂
杀菌剂
梨树〔黑星病〕
2
苯菌灵
苯菌灵:95%
原药
杀菌剂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
同意正式登记。
苯菌灵
苯菌灵:50%
可湿性粉剂
杀菌剂
柑橘树〔疮痂病〕
3
枯草芽孢杆菌
枯草芽孢杆菌:2000亿个/克
母药
杀菌剂
湖北省武汉天惠生物工程
同意正式登记。
枯草芽孢杆菌
枯草芽孢杆菌:1000亿个/克
可湿性粉剂
20
吲哚丁酸
吲哚丁酸:98%
原药
植物生长调节剂
浙江泰达作物科技
修改化学反响方程式中的分子结构式后同意正式登记。
吲丁·萘乙酸
吲哚丁酸:0.85%
萘乙酸:0.2%
水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黄瓜〔调节生长〕
序
号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农药种类
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21
丙酰芸苔素内酯
丙酰芸苔素内酯:95%
原药
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解读
592021年20期 (7月中旬)经营管理摘要:为了提高作物产量,减少使用农药对农作物的渗透,增强农药试验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农业农村部已在第6次常务会议中,审议通过《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在《管理办法》中,对农药的审核试验各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各相关部门皆需遵守《管理办法》所设规定。
关键词:农药;管理;解读;试验一、总则农业农村部推行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并推行《管理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让各有关部门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任何申请进行农药登记的个人或团体,都需按照《管理办法》所提内容进行登记试验。
准备进行农药登记试验时,申请人或申请团体应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将申请详细记录在案。
除此之外,若试验主体为新型农药,实验单位应提前向农业部进行申请,获取试验资格。
二、试验单位认定任何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资格的机构都应对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拥有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同意进行资格申请,并且愿承担农药登记试验所牵扯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资格的相关机构名下要登记有与申请实验范围相符合的试验场地,实验设施要满足实验过程中的使用,并且可以自行保存实验档案,不会出现数据丢失等情况,确保试验数据不会因外界条件受到影响,导致其丧失真实性与可靠性。
在机构中要有符合数量的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所拥有的技术能力要与申请承担的登记试验相匹配。
要提前建立好完善的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将各部门各区域责任划分落实到个人,以便管理。
在机构管理章程中,要制定好与试验相匹配的标准操作流程,此流程要符合相应国家管理规范。
想要顺利申请资格,申请机构还需在过去已完成过与此次申请试验内容相符合的试验经历,并且机构的实际运行时长要在6个月以上,且运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未有违法记录。
想要申请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要提前了解,需要提交给农业部的相关资料,如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确保农业部能够通过资料对机构的基本条件有一定了解。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四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以下简称“试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单位负责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全面负责试验单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确保试验单位能够履行本规范;(二)配备相应的设施、仪器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项目及时正常开展;(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留存每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四)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五)组织制修订标准操作规程,保存所有版本及修订记录,确保按最新版本执行;(六)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质量保证人员,并确保其履行职责;(七)制定并及时更新试验主计划表,掌握各试验项目的发展,每一个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试验分项负责人;(八)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分项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九)监督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并提供给质量保证人员;(十)建立计算机系统,并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验证、运转和维护;(十一)提供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十二) 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或者合同,明确试验计划、完成期限等,及时将协议或者合同、样品封样编号及产品名称、试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估计启动和完成日期、试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农药新批准登记
农药新批准登记
佚名
【期刊名称】《农药登记公告》
【年(卷),期】2015(000)006
【摘要】企业/登记证号/农药名称/总含量/剂型/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期/毒性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拜迪斯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A座12楼230088 0551-*******)WP20150080 吡虫啉/20%/悬浮剂/吡虫20%/2015. 05.
14 至 2020. 05. 14/低毒木材白蚁600-1000毫克/千克木材浸泡土壤白蚁4-6克/平方米土壤处理保加利亚艾格利亚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0号富丽花
园1号楼2205室100125 010-********)
【总页数】10页(P1-1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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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通用名称
英文通用名称
含量
1
2
3 作物/场所
试验作物、防治对象 防治对象
使用方法及有效成分用量
1
2
3
4
封样机构
封样编号息
试验 领域
试验项目名称
试验内容
试验地点
试验单位
□(全)组分分析试验 细化指标
-
产品 化学
药效
□理化性质测定试验 □产品质量检测试验/ 储存稳定性试验 □农林用农药试验
□卫生用农药试验
细化指标
细化指标
细化农药类 别、作物、防 治对象 细化农药类 别、使用范 围、防治对象
-
-
到省等具体 试验地点
到省等具体 试验地点
□急性毒性试验
细化指标
-
□重复染毒毒性试验 细化指标
附件 7
试验备案编号:
农药登记试验备案表
申请人
(公章)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
经办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境外企业申请人在我国的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编:
农药名称
产品信息
农药类别 剂型
( )杀虫剂;( )杀菌剂; ( )除草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细化指标
-
细化指标
-
其他
安全防范措施
试验时间
-
□特殊毒性试验 毒理
细化指标
-
学 □微生物致病性试验 细化指标
-
□代谢与毒物动力学试 细化指标
验
□暴露量测试试验
细化指标
-
残留
□农作物残留试验 □代谢试验 □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
细化室内检测 或田间试验 细化动物或植 物代谢
细化指标
到省等具体 试验地点 到省等具体 试验地点 到省等具体 试验地点
环境 □生态毒理试验 影响 □环境归趋试验